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小微企业续贷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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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范本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范本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条:背景和目的
本续贷实施细则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续贷业务,旨在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支持其生产经营和发展需求。

第二条:续贷资格条件
1. 小微企业必须是银行已批准的原贷款的借款人。

2. 原贷款必须按时还款,并且没有逾期记录。

3. 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

第三条:续贷申请流程
1. 小微企业向银行提交续贷申请表,申请表必须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续贷金额和用途、还款能力证明等资料。

2. 银行审核续贷申请,对企业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和贷款需求进行综合评估。

3. 如果小微企业的续贷申请符合要求,银行将制定续贷合同和还款计划,并与企业签订合同。

4. 续贷资金将直接注入小微企业的账户。

第四条:续贷额度和期限
1. 续贷额度根据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能力确定,但不得超过原贷款额度。

2. 续贷期限一般与原贷款期限相同或稍长。

第五条:续贷利率
1. 续贷利率根据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和市场利率确定。

2. 利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浮动。

第六条:还款方式
1. 小微企业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2. 还款期限根据小微企业的实际还款能力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如果小微企业发生违约行为,如逾期还款等,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银行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借款。

第八条:其他条款
1. 续贷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2. 续贷合同中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生效日期
本续贷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农商行小微企业转贷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农商行小微企业转贷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xx农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转贷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解决当前我行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存在的过桥融资非正常还款问题(以下简称非正常还款问题),规范还款方式,着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贷款转贷中“先还后贷”造成的资金周转压力,改进信贷管理,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2012年第1号令)、《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创新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6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转贷方式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36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包括各类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第二章细则第三条对实际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合法程序的项目,与借款人协商转化为固定资产贷款,或签署补充协议调整,并根据借款人预期现金流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并实行“至少半年还本付息一次”;不符合固定资产贷款条件的,要比照固定资产贷款进行贷后管理,与企业协商签订按季或半年的还款计划,逐步压缩收回。

第四条整贷整还、贷款期限与借款人现金流明显不匹配的存量贷款,要重新进行流动资金需求调查,精确测算贷款需求额度,通过展期或重新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使之与资金回笼周期相契合。

第五条借款人出现临时性周转困难,但还款意愿和长期还款能力尚正常的,可给予一次展期或适度延长贷款期限,并转入关注类。

第六条借款人贷款不欠息,但经营状况出现明显恶化的,将此类非正常还款问题贷款归入特别关注类贷款管理;已经停产、不配合机构处置工作的借款人,必须调入不良贷款,并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清收。

第七条对新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实行余额授信管理,定期根据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的变化情况确定是否调整授信额度。

借款人可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分次、循环取得流动资金贷款。

第八条对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良好的优质抵押类法人客户,可实行贷款到期前1-2个月企业提交续贷申请,经审查符合续贷条件的只需归还30%-50%的本金,剩余贷款可办理转贷手续,但期限不超过6个月。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1. 引言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农商银行在贷款业务方面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贷款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农商银行贷款管理的原则、流程和相关政策,以便农商银行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能够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贷款业务的安全和稳定。

2. 贷款管理原则2.1 风险控制原则农商银行贷款管理以风险控制为核心,采取科学合理、主动控制的方法,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回收。

2.2 客户服务原则农商银行贷款管理要注重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贷款服务,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2.3 合规经营原则农商银行贷款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合规经营,确保贷款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4 利益平衡原则农商银行贷款管理要平衡各方利益,既要保证银行的利益,也要照顾客户的合理需求。

3. 贷款管理流程3.1 申请审查流程3.1.1 客户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1.2 银行根据贷款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核实客户的信用状况。

3.1.3 审查通过后,银行将贷款申请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审查。

3.2 风险评估流程3.2.1 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数据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贷款风险。

3.2.2 风险评估结果根据一定的评级标准进行分类,确定贷款利率和额度。

3.2.3 银行将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备案,并对客户进行通知。

3.3 合同签订流程3.3.1 银行与客户协商确定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签订贷款合同。

3.3.2 贷款合同必须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核,并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3.3.3 客户和银行双方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并留存一份备案。

3.4 贷款发放流程3.4.1 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客户发放贷款。

3.4.2 发放贷款前,银行要核实客户提供的担保物,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回收。

