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管理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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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城乡规划管理局

保定市徐水区城乡规划管理局

保定市徐水区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我部门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一、部门职责根据徐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水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徐政办[2010]58号),现将我局部门概况说明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

负责起草我县城乡规划方面的行政规章及实施细则;拟定我县城乡规划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有关城乡规划的编制与修订,按法定程序组织上报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参与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国土和区域规划及大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工作和勘察工作。

(三)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内各项建设用地和各类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提出规划条件,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依法按程序核发“一书三证”规划许可手续。

负责查处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

(四)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集镇、村庄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对乡镇规划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审核各乡镇总体规划和开发区、风景、旅游、文物保护区的规划方案,并上报审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查和报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管理。

(六)负责起草全县城乡规划和勘察方面的行政规章及实施细则;拟定全县有关城乡规划、勘察技术规定、细则,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县城基础勘察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勘察、城市规划测绘资料的统一管理。

(八)承办县政府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1、收入说明2018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69.9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99万元。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城乡规划岗位是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城乡发展,保障城市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城乡规划工作是一项繁杂而细致的任务,涉及到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下面将对城乡规划岗位的职责进行详细介绍。

一、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城乡规划的核心工作是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

城乡总体规划是根据国家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城乡地区的需求和资源,确定城乡用地布局、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内容,为城乡发展提供指导。

城乡规划岗位的职责是负责召集专家团队,进行城乡总体规划的调研和编制工作,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进行推演,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城乡详细规划编制除了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岗位还负责编制城乡详细规划。

城乡详细规划是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在细节层面进行规划设计。

例如,确定城市绿化带的具体位置、农田的保护区域以及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等。

城乡规划岗位的职责是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实地踏勘、测量和统计工作,完成城乡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规划方案的评审与调整城乡规划岗位还需要负责规划方案的评审与调整工作。

规划方案的评审是为了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避免出现严重的瑕疵和错误。

职责包括对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评估,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提出合理的调整意见。

通过规划方案的评审与调整,保障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与实用性,为城乡发展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

四、城市更新和建设项目的审批城乡规划岗位还需参与城市更新和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这需要与城市建设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密切合作,确保规划的执行和监督。

职责包括对城市更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进行审查,与相关部门协商并提出意见,确保项目在规划、土地、环保等多个方面的合规性。

五、城乡环境保护与治理城乡规划岗位在城乡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也扮演重要的角色。

职责包括开展环境评估和监测,保障城乡环境的安全与协调发展。

此外,还需与环保部门、农业部门等协作,制定城乡环境保护和治理政策,推动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划分

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划分

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划分中国是一个正在高速发展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和统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我国设立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本文将介绍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划分。

一、组织结构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中央政府的部门,主要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规划、监管和指导。

以下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结构:1. 部领导:由一个部长和若干位副部长组成,负责决策和领导部门的日常工作。

2. 直属单位:包括总经济师、纪检组、机关党委等,主要负责对部门内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3. 机关职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设多个职能部门,如规划司、建筑司、住房政策司等,每个部门主要负责特定领域的规划、政策和技术工作。

4. 直属事业单位和驻外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有一些直属事业单位和驻外机构,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这些单位主要负责开展研究、培训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

以上是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基本组织结构,通过这种结构的划分,部门内各个职能部门可以高效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合力。

二、职能划分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主要职能如下:1. 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负责制定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与国家发展战略相一致。

2. 监管和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和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针、政策和标准,指导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负责研究和制定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4.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负责编制和监督实施城乡规划,保障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推动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5.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解决城市和农村居民的住房问题。

6.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划和指导,推动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组成设置组织规则议事程序

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组成设置组织规则议事程序

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组成设置组织规则议事程序一、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城乡规划委员会是县政府的审议(查)机构,受县政府委托就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查),向县政府提出审议(查)意见。

其主要职责是:(一)审议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审查专业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审查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

(四)审查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城乡规划委员会的组成和机构设置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由县政府聘任33位委员组成,任期5年。

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县城乡规划项目审查委员会和专家组。

县城乡规划项目审查委员会的职能是受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委托,对县城市规划区内需县政府审批的城市建设项目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其审议意见作为县政府审批的依据(建设项目出让后涉及规划设计条件强制性内容调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或调整等重大项目按规定须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

