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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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县被确定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省级试点县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和省国土厅的部署,围绕试点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科学整合、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位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为试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今年7月份,省国土厅将***县确定为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县后,我县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县四班联系领导和县属相关部门及各乡、管理区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县国土、住建、林业、农科等部门抽调7人集中办公,全力保障试点工作开展。二是科学制定方案。由于试点工作时间紧、要求高,我县采取了边研究方案边征求意见边组织实施的方式,自上而下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完善,于9月1日印发了《***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省级试点工作方案》,使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得以规范有序开展,我县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也将在省的此次会议后第一时间颁发。三是强力推进职责和机构整合。按照《省委编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整合州县两级不动

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通知》要求,我县及时召开编委会研究下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明确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职责整合,统一交由县国土局承担。在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确定了在县国土局加挂县不动产登记局的牌子,设局长1名,由县国土局1名副局长兼任,在县国土局内设机构中增设不动产登记股,增加行政编制3名,主要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同时,成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县国土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69名不动产登记服务站39名),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办公室、受理登记室、审核室、权籍调查室、信息档案室等5个股室,主要承担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在11个乡国土所则加挂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设服务站站长1名长兼任),负责辖区内信息收集、纠纷调处、政策宣传等工作。本着“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已全部划转到位。

二、强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颁证的制度机制建设。在办公及窗口建设方面:整合因机构改革而腾退

的县食药监大楼作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用房,并按照“利民便民、服务群众”的原则和“一站式”服务的配套措施,建设了700余平方米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窗口。在流程再造方面:在厘清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的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薄、颁证要求,经县国土、住建、农科、林业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完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再造。同时,我县专门聘请XX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建设和基础数据整合工作,初步整合了土地、房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统一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和转换各类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的坐标系统,从而实现了土地、房产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实时互联互通、对接共享。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再造、办事指南和手册的规范制定,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晰,制度要求规范,工作效率优化。在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方面:我县按岗位设置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人员的业务操作流程、风险防范和平台运用能力。同时,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新闻媒介宣传等多种方式,特别是结合近期开展的精准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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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挂帮包、转走访”活动,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知识一并送到乡镇、村、农户家,提高了群众对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全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工作向深度广度发展。在此次会议后,***县将紧紧抓住试点县契机,将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作为全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高位推进。一是合理开展试点先行的领域。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统一登记为切入点,采取先局部后全面的工作方式,在县城区和乡各分别选取1个地籍子区及村庄开展试点登记工作,率先实现土地、房屋权利的统一登记。林地、草原、土地承包等其它不动产登记业务将按照省、州统一安排逐步开展。二是加快推进数据的整合与优化。将进一步加快房产数据分析的进度、分析的精度,为房产数据整合入库和后续发证工作奠定基础。同时,组织专业队伍对无法获取登记调查信息的宗地进行实地测量,加快完成缺失的信息和数据库更新工作。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国土、住建、林业、农业和监察等部门登记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系统运行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学习先进,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进一步探索完善不动产统

一登记操作流程、数据标准等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将认真向做得好的省内外地区、县学习,并及时总结我县开展试点工作的经验,不断规范我县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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