3.5 贷款管理流程3.5.1 银行要定期对客户的贷款进行管理,包括还款情况和担保物的状态。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农商银行的贷款发放和管理,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贷款类别农商银行的贷款分为以下几类:1.个人贷款: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个人房地产贷款等。

2.企业贷款: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经营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

3.农村信用社贷款:包括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居民的小额贷款、生产贷款等。

二、贷款申请1.个人贷款申请:个人向农商银行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供有效证件、收入证明、征信报告等材料。

银行将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和所贷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批和贷款额度的确定。

2.企业贷款申请:企业向农商银行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税务报表等材料。

银行将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批和贷款额度的确定。

3.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农村居民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供有效证件、收入证明、项目计划书等材料。

信用社将根据农村居民的还款能力和项目的可行性等因素进行审批和贷款额度的确定。

三、贷款发放与管理1.贷款发放:银行将依据审批结果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借款人需要签署贷款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还款方式还款。

2.贷款管理:银行要加强对贷款的管理,定期对贷款进行跟踪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对违约的借款人要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

3.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银行对贷款实行市场化利率,根据不同类别的贷款,制定不同的利率政策。

四、贷款风险控制1.审慎核查:银行要审慎核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避免贷款风险。

2.产业风险:银行应该控制产业风险,避免因产业不景气或行业波动等因素导致贷款违约。

3.市场风险:银行应该关注市场风险,及时调整贷款政策,避免因市场的变化而导致的贷款损失。

五、贷款责任追究1.追加责任:对于借款人违约或欺诈行为,银行可以采取追加责任、催收等措施,保护银行的权益。

农商银行小微企业续贷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小微企业续贷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XX农商银行小微企业续贷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增强实体经济经营活力,减轻小微企业财务成本,防范信贷从业人员道德风险,根据《宿州银监分局对 2015 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续贷贷款(以下简称续贷)是指借款人在原有的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 ,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

第三条续贷应当遵循如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续贷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特别是贷款新规的相关要求 ;(二)有效性原则:续贷工作应有效控制信贷风险,落实担保抵押手续,贷款资金占用与借款人经营实际相匹配 ;(三)规范操作原则:续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操作和审查、审批。

(四)封闭运行原则:续贷资金直接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从严控制原则。

续贷工作在试点初期实行“名单制”管理,对同一笔贷款续贷次数不得超过2次,且对同一客户累计续贷次数不得超过次。

第二章续贷的对象和范围第四条续贷适用的对象是指小微企业中生产型、科技型、成长型的实体经济企业(含个人经营性)。

第五条续贷适用的范围只限于保证和抵押方式贷款,不含信用贷款、质押贷款,及贷款以外的其他授信业务。

以下贷款不属于续贷范围:(一)从事投资、融资、典当、担保等业务的公司或个人贷款;(二)从事房地产业务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三)个人消费性贷款;(四)其他非周转性用途贷款;(五)其他非实体经济贷款。

第三章续贷适用的条件第六条对需要办理续贷的借款人,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重点扶持的行业;(二)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其运营资金往来主要通过基本账户结算并与融资规模相匹配;(三)生产经营正常且能按时支付利息,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四)属于周转性贷款,贷款资金占用与借款人经营实际相匹配;(五)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六)贷款担保有效;(七)在原贷款期限内未发生欠息、挪用贷款等情况,经人行征信系统查询无重大违约;(八)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民间借贷,社会信用良好;(九)单笔贷款额度 200 万元(含)以上;(十)资金回笼率在 5%(含)以上, 资金回笼率是指续贷客户在续贷前一年销售货款日均余额与续贷前贷款最高余额的比例;(十一)符合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5篇)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5篇)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依靠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____》(银监发[____]号)及我行小微企业贷款相关规定,结合目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续贷是指向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符合借款条件,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而申请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时,需在贷款到期____个月前向经办支行主动提出申请,经办行可以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按照我行小微企业相关信贷制度规定,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

第四条续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办行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1.依法合规经营;2.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3.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4.抵押品和担保物没有变化;5.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6.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业务往来资金通过我行账户结算;7.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贷款调查。

