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30澄江化石委传达学习《关于实施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
2018.10.29澄江化石委组织学习《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怎么看怎么办》
澄江化石委组织学习
《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怎么看怎么办》
为进一步深化澄江化石委干部职工对创文工作的认识,提高创文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圆满完成2018年年度测评目标任务,我委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怎么看怎么办》。
会上,化石委办公室副主任鲁玉成以《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怎么看怎么办》为题,结合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际,从全国文明城市测什么、怎么测入手,重点对实地测评重点点位及测评标准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讲解,对我委开展创文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网格志愿者要一定要按时到岗,充分发挥好文明宣传、教育和引导的作用,劝导执勤规范到位,宣传劝导身边不文明交通行为;三是针对创文网格化管理范围内的卫生死角、车辆乱停放等行为进行整顿和规范;四是要求大家齐心协力,从点滴做起,为澄江县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撰稿人:文继玲澄江化石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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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30澄江化石委召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安排会
澄江化石委召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安排会
根据澄综治办《关于在全县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澄综治办〔2018〕25号)要求,结合县综治办《关于加强2018年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的通知》(澄综治办〔2018〕11号)要求,澄江化石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安排会,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会上,办公室副主任鲁玉成传达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就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会议强调,此次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密结合化石委实际,全面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控制,有效根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各类突出治安隐患,全力维护化石委治安的和谐稳定。
(撰稿人:文继玲澄江化石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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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19•【字号】玉政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2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现将《玉溪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19日玉溪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为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围绕玉溪10个制造业全产业链引导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扣产业链构建服务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9〕43号)等精神,结合玉溪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努力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要求,以“强主体、建园区、优业态、强人才、创品牌”为着力点,不断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完善扶持政策、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综合载体。
逐步建立与玉溪制造业全产业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为玉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发展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快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2018.7.30澄江化石委携手妇联、残联组织召开凤麓街道仪凤社区第五网格户主会
澄江化石委携手妇联、残联组织召开
凤麓街道仪凤社区第五网格户主会
为切实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创文宣传力度,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有责的意识。
7月30日晚,澄江化石委携手妇联、残联在园丁小区组织召开凤麓街道仪凤社区第五网格户主会。
会上,澄江化石委办公室主任张娅丽作动员讲话。
张主任结合日常生活和工作实际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内容和知识进行了宣讲和解读,强调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张主任强调,作为澄江县的一份子,我们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文明城市的要求,积极响应《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的号召,创文明城、做文明人,是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要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自身一言一行做起,为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此次户主会的召开,进一步加深了社区居民对创文工作的理解,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创文”意识,为今后的“创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撰稿人:文继玲澄江化石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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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专题调研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专题调研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4•【字号】玉政办通〔2018〕79号•【施行日期】2018.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专题调研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7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玉有关单位:《玉溪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专题调研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4日玉溪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专题调研工作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陈豪书记调研玉溪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六个走在全省前列”的工作要求,紧扣构建“两型三化”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等工作重点,推动玉溪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时代现代化建设道路上走在全省前列,努力闯出一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特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调研目的意义党的十九大作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高质量发展标定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新方位,成为未来一个时期最鲜明的导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根据陈豪书记对玉溪提出“六个走在全省前列”指示要求,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为认真做好此次专题调研工作,形成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推动玉溪在全省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努力闯出一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路子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调研的主要提纲及任务分工(一)高质量发展的差距、短板分析对比分析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差距、问题和短板。
(牵头领导:柳文炜;责任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委)(二)高质量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及发展理念根据分析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发展定位、发展思路和发展理念。
