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引言:近年来,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重要议题。
化学品的使用涉及到生产、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如果管理不当,很可能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是非常迫切且必要的。
本文将通过对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各个方面的论述,旨在提高各行业对化学品安全生产的认识,强化管理和控制措施,保障人类和环境的安全。
一、化学品分类管理化学品的种类繁多,不同种类的化学品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也各不相同。
因此,应该对化学品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化学品可按照危险性分为高毒、中毒、低毒等级,或根据化学品性质进行分类。
不同分类的化学品应该遵守相应的使用条件和操作标准,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二、化学品储存管理化学品的储存是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
应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
储存区域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具备防火、防爆、通风等必要的设施设备。
此外,应严格控制储存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防止化学品的变质、泄漏等危险情况的发生。
储存区域应配备专业人员,确保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三、化学品运输管理化学品的运输环节涉及到道路、铁路、水路等多种运输工具。
为了保障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化学品的运输容器应具备防漏、防爆等安全性能,运输车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运输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危化品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此外,还应加强对危险道路的监测和管理,确保运输的安全性。
四、化学品使用管理化学品的使用环节是危险性最高的,因此,对化学品的使用必须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使用化学品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和应急措施,确保使用过程的安全。
在使用过程中,应穿戴相应的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有害物质。
对于高风险的化学品使用,应建立安全操作指南,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可控性和安全性。
五、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尽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能够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但是事故的发生总是难以完全避免的。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三篇)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防止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使用、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和相对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部门所属公司主管领导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的采购、运输、定量发放和其废液的回收工作,同时对各环节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责。
第五条……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保卫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负责生产现场危险化学品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库房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第七条采购人员必须经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工作。
第八条根据生产需要限量采购,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采购审批制度。
第九条所购买的化学品必须贴有安全标签,采购时必须向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的押运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押运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危险化学品押运资格证书。
(二)押运人员熟悉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押运人员必须熟悉押运的危险化学品物理化学特性,能够应急处理押运途中的突发事件。
第十一条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遵守下列规定:(一)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二)性质相互抵触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装;(三)不得客货混装,禁止无关人员搭乘;(四)遵守化工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押运途中的安全要求(一)出车前检查车辆的安全附件(刹车是否灵敏、方向盘是否可靠、车灯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充足有效、车胎是否符合安全行车要求等等)(二)押运人员认真履行押运人员安全职责,严禁在车辆上吸烟。
(三)押运途中一般不投宿,如确需投宿应告知当地公安部门,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工作。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教学实践的重要场所,其中的危险化学品是常见于实验室中的一种重要物质。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对实验室的安全保障和人员健康非常关键。
本文将详细介绍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一、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分类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火险、爆炸、毒性、腐蚀、致突变、致畸或其他危险性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害的化学物质。
根据其危险性质和用途,危险化学品可分为易燃物、易爆物、有毒物、腐蚀性物质等多个类别。
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者和使用单位的责任义务,包括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等方面。
2.《化学实验室安全规程》:对实验室中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具体的管理要求,包括储存、使用、处置等方面。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和管理流程,促进了危险化学品的规范经营。
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进行了具体规定,保障了实验室的安全。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安全是实验室工作的首要原则,任何活动都要以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
2.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检查评估、规范操作流程等手段,预防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3.综合管理原则: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实验室规模、工作强度、人员素质等各方面因素,设计合理的管理制度。
四、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内容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与验收: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采购前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和查验,确保采购的化学品合格。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管理:实验室应建立严格的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和有序。
储存区域要有明确的标识和分区,防火设施要完善。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操作:实验室中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前要进行相关安全演示和操作培训,使用人员要掌握相关的个人防护措施和操作规范,合理使用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以及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处理过程的监督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危害情况可分为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及其他一般危险化学品。
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目前,我校教学、科研及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分为四类:实验室废物、废包装容器、实验室废液、化学污染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而涉及危险化学品购买、存放以及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处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购买与储存第四条危险化学品购买必须由相关学院或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申请购买。
需经公安部门审批的类别,必须经审批后向具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不得私自从外单位获取。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其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条剧毒化学品应当在专门库房内单独存放,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使用时有两人同时在场,且计量取用后立即放回专用仓库或保险柜,并做好记录(双人签字)。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保障正常工作。
第八条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确保生产、检测、研发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中所指危险化学品包括下列八大类:1.爆炸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有毒品;7.放射性物品;8.腐蚀品.具体见附件1,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本管理办法中所指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具体见附件2,易制毒化学品名录.本管理办法中的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