凡续贷贷款必须落实双人实地调查、面谈面签制度。

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续贷调查报告a、b角客户经理应签字确认,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资料采集。

小微企业续贷资料可从简,对有效相关证件等资料客户经理可实行与原件核对,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对申请、决议等文件资料按照新贷款一样办理。

第七条担保方式。

小微企业续贷业务各经办行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担保方式(原则上保持原担保、抵押方式不变;必要时采用新的担保、抵押方式的,须经总行认可同意),并要求企业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作补充担保。

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须出具融资性担保公司书面同意续贷意见。

农商行银税贷续贷流程

农商行银税贷续贷流程

农商行银税贷续贷流程一、了解续贷的基本条件。

咱得先知道啥样才能续贷呀。

一般来说呢,之前的银税贷得是正常还款的,没有逾期这种不良记录。

就像咱们做人得讲信用一样,在银行这儿,信用那是相当重要的。

要是之前还款老是拖拖拉拉或者干脆不还,那银行肯定不太乐意再借给咱啦。

而且呢,企业的经营状况也得还说得过去。

比如说,虽然可能没赚大钱,但也不能一直在亏损呀,要是企业都快经营不下去了,银行也会担心把钱借给咱收不回来的,对吧?二、准备资料。

这准备资料可不能马虎哦。

首先营业执照那肯定得带上,这就好比是企业的身份证一样,没有这个,银行都不知道咱是谁家的企业呢。

然后还有税务登记证,这个也很关键,毕竟咱这是银税贷嘛,和税相关的东西可不能少。

还有之前的贷款合同,银行得看看咱之前是怎么借的钱,借了多少,还了多少这些情况。

财务报表也得准备好,这能让银行清楚咱企业的财务状况,是赚是赔,钱都花哪儿去了。

另外呢,像法人的身份证、企业的公章这些基本的东西也都要带着,缺了哪样都可能会影响续贷的进程哦。

三、向农商行提出申请。

准备好了资料就可以去农商行申请续贷啦。

到了银行呢,可别怯场。

找到专门负责银税贷业务的客户经理,把咱的情况和需求跟人家好好说说。

就像聊天一样,把企业最近的发展呀,遇到的困难呀,为什么需要续贷呀,都坦诚地告诉人家。

比如说,咱可以说“经理呀,我们企业最近接了个大项目,前期投入有点多,资金有点紧张,但是这个项目前景可好了,肯定能赚钱,所以想续贷一下,把这个项目好好做起来。

”要让客户经理感受到咱们的诚意和信心。

四、银行审核。

五、签订续贷合同。

要是审核通过了,那可就离成功续贷不远啦。

这时候就会通知咱们去签订续贷合同。

在签合同的时候呢,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合同上的条款。

比如说利息是多少,还款方式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附加条件之类的。

可别稀里糊涂就签了字,要是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及时问银行的工作人员。

就像买东西得看清楚说明书一样,这合同条款可是关系到咱们企业的利益呢。

银行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续贷通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续贷通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银行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续贷通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发展战略,培育具备一定成长性、发展前景良好、可与本行长期合作的小微企业客户群体,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依据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x 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及《x银行小企业授信管理基本制度(暂行)》相关规定,并结合本行授信业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小微企业仅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规定的小微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续贷通业务是指借款人在本行的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前,经有权审批机构在各自审批授权权限内重新审批,通过新发放贷款专项用于归还其在本行尚未结清但因自身经营收入回款期与贷款偿还期错配而无法归还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四条办理续贷通业务仅适用于小微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用途为满足借款人主营业务日常经营周转所需,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债权、期货等投资、不良资产置换及国家政策禁止或限制领域的生产经营需求。

第五条办理续贷通业务应坚持“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公平诚信”理念,坚持支持实体经济、重点支持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不得借机人为操纵贷款分类、掩盖贷款真实风险状况,防止小微企业借机隐瞒真实经营与财务状况或者短贷长用、改变贷款用途。

第六条办理续贷通业务的各级经营机构应强化内控管理,深入识别和判别企业潜在风险,并及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x银行辖内各级经营机构。