云南省澄江动物化石群保护规定
云南省澄江动物化石群保护规定【法规类别】文物与古迹保护【发文字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1号]【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发布日期】1997.12.25【实施日期】1997.12.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1号)《云南省澄江动物化石群保护规定》已经1997年12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1997年12月25日云南省澄江动物化石群保护规定第一条为了有效地保护具有重大科学研究价值的澄江动物化石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澄江动物化石群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非法转让。
第三条对澄江动物化石群实行有效保护、有度科研、有序开发的方针。
第四条建立澄江动物化石群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
保护区的范围及其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界线,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建立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保护区管理的重大事项。
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保护区管理机构合署办公。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保护区实施综合管理。
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保护区实施监督管理,并指导保护区所在地的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保护区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保护区的具体管理工作。
科学技术、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及地质遗迹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开展地质遗迹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三)制定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保护区;(四)对保护区进行监测、维护并建立档案;。
2018.8.1澄江化石委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会
澄江化石委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
网格化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会
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水平,推动网格责任片区创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创建格局。
2018年8月1日上午,澄江化石委组织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会,对创文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
会上,化石委办公室主任张娅丽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入户宣传、日常巡查等作了重点培训,进一步强调开展网格化工作纪律,做到文明宣传、文明沟通、文明劝导。
陈泰敏书记强调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要求全委干部职工尤其是讲解员发挥好对外展示窗口的作用,不断提升个人文明素质,积极为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
(撰稿人:文继玲澄江化石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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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09•【字号】玉政办发〔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23〕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玉溪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9日玉溪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切实解决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提升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70号)精神,结合玉溪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加快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的工作要求,以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为目标,坚持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逐步实现城乡供水“水网电网化”运营,不断提升全市城乡居民饮水质量,为全市高质量建设“一极两区”提供有力水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力争用三年时间通过实施新建工程,重点水源保障工程、水厂新建工程及改扩建提升工程、管网延伸工程、数字化工程,与全省同步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全市城乡居民饮水质量。
2023年6月底前,启动实施一批项目建设。
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城乡供水“一县一张网”。
2018.9.19澄江化石委传达学习澄江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澄江化石委传达学习澄江县城市基层党建工
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9月19日上午,澄江化石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澄江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办公室主任张娅丽主持召开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宋成杰同志《在澄江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重点就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新的思路举措、更高的要求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等三方面部署要求进行深入学习领会。
会议要求:一要明确具体责任抓好落实,强化党组书记主业主责意识,形成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提升我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落实,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自身特点、具有鲜明特色的城市基层党建新路子;三要逐项销号抓好落实,确保城市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要强化统筹整合抓好落实,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发挥提升城市基层党建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五要注重总结宣传抓好落实,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撰稿人:文继玲澄江化石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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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08•【字号】玉政办发〔2022〕35号•【施行日期】2022.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玉溪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第六届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8日玉溪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21〕31号),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玉溪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玉溪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为引领,以拉动消费为重点,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兼顾产业和事业的发展,推进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旅游产品业态创新、科技赋能旅游等转型升级,着力补齐玉溪旅游产业发展短板,建设文化旅游强市,到2025年,全市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000亿元。
二、重点任务实施“十大工程”,优化旅游产品供给,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景区提升工程1.实施A级景区倍增计划。
以澄江帽天山寒武纪世界自然遗产旅游区和通海秀山为重点推进5A级景区创建。
推进广龙小镇、青花街、龙马山、象鼻温泉、绿汁工业遗址、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景区提升改造,推进花腰田间、杏林文园、曼来移民新村、李和才故居等A级景区创建。
汇聚人才 兴滇富民
一
段时间人才工作的纲领性 文件。《 意见》 具有哪 记者 : 《 意见》 有哪 些特 色和亮点?
些特 点和 创 新 之 处 ,对 我省 今 后 的人 才 工作 将 产 生怎 样 的影 响? 就 社会 各界 关注 的 重点 问题 , 本 刊 会保 障厅 厅长 解毅 。
的座谈会 , 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 同时充分吸收借鉴
解毅: 《 意见》体现 了我省人 才工作 的新理
了外省区市的经验和做法。 起草阶段 , 省委书记秦 念——打破体制壁垒 ,扫除身份 障碍 ,以事业留