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组的职能是对县城市规划区内需县政府审批的城市建设项目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其论证意见作为县城乡规划项目审查委员会审议的依据,其成员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研究确定。

三、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主要组织规则和议事程序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指定副主任委员召集,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必须坚持回避的原则,凡所审议(查)的项目与委员本人或其所在的组织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有关委员应在会议召开之前向会议召集人员申请回避,也可由会议召集人提请其回避。

城乡规划委员会认为如有必要,可邀请有关主管部门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代表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向委员介绍有关审议(查)项目的背景、过程和技术内容,并解答委员的提问。

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的基本议事程序是:(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拟审议(查)的项目向城乡规划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同时将审议(查)项目的有关材料报送秘书处。

城乡规划管理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城乡规划管理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城乡规划管理局机构设置及职能一、机构设置城乡规划管理局内设机构,参照牡丹江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及其他市(县)城乡规划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我市城乡规划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应设5个职能股(室)。

即:办公室、技术室、审批室、监察室、城市建设档案馆。

二、人员编制及职责根据各股(室)的职能和工作量的大小,便于全市城乡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合理配备人员。

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全局需配编制30人,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股(室)主任5名(股级),职员22人。

1、办公室:负责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后勤、印信、安全保卫,负责文件处理、档案管理、文秘保密、机关事务、对外联络,负责人事劳资、目标管理、考核奖励、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2、设计室:负责组织建设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管理;拟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负责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勘测规划、计划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规划区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勘察;负责建设用地拨地定柱、定线、验线工作及全市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管理、检查和维护工作;负责勘测市场、勘测资质、勘测资料的管理。

3、审批室:负责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监察室:负责对规划区内所有公建、私建项目规划的实施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并依据《黑龙江省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对违法行为及其责任人进行处理和处罚。

5、财务室: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各种规费收缴及账目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工作。

6、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收集、整理、保存等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建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重要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国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

建设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对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组织架构建设部的组织架构由部领导机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三个层级构成。

(一)部领导机构建设部设有部长、副部长、巡视员等领导机构,由中央政府委派的专业人士担任要职。

部长是建设部的最高领导,负责主持部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战略规划、政策制定和决策等重要事务。

(二)直属机构直属机构是建设部直接下设的职能部门,包括规划司、建筑管理司、城市建设司、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司等,每个司都有相应的副司长或司级领导,负责具体的职能工作。

(三)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是建设部在各省市和地方设立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协调各级政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的执行。

派出机构的工作范围涉及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房屋建设、市政工程等方面,以保障国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职能建设部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制定和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建设部负责研究、规划和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宏观策略和细化实施方案,以推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推动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建设部积极引导和推动城市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镇与农村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农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三)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

建设部负责制定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的政策,指导各地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

(四)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

建设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和泡沫化现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五)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管理。

建设部负责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技术标准,推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14•【字号】丹政办发〔2016〕5号•【施行日期】2016.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丹政办发〔201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规划局:《丹东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14日丹东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丹东市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5〕11号),设立丹东市城乡规划局(正处级),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县(市)及重点建制镇总体规划。

(三)参与编制和审核市域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旅游景区、开发区总体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雕塑的选址定点及方案审查。

(五)负责监督检查城乡规划的实施;负责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六)依法负责全市(不包括合作区及振安区部分)规划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城乡规划岗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在如今迅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城乡规划岗位负责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方案,以确保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优质生活环境。

本文将介绍城乡规划岗位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内容。

一、城乡规划岗位的职责城乡规划岗位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城乡规划方案和政策城乡规划岗位负责制定城乡规划方案和相关政策,根据城市和农村的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城乡布局、土地利用规划和建筑设计等方案,以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

2. 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城乡规划岗位负责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防止过度开发和破坏生态环境,保护水源、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

3. 指导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城乡规划岗位指导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确保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他们还负责对建筑设计进行审核和指导,以确保建筑物的合理布局和风貌。

4. 编制城市和农村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岗位负责编制城市和农村的长期发展规划,包括城市建设、交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以引导城市和农村持续、有序地发展。

5.协调城市发展和社会经济城乡规划岗位协调城市发展和社会经济。

他们与其他部门合作,推动城市和农村的发展计划实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二、城乡规划岗位的工作内容城乡规划岗位的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进行市场调查和研究城乡规划岗位负责进行市场调查和研究,了解城市和农村的发展需求和问题,为规划和决策提供依据。

