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制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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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保障各方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外籍人员、难民、流动人口等。

第三条外来人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理入境手续,获得合法居留身份后方可进入本地。

第四条外来人员应当遵守本地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第六条媒体及社会公众应与外来人员和谐相处,不得歧视、侮辱外来人员。

第七条针对外来人员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遣返等。

第二章外来人员居住管理第八条外来人员在本地居住需办理居住登记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九条外来人员居住在租赁房屋时应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出租用途。

第十条房东应在房屋内显著位置张贴外来人员的居住登记证明,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监管。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居住期满或需要变更居住地址时,应及时更新居住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不得在本地进行非法活动、聚众滋事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与他人串通欺骗工作单位或房东等。

第三章外来人员就业管理第十四条外来人员在本地就业需办理就业许可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在本地就业应遵守工作规章制度,按时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外来人员的国籍、种族、宗教信仰等原因,限制其就业权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在与外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加强对其身份的核实,确保其具备合法劳动身份。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在工作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外来人员的就业许可证明,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监管。

第十九条外来人员不得从事与其所获得就业许可证明不符合的工作岗位,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四章外来人员教育管理第二十条外来人员的子女享有与本地居民子女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可以选择就近入学。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3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3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二、服务对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口:1. 在本地区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2. 未在本地区注册户籍的流动人口;3. 在本地区从事就业或经商的流动人口;4. 在本地区求学的流动人口;5. 其他需要服务支持的流动人口。

三、服务内容1. 人口登记管理(1) 对于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进行个人信息登记;(2) 对于未在本地区注册户籍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进行暂住证办理;(3) 对于在本地区从事就业或经商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劳动合同或工商注册证明,并进行雇佣登记或商户登记;(4) 对于在本地区求学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在校证明,并进行学生登记;(5) 对其他需要服务支持的流动人口,根据情况进行个别登记。

2. 就业服务(1) 提供岗位信息,帮助流动人口找到就业机会;(2) 开展职业培训,提升流动人口的就业技能;(3) 组织就业创业指导,帮助流动人口实现自主创业。

3. 教育服务(1) 提供学校入学咨询和报名指导;(2) 组织教育培训,提升流动人口的教育水平;(3) 提供教育援助,资助有需要的流动人口就读。

4. 医疗服务(1) 提供健康咨询和疾病预防指导;(2) 组织健康体检活动,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3) 提供医疗费用补贴和医保代缴服务。

5. 社会保障服务(1) 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社会保障政策,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 提供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福利的咨询和申请服务;(3) 协助流动人口解决因社会保障问题导致的纠纷。

6. 安居服务(1) 提供租赁住房信息和买房指导;(2) 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居住条件,提供居住证办理服务;(3) 协助流动人口解决住房纠纷。

四、服务流程1. 流动人口登记:(1) 咨询登记要求和所需材料;(2) 提供登记表格,并引导流动人口填写;(3) 核实流动人口身份和提供的材料;(4) 办理登记手续,发放登记证明。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范例(4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范例(4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流动人口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重点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下列方面:(一)流动人口登记与管理;(二)流动人口就业培训与指导;(三)流动人口安居与社区融入;(四)流动人口医疗保障与健康服务;(五)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与关怀;(六)流动人口法律援助与维权服务;(七)其他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的工作内容。

第四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流动人口登记与管理第五条流动人口登记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旨在调查和记录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及其在本地区的居住、就业、社区融入等状况。

第六条所有流动人口在进入本地区居住后,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七条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二)居住地址:流动人口在本地区的实际居住地址;(三)就业情况:流动人口的就业单位及工作情况;(四)社会保障:流动人口参加的社会保险种类及缴纳情况;(五)子女信息:流动人口的子女就读学校及学习情况等;(六)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非法泄露或滥用。

第九条流动人口登记信息的更新和调整,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流动人口就业培训与指导第十条流动人口就业是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融入度的重要途径。

