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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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

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

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费管理,根据《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和《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单位会议费支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学校会议费举办(含主办、承办)的教学科研业务会议、其他会议。

教学科研业务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业务需要举办的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论证会、答辩会(不含毕业论文答辩会)等。

其他会议是指除教学科研业务会议之外的会议,包括学校党代会、团代会、教代会等,以及行政管理需要所组织的工作会议。

第三条举办会议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会期及会议形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会议举办者对会议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承担直接责任,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二章会议的审批和管理第五条学校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举办会议应填写《学院举办会议审批单》(附件1),说明会议名称、类别、时间、地点、人数、主要内容、经费来源及预算额度等,由校长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和校长审批。

第七条会议地点应当优先选择学校内部会议室、礼堂等,校内不具备举办条件确需在校外举办的,应根据经济性、便利性原则就近选择会议地点。

校外举办会议原则上应安排在四星级及以下宾馆,不得到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

无外单位人员参加的会议,不得到校外举办。

第三章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管理第八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以及电视电话会议的会议室租金、电路使用费等。

第九条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合财行〔2008〕495号 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直机关 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议费管理,节减会议费开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合肥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和精简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进一步控制和精简会议,节约会议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三条 会议费采取“分类管理、会前审批、核定总额、会后结算、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切实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充分利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

合肥市财政局文件 主题词:行政 会议费△ 办法 通知 合肥市财政局 2008年11月11日印发第五条会议费开支包括:食宿费、场租费、公杂费(含文件印刷费、办公用品费、交通费等)。

二、会议的分类第六条会议分类一类会议:市党代表大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议。

二类会议:经市委常委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的全市性大会(含市级劳模、表彰会、先代会);市委全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全会、市政协常委会、纪委全委会,党员代表会议;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工青妇群团机关代表大会、全委会。

三类会议:市直各部门(含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经批准召开的研究布置某一方面工作的全市性会议及专业性会议。

各种联谊会、年会、协作会,各研究会、联合会、协会召开的会议,要从严控制,经批准的上述会议比照三类会议执行。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3篇)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3篇)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是指对大学学院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详细规定的文件。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的内容:1. 经费来源:明确学院经费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学费收入、科研项目资金等。

2. 经费使用范围:规定学院经费可以用于的具体项目和领域,如教学设备购置、实验室运营、师资培训、学术会议组织等。

3. 经费使用权限:明确负责决策经费使用的具体单位或个人,一般为学院院长或学院财务部门。

4. 经费使用程序:规定经费使用的具体程序和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报销等环节,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5. 经费核算和监督:明确对经费的核算方式和监督机制,包括财务审计、经费使用报告、内部审查等,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6. 经费管理责任: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和人员在经费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财务部门、项目负责人等。

7. 经费使用限制:规定经费使用的限制条件,如不得用于个人开支、违法活动等。

8. 经费使用报告:要求学院定期向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以确保信息公开和监督。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的内容,具体的细则内容会根据不同大学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大学学院经费管理。

第三条大学学院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大学学院经费主要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科研项目经费、教育部经费等。

第五条大学学院经费管理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六条大学学院应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高效。

第七条大学学院应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经费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大学学院应加强对经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经费管理水平。

第九条大学学院应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大学学院应加强经费管理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的统筹规划。

第二章经费收入管理第十一条大学学院经费收入包括学校拨款、科研项目经费、教育部经费等。

合肥工业大学财务报账操作

合肥工业大学财务报账操作

合肥工业大学网上报销操作流程
1、登录合肥工业大学主页,点击机构设置
2、在机构设置中,点击财务部
3、进入财务部网站,点击财务部综合信息系统门户
4、在综合信息门户中,点击高级财务管理平台
5、在高级财务管理平台中,输入个人用户名密码。

6、6、登录后,可以再右上角和左边框看到预约报销的功能框,点击
7、点击报销单管理,后点击申请报销单,点击继续;
8、选中报销的项目,若点击申请项目报销,若项目太多,可以点击输入项目号后点击查询进行精确定位。

