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舞台剧导演聘用合同(最新修订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舞台剧导演聘用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制作出品的舞台剧【】(以下简称“该剧”)的导演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信守执行:第一条工作内容及职责

1.乙方的聘请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剧首演结束之日止。该剧的首演日期原则上不晚于【】年【】月【】日。如确因实际情况,不能于该日期进行首演的,则乙方的聘用日期将无偿给予一次【30】天的延期。

2.乙方须按照甲方就该剧演出制定的排演时间表(详见附件一)完成导演工作,具体负责该剧的剧本创作指导、创意构思、艺术把控、对演员的表演进行指导、演出彩排并配合实施演出合成,以及其他导演应承担的工作。乙方在为该剧担任导演的实际排练期间,不得接受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提供任何舞台剧、影视剧等与导演相关的排练工作。

3.甲乙双方应共同确保排演的艺术质量。乙方同意在创作进程中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有关创作论证会议,尊重并听取有关意见,但演出最后方案(整体导演构思)的定稿权在乙方。

4.乙方在履行职责时应尽全力发挥技能和才能,做好创作前期案头准备工作,甲方应及时保证资金与设备的投入,并保质按时完成各项制作;乙方在履行职责时有责任与甲方协商主创人员名单,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关于主创人员人选的意见,但主创人员名单最终应由甲方确认。

5.未经双方认可,任何人都不得在创作过程中以及在随后的演出过程中随意更改、删节、变动本次舞台演出的形式和内容。

6.乙方应当保证其创作内容均为自己原创,不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

7.在乙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应当注意自身安全,因乙方原因致使自身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财产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8.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后不得随意更改排练及演出日期,若需更改或另定日期,需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其中涉及因更改排演日期与时间而带来的各项费用及应向乙方支付的额外报酬,需由甲方与乙方另签署补充协议。

9.乙方的工作期限及内容仅止于本合同约定的聘用期限及内容,若在该剧彩排演出结束后,甲方需要对该剧的演出进行改动,调整或重新排练,须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在乙方如约提供并完成导演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导演酬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含税)。

2.甲方按照如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导演酬金: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酬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作为定金,定金支付当日视为合同生效日期。

2)该剧各设计部门进入创作一稿阶段首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酬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该剧排练首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酬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4)该剧首演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酬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自该剧首演之日起一年后或自该剧首场演出起满20场后(以先实现者为准),甲方安排该舞台剧再度进行演出的,若该演出是基于商业性质,则每演出一场,甲方应当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含税)的分成。甲方应当提前于每场演出日前3日将该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4.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5.本合同中乙方作为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扣缴申报。

6.对于本条约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循对外保密的义务。

第三条权益及保障

1.双方承诺对于本剧的导演构思方案(或导演阐述提纲)和本合同第二条“工作酬劳”内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和对外披露。

2.甲方负责乙方排练创作期间实际产生的工作餐饮费用及交通、住宿费用,其中交通标准为【】,住宿标准为【】。如因乙方个人原因请假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报销。

3.该剧项目排练创作、宣传、演出期间,甲方有权以任何形式合理、正确地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及影像资料于一切有关该剧的文件、宣传印刷品、书籍等相关宣传资料中,并在使用前及时告知乙方。双方约定,在甲方对该剧的印刷品宣传资料中,乙方的姓名将会以“导演:【】”或“【】导演作品”的字样同该剧监制、艺术总监、编剧、制作人的姓名同时出现。

4.甲方有权在宣传、造型、彩排或演出时对于乙方的工作进行摄影、录音或录像,但需提前通知乙方。

5.但上述使用仅限于该舞台剧本身的推广宣传,不得使公众产生对其它商品、作品、活动、服务与作品之间存在合作关系的混淆和误认,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

第四条知识产权归属及评奖

1.甲方须确保对该剧拥有全部合法权利,不存在任何著作权问题,否则甲方除自行解决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且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除依据本合同享有署名权与获得报酬的权利之外,有关该剧目的所有知识产权全部归属于甲方。

3.甲方可根据其需要,在不同的时间安排由此次合作完成的舞台演出,演出的场次和时间地点不受限制。

4.该剧若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甲方应主动向乙方告知,乙方享有分享其表彰和奖励的精神和物质结果的权利,甲乙双方按照【】比例就奖金进行分配。

5.上述奖项的单项奖或任何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任何机构或部门的评奖活动的单项奖系针对该剧导演的个人奖项时,其奖品及奖金应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如下原因而终止:

1)聘请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