第二章办理对象、条件第八条申请办理续贷通业务,借款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方可申请办理:(一)企业成立两年以上,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信息真实完整,能够提供一年以上财务报表,现金流及利润稳定增长,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还款来源,但存在临时性还贷资金紧张。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
是针对小微企业续贷的具体实施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续贷资格条件:小微企业必须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才能申请续贷,如企业经营稳定、信用良好等。

2. 续贷额度:续贷额度根据小微企业的实际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通常不超过原贷款额度的80%。

3. 续贷利率:续贷利率根据市场情况和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确定,通常比原贷款利率略高。

4. 续贷期限:续贷期限一般与原贷款期限相同或略长,根据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还款能力灵活确定。

5. 续贷申请流程:小微企业需要按照银行或机构的要求,提交续贷申请材料,包括贷款申请书、企业经营情况报告、财务报表等。

6. 风险防控:银行或机构会对小微企业的还款能力、风险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保续贷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7. 续贷审批:银行或机构根据小微企业的续贷申请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续贷合同。

8. 续贷还款:小微企业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偿还续贷款项。

9. 续贷监管:银行或机构会定期对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管,确保借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还款情况。

10. 续贷政策支持:政府也会出台相应的政策,对小微企业续贷提供支持和优惠政策,如利率优惠、贷款担保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小微企业续贷的实施细则,具体细则还需根据银行或机构的规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进行制定和执行。

农商银行无还本续贷的流程

农商银行无还本续贷的流程

农商银行无还本续贷的流程一、申请条件1. 企业规模要求:中小型企业为主要贷款对象,个体经营者、小微企业也可申请。

2. 贷款用途: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周转等。

3. 还款能力要求:符合农商银行信贷政策要求,并具备一定还款能力。

4. 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格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 其他条件:根据农商银行具体政策要求。

二、申请程序1. 咨询与准备资料(1)申请人向农商银行的客户经理咨询无还本续贷业务相关要求和流程,了解需要准备的资料和材料清单。

(2)准备好企业贷款申请表格和相关贷款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担保方式的相关材料等。

2. 提出申请(1)申请人根据农商银行规定的申请时间和地点,向银行递交贷款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

(2)申请人需提供完整真实的企业经营情况资料,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等。

3. 银行审核(1)农商银行接收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资金用途和担保方式等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等。

4. 签订合同(1)审核通过后,农商银行将提出贷款方案,并与申请人协商签订贷款合同。

(2)合同中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内容。

5. 放款(1)双方签订合同后,农商银行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将贷款款项划入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2)贷款款项到账后,申请人即可按照合同约定用于生产经营。

三、还款方式1. 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进行还款。

2. 还款周期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者按年还款。

3. 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按期还款等。

四、注意事项1. 申请人需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贷款申请资料。

2. 在申请前了解农商银行的贷款政策和流程,确保提供符合要求的贷款材料。

3. 在与银行协商签订贷款合同时,要认真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了解合同约定的各项条件。

以上即是农商银行无还本续贷的流程,希望对有需要的客户有所帮助。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商银行的贷款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适用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等农商银行的贷款业务管理。

第二章贷款审批第三条农商银行应当按照国家贷款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第四条贷款审批应当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地审核借款人的申请材料。

第三章贷款发放第五条农商银行贷款发放前,应当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贷款发放前,农商银行应当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确保借款人有偿还能力。

第七条农商银行贷款发放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贷款政策执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扶贫工作。

第四章贷款管理第八条农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九条农商银行应当加强贷款追踪,及时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还款情况。

第十条对于出现逾期还款或其他不良行为的借款人,农商银行应当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保护贷款资金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农商银行贷款业务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贷款业务情况。

第十二条农商银行应当加强内部监察,及时发现并纠正业务中的违规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农商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办理贷款业务,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农商银行所有,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工作,提高贷款管理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开、透明、便利原则,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积极支持各行各业的发展。

第三条农商银行应当建立科学的贷款管理制度,使贷款管理工作程序合理、流程明确。

第二章贷款审批流程第四条农商银行向客户审批贷款,应当按照“中央决定,地方执行”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条农商银行应当对客户提出的贷款申请进行详实的审查和评估,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

第六条农商银行应当执行营业执照办理和公安机关开展的实名制预警挂账等政策和实施细则,在审批贷款时进行认真审核,避免风险和损失。

第七条农商银行应当对审批通过的客户按照像关政策执行抵质押物、担保费、手续费等收费标准,结合客户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还款计划。