本地区应加大力度,提供适合流动人口的就业培训与指导服务。

第十一条就业培训与指导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提供就业市场信息:及时向流动人口提供本地区的就业市场信息,包括岗位空缺、薪资情况、职业发展等;(二)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流动人口的就业需求,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三)职业指导与咨询: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和心理咨询等服务;(四)创业支持与指导:对于有创业意愿的流动人口,提供相关创业支持和指导。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模版(3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模版(3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模版为了维护本工程的治安秩序,管理好外来务工人员,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的外来务工人员,来本地参加工作,必须三证齐全(身份证、劳务证、计生证),并同时上缴一寸免冠照片____张(暂住证、劳务证、工作证、)。

二、在三日内上报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劳动部门办理《劳务证》,工程安保部门办理《工作证》。

三、务工人员必须随时携带三证,不得转借、涂改,上下班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工作证》,以便出入生活区四、三证如有遗失,必须在于____小时内上报安保部门,并说明原因,经查明后补办。

五、《暂住证》期满需留住的,应在期满前____日内上报安保办公室,以便统一向当地派出所办理延长手续,期满离开时,应缴销《暂住证》。

六、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服从安保、后勤部门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床铺居住,积极参加安保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和有关教育培训活动,严格遵守本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外地来本市探亲、访友人员,除安保部门统一登记外,暂住或预期暂住____日以上者,必须当日上报安保部门,并缴____张一寸照片,____日内报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模版(2)1. 引言此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外来务工人员的进入、就业、生活和离开等各方面事项,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 外来务工人员的招聘和进入管理a) 招聘透明:招聘岗位需公开发布,确保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原则。

b) 符合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条件方可进入。

c) 注册登记:外来务工人员需在进入目的地地方社会保障局进行注册登记,并获得就业许可或居留证明等相关证件。

3. 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a) 合法就业:外来务工人员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用工单位就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三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三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____-10-1422:56:35)转载▼标签:分类:社区活动杂谈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

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二)一、村(居)委会每月要逐户对本辖区流动人口进行一次调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生育、节育、健康检查等基本情况。

二、对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督促其一个月内补证,并将其情况向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报告。

三、每三个月向流出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或其指定联系人催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对没有按期寄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的,及时向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报告,并明确专人负责,跟踪处理。

四、要利用流出人口流出前、节日、农忙返乡之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管理规范以及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五、村(居)委会要按照已婚育龄妇女、未婚女性、男性三类建立流入流出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档案。

设立流入流出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分类登记表,分类造册,分类归档。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三)一、搞好流动人口的登记。

对外来流动人口,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落实治安责任制。

出租房要与小区(村)签订治安责任状,外来流动人口应与房东签订治安保证书,每一个出租户都是责任人,要主动协助小区(村)管理好外来流动人口。

三、认真搞好协查。

居(村)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镇)、派出所配合,与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外来人口管理制度5篇

外来人口管理制度5篇

外来人口管理制度5篇【第1篇】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制度范例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平安,按照市、区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村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外来人口管理制度。

一、对进入我村内外来人员,包括下属单位、企业使用的外来人员及各种短期人员,须持有关介绍信到村办理记下手续并接受管理。

二、对外来人员的使用村严格按用工手续办理,村记下造册,发给有关证件。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在村内住宿,对住在村内的外来人员,要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并按市政府规定交纳城镇建设增容费和治安管理费。

三、外来人员使用的自行车、摩托车等其它机动车辆,必需证件齐全,在村内使用,停放一个月以上时光,到守卫科办理内部牌照,违背规定的扣留查处。

四、外来工作人员必需根据用工单位的管理规定,接受守卫部门的检查,主动展示证件,回答所咨询的有关状况,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经查属实者赋予嘉奖,知情不报者处罚。

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部门领导负责对外人员的教导、使用、管理,浮现问题由用工部门负责.【第2篇】某学院外来人口管理制度学院外来人口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院的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确保我院外来人口遵章守法,特制定本方法:其次条凡离开户口所在地来我校探亲、访友等在院居住的人员均为外来流淌人口。

外来流淌人口在到达学院三日内,应向学院总务处守卫部申请记下,办理《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出入证》,十五日内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暂住证》,并与其签订《平安防范协议书》。

