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部计算机化系统权限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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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建立质量控制部部计算机化系统安全与权限管理规程,规范计算机化系统的分级权限使用,以保正计算机化系统数据的安全可靠性。
2 适用范围
质检部通过计算机软件控制操作仪器的计算机系统。
3 责任者
质检部分析员负责实施,质检部主管负责监督与管理。
4 内容
4.1 为防止无关人员接触计算机,要求计算机设置密码。
4.2 计算机不允许安装无关软件。
4.3 不允许使用个人U盘和无关外设。
4.4 数据必须专人备份到指定目录、指定位置或指定电脑。
4.5 数据备份要编号登记。
4.6 可配置参数设置变化要填写申请表经批准、登记。
4.7 权限设置
4.7.1根据职责对权限进行分级管理。色谱工作站需设置权限。气相色谱仪色谱工作
站设置二级权限,一级权限为管理员权限,归质量授权人所有,管理员拥有全部权限并负
责分配二级权限;二级权限为操作者权限,需经管理员授权后方可操作。若操作者需要修
改方法或仪器参数条件等操作,需先填写申请表,经管理员审批后方可对方法进行修改。
4.7.2与仪器相连的计算机时间设置为任何人不能修改。若需修改系统时间需经质量
授权人审批后方可进行修改。
4.7.3 工作站密码的设置必须包含英文字母和数字等符号,密码位数不少于6位。密
码需每月更换。
4.7.4 权限改变要填写申请表经批准、登记。
5、修改历史
附件一:权限修改申请表
附件二:权限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