第八条农商银行应当对审批未通过的客户,根据相关法规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解释,并告知客户所需追实的问题。

第三章贷款管理第九条农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款管理流程。

第十条对于贷款审批通过并已放款的客户,农商银行应当对其进行严格的还款管理,确保按时足额还款。

第十一条农商银行应当做好贷款资金的监管工作,严格执行非散户不得收现现金的规定。

第十二条农商银行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规定确立担保物的抵质押率。

第四章贷款追偿第十三条农商银行应当在借款人逾期未还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商讨还款方式,协助借款人解决还款问题。

第十四条农商银行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借款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还款情况,保证借款人及时足额还款。

第十五条农商银行应当根据担保物的抵质押率等情况,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收回。

第十六条农商银行应当注重法律风险管理,遵循诉讼程序,在司法机关或者债权人集体维权的前提下,对发生违约的借款人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无还本续贷管理办法

无还本续贷管理办法
第六章
续贷的管理
7
第十八条
各社(部)要加强对续贷的日常监控,按续贷对象建
立《续贷无缝对接客户清单》
(附件
5

。在对续贷客户进行经常性查
访的基础上,
加大贷后监控力度和频率
,
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
存续期内资金的对外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
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十九条
8
附件
1
:续贷无缝对接需求申请表
附件
2
:续贷无缝对接临时授信申报表
附件
3
:保证借款(续贷)补充协议
附件
4
:抵押借款(续贷)补充协议
附件
5
:续贷无缝对接客户清单
第四条
续贷适用的对象是指小微企业中生产型、科技型、成长
性的实体经济企业(含个人经营性)

第五条
续贷适用的范围只限于保证和抵押方式贷款,
不含信用
贷款、质押贷款,及贷款以外的其他授信业务。
以下贷款不属于续贷范围:
(

)
从事投资、融资、典当、担保等业务的公司或个人贷款;
(

)
从事房地产业务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含)
以上
,
资金回笼率是指续贷客户在续
贷前一年销售货款日均余额与续贷前贷款最高余额的比例;
(
十一
)
符合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续贷:
(

)
借款人逃废债务或恶意欠息;
(

)
借款人已资不抵债、濒临破产;
(

)

银行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操作指引

银行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操作指引

**银行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银监发[2015]38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着力解决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资金周转难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结合**银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续贷,是指**银行(含农商行,以下简称经办行社)在小微企业原贷款到期前(含展期后到期)与其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落实好相应担保手续后,通过新发放新贷款偿还原有贷款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包括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

第四条小微企业续贷业务应遵循“规范操作、封闭运行和名单制管理”的原则。

(一)规范操作:续贷业务须视同新增业务如实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不得简化操作程序;(二)封闭运行:续贷资金直接用于偿还原贷款,不用于其他用途;(三)名单制管理:续贷业务应实行名单制管理,未纳入名单范围的客户不得办理续贷业务。

第二章适用对象和条件第五条续贷业务适用的对象为专注实体经济、资质良好的小微企业贷款客户(含个体工商户)。

第六条申请办理续贷业务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经营依法合规,所属行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产业政策要求,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企业和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在原贷款期限内未发生欠息、挪用贷款等情况,经查询征信系统无重大违约;(三)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较强,社会信用良好;(四)企业主业突出,无跨行业投资房地产、资本市场等行为;(五)企业负债适度,对外担保适度;(六)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企业原流动资金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和标准;(七)企业主行为规范,未发现有涉赌、涉毒等不良习性,无参与民间高利借贷(包括借入和借出)行为;(八)符合经办行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农商银行的贷款管理工作,加强风险控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一节贷款申请1.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申请书、经营计划、资产状况证明等。

2. 农商银行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审查。

第二节贷款审批1. 农商银行设立贷款审批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分行主管组成。

贷款审批委员会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评估和决策。

2. 贷款审批委员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依法依规进行贷款审批决策。

3. 农商银行应公开贷款审批流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贷款发放与管理第一节贷款发放1. 农商银行应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发放到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2. 农商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或提供贷款所需的其他保障措施。

