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燃气综合险索赔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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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燃气综合险索赔指引
请您在购买本产品前,认真阅读下面的索赔指引,以便在您的财产遭受损失时尽快获得应有的赔偿。华安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使您不必为索赔而烦恼。
索赔流程:
一、拨打华安客服电话95556报案
1、在保险期间内,当您的财产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损失时,请立即拨打华安保险统一客服电话“95556”报案。
2、请在报案时提供您的电子保单号码(电子保单右上角)或者身份证号码,并配合我们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这些情况可能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财产损失的详细情况等。我们的坐席人员记录下有关信息后,将及时受理您的报案。
二、配合现场查勘工作
接到您的报案后,我们将及时分派人员与您联系,并视具体情况安排前往事故现场查勘。请您务必耐心配合我们的工作,提供相关的材料和其他必要的帮助,由此造成的不便请谅解。
三、准备索赔单证
(一)请您在索赔前拨打95556或者联系我们工作人员索取《索赔申请书》,完整填写申请事项。
(二)根据不同种类的保险事故,您需要提供相应的索赔资料:
1、被保险人及标的证明文件:电子保单号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房屋购买合同和房产证或贷款合同;
2、出险报案材料: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格式,被保险人填写);
(2)索赔通知或索赔申请书;
(3)事故经过及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证明文件:
(1)出险后燃气公司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
(2)物业管理部门的原因证明;
(3)相关部门的证明:如气象部门的气象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及三个月未破案证明、消防部门的火灾证明、劳动部门工伤证明、煤气公司验收证明等。
4、标的财产损失证明文件:
(1)损失清单;
(2)损失程度鉴定或检验报告;
(3)修理或购置报价单、工程预算书及明细单、订购合同、维修合同;修理费用发票、购置发票及其他相关费用发票;
(4)受损财产原始发票、原建造安装合同、购置合同等;
5、三者事故证明文件:
(1)受损/受害第三者向事故责任人提出的索赔申请、身份证复印件;
(2)当事人、见证人的证明材料;
(3)与受损/受害第三者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文件,如雇佣合同、租赁/租用合同、旅游合同等。
6、三者损失证明文件:
(1)受损/受害第三者损失清单;
(2)第三者财产损失鉴定报告、购置/维修合同、购置维修发票等;
(3)第三者的医疗诊断证明、住院证明、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清
单及发票;
(4)伤残鉴定报告、死亡证明、法医鉴定书、抚养证明、收入证明等;
(5)第三者的工资收入证明、工作单位的请假证明;
(6)事故责任人与受害人达成的补偿协议原件及受害人签收的赔款收据原件;
(7)法院的裁决书或者仲裁书。
7、人身意外索赔资料:
(1)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身份证明及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2)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由我司提供白单证,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填写并签章)。
(3)入院记录、出院小结、门/急诊病历、诊断证明、特殊检查报告单;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5)住院费用结算明细清单。
(6)我司认可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伤残鉴定书。
(7)我司认可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烧伤程度及面积鉴定书。
(8)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证明;
(9)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被保险人死亡证明则为人民法院做
出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8、其他的与索赔相关的资料
(三)当您准备好索赔资料后,请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或直接将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1777号东方希望大厦3楼A单元客服部庄忠恕收
邮政编码:518054
联系电话:
注:如委托其他人索赔,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范本可联系我们工作人员索取。
四、查收保险赔款
在接到您完整有效的理赔资料后,我们将及时完成后续理赔工作。资料审核无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及理赔清单发送给您核对。若无异议我们将立即结案,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赔款划入您的帐户。
五、查询索赔情况
在提供索赔资料后,您可以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95556”查询索赔情况,我们将告知您理赔的进展情况。
温馨提示:
1、务必收集齐全单证,特别是公安、消防或气象等部门的证明必须提供
2、平时注意保存好购物原始发票
3、二年内不提供相关单证申请索赔,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