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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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项结算制度

工程款项结算制度

为规范工程款项结算工作,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工程款项结算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相关单位、个人。

二、结算周期1. 工程款项结算周期一般为月结,具体结算时间按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结算周期,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2. 工程款项的结算应在验收合格后进行,逾期未结算的,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滞纳金。

三、结算流程1. 工程款项结算应由项目经理牵头,负责具体操作。

2. 工程款项结算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确认进度:各单位应每月提交施工进度报告,项目经理核实后确认。

(2)编制结算书:根据已确认的工程进度,编制工程款项结算书。

(3)审查确认:工程款项结算书编制完毕后,由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查确认。

(4)签订结算协议:经审查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订工程款项结算协议。

(5)支付款项:工程款项结算协议签订后,支付工程款项。

四、结算方式1. 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有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方式。

支付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2. 工程款项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3. 工程款项支付前,需提供相应的发票、收据等合法凭证。

五、结算标准1. 工程款项结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结算标准。

2. 工程款项结算标准应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合理调整。

3. 工程款项结算标准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1. 如在工程款项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2. 工程款项结算争议应尽量避免走司法途径,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1. 如双方在工程款项结算过程中有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延结算时间、恶意串通等行为。

以上为工程款项结算制度,希望全体参与工程施工的单位、个人遵守并执行,确保工程款项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合同3篇

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合同3篇

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合同3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工程项目建设签订了相关合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的优先支付,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合同协议。

一、合同目的为确保本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工程款中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优先级,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二、工程款项管理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3. 乙方应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则1.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遵循公平、公正、及时、足额的原则。

2. 农民工工资支付优先级高于其他债务,确保农民工工资的优先支付。

1.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进度款拨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后,乙方应在______日内将农民工工资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3. 若因工程款项纠纷或其他原因影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4.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五、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扣除相应款项。

2. 若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款未能及时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制度

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制度

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制度
一、工程款结算制度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
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二、工资支付制度
1、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3、工资现金支付原则。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界首市宝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结算的财务制度

工程结算的财务制度

工程结算的财务制度一、总则1. 本财务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旨在规范工程款项的支付、结算和审计过程。

2. 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笔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二、预算管理1. 工程项目在启动前,必须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各项预期开支。

2. 预算计划应经过项目负责人、财务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审核批准。

3. 任何超出预算的支出都需提前申请并得到相应的审批。

三、款项支付1. 工程款项的支付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进行。

2. 每次支付前,施工单位需提交完整的工程进度报告和费用清单。

3. 财务部门应对提交的报告和清单进行审核,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

四、成本控制1. 工程项目应实施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超支。

2. 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及时调整预算和施工方案。

3. 对于大额采购和合同,应通过竞标等方式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

五、结算流程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的竣工报告和最终费用结算单。

2. 财务部门需对竣工报告和结算单进行详细审查,并与合同约定进行对照。

3. 如有争议,应及时沟通协商或依法解决。

六、审计与监督1. 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应接受内部或外部审计的监督。

2. 审计结果应作为改进财务管理和完善制度的依据。

3. 鼓励员工和合作方对任何不规范的财务行为进行举报。

七、附则1. 本财务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对于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但需保证调整后的制度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文(三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文(三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文一、工资计算1. 工资计算方式:根据农民工的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进行计算。

2.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根据农民工的工作年限和技能进行适当调整。

3. 加班工资:农民工按照加班时间计算加班工资,加班时间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倍率进行支付。

4. 工资结算周期:每月一次,工资应及时支付给农民工。

二、工资支付方式1. 工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其他合法支付方式进行工资支付,确保工资支付安全、准确和及时。

2. 工资单和结算明细:每月应向农民工提供工资单和工资结算明细,明确列出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扣除项等。

三、工资支付保障1. 工资支付依据:按照劳动法和相关规定,确保工资支付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工资支付时间:工资应在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支付给农民工,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3. 工资支付记录:单位应保留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记录,包括工资支付凭证、工资支付单、工资支付明细等,确保工资支付情况可以查证。