第三条外来流淌人口在我院应遵纪守法,爱惜小学院一切公共设施,考究环境卫生,并随身携带好《居民身份证》。

暂住证,流淌人口婚育证实。

学院出入证以便检查。

第四条学院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外来流淌人口进出校门,并帮助外来流淌人口到总务处守卫部举行记下,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外来流淌人口没有办理、展示相关证件,学院各部门不得聘任其在校从事务工、经商、居住、基建施工。

第六条总务处守卫部要催促检查外来人口用工单位,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对全院的外来人口定期不定期的举行平安大检查工作,发觉问题和隐患准时整改;第七条总务处守卫部没有办理相关证件的流淌人员,一经查实,将劝其离学院,并不得在学院从事任何劳务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保障外来旅游和暂住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我村景区和居住秩序,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共建繁荣、共保安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和执行上级领导机关有关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二、要对各旅店、客栈入住人口登记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他们做好台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公安部门、村委会报告。

三、加强暂住证管理。

做到一人一证,最长有效期为一年,不得随意转让、冒领、伪造、骗取。

每月一次对我村的流入暂住人口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外来人员的流量和动态,对新暂住人口或暂住证过期的,要督促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

对不及时办理暂住证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在排查中如发现暂住人口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计划生育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我村外出人口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

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收容遣送工作。

对于无合法证件,无固定场所和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按有关规定予以收容和遣送。

七、切实保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对有序流动、遵纪守法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一视同仁。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文(二)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流动人口数量日益增加,给社会治理和基础设施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现制定本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对于流动人口,不论其来源地、职业或其他身份特征,都应享有平等的权益和机会。

2. 公正原则: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当依法公正执法,不歧视任何一方,确保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3. 便民原则:流动人口管理应以方便流动人口和社会为目标,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范本(4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范本(4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生活质量和获得感,加强社会稳定和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综合治理”的原则,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会,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

第二章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第四条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登记档案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二、流动人口应在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登记,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联系方式等;三、流动人口登记应有一定的时限要求,保证办理流程简便、便民快捷;四、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应与公安管理部门实行信息共享,确保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流动人口的随迁家属应在流动人口登记后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家庭居住登记,并享受与流动人口相同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应定期开展数据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社区服务管理第七条社区是流动人口的重要依托,社区工作人员应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做好流动人口的宣传引导工作,让流动人口了解社区的服务内容和流程;二、建立流动人口的独立管理机构或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三、制定流动人口的服务计划,包括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内容和时间安排;四、针对特殊群体的流动人口,如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制定专门的服务计划,并加强对其的照顾和关怀;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援助、就业培训等服务;六、加强流动人口的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师队伍,积极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外来人口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外来人口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外来人口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来人口管理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护外来人口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外来人口,是指非常住户籍地区居民,在其他地方居住和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外来人口管理实行“居住证制度”,依法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取得相关职业资格,依法参加公共活动。

第四条外来人口管理实行“居住证制度”的原则是“依法便利、平等有序、积分评定、分级管理、分类服务”。

第二章居住证颁发和管理第五条在城市居住并拟在城市长期工作的外来人口,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

第六条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自外来人口提供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法出具居住证。

第七条外来人口应当自居住开始之日起30日内,携带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第八条外来人口取得居住证后,应当携带居住证正本在居住地公安机关按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派出所上岗报到。

第九条外来人口发生居住地、工作地以外的居住变化,应当携带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第十条外来人口因故需要离开居住地超过规定时间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报公安机关备案,取得离开凭证。

第十一条居住证丢失、损毁或者信息变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在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补、换、修、改。

第三章公共服务保障第十二条外来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包括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

第十三条外来人口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城市社会保险,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居住地应当向外来人口提供便利和支持,解决好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就业创业、医疗保健、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四条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居住证积分评定结果,向外来人口发放积分证明。

第十五条外来人口可以凭积分证明享受特别服务,包括便利通关、紧急救援、安全保障等。

第十六条外来人口因公务、参加考试等正当事由,临时进入其他地区居住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居住地公安机关另行制定。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一、人员招募与登记1.为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经济单位应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通过正规途径在人才市场招聘外来务工人员,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招募外来务工人员时,经济单位应要求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址、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并进行详细记录和登记。

