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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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局机关各处(室)工作职责为推动我局机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拟定各处(室)工作职责及办件时限如下:

一、办公室

(一)工作职责

1、负责与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县(市)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办公室的联系。

2、负责全局的新闻宣传和接待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全局重要会议及活动,督办各处(室)办件情况。

4、负责起草局的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重要文稿,对公文的校核、规范、格式进行把关。

5、负责拟办协调、处理各种通知、函件、请柬。

6、负责全局和局各处(室)各类文件(函)、文稿的登记、编号、印制工作。

7、负责各类文件、电报、重要资料的交换、收发、预处理、传阅、清退、销毁等工作。

8、负责全局、局办公室文件档案的立卷归档、保密和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和使用局的印鉴。

10、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和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

11、负责全局内部行政、后勤等事务性工作。

(二)办件时限

1、凡有明确办结时限的各类公文,无特殊情况,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反馈;急件要坚持“时间服从任务需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根据要求及时办理。

2、无明确办结时限的外来文,涉及一个处(室)的一般性公文,3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多个处(室)的,应在8个工作日内办结。

3、局下属基层单位的上报请示,一般件,各处(室)应在接件当天办结;特殊件在3-7个工作日办结。

二、法规处

(一)工作职责

1、根据省、市地方性法规,组织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完善、完备法规和管理制度;

2、负责办理全局及下属单位相关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法律事务;

3、负责园林绿化政策法规宣传、依法治市及普法教育工作;

4、负责涉及园林绿化争议的法律事务工作;

5、调查和处理破坏园林绿化的重大事件;

6、承担局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7、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

8、负责信访、局长接待日、“12345”市长热线办理情况;

9、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二)办件时限

1、对全局和局属各单位上报合同审查手续齐全办理时限为5-7个工作日内;

2、“12345”市长热线处理件在收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时限根据市政府的具体时间完成;

4、重要信访件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5、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根据省、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局实际工作办理完成。

三、园林规划建设处

(一)工作职责

1、组织编制昆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园林绿化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

2、负责办理全市公园、风景名胜区、风景区建设许可证的审批事宜;

3、负责全市园林建筑工程质量评比;

4、负责全市园林仿古建筑工程市场调查,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并对施工图进行审查;负责市属各公园、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全市园林建筑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并对三级以下(含三级)园林建筑施工资质的审批事宜;

6、负责全市园林建筑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7、组织园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负责园林工程的质检、监理和造价咨询;

8、督促检查建设单位工程合同和监理合同的订立,以及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9、负责工程结算初审、上报;

10、负责局系统内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统计填报;

11、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

(二)办件时限

1、对各单位上报改造、维修等件的办理时限为,收齐按要求上报资料即日起5—10个工作日内。

2、风景区建设许可证申领审查工作时限严格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四、绿化处工作职责

(一)依法对全市城镇绿化进行行业管理;

(二)组织实施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园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办理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规划、指标的审批事宜;

(四)参与市域范围内园林绿化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审查;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调查并拟订保护、管理措施;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绿化工程规划的审查;

(七)按省建设厅授权负责在我市注册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复查;

(八)负责对因城市改造占用绿地和树木砍伐、修枝、移植进行检查的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镇绿地系统和树种普查、调查、统计工作;

(十)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园林单位”、“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

五、风景园林处

(一)工作职责

1、依法加强对全市范围内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

2、负责拟订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

3、指导全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的技术工作,指导主城区范围内风景林地建设工作;

4、开展创建精品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

5、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内文物古迹、古典建筑管理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建档工作;

6、对在公园内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审查,做好对外宣传;

7、负责昆明市有游乐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注册登记;

8、指导市公园协会的工作。

(二)办件时限

3个工作日内对基层报件提出处理意见,7个工作日内对外单位报件提出处理意见。

六、科技处

(一)工作职责

1、拟订园林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园林科技信息工作,组织园林绿化科技攻关、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应用;

3、承办园林绿化科技成果管理及表彰奖励事宜;

4、组织指导园林绿化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5、负责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6、负责风景园林学会的日常工作和对外科技交流。

(二)办件时限

1、一般报件,3个工作日完成;

2、特殊报件需研究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有答复;

七、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

(二)监督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

(三)拟订财务收支计划、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四)负责编报园林系统财务决算;

(五)对局系统内的一切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监督、检查、审计;

(六)加强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各项资金的核算工作,并对局机关所属单位经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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