第二节贷款管理1. 农商银行应建立贷款管理制度,对贷款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督。

2. 农商银行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进行检查,了解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四章贷款风险防控1. 农商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贷款用途,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

2. 农商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机制,对贷款风险进行及时识别、评估和应对。

3. 农商银行有权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调整贷款利率、要求提前还款等。

第五章贷款违约处理1.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农商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2. 借款人严重违约的,农商银行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并有权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

第六章附则1. 本办法由农商银行贷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银行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xx银行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第四章贷款担保第五章业务流程第六章贷后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促进xxxx银行(以下简称xx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发展,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依据《xxxx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3〕240号)、《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额度借款操作规程》(〔2014〕252号)、《xxxx银行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15版)》(〔2015〕29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定义]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以下简称额度贷款)是指xx 银行对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连续性强、有经常性的短期循环用款需求的小微企业客户,提供的承诺性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

在约定的期限和额度内,xx银行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可随借随还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条[业务范围]适用于小微企业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企业客户,小企业客户的划分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小企业客户分类标准和管理范围的通知》(建总函〔2013〕35号)执行。

第五条[贷款条件]申请办理额度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xx银行小企业信贷政策;(三)信誉良好,近三年在xx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四)在xx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五)经营年限在2年(含)以上;(六)有贷款的银行不超过3家(含xx银行,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七)在xx银行信用评级为12级(含)以上或申请评分卡数据驱动评分结果在270分(含)以上。

符合低信用风险业务办理条件的,可不受信用等级或评分卡得分标准限制。

特定产品办法中明确可办理额度贷款业务的,按照具体产品的准入规定执行。

第六条[贷款用途]额度贷款应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包括备品备料、进货采购、支付水电气费用以及偿还借款人因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而产生的银行借款及其他筹资等合理需求。

农商银行小微企业续贷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小微企业续贷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XX农商银行小微企业续贷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增强实体经济经营活力,减轻小微企业财务成本,防范信贷从业人员道德风险,根据《宿州银监分局对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续贷贷款(以下简称续贷)是指借款人在原有的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

第三条续贷应当遵循如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续贷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特别是贷款新规的相关要求;(二)有效性原则:续贷工作应有效控制信贷风险,落实担保抵押手续,贷款资金占用与借款人经营实际相匹配;(三)规范操作原则:续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操作和审查、审批。

(四)封闭运行原则:续贷资金直接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从严控制原则。

续贷工作在试点初期实行“名单制”管理,对同一笔贷款续贷次数不得超过2次,且对同一客户累计续贷次数不得超过4次。

第二章续贷的对象和范围第四条续贷适用的对象是指小微企业中生产型、科技型、成长型的实体经济企业(含个人经营性)。

第五条续贷适用的范围只限于保证和抵押方式贷款,不含信用贷款、质押贷款,及贷款以外的其他授信业务。

以下贷款不属于续贷范围:(一)从事投资、融资、典当、担保等业务的公司或个人贷款;(二)从事房地产业务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三)个人消费性贷款;(四)其他非周转性用途贷款;(五)其他非实体经济贷款。

第三章续贷适用的条件第六条对需要办理续贷的借款人,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重点扶持的行业;(二)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其运营资金往来主要通过基本账户结算并与融资规模相匹配;(三)生产经营正常且能按时支付利息,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四)属于周转性贷款,贷款资金占用与借款人经营实际相匹配;(五)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六)贷款担保有效;(七)在原贷款期限内未发生欠息、挪用贷款等情况,经人行征信系统查询无重大违约;(八)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民间借贷,社会信用良好;(九)单笔贷款额度200万元(含)以上;(十) 资金回笼率在5%(含)以上,资金回笼率是指续贷客户在续贷前一年销售货款日均余额与续贷前贷款最高余额的比例;(十一)符合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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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农商银行小微企业续贷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对小微企业得金融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增强实体经济经营活力,减轻小微企业财务成本,防范信贷从业人员道德风险,根据《宿州银监分局对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续贷贷款(以下简称续贷)就是指借款人在原有得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得行为。