3.经济单位应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4.招募外来务工人员时,经济单位应告知其相应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信息,并明确劳动保障政策和制度。

二、人员培训与指导1.经济单位应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不同职业特点和技能需求,开展相应的培训和教育,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2.培训过程中,经济单位应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解答他们的疑问,帮助他们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3.经济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人员管理与福利保障1.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制度等,经济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

2.经济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确保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本地员工同等的待遇和福利。

3.经济单位应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确保其享受社会保障政策和福利。

4.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情况,经济单位应定期进行关怀和调查,做好心理援助和协助工作。

四、人员评估与晋升1.经济单位应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和考核,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晋升和发展的依据。

2.经济单位应建立公正、公平的晋升机制,广泛听取外来务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3.经济单位应及时向外来务工人员反馈评估结果,并帮助他们分析评估结果,提供改进和发展的建议。

五、人员退出与离职1.外来务工人员如有离职意向,应提前向经济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劳动合同和相关规定履行离职手续。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内从事非本地户籍人员(以下简称“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外来务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外来务工人员享有平等就业、合法权益、社会保障的权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共秩序。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以自己的劳动能力为基础,努力融入社区,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政府的责任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组织和领导,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支持。

第二章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第五条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按规定向当地社区进行登记备案,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

地方社区应当及时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登记备案的服务,并建立与各级政府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

第六条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和居住环境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和居住环境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

第七条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劳动监督和检查,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对侵犯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权益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第八条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外来务工人员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地方政府应当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对非法劳务中介机构的行为,要依法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本地劳动者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

对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要依法处罚并补缴相应费用。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来务工人员是指从居住地外来到目标地从事劳动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外来务工人员在到达目标地后,应当尽快去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规定进行身份认证。

第五条外来务工人员在目标地从事工作的单位应当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明确职工的招聘和合同签订等事宜。

第六条外来务工人员在目标地工作期间,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积极参加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目标地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其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劳动权益保障第八条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权益应受到保护,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第九条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目标地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

第十一条目标地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的监督,确保他们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

第四章生活保障第十二条目标地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的监督,确保他们的居住条件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目标地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促进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他们的教育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四条目标地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健的管理,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健康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

第五章社会服务第十五条目标地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服务管理,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和便利,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六条目标地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防范和管理,保护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三条定义1. 外来务工人员指来自外地或外国,到本地或本国从事劳动工作的个人。

2. 本单位指实施本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四条招聘与录用1. 本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平公正招聘外来务工人员。

2. 招聘程序包括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式确定、面试与考核、录用等环节。

3. 本单位不得因民族、性别、宗教、年龄等因素歧视或限制外来务工人员的招聘与录用。

4. 招聘前,本单位应向外来务工人员了解其基本情况,如身份证明、劳动经历、健康状况等。

第五条劳动合同签订1. 本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与义务。

2. 劳动合同应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

3. 劳动合同签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三章薪资福利待遇第六条工资支付1. 本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并提供工资单作为证明。

2. 工资支付方式可采用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但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3. 外来务工人员在离职前,应当将工资全部结清。

第七条社会保险1. 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2. 本单位应定期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明细。

第八条住房安排1. 本单位应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合理的住房安排,确保其居住条件符合相关标准。

2. 本单位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住房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消防安全、卫生条件等。

第四章劳动保护与安全第九条劳动保护1. 本单位应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保护其合法权益。

2. 本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包括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

第十条安全生产1. 本单位应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包括危险品防护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二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二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工作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卫生健康机构人员等。

第三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科学、平等、便利的基本原则,充分尊重并保障流动人口的人权和民主权益。

第四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与实施。

第五条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以不断提升其服务能力与水平。

第二章流动人口登记与管理第六条流动人口应按照户籍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并依法获得相应的证件。

第七条流动人口的登记与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第八条在流动人口的登记与管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随迁子女、劳动力、学生等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实施差异化管理。

第九条流动人口的个人信息应受到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泄露或滥用。

第十条应加强对流动人口登记与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流动人口的参与意识和自觉性。