剧毒品的管理参照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放射性物质和同位素试剂的管理参照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检测、研发等活动的部门,包括购买、保管、使用、运输和销毁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赔偿经济损失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管理体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负责人担任,生产部与仓管中心为主要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由生产部、实验室、研发部、仓管中心、行政部、采购部、安环部、装备部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防范公司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与设施器材安全以及生产过程安全。
各部门要成立相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分管领导要负责本项工作,并落实具体的管理责任人员。
第五条分工与职责1.行政部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处置等过程的安全监督.2。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1.0目的为防范化学危险品运输、贮存、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采取有效安全管理,使危害、意外事故发生机率降低,从而减轻或避免人员生命、财产的损失,保护环境。
2.0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采购、运输、贮存与使用等全程管控。
3.0职责3.1体系认证部组织制定并督导执行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3.2采购部负责原料类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并向供应商提出有关包装、运输等安全要求及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负责制订和修改化学品的MSDS。
3.3化学品仓管员:负责化学品储存区内化学品标识、日常点检、日常管控等。
3.4各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品的使用安全及生产现场化学品的标识及日常点检。
3.5 保安部:负责确认和跟踪化学品储存区内安生措施的有效性及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化学品知识的培训。
3.6 物控部:负责根据各化学品的使用量﹑危险性等数据,对各化学品制订合理的库存量。
4.化学危险品分类油类:液压油、汽油、柴油、机油等。
化学试剂类:稀释剂、酒精、丙酮、助焊剂、无水乙醇;绝缘漆、强碱类、强酸类等。
5.作业要求5.1采购5.1.1 物控部根据化学品的存量﹑日使用量﹑危险性﹑运输要求﹑厂家最小送货量、厂家远近距离﹑到货天数等情况做好化学品的需求计划。
并按计划对化学危险品进行采购,化学危险品供应商须获得国家政府机关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5.1.2采购部、物控部在采购化学危险品时,应对化学危险品之包装标识及运送等提出有关要求:a.包装材料与形式以能安全运输、方便贮存与使用,及防止品质变异为原则,一般由供应商依国家规定执行。
b.本公司使用、贮存等部门若有特殊要求,应反馈物控部/采购部,由物控部/采购部向供应商提出。
c.标识内容与形式由供应商依国家规定为依据,必须清楚标识品名规格、重量、生产日期、制造厂商、危害性及警告性标志。
d.若各供货商未能严格按照本司的要求进行的,物控部将有权拒收该批化学品。
5.2运输5.2.1以本公司为交货地点者,供应商应负责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泄漏与损失,由物控部与供应商协调,明确运送过程的安全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与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实验有序开展,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4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等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和药品,具体名录按照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的目录执行。
根据危化品的化学特性和上级要求,危化品分为“管制类”和“非管制类”。
“管制类”危化品包括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压缩气体,麻醉和精神药品以及医疗用毒性药品,“非管制类”危化品指除“管制类”危化品以外的其他危化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学院、部门、研究所等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所有涉及危化品的教学、科研等实验活动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危化品的申请、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普通化学品的全过程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员,学校根据事故性质、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设计实验时,在能够达到实验目的前提下,学校鼓励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试剂,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试剂;采用试剂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方法和设备;应尽可能减少危化品的使用。
第五条学校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进入使用和存储化学品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均须接受学校相关部门、单位和实验室组织的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技能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一定的化学品安全知识和实验室安全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操作维护使用技能,考核合格方能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操作等相关活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公安部标准《剧毒物品品名表》(GA58)规定的剧毒化学品、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规定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爆炸品(不含民用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液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剧毒品、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第四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的XX各单位(以下称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国家标准和XX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完善治安“三防”措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XX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由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质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六条XX直接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的员工,应接受相关法律、规定、专业技术、安全知识、职业卫生防护、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和自救互救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经营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在新、改、扩建初步设计之前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
安全预评价工作应按《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中关于预评价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在新、改、扩建时压力容器的安装、压力管道的焊接必须按规定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监检,取得使用证后方准投入使用。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自治区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管理办公室注册登记后方准投入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准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化学危险品是一种具有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物质,它们可能会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因此,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办法,以确保工作场所的成员以及公众的安全。
安全管理规范1.化学危险品库房的管理化学危险品库房是储存和管理化学危险品的地方。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应注意以下事项:•储存区域应该与其他区域隔离,并用固定的栏杆和标志标明;•确保只有特别训练过的人员才能进入库房;•库房内应该设有火灾报警和灭火设备,并且灭火器具应该经常检查和保养;•库房应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相应的修理和整顿。
2.化学危险品的标识化学危险品应该标有清晰的标识,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快速确定该物质的危害性质和适当的处置方法。
标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化学品的名称和危险类别;•安全使用的指南;•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处理方法。
3.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为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在使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遵守一些安全操作规程。
以下是一些应该注意的事项:•使用化学品时,应该始终戴上适当的防护设备(例如眼镜、手套、呼吸器等);•在使用化学品之前,应该充分了解该物质的有关信息和安全规程;•化学品应该储存在标有标示的安全柜内;•严禁在开放火源附近使用易燃的化学品;•使用完毕后,应该将盛放化学品的容器密封,以防止泄漏。
4.化学品的处置化学品的处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需要处置化学品时,应该采取以下步骤:•先了解该物质的性质,确定正确的处理方法;•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的规程和程序;•化学品储存设备必须经过认证,并通过定期维护和检查的程序,确保设备状态好、运行正常;•如果物质泄漏,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将物质清除;•应该采用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处理化学废物。
