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业务代理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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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XX分公司区域业务代理保有协议》本
甲方:X分公司
乙方:
1.合同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业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2.委托代理销售保有容
2.1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单位(企业)代办甲方业务。
2.2代理产品(产品表附后)
甲方许可代理的移动通信产品。
今后如果有新业务开办,甲、乙双方需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3销售围:
3.代理期限
3.1 本协议至___年_月_日为试办期,试办期满后若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延续至[___]年[_]月[_]日止。
3.2 协议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否则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4.代理方式
4.1 乙方等同于甲方代理人,均指商业上的代理或代理人的含义,并不具有法律上代理或代理人的含义,即代理或代理人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其一切行为均为其自身行为,并不理解为许可人的行为,其无权以非本协议所明确规定的其它方式约束许可人。
4.2 甲方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工作交流与沟通,定期举行工作交流以便乙方得到有效的业务协调和保证。
5.乙方保证
5.1 乙方保证:___年_月_日至___年_月_日为甲方代
理发展______区域用户,并按照甲方发展计划规定的区域、时
间开展各项工作。
5. 2 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协议
相关的容或将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用作与本协议无关的其他用途。
5. 3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
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
5. 4乙方保证其代理行为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活动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6.1.2 甲方保留因电信总部和省分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政策变动
而调整销售政策及代理佣金的权力。
6.1.3甲方有权审核乙方自行开展的促销活动。
6.1.4甲方负责广告宣传总体策划工作,乙方如对外进行电信业务广告宣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1.5甲方在新的优惠政策、销售方案、资费标准出台前应及时通知乙方。
6.1.6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之规定为甲方发展用户和代理业务。
6.2.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向其及时支付代理费用。
6.2.3乙方应全面配合甲方的销售和促销活动。
6.2.4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开展代理销售业务活动。
6.2.5乙方必须依法经营,认真按照甲方的要求行使代理权,其代理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或出租他人。
6.2.6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义务向用户就乙方所代办的甲方业务进行正确的解释工作。
6.2.7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并明码标价,代理的甲方产品不得跨区域销售,不得随意加价。
6.2.8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办理所代理业务销
售的各项事宜,认真核查客户身份,准确、及时记录客户资料;负责
客户资料回传,并及时与甲方系统录入人员进行资料核对,同时要严
格遵守通信制度,对经手的用户资料严格,如因用户资料不准或泄密
造成用户投诉后,产生的任何结果乙方须无条件承担责任。
6.2.9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开展用户的欠费追缴工作。
6.2.10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使本协议无常履行,而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时,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赔偿的费用可从代理业务代理费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支付,并支付违约金。
6.2.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之外的场所使用甲方的服务标识和形象设计。
7.业务操作及代理费结算
7.1业务操作流程
7.1.1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代理业务的协调工作。
7.1.2乙方发展用户时需指导用户准确填写各种登记表格,保证用户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
7.1.4乙方将所发展用户资料整理汇总后,送交甲方归档,并由甲方录入客户管理系统。
7.1.5乙方必须保证用户以真实身份入网,保证甲方产品仅限于销售给______围的用户,不得出现跨区销售行为。
7.1.6乙方必须保证代理的甲方产品不在大众市场销售,甲方一
经发现流入_______以外的其他大众市场,经甲乙双方共同查
证属实后,乙方需及时纠正并按量处以罚金100-1000元。如乙方将代
理甲方产品流入大众市场并造成恶劣影响,甲方以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本协议立即终止并废除。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一但流入其他大众市场,此部份产品产生的代理佣金和保有用户佣金甲方不予结算。
7.2代理佣金结算(通信话费分成+固定佣金)
7.2.1固定佣金
公司阶段性提卡价与售出价差赚取固定佣金。
7.2.2通信话费分成
(1)话费提成上采取通信消费提成,即扣除增值业务费(含来电、炫铃等增值费)、欠费、网间结算等费用后的话费分成,提成时限暂定
为用户入网日起1年,提成比例为5%。
(2)初始包所含公司赠款不参与保有提成。
(3)代理商申请退预存款及用户报停、拆机后从系统中退出预存
款,在下月代理费结算时,公司会将上月多计算代理费予以扣除。
7.2.2结算方式:代理佣金费的结算由公司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
付给乙方。
7.2.3结算时间:暂定为每月20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凭结算单在15日进行结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结算单丢失不补。
7.3激励政策:
7.3.1在协议执行期,乙方发展的真实有效本单位用户超过本单位
人数30%以上(单位总人数低于20人不执行),甲方每个月赠送给乙
方50.00元计费系统话费(不可兑现货币的赠款)用于客户保有及维
系工作。离网用户超过单位人数50%以上或本协议停止后,赠送给乙方
的计费系统话费(不可兑现货币的赠款)也相应停止.
8.协议执行、修改及终止
8.1乙方签订本销售协议,即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公司下发的《中国XXXX分公司代理商管理实施细则》的所有要约,并遵守本协议签订前与签订后甲方制定的各项业务管理规定,如有违规操作,甲方可以自动进入处罚程序。
8.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政策的调整而终止本协议。
9.违约责任
9.1乙方有下列之情形,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违反本协议项下5.1、5.2、5.3、5.4、7.1.5、7.1.6任何一
款的规定。
(2)除上述条款外,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经甲方通知后,在限定
3日期限未纠正其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