9、当选中的项目有借款的时候,可以选择冲销这笔借款,或者选择不冲销本项目借款
10、附件张数和电话必填,选择业务大类,下面以普通报销业务为例,点击下一步;
11、在相应的项目上填写报销的金额,核实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12、根据报销金额选择支付方式,有转工资卡,对公转账,转非工资卡三种方式,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12.1对公转账,输入收款单位,银行账号,金额
开户银行进行选择
12.2转非工资卡,输入收款人、银行账号,金额
开户银行进行选择
12.3转工资卡,选择转入职工的工号和金额
13、选择报销校区和时间后,点击打印预约报销单。

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原始票据一起送交财务。

14、投递完后,可以再报销单管理中,点击投递的单子,查看预约物流,可以查询到业务进展情况
16、其他的借款业务、一般差旅费业务,出国差旅费业务和外派差旅费报销进入不同的页面按实际情况填写。

合肥工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

合肥工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

合肥工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合肥工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7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科研实际,特制定合肥工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是指由财政部、教育部设立,并拨入学校用于支持中央级高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并且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的事业经费。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分配与使用应有利于形成自主创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科学研究氛围,有利于提高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

第四条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培育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中青年科技创新群体;培育支撑安徽省十二大战略新兴产业等所需核心技术;适度支持基础学科的发展以及青年教师、引进人才及在校学生等在科研领域里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

第五条学校成立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具体分配和使用方式;科学技术研究院科学研究处负责组织非学生类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评审、立项和考核等工作;学生创新项目由校团委组织。

基本科研业务费要做到专款专用,在学校财务部门集中核算与分拨。

第六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科技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团队项目和面上项目。

重点项目包括重大项目(专项)培育和杰出青年基金培育项目;团队项目指科技创新群体培育项目;面上项目指青年教师基金项目,引进(选留)博士专项和学生创新项目。

第七条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执行期为一年;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20-50万元,执行期为两年;中青年科技创新群体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每年50万元左右,中期考评成绩优良者,最多可连续支持三年。

第八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科技项目按预算制课题管理,不提取管理费和接题费。

第二章申报与立项第九条校内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为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优先支持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团队项目按照中青年科技创新群体管理办法要求申报;面上项目支持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学生创新科研项目支持在校本科生与研究生。

高校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高校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高校经费收支管理制度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经费的规模和复杂度也在不断增加。

作为高校的核心资源和关键保障,经费的收支管理关乎学校的发展和稳定。

为有效管理高校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障经费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经费收支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经费收入管理1.1. 经费收入来源高校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学生学费、科研项目经费、捐赠款项等。

其中,政府拨款是高校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学校应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政府拨款的及时拨付。

1.2. 经费收入核算学校应建立健全经费收入核算制度,确保经费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要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企业家融资等一次性资金注入的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用途。

1.3. 经费使用范围经费收入应用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与高校发展密切相关的方面,严禁挪用经费用于其他非工作职责的支出。

1.4. 经费使用审批经费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

各部门要加强内部审批和监督,避免出现违规使用经费的情况。

二、经费支出管理2.1. 经费支出分类高校经费支出涵盖了教学设备采购、工资福利支出、科研项目经费、学术活动支出等多个方面。

学校应根据经费支出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支出政策和控制措施。

2.2. 经费支出控制高校应建立健全经费支出控制机制,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经费支出的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要严格执行经费使用标准和预算计划,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3. 经费使用监督学校应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经费使用情况的核查和评估。

要建立经费使用档案,记录经费的支出情况和用途,形成完整的经费使用轨迹,以便后续的审计和监督。

2.4. 经费支出报告学校应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开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要及时报告经费支出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经费支出的合法合规。

安徽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安徽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安徽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安徽省工会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1. 经费来源:会员会费、政府拨款、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捐赠、其他合法收入。