培训和教育所有与化学危险品有关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和教育。
这种教育应该包括:•关于化学危险品的基本知识,如物质的名称、危害性、存储和处置方法等;•实际操作环节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面对应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责任分摊细则;•的确保正确使用和维护相关的安全设备和设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引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特性的化学品,对人体和环境都具有潜在危害。
为了保护人员的安全和环境的健康,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档旨在介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安全第一。
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放在第一位,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
•法律法规合规。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风险评估和控制。
对于可能产生危险的化学品和工艺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储存和运输安全。
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方式,确保其不会对人员和环境产生危害。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2.1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危害等级,将其分类并进行相应的标识。
常见的标识符号包括:•P:易爆物•F:易燃物•T:有毒物质•C:腐蚀品•E:爆炸品•O:氧化剂•N:易制毒化学品等。
2.2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储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储存仓库中,并按照其性质和危害等级进行分类存放。
储存仓库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如防火、防爆、通风等。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经过专门人员的培训和授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2.3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专门运输工具和包装容器,并进行严密的密封和固定。
运输过程中应加强监控和跟踪,确保其安全性。
2.4 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应急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进行事故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2.5 危险化学品的监测和评估通过对危险化学品的监测和评估,了解其在环境中的浓度和分布情况以及对人体和生态系统的影响。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3)第三章一般规定 (6)第四章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9)第五章生产、储存、使用安全管理 (10)第六章经营安全管理 (14)第七章运输安全管理 (16)第八章废弃处置安全管理 (19)第九章重大危险源管理 (20)第十章附则 (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提升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部门和国内各单位(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及废弃处置的安全管理。
公司所属境外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及废弃处置的安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所在国(地区)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含重大危险源),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包括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化学品,以及主要成分均为危险化学品且质量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除外)。
其他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的化学品混合物的安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条任何单位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各单位的主体责任。
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及国家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6修订版),主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等九类。
危险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名,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为准。
其中:剧毒化学品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2012年版)》以及今后国家颁布的新种类剧毒化学品为准;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名,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所列为准。
第三条凡在学校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按照“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院(直属科研机构)两级管理体制。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处代表学校行使管理职能,负责制订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督促并协助各学院、直属科研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各学院、直属科研单位对所属教学和科研实验室行使管理职责,制订落实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培训。
教学和科研实验室为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的直接责任单位,严格履行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购买、领用和处置必须按照本办法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坚持“先进先出、现买现用”的原则,降低库存,减少安全隐患。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及领用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危化品在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废弃处置过程和危货运输车辆管理的安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化品是指:(一)列入国家危化品名录中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不含民用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二)主要成分均未列入《危化品目录》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化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化品并按危化品进行管理,应注明混合物的商品名称及其主要成分含量;(三)对于主要成分均未列入《危化品目录》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化品确定原则的,应根据《危化品登记管理办法》进行危化品登记管理。
第三条从事危化品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的员工,由人事科组织,经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范围内(包括承包商)的危化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废弃处置和危货车辆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本制度的制/修订,是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制(修)订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二)负责指导、检查危化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负责监督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废弃处置;(四)负责监督危化品职业病防治工作;(五)负责组织对危化品新、改、扩建项目按要求进行环境评价、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定期组织安全现状评价;(六)组织或参与危化品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2024年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满足学院教学、科研、生产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学院使用、储存、运输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化学试剂为无毒、无害的化学试剂。
化学危险品为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氰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等。
第四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和保卫处联系,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采购许可证,统一组织采购、验收、登记入帐,然后由各部门负责专人专柜进行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运输、装卸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和倾倒。
(二)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相抵角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混装混运。
(三)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气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四)装运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必须有专人押车和装卸。
第六条教学实验、科学研究、质量检验等急需的少量稀缺试剂,少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委托使用单位自行采购运输。
第七条凡使用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配备专用保存柜,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存放和使用安全。
第八条实验中心存放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并配备有灭火器。