2. 制定城乡规划方案城乡规划岗位制定城乡规划方案,包括城市和农村的布局、建筑设计等方案,以提升城市和农村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3. 开展规划评估和审核城乡规划岗位开展规划评估和审核,对各种规划方案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推动规划实施城乡规划岗位推动规划方案的实施,组织各方面的合作与协调,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5. 进行城市设计和建筑指导城乡规划岗位进行城市设计和建筑指导,对各类建筑项目进行审查和指导,保证建筑的安全性和美观性。

四川城乡规划管理机构设置构想

四川城乡规划管理机构设置构想

广汉市城乡规划建 设局与 规划 管理相 关的科 室分 别有
规划科 、 村镇科 和规设局内设科室
( 1 ) 类 型 A,属市 人 民政府 组 阁局 性 质 的规 划管 理 机
2 城 乡规 划管 理机构 设置 原则 和要 求
城市规划 管理机构 的设置应 从规划 管理 的 内涵和实 际
市、 县人 民政府层层 都要建 立城 乡规划行 政 主管部 门 , 主要
镇规划 管理科 、 风景园林规划科 、 行 政审批科 。
绵竹市规划 局内设科 室情况 为 : 办公 室 、 城市 规划科 、 村 镇规划科 、 总工办 、 监察 大队。 ( 3 ) 类型 C , 属二级局性质的规划管理机 构 , 一般隶 属于
情况出发 , 同时考虑 管理工作 的实 际操作 的可 行性 , 应遵 循
的设 置原则和要求 为 :
人员数量难 以得 到保 障。
成都 市规划 管理局 内设科 室情况 为 : 办公 室、 政 策法 规 处、 详细规 划管理 处 、 总体规 划管理处 、 乡村 规划 管理处 、 建 筑规划 管理 处( 规划技 术管理 办公室 ) 、 市政 规划 管理处 、 综
( 1 ) 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设 置 , 要体现政府的管理职能 ,
要体现依法行 政和规划集中管理权 原则。 城市规划是研 究城市的未来发展 、 城市 的合理布 局和综 合安排城市各项 工程建设 的综合部 署 , 是一 定时期 内城市发
合 管理处 ( 行政审批处 ) 、 规划验收管理处 、 城乡规划督察处 、 测 绘信 息管理处 、 人事处 、 纪检处。

德阳市规 划局 内设 科室情 况为 : 综合 管理科 、 用 地管 理 科、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 、 市政工程管理科 、 规划编制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6•【字号】筑府办发[2010]140号•【施行日期】2010.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0〕14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贵阳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贵阳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城乡规划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

(二)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设计、勘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草拟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承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修改及实施情况评估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修改及各类规划公示、公布等工作;参与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修改工作。

(三)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认可,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开矿采石、挖砂取土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规划审查、审批,核发相关规划许可证。

城乡建设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位设置

城乡建设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位设置

城乡建设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位设置一、引言在城乡建设领域,为了有效管理和推进城乡建设工作,城乡建设部门需要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职位设置。

本文将围绕城乡建设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位设置展开论述,并探讨其在城乡建设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二、组织架构城乡建设部门的组织架构应该是一个科学、高效的组织体系。

一般而言,城乡建设部门的组织架构可分为领导层、行政层和技术专业层。

下面将具体介绍每个层级的职能和岗位设置。

1. 领导层领导层是城乡建设部门的核心决策层,主要由部门负责人和各级领导组成。

他们负责决策工作方向、制定规划政策以及安排资源的分配。

此外,领导层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城乡建设工作能够顺利推进。

2. 行政层行政层是城乡建设部门的执行层,主要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和实施工作。

行政层包括人事处、财务处、综合办公室等部门。

具体的岗位设置有行政主管、行政助理、内务管理、财务主管、人事主管等。

3. 技术专业层技术专业层是城乡建设部门中最重要也是最具专业性的层级。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和监督、工程质量检验等方面的工作。

技术专业层包括规划处、建设开发处、工程管理处等部门。

具体的岗位设置有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监理师等。

三、职位设置根据城乡建设部门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的职位设置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下面将详细说明城乡建设部门中常见的职位设置。