第三章流动人口社区服务第十一条各社区应设立专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提供全面、便捷的社区服务。

第十二条流动人口社区服务工作应聚焦于解决流动人口的实际困难与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援助。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社区服务工作应重视教育与培训,致力于提升流动人口的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应积极开展文化、体育、娱乐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以丰富流动人口的生活,增进社区凝聚力。

第十五条流动人口社区服务工作应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的深入发展。

第四章流动人口卫生健康服务第十六条卫生健康机构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为流动人口提供全面、优质的卫生健康服务。

第十七条流动人口卫生健康服务应重点关注其基本卫生保健需求,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4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4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一、总则为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1. 为流动人口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2. 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3. 提高流动人口的融入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工作内容与职责1. 登记服务:负责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获取基本信息,维护登记数据库。

2. 维护秩序:负责维护流动人口居住区域的公共秩序,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 提供服务:负责向流动人口提供各类服务,包括居住证办理、就业信息发布、社会保险办理、医疗就诊等。

4. 教育培训:负责为流动人口提供教育培训机会,帮助其提升技能水平。

5. 纠纷调解:负责对流动人口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并协助解决。

6. 宣传引导:负责开展宣传活动,引导流动人口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工作流程1. 登记服务流程:(1)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前往办理登记手续;(2) 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填写登记表格,提交相关申请材料;(3)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确认登记信息并录入数据库;(4) 打印登记证件,交付流动人口。

2. 维护秩序流程:(1) 定期巡查流动人口居住区域,排查安全隐患;(2) 加强对治安问题线索的收集,及时处理违法犯罪行为;(3) 组织开展社区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流动人口的安全意识。

3. 提供服务流程:(1) 流动人口提出服务需求;(2) 工作人员核实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服务方案;(3) 流动人口按照指引办理相关手续;(4) 工作人员跟进办理进展,及时解决问题。

4. 教育培训流程:(1) 搜集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需求;(2) 组织相关培训机构提供培训课程;(3) 维护培训记录,评估培训效果,并为流动人口提供进一步指导。

5. 纠纷调解流程:(1) 接受流动人口的纠纷调解申请;(2) 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听取各方意见;(3) 提供公正的调解意见,促使双方达成和解;(4) 监测调解结果的执行情况,对不遵守调解结果的行为进行追责。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工作、学习、居住的外来人员。

第三条外来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理居留手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外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居住登记,如有变动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条外来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本单位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外来人员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财物,不得私自损坏和盗窃。

如有损坏或盗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外来人员要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进行有损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的行为。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本单位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第八条外来人员要积极参与社区活动,融入当地社会,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第九条外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和税款,不得逃避税收。

如有逃税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条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学习、居住期间,享有与本单位员工或学生相同的权益和待遇,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单位规定。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向本单位提出合理的要求和意见,并得到本单位的合理解决和回应。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解释和修改,如有需要,经合法程序进行修改,并及时向外来人员公布和宣传。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外来人员,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来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学习、居住或从事其他活动的非本地居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外来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共秩序,尊重本地习俗和风俗,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和利益。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外来人员的权益得到保护,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外来人员的定义外来人员是指来自其他城市或地区的人员,来本地区工作、学习、探亲等的人员。

第二条外来人员管理的目的外来人员管理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外来人员融入本地社会,实现共同发展。

第三条外来人员的登记和身份认证1. 外来人员必须在到达本地后的一周内,前往居住地所在地的居民事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材料。

2. 居民事务中心将对外来人员的身份进行认证,并给予临时居留证明。

外来人员需妥善保管临时居留证明,并按时更新。

3. 外来人员未完成登记和认证手续,不得享受本地的公共福利和服务。

第四条外来人员的居住和就业1. 外来人员的居住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居住地进行登记备案。

2. 外来人员在就业前,须提供合法的就业证明和身份证等材料,通过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备案。

3. 外来人员在本地就业,应遵守相关的劳动法规,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劳动权益。

第五条外来人员的教育和医疗保障1. 外来人员的子女应按规定参加当地义务教育,并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教育资源。

2. 外来人员应参加当地的社会医疗保障,并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医疗服务和待遇。