第三条续贷应当遵循如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续贷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特别就是贷款新规得相关要求;(二)有效性原则:续贷工作应有效控制信贷风险,落实担保抵押手续,贷款资金占用与借款人经营实际相匹配;(三)规范操作原则:续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得条件与程序进行操作与审查、审批。

(四)封闭运行原则:续贷资金直接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不得用于其她用途。

(五)从严控制原则。

续贷工作在试点初期实行“名单制"管理,对同一笔贷款续贷次数不得超过2次,且对同一客户累计续贷次数不得超过4次。

第二章续贷得对象与范围第四条续贷适用得对象就是指小微企业中生产型、科技型、成长型得实体经济企业(含个人经营性)。

第五条续贷适用得范围只限于保证与抵押方式贷款,不含信用贷款、质押贷款,及贷款以外得其她授信业务。

以下贷款不属于续贷范围:(一)从事投资、融资、典当、担保等业务得公司或个人贷款;(二)从事房地产业务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三)个人消费性贷款;(四)其她非周转性用途贷款;(五)其她非实体经济贷款。

第三章续贷适用得条件第六条对需要办理续贷得借款人,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与重点扶持得行业;(二)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其运营资金往来主要通过基本账户结算并与融资规模相匹配;(三)生产经营正常且能按时支付利息,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四)属于周转性贷款,贷款资金占用与借款人经营实际相匹配;(五)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六)贷款担保有效;(七)在原贷款期限内未发生欠息、挪用贷款等情况,经人行征信系统查询无重大违约;(八)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民间借贷,社会信用良好;(九)单笔贷款额度200万元(含)以上;(十) 资金回笼率在5%(含)以上,资金回笼率就是指续贷客户在续贷前一年销售货款日均余额与续贷前贷款最高余额得比例;(十一)符合贷款人规定得其它条件。

第七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得,不得办理续贷:(一)借款人逃废债务或恶意欠息;(二)借款人已资不抵债、濒临破产;(三)借款人本身或关联企业中涉及房地产等行业;(四)原贷款用途存在违规情况得借款人;(五)贷款担保已出现如保证人实际保证能力及抵押物实际价值发生变化等对贷款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得情形;(六)借款人账户或抵押物已被有关部门冻结、查封、保全等情况;(七)信用贷款,质押贷款,贷款以外得其她授信业务;(八)其她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禁止办理续贷得情况.第四章续贷申请与受理第八条续贷得申报及受理程序。

(一)续贷对象得申报。

有续贷需求得客户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贷款需求申请书》(附件1)。

(二)续贷得受理。

各支行(部)对符合条件得对象,在须续贷得贷款到期前,填制《续贷贷款临时授信申报表》(附件2),向总行授信评审部申请临时授信.总行授信评审部接到《续贷贷款临时授信申报表》,经审查符合续贷条件得,上报授信管理委员会审批,授信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直接在信贷系统中给予临时(特别)授信。

临时(特别)授信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天,且授信期限不得跨月末,终止日不得超过原贷款到期日。

第五章续贷调查、审查与审批第九条办理续贷业务除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及有关操作规程得要求进行调查外,还应重点调查以下内容:(一)深入调查、分析权衡即时清收与续贷得利弊,最大限度化解风险与满足借款人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二)详细说明原贷款相关情况、不能按期归还得原因、办理续贷得理由及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审查部门除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及有关操作规程对贷款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外,还应重点审查如下内容: ㈠借款人就是否符合本办法所要求符合得条件;㈡着重分析续贷得必要性、合规性、预期风险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办理续贷得支行(部)按报总行审批贷款得一般程序,并将《续贷贷款临时授信申报表》一并送授信评审部办理贷款审批.授信评审部应着重对贷款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确保贷款手续合法规范。

续贷贷款按普通贷款审批权限审批,经有权审批人(或部门)批准后发放。

第六章续贷得额度、期限与利率第十二条续贷得额度。

除符合第六条第(九)款之要求外,且不得超过原贷款额度。

第十三条续贷得期限。

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且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续贷得利率。

按借款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续贷期限进行利率定价,具体按《XX农商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管理办法》(X农商银[2015]185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续贷合同得签订第十五条续贷必须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为确保续贷合法有效,续贷在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借款合同等相关文本得“贷款用途"一栏应填写“本贷款用于偿还×××(原合同编号)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债务”。