以感 情 留 人 , 以适 当 的待 遇 留 人 , 在 政 策 制度 光 荣 、省 长李 纪恒 多次 就 文件 制定 工 作 作 出 明确 人 , 指示, 常务 副 省长 李 江多 次召集 会 议进 行研 究 。 同时 ,还 征 求 了省5 班子、 1 6 个 州 市 党政 主 要 多 次大 的修 改 完善 。 可 以说 , 这个 文件 吸 收借鉴 了 的创 新和 环境 营造 上 下大力 气 。
《 意见 》 在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 业方面 , 提
高校 、 医疗 机 构 、 科研院所科技人员 , 在 完成 本 单
2 0 1 4 . 3磊翻哇增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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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的 意 见建 议 , 整 个 工 作 历 时近 1 年, 进行 了l 0 出了一系列激励政策措施。比如 : 允许和鼓励在滇
《 意见》 是省委、 省政府继2 0 0 4 年出台贯彻中央
综合 性文 件 , 较 之 以往 , 有 四个突 出特点 : 一 是强 化
使 各 类人 才人 尽 其 才 、 才尽 其 用 , 创 业 有机 会 、 干 人才工作决定实施意见之后又一个重大人才政策 二是 坚持 以用 为本 , 体 现 了体 制 机 制 早在 2 0 1 3 年初 , 省委、 省政 府 就 提 出 了在 原有 了基 层 导 向 : 三是统 筹 了各类人 才 ; 四是强化 制度保 障。 政策 基础 上 ,再 制定 一 个 促进 人 才发 展 综合 性 政 创 新 ;
云南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
云南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1. 引言云南省作为我国西南地区的重要省份,其经济发展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为了进一步推动云南省的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云南省决定实施“百千万工程”。
本文档旨在提出云南省百千万工程的实施方案,以促进云南省的经济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全面建设现代化省份的目标。
2. 目标与意义2.1 目标云南省百千万工程的目标是在未来五年内,每年新增百个工业项目、千个农业项目和万个服务业项目。
通过大力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增长,推动经济转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2 意义云南省百千万工程对于云南省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百千万工程可以吸引大量投资,推动产业发展,提高云南省的产业竞争力。
其次,增加项目数量有助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最后,百千万工程的实施可以改善云南省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业水平,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省份打下坚实基础。
3. 实施方案3.1 工业项目云南省将加大对工业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招商引资、政策扶持等方式吸引更多企业入驻云南省,推动工业项目的快速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争取国内外知名企业在云南省设立工厂或扩大投资规模。
•提供土地资源和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加大技术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3.2 农业项目云南省农业是云南省经济的重要支柱,因此发展农业项目对于全面实施百千万工程至关重要。
云南省将采取以下措施促进农业项目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优化农业产品结构,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引进现代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提供农业金融支持,为农民提供贷款和融资服务。
3.3 服务业项目云南省的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因此在百千万工程中也要重视服务业项目的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发展旅游业,提升云南省的旅游竞争力。
•加大文化创意产业支持力度,培育文化创意企业。
•加强对金融、教育、医疗等重要领域的支持。
4. 实施进度和考核指标为确保云南省百千万工程能够顺利实施,云南省将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并设定相应的进度和考核指标,以监测工程进展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的意见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30•【字号】玉政办发〔2018〕35号•【施行日期】2018.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的意见玉政办发〔2018〕35号澄江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好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资源的科学保护管理和有效开发利用工作,现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为切入点,紧紧围绕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和发展形势,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强化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能意识,依法规范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工作行为和人民群众的各种行为,为澄江化石地保护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1.坚持群众知情原则。
畅通宣传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维护遗产地保护管理秩序。
2.坚持科学管理原则。
规范行政职能部门对遗产地相关事宜的行政审核程序,在行政审核时需征求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意见。
3.坚持重点优先原则。
认真对照《条例》,对遗产地现行的保护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
凡是不符合《条例》规定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凡是不够完善的,要尽快加以完善;凡是亟需建立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努力使现行的规章制度与《条例》相适应。
二、重点任务(一)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条例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将《条例》列入普法和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8.31•【字号】玉政发〔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8〕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旅游革命”,实现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将《玉溪市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溪市人民政府2018年8月31日玉溪市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8〕38号)及全省旅游革命动员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旅游革命”,实现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旅游革命为统领,以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为方向,推进旅游产品供给提档升级、旅游配套功能整体升级、旅游服务质量全面升级、旅游体制机制创新升级,切实解决玉溪旅游产业发展缓慢、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玉溪旅游产业综合竞争力。
确保2018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423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60亿元;2019年到2022年实现接待游客年均增长10%以上,旅游总收年均增长16% 以上。
力争将玉溪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健康生活目的地”和文化旅游大市。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1.严禁“不合理低价游”。
全面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签订“阴阳合同”,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商业贿赂,偷税漏税,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旅行社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导游人员依法吊销导游证,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
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正文:----------------------------------------------------------------------------------------------------------------------------------------------------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5月26日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2017年5月26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以下简称澄江化石地)的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澄江化石地的保护范围划分为两级保护区:(一)一级保护区为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地,面积为5.12平方公里;(二)二级保护区为遗产地以外的缓冲区,面积为2.2平方公里。