1.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是城乡建设部门的领导者,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部门的工作。

他们需要具备高级管理经验、较强的决策能力和策略性思维,以确保城乡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行政助理行政助理负责协助和辅助行政主管工作,承担一些行政性事务处理和文件整理等工作。

行政助理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高效地协助上级领导完成日常工作。

3. 规划师规划师负责城乡规划的研究和设计工作。

他们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划政策,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方案,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城乡建设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位设置

城乡建设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位设置

城乡建设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位设置城乡建设部门是一个重要的政府机构,负责规划、管理和推进城乡建设工作,以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质量改善。

为了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城乡建设部门必须建立一个严密的组织架构和合理的职位设置。

一、组织架构城乡建设部门的组织架构通常包括领导机构、职能部门和派出机构。

(一)领导机构领导机构是城乡建设部门的最高决策机关,主要负责确定部门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领导机构包括部门主管、副主管和部门领导小组等。

部门主管通常是由一个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高级官员担任,他们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各项工作。

副主管则是协助主管完成工作,并在主管不在时代行职责。

(二)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是城乡建设部门的核心组成部分,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能划分为若干个部门或局。

常见的职能部门包括规划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

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研究,制定城市和乡村的总体规划,确保城市和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城市和乡村的建设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的使用、征收和补偿等工作,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是城乡建设部门的下属机构,负责具体地区或具体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派出机构通常设置在各个地区的城乡建设局或建设管理处,根据需要设置多个机构。

派出机构的职能和职责与主部门相似,但更加贴近实际工作,能够更好地解决具体问题。

二、职位设置城乡建设部门的职位设置需要根据工作性质和组织架构来确定。

一般来说,城乡建设部门的职位可以分为领导岗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一)领导岗位领导岗位包括部门主管、副主管和部门领导小组成员等。

这些岗位的职责是制定部门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决策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领导岗位需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管理岗位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具体部门或具体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这些岗位包括部门主任、项目经理、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等。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城乡规划是指对城市、乡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发展进行科学、合理、可持续规划的过程。

城乡规划的实施对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提升城市品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城乡规划岗位是负责城乡规划工作的专职工作岗位,具体职责如下:一、城市用地规划城乡规划岗位的首要职责之一是制定城市用地规划。

城市用地规划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确定城市各类用地的用途范围、用地强度和建设控制指标,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城乡规划岗位应当根据国家、地区和城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城市用地规划,并对现有城市用地进行合理优化调整。

二、城市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岗位还需要负责制定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对城市未来发展方向、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进行全面规划的工作。

城乡规划岗位应当通过调研、分析城市发展现状和趋势,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提出具体的建设目标、空间布局和重点项目,为城市的长期发展提供指导。

三、乡村规划城乡规划岗位还需要编制乡村规划。

乡村规划是指对农村地区的建设和发展进行规划的工作。

城乡规划岗位应当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特点,编制乡村规划,提出发展农村产业、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和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措施。

四、城市更新与改造规划城乡规划岗位还需要负责城市更新与改造规划。

城市更新与改造规划是指对城市老旧区域进行改造和更新的规划工作。

城乡规划岗位应当通过对老旧区域的调查和分析,制定城市更新与改造规划,提出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和建设控制措施,实现城市更新与改造的目标。

五、市政设施规划城乡规划岗位还需要参与市政设施规划。

市政设施规划是指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规划的工作。

城乡规划岗位应当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编制市政设施规划,确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布局和配套措施,保障城市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总结:城乡规划岗位的职责涉及城市用地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乡村规划、城市更新与改造规划以及市政设施规划等多个方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中国政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机构。

该部门承担着规划、管理和发展中国的城乡建设事务的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本文将对该部门的组织结构以及不同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介绍。

一、组织架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体系包括部领导、各职能司局和直属单位。

部领导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对全国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进行决策和领导。

部领导下设若干职能司局,各司局分别负责不同的职能和领域。

其中,规划司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司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管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管理;房地产金融与房地产税政司负责房地产金融和税收政策的制定与管理;城市建设和管理司负责城市建设与管理等。

除了职能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设有直属单位。

直属单位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房地产协会、中国建筑教育协会等,这些单位都在各自领域内承担重要的职责和责任。