在借款合同“其她约定事项"中必须含且不限于下列内容得保护性条款:(一)借款人要定期向贷款人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承诺向贷款人提供得信息与对外担保金额完整、真实、准确;(二)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其有效资产向她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三)贷款期内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已发放得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要求借款人提供经贷款人认可得合法、有效、足值得担保:1、贷款出现欠息、逾期等违约事项;2、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有效资产向她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致使贷款风险增加;3、借款人得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恶化,或其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对外投资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贷款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4、保证人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从而丧失保证能力,或抵押物发生灭失、损毁等情况,对贷款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操作时,可只在“其她约定事项”载明“详见×××(新合同编号)贷款续贷补充协议”条款,并根据贷款担保方式得不同分别适用附件3、附件4两类《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续贷必须有效落实担保手续。

(一)必须延续原贷款保证人、抵押人及抵押物得担保,续贷时不得更换。

(二)抵押物必须依然足值,保证人必须仍然具有代偿能力.(三)必须通过合同载明等方式书面告知保证人(或抵押人)续贷之事实,保证人(抵押人)应予确认并同意继续保证(或抵押)。

(四)抵押合同签订后,应重新办理合法抵押登记。

办理抵押登记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贷款人应到抵押登记机关进行查询,确认抵押财产无查封、冻结等情形;2、原贷款抵押登记解除与续贷抵押登记同步进行并即时取得她项权证。

第十七条续贷得柜台操作.(一)续贷合同签订(抵押贷款完成登记手续)后,进行续贷贷款得发放与原贷款得收回操作;(二)续贷贷款发放手续按普通贷款发放程序办理;(三)续贷贷款发放时必须实行全封闭运行,由经办人员即时归还相对应得原欠贷款,实行无缝对接。

第六章续贷得管理第十八条各支行(部)要加强对续贷得日常监控,按续贷对象建立《续贷贷款客户清单》(附件5).在对续贷客户进行经常性查访得基础上,加大贷后监控力度与频率,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存续期内资金得对外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就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十九条总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续贷得管理.授信评审部应建立续贷台帐,按月与各支行建立得《续贷贷款客户清单》进行核对.业务管理部应及时掌握续贷情况并通过非现场监测或现场检查得方式,加强对续贷得管理,定期分析贷款风险与贷款质量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范风险。

第七章违规责任追究第二十条对发生以下情况得续贷行为,总行按有关“三违”贷款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一)对不符合续贷条件得贷款办理续贷手续得;(二)不依法合规办理续贷手续,导致风险增加得;(三)超越范围,擅自续贷得;(四)续贷后没有用于归还原贷款,形成新得风险得;(五)未按规定进行贷后跟踪管理并产生风险得;(六)其她违反续贷管理规定得情况.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XX农商银行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续贷贷款需求申请表附件2:续贷贷款临时授信申报表附件3:保证借款(续贷)补充协议附件4:抵押借款(续贷)补充协议附件5:续贷贷款客户清单附件1续贷贷款需求申请书单位:万元本申请书一式三份,支行(部)、授信评审部、风险管理委员会各执一份。

附件2续贷贷款临时授信申报表单位:万元、%附件3保证借款续贷补充协议协议号: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得规定,签订本协议.第一条本协议就是对贷款人年月日与借款人及保证人签订得借款合同得补充.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偿还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债务。

第三条借款人承诺:㈠借款人要定期向贷款人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承诺向贷款人提供得信息与对外担保金额完整、真实、准确。

㈡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其有效资产向她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

㈢贷款期内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已发放得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要求借款人提供经贷款人认可得合法、有效、足值得担保:1、贷款出现欠息、逾期等违约事项;2、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有效资产向她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致使贷款风险增加;3、借款人得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恶化,或其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对外投资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贷款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4、保证人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从而丧失保证能力,对贷款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第四条保证人承诺:贷款人已提请保证人对借款合同与本协议各条款作全面、准确得理解,并按保证人得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协议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保证人对本协议各条款得含义及相应得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第五条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份,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签约时间:年月日附件4抵押借款续贷补充协议协议号: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得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就是对贷款人年月日与借款人及保证人签订得借款合同得补充.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偿还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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