4. 工资支付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及时处理工资支付纠纷,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工资支付违规处理1. 工资支付违规行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拖欠工资、少付工资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规处理。

2. 违规处理措施: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对违规单位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并要求违法单位及时补齐拖欠工资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以上是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一个范文,具体实施还需参考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文(二)[date][农民工姓名][农民工身份证号码][农民工手机号码]尊敬的[农民工姓名]先生/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将按照以下制度进行工资支付。

一、工资支付周期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具体支付日期为每月的[具体日期]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12.3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农民工工作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12月30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第三章工资清偿第四章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六条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施工工程结算财务制度(3篇)

施工工程结算财务制度(3篇)

第1篇一、制度背景为规范施工工程结算行为,提高施工工程结算效率,保障各方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规范施工工程结算程序,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2. 提高施工工程结算效率,缩短结算周期;3. 保障施工方、业主方及监理方等各方利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4. 促进施工企业健康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管理水平。

三、制度内容1. 结算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算过程中,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结算结果真实、准确;(2)合法、合规原则:结算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3)及时、高效原则:结算工作应做到及时、高效,缩短结算周期。

2. 结算程序(1)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方根据施工图纸、合同约定等编制工程量清单,经业主方、监理方审核确认;(2)工程款支付:根据工程进度,施工方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经业主方、监理方审核确认后支付;(3)工程变更、签证、索赔处理:发生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情况,施工方应及时提出,经业主方、监理方审核确认后进行处理;(4)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施工方编制竣工结算报告,经业主方、监理方审核确认后进行结算。

3. 结算依据(1)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质量、工期、价格等;(2)施工图纸: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图纸、变更通知等;(3)工程量清单: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4)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文件:经审核确认的变更、签证、索赔等文件。

4. 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根据工程进度,按月进行结算;(2)分段结算:根据工程进度,按阶段进行结算;(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

5. 结算费用构成(1)直接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2)间接费用: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产折旧等;(3)利润:根据合同约定,从结算费用中提取的利润。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结算管理制度,明确结算流程、职责分工等;2. 业主方、监理方应加强对施工企业结算工作的监督,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3. 各方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高施工工程结算效率。

工程结算款付制度

工程结算款付制度

工程结算款付制度一、结算原则工程结算款的支付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所有结算款项必须基于真实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避免因款项问题导致工程延误或质量下降。

二、结算周期结算周期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确定。

通常情况下,可以采取月结、阶段结或者分项结的方式进行。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保证结算的及时性,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三、结算流程1. 工程进度确认:承包方应按时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发包方需对报告进行核实。

2. 质量验收: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已完成的工程部分进行验收。

3. 结算申请:承包方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时,根据确认的工程量和质量标准,提交结算申请。

4. 审核与支付:发包方应在收到结算申请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按照审核结果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四、款项支付1. 预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发包方需在工程开始前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2. 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进度,按比例支付进度款。

3. 竣工款:在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的竣工款项。

4. 质保金:根据合同约定,从最后一笔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再予以支付。

五、违约责任若发包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承包方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任何关于工程结算款支付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对结算款支付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总结:。

建设工程支付工资制度

建设工程支付工资制度

建设工程支付工资制度第一章总则1. 本工资支付制度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工人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及其下属工人。

3.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确保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第二章工资支付原则1. 工资支付应遵循公平、合理、及时的原则。

2. 工资支付应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工资支付应保证货币形式的直接支付,不得以物品或其他非货币形式替代。

第三章工资支付周期1. 工资应按月支付,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具体支付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工资应提前支付。

3. 对于加班工资,应在加班当月的工资支付日一并支付。

第四章工资支付方式1. 工资应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工人。

2. 工人应当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工资及时到账。

3. 施工单位应保留工资支付的凭证,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工资单等。

第五章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1. 如工程延期或停工,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工人生活费和基本工资。

