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传唤流程图
路政强制执行程序流程图
发现违法行为
取证不少于 2 人,表明 身份出示执法证件
制作强制执行告诫书并 送达当事人,限期履行 法定义务
无异议
调查取证
查处
立案
不查处
告诫当事人 有异议
案件终止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 听证取,当复事议人、陈诉述讼期间一般不 停申止辩执或行听证
在期限内 自行履行
申申请请法法院院 强强制制执执行行
法院实施 强制执行
作作出出强强制制 执执行行决决定定
不服
复议பைடு நூலகம்政诉讼
实施强制措施
制作强制执行 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结案 资料归档
行政强制类继续盘问流程图
行政强制类继续盘问流程图
承办机构:洪洞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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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类加处罚款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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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类拘留审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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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类扣押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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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类强行带离现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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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类强行遣回原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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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类强行驱散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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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类强制隔离戒毒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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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类强制传唤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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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类社区戒毒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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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类收缴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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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类追缴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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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强制措施工作流程图
水行政强制措施工作流程图流程说明一、流程分类:蓝线表示正常流程走向绿色虚线表示可能发展方向二、流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1.上级审批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一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流程图
当场 处罚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 警告或 200 元以下罚款的
案件处理
出示工作证件
载明被处罚人的姓
填写处罚决定书 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名、违法行为、处 罚依据、罚款数额、 办案人员提出处理意 时间、地点、公安 见,填写审批表,由 机关名称,并由经 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
警告、500 元以 下的罚款可以 由派出所决定
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当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
场
便地区,被处罚人向指
收
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 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缴
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
固定住所,不当场收
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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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其身份以及与双 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告知其如实提供证据
询问 被传 唤人
被询问人不满 16 周岁 的,通知其父母或其他
监 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勘验、检查、鉴定检测 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与扣押证据
7 日内作出 处理决定
15 日内作出 处理决定
本人基本情况 事实是否清楚 证据是否确凿 定性是否准确
法律适用是否正确
办案程序是否合法
拟做出的处理 决定是否适当 其他应予考虑的情形
审核 内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流程图(最新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流程图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主动投案 工作中发现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权的单位处理, 并告知事项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报案人、控告人、 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施 先 有1. 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的;或 行 下 其 采 列 2. 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后即时被发 他取 情 现的现行犯被扭送至公安机关的;处必 形置要 之 3. 在逃的违法嫌疑人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 措强 一 的;施制 的4. 有人员伤亡,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 。
措 ,5. 其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受 不属于公安机关职 书面告知报案人、 控告人、举报 理责范围内的事项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1.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 公安机关负责人或办案民近亲属的;2.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 警自行回避或申请回避情形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可 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经相关负责人批准, 使用传唤对违法嫌传 疑人或违 调查 询问被 证书面传唤。
唤法单位主 收集 侵害人、现场发现的,经出示工作证 管或其他 证人或证据直接责任其他与 件,可以口头传唤。
人案件有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逃避传 关的人唤的,依法可以强制传唤。
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
询问查证依法采取勘验、检查、鉴定、 辨认、证据保全等措施可以在现场或其单位、 学校、住所、居住地(村)委会或其提出的地点询问,也可通知其到公安机关。
现场询问时,应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未成年人时, 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 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 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无法通知或未到场的出具鉴定意见, 并将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制作辨认笔录, 必要时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流程图(版)(2021年-2022年)
罚
拘
款
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 交通管理以外的
违法行为人当场处二十元以下罚 款
的;
当
场
收
在边远、 水上、 交通不便地区、 旅
缴
客列车上或者口岸, 被处罚人向指
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 经被处
罚人提出的;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
不
次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
执 行
政管理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
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 女。
暂 缓
条件
执
行
通 知 家 属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申 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 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 3. 有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 4.公安机关审查认为暂缓执行行 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 不 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案件终结
的处
治安
调解
理决
调解
协议 书
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
定
的依法予以处罚。
确有违法行为
行政
听
处罚
终止
符合听证
证
调查
前的
条件的
程
告知
序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委托或邮寄送达 公告送达
方式
违法 人员
被侵 害人
送达
被处罚人在收到行政处 罚 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 到指定银行缴纳。
执行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五十元 以下罚款和对违反交通管理的行 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处罚 款,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
5. 其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
新乡市公安局行政强制流程图[596]
新乡市公安局行政强制流程图[596](当场盘查、留置盘问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约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约束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醉酒的人到酒醒)(传唤、强制传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解散、强行驱散集会、游行、示威,对未依照本规定申请或者者申请未获得许可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强行将在本人居住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遣回原地)(解散、强行驱散集会、游行、示威,将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解散、强行驱散集会、游行、示威,将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对卖淫、嫖宿暗娼与介绍或者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的人员实行劳动教养)(对赌博或者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人员实行劳动教养)(对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者其他淫秽物品的人员实行劳动教养)(将非法入境的外国人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将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强制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人员戒毒)(对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实施劳动教养)(强制拆除或者者清除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建筑物及其设施)(收缴、强制报废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机动车)(收缴、强制报废上道路行驶的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拆除、收缴非法安装的警报器、标志灯具)(扣留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机动车)(拖移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扣留上道路行驶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扣留上道路行驶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扣留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机动车)(扣留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或者载货的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扣留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载客的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扣留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扣留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扣留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扣留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扣留伪造、变造机动车保险标志的机动车)(扣留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扣留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扣留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扣留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扣留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机动车)(扣留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扣留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扣留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扣留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扣留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扣留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扣留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机动车)(责令或者强制排除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妨碍安全视距的障碍)(拖移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的机动车)(拖移机动车驾驶人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继续驾驶的机动车)(拖移机动车驾驶人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机动车)(扣留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扣留造成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或者检验、鉴定需要的车辆)(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同意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水行政强制措施工作流程图
水行政强制措施工作流程图流程说明一、流程分类:蓝线表示正常流程走向绿色虚线表示可能发展方向二、流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1.上级审批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一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
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执法中队认为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报执法队领导审批。
情况紧急的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24小时内,向执法队领导报告并补办审批手续。
执法队领导认为不应当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立即解除。
同意实施。
执法中队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法律文书。
期限届满,尚未作出决定的。
发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法律文书,返还查封、扣押的财物。
查封、扣押期限内做出决定。
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
不同意实施。
同意延长,制作并送达延长查封、扣押决定法律文书。
一般情况报执法队领导审批。
不同意延长。
不需延长的。
依法处理。
期限届满。
强制拆除流程图当事人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的,制作《催告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
《催告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制作并送达强制排除决定书。
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构筑物、设施妨碍的行政决定。
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进行复核。
此处的“限期”指《限期拆除决定书》上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如公告送达,还应包含公告期60天在内。
说明制作《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公告《限期拆除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排除违法构筑物、设施妨碍。
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没有有强制执行权实施强制排除,制作现场笔录。
说明决定书应载明: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事件;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