第四条澄江化石地的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澄江化石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并按照规定对澄江化石地保护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玉溪市人民政府、澄江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补偿机制,将澄江化石地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澄江化石地保护所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澄江县人民政府以及右所、九村、海口等镇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澄江化石地的有关保护工作。
第六条玉溪市人民政府的澄江化石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澄江化石地保护、管理、利用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澄江化石地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草案)
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资源的保护和科学利用,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国务院《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澄江化石是指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内的地层赋存和采掘出的化石资源。
第四条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范围(以下简称保护范围)分为遗产地核心区和缓冲区:(一)世界遗产名录所确定的遗产地核心区,面积为平方公里;(二)世界遗产名录所确定的遗产地缓冲区,面积为平方公里。
具体范围由玉溪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五条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第六条玉溪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领导,制定保护规划和措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澄江县人民政府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规定1 / 11的职责,做好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开发工作。
第七条玉溪市人民政府承担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的机构(以下简称化石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保护范围内的遗产资源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等工作。
玉溪市人民政府、澄江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化石地保护工作。
第八条玉溪市人民政府设立澄江化石地保护专项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一定比例进行配套,用于澄江化石地的保护和管理。
保护专项资金其他来源还包括:(一)上级扶持资金;(二)门票收入中提取的费用;(三)贷款、捐款、赠款;(四)利息收入;(五)其他资金。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澄江化石地遗产资源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十条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 / 11(二)组织制定保护规划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其他专项规划;(三)制定有关保护和利用等制度措施;(四)对保护范围进行监测、维护并建立档案;(五)组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六)组织调查化石资源分布,收集、整理相关研究成果;(七)组织参观、旅游等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八)汇集、保存、管理各单位在保护范围内开展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标本采集的活动成果副本和化石标本;(九)建立巡逻检查制度,纠正违法行为;(十)依法集中行使保护范围内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十一)玉溪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澄江市积极探索“三个一”实践育人模式
澄江市积极探索“三个一”实践育人模式作者: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24年第04期澄江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三个一”实践育人模式,即制定一本劳动实践手册、开展一堂“行走”的思政课、营造一个“爱科学学科学”氛围,将劳动教育、研学实践、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制定一本劳动实践手册近年来,澄江市各学校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教育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功能,分别制定劳动手册、记录表、假期实践清单等,指导各年龄段学生参加校内劳动、家务劳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设立“劳动周”,形成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岗位服务等多元化劳动场域;因地制宜开设烹饪、农耕、手工等劳动实践,打造《新劳动教育之二十四节气课程》等一批精品课程。
利用四季农庄农耕研学基地等社会劳动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参与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校外劳动实践。
常态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沿湖10所学校十余年坚持开展“小小抚管员”“河小青”实践活动,通过沿湖监督执勤、入户宣传、亲身践行爱湖护湖、“小手拉大手”四个步骤,逐步带动全社会自觉保护抚仙湖。
结合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共开展“小讲解员”培训班5期,200余名青少年持证上岗,利用周末节假日到博物馆开展志愿讲解活动。
2023年10月,玉溪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现场推进会在澄江召开,会议通过新华社“现场云”同步直播。
澄江市各校通过劳动教育这门综合性的课程,实现“五育”融合、“五育”并举,目前创建省级劳动示范校1所,市级3所,多个劳动案例获市级一等奖。
开展一堂“行走”的思政课澄江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从研学实践体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教育理念和人文精神。
澄江市现有全国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基地1个、云南省研学基地2个,玉溪市少先队实践基地、全民国防教育基地5个。
基地课程包含红色文化教育、传统农耕文化劳动教育、自然资源生态保护、生物多樣性探究、职业体验等板块共计90余个课程,其中化石修复、绿色可再生清洁能源科普、现代农业科普深受广大学生欢迎。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云南省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专项入选名单的通知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云南省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专项入选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8.12.28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云南省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
才专项入选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万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评审,省科技厅研究,报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下5人入选2018年度云南省“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刘晓为(云南大学)、孙航(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张洪彬(云南大学)、郑洪波(云南大学)、宿兵(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请入选人才所在单位按照《云南省“万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为省科技领军人才入选者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切实落实好用人单位管理服务的主体责任。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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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化石委传达学习《关于实施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
为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9月30日上午,澄江化石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关于实施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议由办公室副主任鲁玉成主持。
会上,鲁副主任传达学习了《关于实施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全委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上大胆创新,努力让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撰稿人:文继玲澄江化石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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