2. 经费使用范围:职工活动、职工教育、职工福利、工会业务、工会办公及设备购置、其他经批准的支出。

三、预算管理1. 工会经费收支实行预算管理,每年编制一次。

2. 预算编制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优先原则。

3. 预算审批:各级工会经费预算应报上一级工会审批。

四、经费使用1. 职工活动经费:用于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教育、培训等活动。

2. 职工教育经费:用于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技能培训。

3. 职工福利经费:用于关心关爱职工,开展送温暖、帮扶救助等活动。

4. 工会业务经费:用于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职工权益、开展劳动竞赛等工作。

5. 工会办公及设备购置经费:用于工会办公场所租赁、维修、设备购置等。

五、经费审批1. 各级工会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 单笔经费支出超过5万元的,需经本级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3. 各级工会应建立健全经费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六、监督与检查1. 各级工会应建立健全经费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2. 定期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挪用工会经费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各级工会组织。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3. 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徽省总工会。

八、经费筹集1. 会员会费:按照规定标准,由会员按月缴纳。

2. 政府拨款: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政府财政对工会工作的支持。

3.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捐赠: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捐赠工会经费,捐赠资金需用于工会规定用途。

4. 其他合法收入:开展合法经营活动,增加工会经费收入。

科研经费使用报销知识问答-合肥工业大学财务部

科研经费使用报销知识问答-合肥工业大学财务部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知识问答1.纵向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知识问答1.1为什么要进行预算编制?(1)项目(课题)组执行预算的重要依据;(2)项目(课题)组合理分配和使用资源的基础;(3)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的依据;(4)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1.2预算编制应遵循的哪些原则?(1)目标相关性;(2)政策相符性;(3)经济合理性。

1.3预算编制的依据是什么?(1)项目(课题)组确定的研究任务;(2)相关政策制度,包括:申报项目所对应的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财经制度规定。

1.4需要编制哪些经费预算?(1)经费来源预算,包含:①专项经费;1②自筹经费。

(2)经费支出预算①直接费用包含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

注:直接费用预算是编制的重点②间接费用包含单位管理费、绩效支出、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房屋,水、电、气、暧消耗及项目研究所需但在直接费用中无法开支的费用。

1.5直接费用预算编制有哪些注意事项?(1)预算表编写要注意什么?①经费支出预算中,直接费用各科目均无固定比例限制;②任务书预算各项开支与申请书相比不能改动过大;③预算表金额单位为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预算说明书编写要注意什么?①列示的每项费用必须充分考虑研究的实际需要,2在同领域公允的范围内据实列示,并且需要写出主要用途和测算依据(财务专家据此判断三性)。

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不超过直接费用的10%(社科类项目不超过20%)时,不需填写测算依据;②各项开支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③有合作单位的项目必须在预算说明书的最后说明合作单位的名称、资质、主要完成的任务及拟转拨经费的方法,而且项目总预算和各单位分预算表间和表内数据勾稽正确,主要信息一致。

(3)直接费用各科目包含什么内容?预算编制要注意什么?1)编制设备费编制设备费包含购置设备费、试制设备费、设备改造与租赁费编制时注意事项关于设备购置费①设备费预算购置的设备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一是使用期限超过1年;二是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三是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费管理,根据XX《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XX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和《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与要求,参照《XX省省级机关会议管理补充规定》、《XX省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部门举办(含主办、承办、联办)的各级各类工作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和性质确定为业务类会议和管理类会议两类。

举办国际会议按照学校国际会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业务类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业务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包括学术交流会、学术论坛、评审会、验收会、咨询会、座谈研讨会、答辩会等。

管理类会议是指除业务类会议之外的其他会议,包括工作研讨会、管理座谈会、工作布置会议、传达类会议、总结表彰会等。

第三条学校各类会议实行“分类管理与事前审批、定额控制与决算控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类会议举办部门是会议管理与会议费使用的直接负责部门,对会议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

会议举办审批人对所审批举办的会议类别及所涉及经济事项承担管理和监督责任。

第二章会议管理与审批第五条学校各类会议审批程序如下:(一)业务类会议由学校各学院、教学部、书院、各部门等学校二级部门审批。

其中,会议经费预算10万元(含)以上的,需会议举办部门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审批。

