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设施车位涉及的房产税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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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设施车位涉及的房产税和印花 税
转让人防车位还要交房产税,办理 不了产权,不允许转让,那就是长 租,现在取得了收入,不能计征土地 增值税,那就按从租 12%收房产税! 绕来绕去又绕回来了!其实,要征房 产税,这里面也是问题多多:
一是纳税主体是谁?房地产开发企 业向人防部门已经缴过使用费了,再 次 “销 售 ”人 防 车 位 , 算 不 算 转 租 行 为?是转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应 缴纳房产税。
(五)印花税 转让人防车位,产权无法转移,自 然谈不上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贴 花。但如税务机关征收了房产税,就 会带来一个新的税税协调问题,那就 是 还 要 按 “财 产 租 赁 合 同 ”贴 花 , 双
方按租赁合同金额的 1‰缴纳印花 税。
国地税合并是终结争议的时候了
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车位 “租 金 ”, 是 一 次 性 缴 纳 房 产 税 ? 还 是在整个租赁期Biblioteka Baidu分摊缴纳房产税?
三是在人防车位“出租”出去之 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不是还要就人 防车位按从价 1.2%缴纳房产税?真要 交,人防车位又是按公共配套设施处 理的,企业账面无原值,没有从价计 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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