二、职责分工1. 规划司的职责分工:规划司负责制定和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编制国家和区域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指导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

2. 建筑市场管理司的职责分工:建筑市场管理司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筑领域的市场准入管理;推动建筑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的价格监测和行业状况分析;加强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管。

3. 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的职责分工: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制定和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交易和销售行为;开展房地产市场的调查研究。

4. 房地产金融与房地产税政司的职责分工:房地产金融与房地产税收政策司负责房地产金融政策的制定和管理;研究并制定房地产税收政策;推动住房信贷政策和金融机构的房地产业务发展;指导和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运作。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0•【字号】榕政办[2011]98号•【施行日期】2011.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1〕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福州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四月十日福州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6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2010〕28号),设立福州市城乡规划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承担的履行福州市城区范围内涉及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城乡规划局。

(三)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全市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实行规划管理,核发规划管理证书,并参与城市各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三)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专业规划的审查。

(四)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雕塑评审。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城乡规划岗位是指在城市和乡村规划部门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专业人员。

他们负责制定城市和乡村发展的总体规划方案,研究城市和乡村的空间布局,规划地区内的各种建筑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改造和拆除,以及保护和修复文化遗产等工作。

以下是城乡规划岗位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规划研究1.执行上级部门下达的规划任务,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研究工作,并编制规划研究报告;2.分析城市和乡村发展现状,研究社会、经济、文化、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提出规划发展的战略方向;3.组织市场调研,分析需求和趋势,对城市和乡村的发展进行预测和规划;4.分析城市和乡村的用地利用现状,提出有效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案。

二、制定规划方案1.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城市和乡村的总体规划方案,包括土地利用、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布局等;2.研究城市和乡村的空间布局,制定合理的用地结构和规模;3.针对城市和乡村的特点,设计具有创新性和可持续性的规划方案;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控制指标和规划标准。

三、管理规划实施1.负责规划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确保规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2.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推动规划方案的实施;3.监督规划的实施过程,确保规划的质量和进度;4.参与规划项目的编制、评估和调整,提出合理的建议与意见。

四、开展城乡更新和综合整治工作1.组织开展城市和乡村的更新和改造工作,促进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2.实施旧城区改造和老旧村庄改造,推进环境整治和景观提升;3.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间的交流与合作;4.组织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提升城市和乡村的历史文化价值。

五、开展社会宣传和教育工作1.向社会宣传城市和乡村规划的重要性和意义;2.组织城市和乡村规划知识的培训和讲座,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3.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规划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专业建议与支持;4.组织展览和活动,展示城市和乡村的规划成果和发展成就。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6•【字号】渭政办发[2010]177号•【施行日期】2010.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渭政办发[2010]1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九月六日渭南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100号),设立渭南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认真实施《城乡规划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将测绘行业管理职能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城乡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实施中心城市规划统一管理,组织编制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编制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指导临渭区、亭新区、经开区编制城中村和旧城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组织制定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负责组织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竞选、招标及评审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咨询服务工作。

城乡建设部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划分

城乡建设部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划分

城乡建设部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划分城乡建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部委,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城乡建设相关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对城乡建设部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划分进行介绍。

一、机构设置城乡建设部下设多个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包括以下部门:1. 办公厅:负责全面协调部内各机构的工作,拟订部门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关键问题的解决,并承担办理来自上级和各方面的请示、报告、指示等工作。

2. 法规司:负责制定和解释城乡建设相关法规和工作制度,监督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法规宣传工作,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 规划司:负责统筹全国城乡规划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相关规划,提出城乡规划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并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的规划工作。

4. 土地资源司:负责统筹全国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相关规划和政策制定,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并协调处理土地纠纷和争议。

5. 建筑市场司:负责建筑市场监管和行业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建筑市场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推进建筑业的规范化发展,加强建筑质量和安全监督。

6. 房屋管理司: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制定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政策和标准,推进保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7. 城市环境与设施司:负责城市环境保护和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推动城市清洁化和生态环境改善,推进城市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

8. 城市与农村规划管理司:负责城市和农村规划体制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9. 地震灾害防治司:负责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推进地震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提高地震监测、预测和预警能力,加强地震风险防控。

10. 科技教育司:负责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组织推进相关科研项目和成果转化,促进城乡建设业务人员的培训和专业能力建设。