(二)管理类会议由学校政职能部门、群团和其他机构、直属机构、附设机构、学院等学校二级部门审批,并报其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批准。

第六条各类会议举办和审批部门应加强会议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会议安排的计划和统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标准、地点和费用,注重会议效果。

合肥工业大学社科项目经费管理规定试行

合肥工业大学社科项目经费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社科项目经费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加强和规范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以下简称社科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有关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社科类纵向项目的经费预算编制及经费使用。

社科项目的立项管理、过程管理、外拨资金、结题结账、结余经费管理等按照学校现行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社科项目经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研究项目资金(以下简称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经费)以及各类纳入纵向管理的其他社科类项目经费。

第四条社科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编制.直接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间接费用纳入学校统筹安排,合规合理使用.第五条教育部拨付学校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非研究项目资金(含基地、团队以及智库运行资金、优秀成果奖励资金)用于资助校内社科研究、智库建设和成果培育.学校对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非研究项目资金(优秀成果奖励资金类)资助的各类项目不提取间接费用.第六条直接费用开支范围包括:(一)图书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买必要的图书(包括外文图书)、专业软件,资料收集、整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文献检索等费用.(二)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问卷调查、田野调查、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费用.(三)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围绕项目研究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地区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2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工业大学引进人才条件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Hefei

工业大学引进人才条件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Hefei

工业大学引进人才条件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Hefei .一、背景介绍引进人才是高校和科研机构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是推动学校、机构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作为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工业大学需要引进高水平的教师、科研人才以及管理人才,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然而,引进人才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如何科学合理地管理引进人才条件建设经费,是保障引进人才工作开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二、引进人才条件建设经费的来源根据学校和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引进人才条件建设经费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国家和省部级财政支持经费,二是学校自筹经费。

国家和省部级财政支持经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类科研项目的经费支持,主要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等相关财政机构提供;二是人才引进计划中的资助经费,主要包括国家“千人计划”、省级“特聘教授”等项目经费。

学校自筹经费主要来自学校的各项经费支持,包括基础建设经费、特色学科经费、校企合作经费等。

三、引进人才条件建设经费的管理办法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学校应建立引进人才条件建设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的来源、管理程序、使用范围、审核程序等内容,确保经费管理的科学、合理和规范。

2、引进人才申请经费程序。

引进人才在获得学校聘任和签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经费申请,包括经费用途、经费数额、使用计划等内容,并附上相关材料。

经费申请由引进人才提出,并应获得学院、学校的批准。

3、经费使用范围。

引进人才条件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引进人才的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前沿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使用范围应在经费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

4、经费管理责任。

学校应明确经费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建立完善的经费管理体系。

学校领导应高度重视引进人才条件建设经费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经费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5、建立科学的考核和监督机制。

引进人才的工作与经费使用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及其效果符合预期,不断提高引进人才的工作效率和研究水平。

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学校工会经费使用,根据《XX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遵纪守法、经费独立、预算管理、服务教职工、勤俭节约和民主管理等原则。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第三条学校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一)会费收入。

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 0.5%向学校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

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学校按全部教职工工资总额 2%依法向上级工会拨缴的经费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

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学校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

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工会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四条学校工会要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

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教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XX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要做好行政补助收入的管理,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

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第五条学校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支出范围包括:教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由学校提供。

第六条教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学校工会(含二级分工会,下同)组织开展教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教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包括:(一)教职工教育支出。

用于学校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教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教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学校工会组织开展的教学基本功竞赛等奖励的支出等。

大学工会经费使用及报销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工会经费使用及报销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工会经费使用及报销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资金结算原则及规定1.资金结算金额达到100o元及以上需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2.超过结算起点且无法以转账方式支付的业务,须由经办人写明原因,由校工会审批。