2. 如工人因病或工伤不能正常工作,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工伤待遇。

第六章工资争议处理1. 如发生工资支付争议,工人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2.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资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工人的合理诉求。

第七章附则1. 本工资支付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工人并公示。

工程施工付款规定(3篇)

工程施工付款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工程施工付款规定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发包方(建设单位)与承包方(施工人)之间就工程款项支付所达成的一系列约定。

本文将针对工程施工付款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付款方式1. 分期付款:根据工程进度,将工程款项分为若干期进行支付。

具体分期付款方式如下:(1)开工前支付: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用于承包方购置材料、设备等。

(2)进度付款:在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节点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3)竣工结算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4)质保金退还: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金。

2. 一次性付款:在工程开工前,支付合同总价款。

三、付款条件1. 发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2. 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

3. 承包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

4. 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工程进度报告、竣工报告等相关资料。

四、付款时间1. 预付款:在工程开工前10日内支付。

2. 进度款:每完成合同约定节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

3. 竣工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

4. 质保金退还:质保期满后30日内退还。

五、违约责任1. 发包方违约:未按时支付款项,应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支付款项的1%计算,每日累加。

2. 承包方违约:未按时完成工程进度,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影响进度和质量的工程价值计算。

3. 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均违约:按各自违约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六、争议解决1.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2. 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付款规定为工程施工付款的基本原则,具体付款细节可由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2.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工程内结算制度

工程内结算制度

工程内结算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支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
惯例,制定本结算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款项的支付条件、程序和方式,保障工程顺
利进行,防止因资金问题导致的工程延误。

二、适用范围
本结算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各类
工程项目。

三、结算条件
1. 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

2. 完成的工作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通过质量检验。

3. 提交的结算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四、结算程序
1. 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编制结算报告,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2. 监理单位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对结算材料进行复核,确保结算金额的正确无误。

4. 经过审核无误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五、结算方式
1. 按进度付款: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按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相应比例的款项。

2. 完工付款:在整个工程项目或某一阶段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工程款项。

六、违约责任
1. 如果施工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或存在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
工程款项。

2. 如果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事项
1.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对于结算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2. 本结算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的制度为准。

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制度

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制度

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制度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工程款结算。

简而言之,工程款结算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工程完工后,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工程款项进行计算、审核、确认的过程。

而工程款支付则是基于结算结果,由甲方(通常指业主或发包方)向乙方(通常指承包商或施工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行为。

我们来探讨一个典型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制度应包含哪些基本内容:1. 合同总则:包括合同双方基本信息、工程概况、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等基础条款。

2. 结算条件:明确结算的前提条件,如工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等。

3. 结算流程:详细规定结算的具体步骤,包括工程量的申报、审核、争议解决机制等。

4. 支付条件:列出付款的条件限制,例如需满足的质量检测、验收合格证明等。

5. 支付流程:阐述从发起支付申请到款项到账的完整过程,包括审批权限、支付时限等。

6. 变更与调整:对于工程变更导致的成本变化,应有明确的处理办法和调整机制。

7. 违约责任:双方违反结算和支付规定时的责任承担,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8. 附则:包括解释权、争议解决途径、合同生效条件等其他必要条款。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制度应当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来制定。

例如,对于大型工程项目,可能需要设立专门的结算账户,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以降低风险;而对于小型项目,则可能采用一次性结算和支付的方式,以提高效率。

为了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建议在制定结算和支付制度时,充分考虑市场行情、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合同双方应共同参与制度的制定,确保条款的公平合理,避免因理解偏差而引发的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变化,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制度也应当不断更新和完善。

这要求项目管理者和法务人员保持对行业动态的关注,及时调整和优化制度内容,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一个合理、完善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制度,不仅能够保障工程资金的有效利用,还能促进甲乙双方的良性互动,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工程款结算往来制度

工程款结算往来制度

工程款结算往来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甲乙双方在工程项目中的款项往来,确保工程款的合理、及时结算,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程款的结算。

