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教”理论的现代意义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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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教”理论的现代意义与实践

一、绪言《礼记·经解》云:“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也;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絜静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恭俭庄敬而不烦,则深于礼者也;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①彰焯地阐明了以诗为教,可以培养温柔敦厚情操的道理。至于“温柔敦厚”的意旨究竟如何,唐孔颖达《正义》云:“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诗依违讽谏,不恉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裴普贤先生申言之曰:“大家读了诗经,可以提高人品,养成温柔敦厚的性情。因为诗歌是感情的流露,诗教即本于性情,注重于纯真情思的表达,所以增进文学修养,就有陶冶性情的功能。”同时更进一步地指出:“这‘温柔敦厚’四字,也可说是《论语·八佾》篇‘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以及《为政篇》‘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两章综合的发展。”②徐复观先生在《释诗的温柔敦厚》一文中,则从根本指出,所谓的“温”,就是“不太冷,也不太热”。所谓的“柔”,

指的是“有弹性,有吸引力,容易使人亲近的柔和感情”。至于“敦厚”则是“富于深度、富有远意的感情。也可以说是有多层次,乃至无限层次的感情”③。我们都知道,随着时代、环境的变迁,学者对于诗文意旨的说解,也有所不同,虽说作者与读者并非处于相同时空,作者抒发情绪的力量无法发挥及时的效应,读者无法领悟或掌握作者在表现语言行为时的情感、态度与思想,于是以自身的体悟与感受,重新赋予文学作品新的生命,使得读者之意不能与作者之意完全契合,于是出现了所谓“诗无达诂”的现象。④然而,尽管我们无法统一规范诗篇的意旨,但是每一首诗所呈现的都是“不太冷也不太热,有弹性、有吸引力,容易使人亲近的柔和感情”,是“本于性情,注重于纯真情思的表达”,是一种“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思无邪”的感情。而这种感情的流露与呈现,正是为人处世的最高境界。在典籍里,我们可以看到孔子推崇《诗经》、强调学习《诗经》必要性的言论,比如在《论语·阳货》篇里,他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又云:“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在《季氏》篇里,他说:“不学诗,无以言。”又如《为政》篇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子路》篇云:“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之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礼记·经解》篇的“温柔敦厚,诗教也”

当然也是孔子的见解。然而,由于时代背景等因素的移易,许多在孔子时代里相当重要的作用与价值,譬如:多识鸟兽草木之名、事父事君、授政出使等,已经失去效用或不切实际了。因此便有学者以纯文学作品或历史遗迹的态度来研读《诗经》、赏析《诗经》。但是从徐复观先生《释诗的温柔敦厚》文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诗经》所呈现的既然是一种不太冷也不太热,有弹性、有吸引力,容易使人亲近而且富于深度、富有远意,多层次,乃至无限层次的柔和感情。当然它自身也必须具备有适度的、多层次的,易于为人所接受等特质。因此,编纂者、作序者或者援引诗篇作为教学素材者,因应当时的情势与需求,为诗篇作最为适切的说解,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因此,如果我们纯然以今人未尽深切的认识,对孔子推崇《诗经》、以《诗经》作教材等为不合时宜而进行批判,恐怕才是真正的未尽合宜。窃以为只有让“温柔敦厚”的诗篇,再度因着现今的时势背景与环境,重新绽放富于深意的多层次生命,才是客观、公允而且适切的做法。因此,或许我们可以顺着孔子的诗教理念,检讨并发扬孔子诗教理论的现代意义。同时探讨在21世纪的今日,有关诗教理论的实践问题。二、诗序的撰著与意义

在讨论孔子的诗教理论之前,不能不先论述有关诗序问题。了解学者各本己说对诗篇作出不同说解之后,学者大抵都可以体会董仲舒“诗无达诂”⑤的理念,应是有感而发的,因为

即使是意旨较为明确的赋体,在说解上都可以出现很大的差异,透过比、兴形式所呈现出来的诗旨更是言人人殊;当然就诗文本身而言,究竟是赋,是比,还是兴?各家的说法也非一致。《汉书·艺文志》云:“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礼记·王制》云:“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汉书·食货志》云:“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于太师,比其音律,以闻天子。”《左传·襄公十四年》则云:“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以采诗;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采诗之官所以采诗的目的,明晰简直,那些被采以献闻于天子的诗歌,有所兴寄,可以反映社会情状,生民苦乐以及民心向背等作用,更是理所当然。《虞书·尧典》云:“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荀子·儒效》云:“言是其志也。”《庄子·天下》云:“诗以道志。”而《说文·言部》云:“诗,志也。从言寺声。訨,古文诗,省。”段注:“左从古文言,右从之,省寸。”《释名·释典艺》曰:“诗,之也,志之所之也。”由典籍的论述,可以得知所谓“诗”,必与心志之表现、向往,密切关联,所以《诗·大序》以为:“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不仅指出诗歌、音乐与舞蹈的三位一体,更说明了诗歌言志与抒情的特性。其实所谓“情”、“志”,二而一也,如《左传》

昭公二十五年“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孔颖达《正义》云:“民有六志,其志无限,故人君为政审法,时之所宜,事之所类,以至民之六志,使之不过节也。……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所从言之异也。”至于诗的形成,则如朱熹《诗经集传·序》所云:“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奏而不能已矣。此诗之所以作也。”依情而发,由言而现,始而永歌韵律,终于手舞足蹈,诗歌就在情感自然流露下,创作完成。诗歌的创作与形成,既然为“志”,为“志之所之”,为“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诗篇当中自然必须呈现作者所以创作诗歌的原意;而这情志的产生,当然就是有感于外在事物的结果了。生活苦乐的感触、儿女私情的悸动、社会情状的变化、国家政事的兴革,都能让诗人有所感而发言为诗;或毁或誉,或隐或显,在在皆足供施政者用以察考政事施行中失、风土民情良窳,因而诗篇之中当然存在政治与道德性质。孔子以《诗经》作为教材之后,《诗经》的地位除了更具实用性质之外,也由原先包含政治、道德的内涵,转变为政治、道德批判的标准与依据。而使得《诗经》具有如此重要地位的,便是“诗序”了。有关诗序的作者到底是谁,至今仍是一个无法求得确诂的问题。虽然卫宏作序之说见于《后汉书·儒林传》,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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