杨家埠风筝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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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埠风筝的形成与发展

山东潍坊的杨家埠风筝与民间木版年画一样,源远流长。它以造型合理、色彩艳丽、起飞高稳、富有民间乡土气息而自成一家,在中国风筝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

关于杨家埠风筝,在清代曾流行着一首《十个大姐放风筝》的民歌:

三月里来是清明,姐妹十人去踏青,捎带着放风筝,放风筝。

大姐放的是白素贞,二姐放的是许相公,西湖来调情,来调情。

三姐放的杨宗保,四姐放的是穆桂英,气死六郎公,六郎公。

五姐放的张君瑞,六姐放的是崔莺莺,红娘真机灵,真机灵。

七姐放的祝九妹,八姐放的是山伯兄,尼山读《诗经》,读《诗经》。

九姐放的牵牛郎,十姐放的是织女星,天河隔西东,隔西东。风筝越高情越浓,引来一群小后生,一阵脸儿红,脸儿红。

不知不觉拽风筝,暗暗拜求月老翁,红线你传送,你传送。

从这首民歌中,不仅可以窥见那时当地群众放风筝的情况,而且可以得知杨家埠风筝很早就对人们的生活与文艺创作具有一定的影响。前几年,法国出版的《中国年画》一书中,印有清末时期杨家埠永长兴画店所刻印的内容为十个姑娘放风筝的《十美图》木版年画,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对于杨家埠风筝的起源,现已88岁的风筝世家老艺人杨同科讲:“不记年载”。口碑所传杨家埠风筝在明代已经流行。笔者认为这种传说是可信的。

潍县城内白浪河的南坝崖,清代就是杨家埠风筝的集散地,真是有口皆碑,潍县城内有些人看上这个好买卖,他们结伙拉帮,占据市场,在那里转手倒卖风筝。杨家埠人不甘心自己的风筝市场被人夺走,清乾隆时,双方聚集武士,以力相争。在争斗时,临村齐家道有个齐武举(名齐士敬,雍正年间中武举,封官不就,在家为农)帮助杨家埠打败了那伙人。诉诸公堂之后,杨家埠的讼师杨五烈(名杨景镐,长兴画店八世祖)又为杨家埠打赢了这场官司。从此以后,潍县城内白浪河边南坝崖的风筝大市场一直为杨家埠人所占有。民国年间这里的风筝交易还很兴旺。

据《潍县志稿》和杨家埠《杨氏宗谱》记载:从明末祟祯十二年(公元1636年)到清初顺治十八年(1661年),潍县一带战火连绵,杨家埠“适当其冲死绝逃亡其仅存者半”(杨家埠《杨氏宗谱》)。杨家埠风筝绝对不会在此期间有所发展。然而,清代初年,潍县南坝崖上的杨家埠风筝市场已为他人所眼馋,奋起相争,说明战乱之前,已经有了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杨家埠风筝的产生、发展,并转化为商品生产,都是在明代崇祯年间(1628——1644)之前完成的。

虽说迄今尚未发现有关杨家埠风筝在明代即已存在的文字记载和实物遗存,但杨家埠年画可作佐证;杨家埠年画画店“同顺堂”依靠年画的生产与销售发家致富,清嘉庆、道光年间,为杨永烈之妻树贞节石牌坊一座,耗尽家资而破产。相传在这以前“同顺堂”家的好日子过了300多年。据此可知,杨家埠年画作为商品生产之肇端,不会晚于明代中期。

杨家埠的年画画店,为了取得顾客青睐,一向有依靠制作年画的技术制作其他工艺品的习惯。有些工艺品使人见之流连忘返,闻名不见不肯罢休。例如灯彩就是一例。杨家埠的画店自从开业之后,年年都要费尽心思,制作奇巧绝妙的灯彩,相互比奇、斗巧、争妍。清朝末年,绘图精美的灯彩成了普通之物,风云变幻、人物迫逐的走马灯也已失去了人的垂青。令人围观、交口称赞者,转为具有特技趣味的灯彩。例如:“二鹊争梅”、“雄鸡相斗”、“才子佳人”、“幽情对语”,以及“猴子戳蜂窝”、“农人摇辘护”等等。这些具有皮影表演艺术特点的灯彩,全靠掌烛后形成的热气流为动力,显现各自的风采。民国初期,此风仍然很盛。闹元宵时百里之外赶赴杨家埠观灯者不计其数。杨家埠

