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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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的认定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上科委提供具体名单报经同级税务机关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研单位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第256号

(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上科委认定,报经同级税务机关审核的、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机构,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研究所和各类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中介组织。

(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国家承认其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以及高校举办的科研生产、教学一体化的设计研究院、科研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138号

(三)取得举办方(如政府、教育部门等)举办本学校的有效证明文件或文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以及能够提供实际发生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明细表。

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第二十条对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取得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所得税。

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国税发【2003】第101号

相关审批备案条件高校举办的科研生产、教学一体化的设计研究院、科研所

1. 学校批准成立设计研究院的证明文件。

2. 所取得的收入为开展设计研究的技术性服务收入。

3. 科研、生产是配合教学,为教师、学生提供实践场所。

4. 免税的收入用于学校补助教育经费的不足。

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所说的信息业,主要包括以下行业:1、统计信息、科技信息、经济信息的收集、传播和处理服务;2、广告业;3、计算机应用服务,包括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库服务和计算机的修理、维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1994年5月31日国税发[1994]132号)

相关解释

咨询业仅指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经省级以上司法,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批准相应成立的法律咨询、会计咨询、审计咨询、税务咨询、科技咨询等服务企业。

技术服务业:实质从事运用科技知识和非常规技术为生产经营者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改进产品的结构,改良流程,降低成本等专业技术服务经营单位;以常规技术进行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服务经营单位;从事技术服务经营单位应取得市(含)以上《技术贸易资格证书》。

另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优惠政策。技术服务业还必须签订技术服务业合同和使用技术交易发票。

未取得软件企业资质证书的软件开发的新办

软件企业可以按照新办信息企业享受减免税政策;未取得软件企业资质证书的生产通用软件产品为主的企业,不属于第三产业,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南京国税局所得税处2005

相关审批备案条件

1. 咨询业指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

2. 从事咨询业的经营单位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的行业资质证书。

3. 信息业指从事统计信息、科技信息、经济信息的收集、传播和处理服务、广告业、计算机应用服务、包括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库服务等和计算机的修理、维护。

4. 技术服务业是指从事运用科技知识和非常规技术为生产经营者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改进产品的结构、改良流程、降低产品成本等专业技术的技术服务经营单位;以常规技术进行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服务经营单位。

5. 从事技术服务业的经营单位应取得市级

以上(含)《技术贸易资格证书》。

相关审批备案资料

1、咨询业:省级以上(含)的行业资质证书

2、技术服务业:市级以上(含)《技术贸易资格证书

个人理解:

(1)未取得软件企业资质证书的生产通用软件产品为主的企业,南京规定有所偏颇,其执行的依据过于严谨。

(2)对于这条规定,在目前实际操作中理解为首先是其主营业务收入还是营业税项目,其中涉及的特别行业包括统计信息、科技信息、经济信息的收集、传播和处理服务,如:招标行业,市场调查公司,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公司等;计算机的修理、维护。

4、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相关审批备案条件

交通运输企业是指从事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码头运营和管道运输的企业。

邮电通讯业包括从事邮政与电信业务。邮政,是指传递实物信息的业务,包括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及其他邮政业务;电信,是指用各种电传设备传输电信号来传递信息的业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

5、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相关审批备案条件

1. 公用事业是指为适应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而兴办的各类公共服务事业,包括公共交通、自来水、热水、电、冷热气、可燃性气体等的供应。

对外贸易业应取得国家批准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许可证书。

3. 居民服务业包括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及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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