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7年第二次市规委会审议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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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7年第二次市规委会审议项
目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府发[2017]178号
【发布部门】鄂尔多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9.12
【实施日期】2017.09.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7年第二次市规委会审议项目的批复
(鄂府发〔2017〕178号)
鄂尔多斯市规划局:
《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关于报批2017年第二次市规委会审议项目的请示》(鄂规字〔2017〕102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编制项目事宜
(一)同意开展罕台羊绒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规划修编要与罕台镇特色小城镇规划充分结合,合理确定本次规划面积。

(二)同意《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旅游景点连接线规划设计及康巴什至成陵景区慢行系统》。

(三)同意《康巴什乌兰木伦湖、伊金霍洛旗红海子湿地和东康东西线景观亮化提升规划》。

(四)同意《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关于规划调整项目有关事宜
(一)同意将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云计算产业园A-65地块部分商务用地调整为供电用地,新编地块编号为A-65c,总用地面积0.42公顷。

(二)同意东胜区铁西区(04)H4-2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调整,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小学),净用地面积2.59公顷,容积率由不大于0.5调整为不大于0.8,建筑限高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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