第六条外来人员的临时离开和迁往其他地区1. 外来人员需要临时离开本地的,应提前通知所在居民事务中心,并按规定办理临时离开手续。

2. 外来人员需要迁往其他地区的,应按规定办理迁出手续,并将相关信息报告给所在居民事务中心。

第七条对外来人员的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外来人员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并移交相关执法机关处理。

2. 对于外来人员的轻微违法行为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居民事务中心将给予警告、处罚或限制其福利待遇等处理。

第八条外来人员的权益保障1. 外来人员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基本权益,包括人身安全、财产保护、合法就业、教育和医疗等权益。

2. 如有外来人员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居民事务中心投诉,并有权利得到及时的调查和处理。

卫生院外来人口管理制度

卫生院外来人口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卫生院对外来人口的管理,保障外来人口的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我院就诊、咨询、接受治疗和服务的所有外来人口。

三、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外来人口管理。

2. 公平公正:对外来人口实行一视同仁的原则,保障其合法权益。

3. 服务至上: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为外来人口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4. 预防为主: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外来人口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四、管理内容1. 登记制度(1)外来人口就诊时,需主动向我院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2)我院工作人员对就诊者进行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居住地、联系电话、就诊科室等基本信息。

2. 健康教育(1)我院定期开展外来人口健康教育讲座,提高其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2)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普及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

3. 传染病防治(1)对外来人口进行传染病筛查,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采取隔离措施。

(2)加强对传染病患者的管理,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

4. 医疗保障(1)为外来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按照国家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2)为困难外来人口提供医疗救助,减轻其经济负担。

5. 法律法规宣传(1)向外来人口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其法律意识。

(2)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责任与义务1. 外来人口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我国风俗习惯,积极配合我院管理。

2. 外来人口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医院环境整洁。

3. 外来人口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在医院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我院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切实保障外来人口的健康权益。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卫生院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为外来人口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外来人员管控制度范本(二篇)

外来人员管控制度范本(二篇)

外来人员管控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规范外来人员的流动和居住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的外来人员。

外来人员指来自其他地区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外地务工人员、外籍人士、留学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管理、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外来人员在我国的流动、居住和就业等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应依法履行相应的登记、报备和其他管理手续。

第五条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积极落实外来人员的管理责任,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

第二章外来人员登记管理第六条外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登记,并配合相关部门收集个人信息和进行必要的审核核验。

第七条登记资料包括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身份证明、住址、工作单位等。

外来人员应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并随时配合审核核验。

第八条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重大事项等的外来人员应进行特殊登记和备案,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核核验。

第九条外来人员的登记信息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密,并严格限制使用范围。

第三章外来人员居住管理第十条外来人员的居住应符合规划和管理要求,不得违章搭建、占用他人房屋等。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租房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与房东签订正式合同,并按时履行租金等义务。

第十二条房东应对外来人员的居住行为进行监管,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在承租房屋时,应遵守相关的社区管理规定,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的临时居住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报备,不得长期滞留。

第四章外来人员就业管理第十五条外来人员的就业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登记和报备,取得就业许可或办理居留证件。

第十六条外来人员的就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核实外来人员的身份和资格,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的规定和程序。

第十八条外来人员的就业合同应合法合规,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雇或歧视外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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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制度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市、区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外来人口管理制度。

一、对进入我村内外来人员,包括下属单位、企业使用的外来人员(长期临时工、合同工、季节性临时工)及各种短期人员,须持有关介绍信到村办理登记手续并接受管理。

二、对外来人员的使用村严格按用工手续办理,村登记造册,发给有关证件。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在村内住宿,对住在村内的外来人员,要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并按市政府规定交纳城镇建设增容费和治安管理费。

三、外来人员使用的自行车、摩托车等其它机动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在村内使用,停放一个月以上时间,到保卫科办理内部牌照(待工作结止退回),违反规定的扣留查处。

四、外来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的管理规定,接受保卫部门的检查,主动出示证件,回答所询问的有关情况,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经查属实者给予奖励,知情不报者处罚。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部门领导负责对外人员的教育、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由用工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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