此外,城乡建设部还设有办公厅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包括国家土地规划管理中心、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培训中心等。

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与职能

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与职能

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与职能一、组织架构城乡建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部委之一,负责统筹指导全国城乡建设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该部门下设多个内设机构,分为直属机构和所属单位。

直属机构包括总体规划司、城市建设司、农村建设司、市政管理司、地震局、规划司等,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

所属单位包括建筑业中心、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工程造价管理中心等,协助城乡建设部开展相关工作。

二、职能(一)总体规划司总体规划司是城乡建设部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拟定和实施国家城乡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特色小镇规划等。

该司通过对各地区规划方案的审查和指导,确保城乡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推动城镇化进程。

(二)城市建设司城市建设司承担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发展改革的职责。

这包括指导城市建设规划、城市市政工程建设、城市环境卫生与绿化、城市安全和消防等方面的工作。

该司协助地方政府提升城市建设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三)农村建设司农村建设司是城乡建设部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的重要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

该司致力于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市政管理司市政管理司职责涵盖了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城市水务、城市交通、城市供热等方面的工作。

该司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城市市政管理工作,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五)地震局地震局负责地震监测、地震信息研判、地震灾害防治等工作。

该局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测地震活动,提醒和指导地方政府及居民做好地震应对和防范工作。

(六)规划司规划司是城乡建设部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负责编制和审核城市规划、乡村规划、产业规划等方面的工作。

该司致力于推动城市发展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总结:城乡建设部作为国家部委,具有重要的组织架构和职能。

各个机构和司所承担的职责相互依存、相互补充,从而为全国范围内的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1)

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1)

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1)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指的是现在在我国使用的城乡规划管理模式和机构设置。

该体制的建立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调整城乡发展,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本文将从定位、特点、优势和不足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定位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是指以中央政府为主导,在地方政府的协助下,建立起来的城乡规划管理模式和机构设置。

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和实施城市和乡村的整体规划,调整城乡人口、土地、资源的分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特点1.政府主导: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依托于政府主导,国家对城乡规划的管理和调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2.分级管理:中央和地方政府相互配合,在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各地区都有一定的自主权。

3.多元参与:为了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加强社会参与,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中设立了一系列的参与机制。

4.制度保障: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中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以规范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

三、优势1. 统筹协调: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协调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增强了城乡规划的统筹性和协同性。

2. 提高效率:设立一系列的参与机制,增加了社会对城乡规划管理的参与度,提高了规划管理效率。

3. 增强可持续发展:在规划管理中注重生态环境、能源节约和污染防治等方面,使得城乡发展与可持续性相适应。

4. 显著效果: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下,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效,如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等。

四、不足1. 市场空间不足: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对市场空间的考虑不足,市场发展不自由。

2. 公共服务不足: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充分,影响城乡发展。

3. 反应迟缓: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因机构繁琐、层级分明,政府反应迟缓,难以及时调整城乡规划管理。

4. 社会参与不足:尽管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中设有社会参与机制,但社会参与度并不高。

五、结论总体来说,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在城乡规划管理领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其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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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管理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机构设置
城乡规划管理局内设机构,参照牡丹江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及其他市(县)城乡规划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我市城乡规划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应设5个职能股(室)。

即:办公室、技术室、审批室、监察室、城市建设档案馆。

二、人员编制及职责
根据各股(室)的职能和工作量的大小,便于全市城乡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合理配备人员。

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全局需配编制30人,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股(室)主任5名(股级),职员22人。

1、办公室:
负责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后勤、印信、安全保卫,负责文件处理、档案管理、文秘保密、机关事务、对外联络,负责人事劳资、目标管理、考核奖励、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2、设计室:
负责组织建设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管理;拟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负责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勘测规划、计划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规划区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勘察;负
责建设用地拨地定柱、定线、验线工作及全市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管理、检查和维护工作;负责勘测市场、勘测资质、勘测资料的管理。

3、审批室:
负责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监察室:
负责对规划区内所有公建、私建项目规划的实施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并依据《黑龙江省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对违法行为及其责任人进行处理和处罚。

5、财务室:
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各种规费收缴及账目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工作。

6、城市建设档案馆:
负责城市建设档案收集、整理、保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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