第二条报销凭证的有关规定1.报销票据必须是带有税务监制章、财政监制章的票据及行业的专用票据。

2.原始票据基本内容应填写齐全,并加盖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付款单位或客户名称栏应填写“中国教育工会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3.报销票据不得涂改、挖补,如发现有误,应由开出单位重新开具。

4.当年开具的发票应在当年报销完毕,第四季度发票应在次年第一季度内报销完毕。

因特殊情况超过报销期限的,经办人需写出情况说明,经校工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

第三条借款业务的有关规定1.借款应从实际出发,按需借支,遵照“一事一借,一事一清”原则,事先填明借款用途、事由,并按借款时填写的用途报销。

2.所有借款必须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结清欠款,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3,达到合同审签起点的借款必须提供签订的合同(协议)。

第四条经费支出报销规定及审批程序1.购买固定资产、材料或服务需事先按学校采购管理部门的规定履行相关采购审批手续。

对于审批手续齐全、单据齐全的大额资金(一次性付款金额达到3万元及以上)支付申请,由分管工会的校领导审批。

2.固定资产报销需提供发票(注明商品名称)、销货单位盖章的商品清单(发票未注明商品名称时)、合同(达到合同签订金额起点时)、资产验收单。

3.办公用品、运动器材等材料报销需提供发票(注明商品名称)、销货单位盖章的商品清单(发票未注明商品名称时)、合同(达到合同签订金额起点时)、存放保管单。

安徽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安徽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安徽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安徽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安徽省《工
会法》、《工会经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具体规定安徽省
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使用、管理、监督等经费管理事宜。

规定安徽省工会经费的来源,主要有职工会费、政府补助、募捐、捐
款等。

规定安徽省工会经费的支出,主要有行政经费、职工服务经费、消防
经费、补助经费、福利经费、培训经费等。

规定安徽省工会经费的使用,财务科目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经费
用于履行工会法定职责,会费来源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当月应于月底结帐。

规定安徽省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会应当建立切实有效的经费管理制度,落实分管分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操作,保
证经费正确有效地使用。

规定安徽省工会经费的监督,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使用应定期向
上级工会或社会团体报告,并定期进行审计,严格按照规定遵守工会经费
管理规定。

学校工会会费收缴管理制度

学校工会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工会经费管理,保障工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收缴范围1.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含校聘人员、台籍教师、科研岗人员)。

2.工会会员按月缴纳会费。

三、会费标准1.在编会员全年会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即全年个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千分之五。

每月缴纳会费的标准是个人工资的前二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0.5%,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计缴会费。

2.校聘人员:人事代理协议工资人员会费标准为每人8元/月,全年合计96元;劳动合同制人员和劳动协议人员会费标准为每人5元/月,全年合计60元。

3.科研岗教师,按照年收入的0.1%缴纳会费。

四、收缴程序1.工会会员于每月底前,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会费。

2.各学院(部门)工会经办人负责统计汇总会费缴纳情况,并报送学校工会。

3.学校工会对会费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报各学院(部门)工会。

4.学校工会将审核通过的会费拨付给各学院(部门)工会,用于开展工会活动。

五、会费管理1.各学院(部门)工会应设立会费专用账户,专人负责会费管理。

2.会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会活动、改善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

3.会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4.会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公开,接受会员监督。

六、监督与检查1.学校工会定期对各学院(部门)工会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学校工会将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院工会会费管理制度

学院工会会费管理制度

学院工会会费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学院工会会费管理,提高会费使用效益,保障会费使用者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工会会费的缴纳、管理、使用等事项。

三、会费缴纳1.学院工会会员应全年缴纳会费,具体金额由工会理事会根据工会运营资金需求及社会实际情况设定,每年度会费收取标准将在年初由工会公开发布。

2.会员须于规定时间,将会费以现金或纳入个人工资中的方式交至学院工会经办人。

3.学院工会经办人应当及时将学院工会会费收支记录登记在会费管理簿上,并出具收据。

四、会费管理1.学院工会会费应集中存入学校指定银行账户,由工会经办人管理。

2.工会经办人应对会费进行明细登记,并定期制作会费使用报告。

3.工会经办人应当将会费管理簿、会费收据和其他相关资料妥善保管,对这些资料的安全性负责。

4.工会经办人不得使用或挪用学院工会会费,任何情况下不得将会费用作个人或其他用途。

五、会费使用1.会费使用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学院工会会费用于支持工会活动、开展劳动竞赛、组织文化活动、援助贫困同志等工作,由工会理事会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使用方案,并在公告栏公开。