二、工程款支付条件1.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各类工程款项。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程量,并提供合格的工程质量,作为申请款项支付的前提条件。

三、工程款支付流程1. 乙方应在每月的固定日期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3. 双方应在确认工程量无误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计算当期应支付的工程款。

4. 甲方应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将工程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工程款结算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报告、工程量清单、材料使用清单等。

2. 甲方收到结算资料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并与乙方进行对账。

3. 双方确认结算金额无误后,应签订结算协议书,明确最终的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量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3.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工程款支付工作制度

工程款支付工作制度

工程款支付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工作。

三、支付原则1. 按时支付: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确保工程建设进度。

2. 足额支付: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 专款专用:工程款应用于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4. 合法权益:支付工程款应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四、支付主体1. 建设单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2.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有权获得工程款。

3. 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款支付的合规性。

4. 审计部门: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五、支付程序1. 合同签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工程款支付的相关条款,包括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等。

2. 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审核审批: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4. 支付工程款:建设单位在审批通过后,按照约定时间、金额支付工程款。

5. 支付凭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确认支付工程款后,签订支付凭证,注明支付金额、时间等。

六、支付保障1. 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确保支付顺利进行。

2. 监管制度:审计部门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3. 信用制度:建立工程建设信用体系,对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单位进行失信惩戒。

七、违约责任1. 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施工单位支付违约金。

2. 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

施工工程款项支付办法(3篇)

施工工程款项支付办法(3篇)

第1篇一、概述为确保施工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各方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施工工程款项支付办法。

二、支付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进行款项支付。

2. 公平合理:确保各方利益均衡,避免出现拖欠、垫付等情况。

3. 适时支付: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适时支付工程款项。

4. 透明公开:款项支付过程公开透明,便于各方监督。

三、支付方式1. 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和进度要求,按照一定比例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比例一般不超过合同价的10%。

2.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按月或按季度支付进度款。

进度款支付比例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合同价的70%。

3. 结算款:工程竣工后,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工程量、质量和工期后,支付结算款。

结算款支付比例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4. 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预留一定比例的保修金,用于保修期内工程维修。

四、支付流程1.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进度款申请,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资料。

2.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审核。

3. 审核合格后,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4.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5. 结算审核合格后,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结算款。

6. 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退还保修金。

五、监督管理1.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工程款项支付的监督管理,确保款项支付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2. 监理单位应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款项支付合理。

3.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积极配合款项支付工作。

4. 各方应共同维护施工工程款项支付秩序,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施工工程款项支付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工程类付款财务制度

工程类付款财务制度

工程类付款财务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供应商等。

3. 所有涉及工程项目的费用支付必须遵循本制度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支付条件和金额。

二、账户管理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项工程款项账户,用于管理和支付所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费用。

2. 施工单位应在指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用于接收工程款项。

3. 所有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严禁现金交易。

三、支付流程1.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提交付款申请。

2. 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3. 建设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条款、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金审批。

4. 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5. 支付完成后,财务部门应将付款凭证归档保存,以备后续审计查验。

四、支付条件1. 工程款项的支付应以合同约定为基础,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分期支付。

2. 任何形式的预付款都应有明确的回款计划和相应的担保措施。

3. 对于材料采购、设备购置等费用,需提供相应的发票和验收单据作为支付依据。

4. 对于劳务费用,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支付,并确保工资发放到位。

五、监督与审计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2. 鼓励内部员工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对工程款项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建设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也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拨付人工费(工资款)时间及比例(金额)、未按期拨付的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予以明确,并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拨付进度款时,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的分账比例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0%确定,按拨款进度划拨至工资专户中。

预付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水平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承担因未按期拨付人工费(工资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停工损失等全部责任,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第六条对未执行分账管理或者因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将人工费用拨付到工资专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本地区(施工地)就近同一家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名称统一为“法人名称+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专户”或“法人名称+工资专户”。

与开户银行约定配合实施工资专户代发工资工作。

《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和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企业(简称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实行“谁承包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建筑工人工资承担全部支付责任,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建筑工人工资承担直接支付责任。