第九条管理人员在储存、保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二)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三)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加强本车间的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制定相关的应急措施,从而有效地预防或降低化学品对人员,环境及财产的危害。
2.适用范围:适应于本车间涉及化学品使用,储存,搬运等工作的所有人员及化学品供应商。
3.职责:3.1车间负责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产品运输说明的汇总等。
3.2各相关人员及供应商负责化学品的日常管理。
4.工作程序:4.1车间化学品新增使用时须填写使用点信息,启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程序》。
经安保科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4.2在化学品固定使用点应张贴《岗位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张贴位置应使操作者便于阅读。
4.3使用前必须验看包装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当收到无标签的化学品或标签模糊无法辨认时,要补贴标签。
4.4严格按照规定穿戴劳防用品,做好其他必要的防范。
4.5化学品领用要有记录,堆放的化学品要有最大,最小量的规定,并要严格执行。
4.6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中转堆放点,与其他物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7易燃性3,4级或健康危险3,4级的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储存柜内,储存柜上要有存放化学品的清单,内容包括名称,最大储存量及危险性等级,如需领用,需有领用登记。
4.8发生化学品泄漏按《涂装生产二部化学品泄漏处理程序》执行。
4.9车间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堆放点,使用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4.10供应商每批货到达油漆车间,应有相应的运输说明,上面记载产品生产日期、数量等信息。
4.11根据化学品的有效期,并遵循先进先用的原则使用化学品。
4.12化学品使用人员在使用化学品前必须查看化学品的有效期,失效的化学品及时退回化学品管理员进行处理。
4.13对失效的化学品,按照各自化学品的特性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处置:YIKE、HENKEL、好富顿、EFTEC、BASF、PPG、ADT等供应商的过期化学品由上述供应商带回,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记录:无6.相关/支持性文件:6.1涂装生产部化学品泄漏处理程序7.附件:7.1涂装生产部化学品清单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二)1.前言:化学品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资源,在各个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和处置等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七类。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成分、危险特性、安全使用注意事项、急救措施、防护措施、泄漏处理措施、废弃处理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上应当明显标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成分、危险特性、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应急电话等信息。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档案,保存有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和处置的记录和资料。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实行分类、分级、分项储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其目录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由国家有关部门公布。
第三条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实验方式,遵循“绿色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理念,尽量避免或减少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和“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单位(是指学院、学部、直属单位及校级科研机构,下同)——实验室(是指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公用房负责人或团队,下同)三级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许可、审批、备案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各类手续;(三)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源头管理,对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实施采购审批或备案管理,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使用、储存以及废弃物管理等活动;(四)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工作,对私自采购、超量储存、存放配伍禁忌、随意废弃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情况作出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本单位制定并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预防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二)负责对各类教学、科研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培训,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实验室“准入制”管理工作;(三)指定专人负责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协调处理危险化学品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要事项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决策;(四)负责对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情况作出单位内部处理,并如实向学校汇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积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及教学、科研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实验实训环境,防止实验实训事故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所列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八大类危险化学品。
如果国家、云南省有关规定及《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发生变化,以最新文件为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实验实训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依照《实验实训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第四条学校教务处医学实验中心和后勤保卫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工作,采购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供应等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实行“学校校——二级学院——实验实训室”三级联动的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形成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负责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责任制;制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使用管理制度、使用登记制度、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定期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装置设施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定期组织实验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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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
加强本车间的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制定相关的应急措施,从而有效地预防或降低化学品对人员,环境及财产的危害。
2.适用范围:
适应于本车间涉及化学品使用,储存,搬运等工作的所有人员及化学品供应商。
3.职责:
3.1车间负责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产品运输说明的汇总等。
3.2各相关人员及供应商负责化学品的日常管理。
4.工作程序:
4.1车间化学品新增使用时须填写使用点信息,启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程序》。
经安保科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4.2在化学品固定使用点应张贴《岗位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张贴位置应使操作者便于阅读。
4.3使用前必须验看包装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当收到无标签的化学品或标签模糊无法辨认时,要补贴标签。
4.4严格按照规定穿戴劳防用品,做好其他必要的防范。
4.5化学品领用要有记录,堆放的化学品要有最大,最小量的规定,并要严格执行。
4.6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中转堆放点,与其他物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7易燃性3,4级或健康危险3,4级的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储存柜内,储存柜上要有存放化学品的清单,内容包括名称,最大储存量及危险性等级,如需领用,需有领用登记。
4.8发生化学品泄漏按《涂装生产二部化学品泄漏处理程序》执行。
4.9车间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堆放点,使用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4.10供应商每批货到达油漆车间,应有相应的运输说明,上面记载产品生产日期、数量等信息。
4.11根据化学品的有效期,并遵循先进先用的原则使用化学品。
4.12化学品使用人员在使用化学品前必须查看化学品的有效期,失效的化学品及时退回化学品管理员进行处理。
4.13对失效的化学品,按照各自化学品的特性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处置:
YIKE、HENKEL、好富顿、EFTEC、BASF、PPG、ADT等供应商的过期化学品由上述供应商带回,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记录:
无
6.相关/支持性文件:
6.1涂装生产部化学品泄漏处理程序
7.附件:
7.1涂装生产部化学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