3.工会理事会应当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应急救助。

4.工会会费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财务制度及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并经过监督机构的审核和审批。

六、违规处理1.工会经办人除按照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会费外,不得进行其他行为。

2.工会经办人发生挪用、盗窃工会会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学院工会理事会有权要求其追回其挪用、盗窃的工会会费,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声音和建议1.学院工会欢迎广大员工提出声音和建议,反映工会会费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

2.对于学院工会会费的使用等问题,经过商议后,学院工会将公开给予回应。

八、其他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制度解释本制度由学院工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致力于合理使用工会会费,为同志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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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以及《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皖工办发〔201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安徽省总工会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开支项学校有标准的参照学校标准,学校无标准的由校工会按照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标准,并严格执行。

2、经费独立原则。

学校工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工会实际,认真编报和执行。

4、依法获取原则。

各项收入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依法获取,并严格按规定留成上缴。

5、勤俭节约原则。

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 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少花钱,多办事, 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6、民主管理原则。

坚决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工会会员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大型活动开展前,制定活动预算,工会常委会通过后实施。

7、服务教职工原则。

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教职工服务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经费使用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会员活动。

二、工会经费收入来源
学校工会各项收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1、会费收入。

学校工会会员依照规定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

学校依照规定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学校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

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其他收入。

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工会经费全部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按照安徽省总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一)职工活动支出。

用于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等活动开支。

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

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举办教职工业余文化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
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

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支出。

(二)维权支出。

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支出,以及参与立法和学校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业务支出。

用于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的支出;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专用经费、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支出。

(四)用于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程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且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用于工会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如学校职工集体福利开支,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四、工会经费开支规定
(一)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 根据审定的预算,由工会主席负责审批工会经费开支,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三)各类奖励经费开支。

工会在组织活动和开展工作中发生的奖励项目包括:
1.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
2.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
3.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

工会在进行奖励时,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奖励人数控制在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奖励标准为人均不得超过500元。

(四)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开支。

工会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与节日相关的慰问品,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000元。

(五)会员生日慰问开支。

工会对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可以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以发放同等价值的蛋糕券,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不得超过300元。

(六)慰问困难职工开支。

学校在职职工去世的,工会给予其亲属2000元慰问金。

在职职工患病住院的,校工会给予500元慰问金;患癌症及重大疾病住院的,校工会给予2000元慰问金。

在职女教职工生育顺产的,校工会给予500元慰问金,剖腹产则给予600元慰问金。

离退休教职工去世给予300元慰问金,在职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去世给予300元慰问金。

(七)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开支。

工会可以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尽量统一组织,因会员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电影观摩券。

开展春游秋游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活动时确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标准按照学校工作餐标准执行。

五、工会经费收支程序
1、预算:年初由工会研究制定年度经费预算草案,通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后,由工会全委会审议通过,报学校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审批。

2、年度预算预留适当的机动经费。

机动经费使用以及预算项目经费执行中的微调,由校工会常委会决定。

3、设备购置及大宗维修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4、报销及审批:各分工会及校工会机关凭合法的原始凭证,到工会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

原始凭证须经办人和本单位分工会主席签认方可报销。

举办活动项目要有具体方案和通知,购物发票须写明具体品名、数量、单价及购物清单,用餐要有用餐人员名单(具体参照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所有支出均由校工会主席审批。

一次性报销总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支出由校工会主席直接审批,超过3万元的支出,由工会主席审核,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5、决算:年末由校工会财务室做出年度财务决算,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审批,向校工会委员会报告。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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