施工企业不得以被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施工企业之间依法分包工程或分包劳务的,应当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分包工程的建筑工人工资,不得以总承包企业拖欠分包工程款、分包劳务款为由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分包企业未履行支付责任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拖欠的建筑工人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部应当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该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录入、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分包企业应当配备劳动用工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报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

劳资专管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应当在“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上予以公示。

第二章建筑工人实名制第五条各级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管理的具体情况,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身份识别等技术装置,归集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岗位技能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及个人信用信息,实现在岗考勤、工资结算、教育培训、权益保障、信用管理等动态管理的功能。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在项目开工前,到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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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制度
工程款结算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工资支付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原则:
工资现金支付原则。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1)工资按时(至少按月)支付原则。

(2)工资直接支付原则。

工资支付对象是劳动者本人。

(3)工资全额支付原则。

即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4)工资紧急支付原则。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规定,构成我国特殊工资支付规定。

1、法定休假日: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休假时间。

包括(1)法定节假日(带薪);(2)周休假日(带薪);(3)法定带薪年休假。

2、婚丧假:指劳动者本人结婚、其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适用于非公有制单位的婚丧假规定。

3、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在三种情况下不参加劳动但仍然享有工资支付请求权:
1、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2、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3、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下面为附送毕业论文致谢词范文!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毕业论文致谢词
我的毕业论文是在韦xx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完成的,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给了我深深的启迪,论文凝聚着他的血汗,他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敬业精神深深的感染了我对我的工作学习产生了深渊的影响,在此我向他表示衷心的谢意
这三年来感谢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的老师对我专业思维及专业技能的培养,他们在学业上的心细指导为我工作和继续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这里我要像诸位老师深深的鞠上一躬!特别是我的班主任吴廷川老师,虽然他不是我的专业老师,但是在这三年来,在思想以及生活上给予我鼓舞与关怀让我走出了很多失落的时候,“明师之恩,诚为过于天地,重于父母”,对吴老师的感激之情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在此向吴老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诚的谢意!
感谢这三年来我的朋友以及汽修0932班的四十多位同学对我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三年来我们真心相待,和睦共处,不是兄弟胜是兄弟!正是一路上有你们我的求学生涯才不会感到孤独,马上就要各奔前程了,希望(,请保留此标记。

)你们有好的前途,失败不要灰心,你的背后还有汽修0932班这个大家庭!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父母,你们生我养我,纵有三世也无法回报你们,要离开你们出去工作了,我在心里默默的祝福你们平安健康,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会好好工作回报社会的。

致谢词2
在本次论文设计过程中,感谢我的学校,给了我学习的机会,在学习中,老师从选题指导、论文框架到细节修改,都给予了细致的指导,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老师以其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高度的敬业精神、兢兢业业、孜孜以求的工作作风和大胆创新的进取精神对我产生重要影响。

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思维给了我深深的启迪。

这篇论文是在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才完成的
感谢所有授我以业的老师,没有这些年知识的积淀,我没有这么大的动力和信心完成这篇论文。

感恩之余,诚恳地请各位老师对我的论文多加批评指正,使我及时完善论文的不足之处。

谨以此致谢最后,我要向百忙之中抽时间对本文进行审阅的各位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开学自我介绍范文:首先,我想说“荣幸”,因为茫茫人海由不相识到相识实在是人生一大幸事,更希望能在三年的学习生活中能够与大
家成为好同学,好朋友。

其次我要说“幸运”,因为在短暂的私下接触我感觉我们班的同学都很优秀,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我相信我们班一定将是团结、向上、努力请保留此标记。

)的班集体。

最后我要说“加油”衷心地祝愿我们班的同学也包括我在内通过三年的努力学习最后都能够考入我们自己理想中的大学,为老师争光、为家长争光,更是为了我们自己未来美好生活和个人价值,加油。

哦,对了,我的名字叫“***”,希望大家能记住我,因为被别人记住是一件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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