扎风筝,最初的目的与制作灯彩相同,属于显示画店艺术才能之高超,招来顾客之赞誉。

明代,杨家埠扎风筝并不用竹子,而是用当地所产的苇子和高粱秸作骨架糊绘而成,这和杨家埠最早的风筝是“八卦”、“七星”、“筛子”风筝十分相合。前两种风筝的骨架无需弯曲,长挺高粱秸即可做成。“七星”风筝是由五个圆圈连结而成,苇子薄而柔韧,制作“七星”骨架十分理想。杨家埠印制年画所余的纸头、颜色糊绘风筝又很方便。风筝飞到天空、五彩缤纷,相距很远就能观赏,对于炫耀年画画店艺人之才华,比之灯彩事半功倍,因此他们乐意为之。由此可见杨家埠风筝的起源和与木版年画的亲密关系。

“春到寒食六十日”,这时气温升高,风和日丽,阳春三月开始。寒食后的清明节,旧俗为“踏青节”。山东潍坊一带,每逢清明节,家家户户煮鸡蛋分发青少年男女,作为踏青游春的食粮。读书的由老师领队,村童们由长辈带领,游冶于村郊、河旁、园林、山岑,踏青草,观风光。这时以风筝助兴,自然给人极大的乐趣。

杨家埠年画艺人,在长期的木版年画生产中,早已学会按照人们的心理要求,迎合民俗、节日、活动需要,设计制作畅销对路的民间工艺品的本领、他们扎制的风筝问世后,随着清明节踏青游春活动的盛行,很快就从自我欣赏、馈送亲朋、炫耀技艺方面转化为商品生产,并把杨家埠风筝集散地设于潍县城,批发零售多数在那里成交。

因年代久远,明代场家埠风筝制作的具体情况,如生产的规模、销售的数量、产品的品种等等尚未查清,但当地有这样一个传说:从前,有位杨家埠人卖风筝,路上遇到一只狼。在惊慌中,他拿起风筝去打狼,狼却把风筝叼走了。这个传说说明了那个风筝的题材,不是人物就是狼愿扑食的动物。同时也能说明,那时制作风筝的技巧相当高明,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

到了清代,杨家埠风筝和年画、扇子一样,成为杨家埠农民家庭中三项主要的副业生产之一,他们秋冬印年画,春天扎风筝,夏天糊扇子,一年四季都不得闲。为了生产、运输和销售的方便,风筝骨架全部改为竹制,产品多以硬翅人物为主。这是因为:第一,竹制骨架有利于大批量定型生产。竹子坚韧,又易劈为细丝、用它制作风筝,可按风筝的设计规格,统一下料、划上墨记、火烤定型。一片竹片定型后,多者劈为近十条,不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形状、大小完全一致。风筝边框全是竹子,坚韧不易毁损。风筝做成之后,百只打成一捆后稍加包裹,便能成为一个自然的包装,利于长途运输和销售。第二,杨家埠年画中,清代前期“美人条”、“童子”等已经流布于市,并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好地影响。这些祥瑞吉利的美女、娃娃图,移植为风筝十分得体,投放市场后立即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所以,硬翅人物风筝“刘海”等,对后世影响很大。直到如今,有些老年人谈起风筝,还说“放刘海”,把它作为杨家埠风筝的代称。第三,硬翅人物风筝,取意于古代艺术中的羽翼仙人。它的中轴平直,系线牵引放飞时,两翅迎风形成左右两股完全对称的气流,犹如神扶仙搀,直上青云。是金童升仙,还是玉女下凡,可以任尔遐想,满足了当时人们的心愿。这些改革,为杨家埠风筝进入大批量的商品化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利润比较丰厚的生产销售中,制作风筝的艺人越来越多。到了清代乾隆年间,以西杨家埠为中心,仉庄、三角埠、王家道、仓上等村,许许多多农民纷纷做起这种生意,仅西杨家埠村就有30余家画店先后投入风筝生产,年产风筝4万余只。在这个时期,各家各户所生产销售的风筝结构形式基本一样,多为硬翅人物,只是尺寸大小与画面各不相同。为此,风筝全以画面命名,如“天女散花”、“麻姑献寿”、“刘海戏金蟾”、“天官赐福”等。他们各投所好,相互之间并不争利,从而使得杨家埠一带成为风筝生产的和谐的群体。各地的风筝商贩纷纷来到这里与有关家庭建立固定的供销关系,逐渐扩大了杨家埠风筝对县内外乃至省内外的影响。

制作风筝成为众多农民的好买卖。有的艺人为提高自己的声誉,在生产大路货商品风筝的空闲时间,设计制作了许多独出心裁、形式新颖的风筝,如“仙鹤童子”、“雷震子背文王”、“鹰”、“燕”、“鱼”、“蝴蝶”等软翅风筝,提线放飞,翅膀、尾巴随风飘动,犹如鹤翔蓝天,鱼游大海,蝴蝶争春,别具一种飘然如真的风采。又如长串风筝“龙头蜈蚣”,扎制灵巧,图绘精致,放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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