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网上晒课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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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畈小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横峰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授课;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各校要积极动员和鼓励教师参加本次活动,其中上过“名师讲坛”的课按一人一课的要求必晒,由主讲人利用本校晒课账号和平台上传。本次活动将通过各校评选推荐,中心小学按“晒课”教师数的20%评“优课”向县推荐。

二、活动组织

成立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谐进

副组长:杨昔江张彬华胡芸

成员:练华龙张余华各校校长、教导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学科指导、“优课”评选组和技术指导、视频制作组。

学科指导、“优课”评选组

组长:练华龙成员:各校教导主任及一线骨干教师

技术指导、视频制作组

组长:张余华成员:各校校长

三、活动范围

主要面向全县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

四、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 网上“晒课”

参加晒课的教师实名登录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后,直接点击“一师一课”栏目,无需另行注册就可直接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一师一课”栏目( )进行“晒课”。“晒课”的具体操作,详见“一师一课”栏目的“活动指南”。

各校要对本校教师的“晒课”进行思想性、科学性审查把关。严禁抄袭,对抄袭者将该教师当年绩效考核师德项记零分;要防止出现思想性和知识性错误,做到初审合格后方可发布、晒课。

年龄35周岁以内(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教师原则上须参加网上“晒课”活动,“晒课”不设数量上限,鼓励其他有条件的教师都在网上“晒课”。

2. “优课”评选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上畈小学优课”由各校推荐,中心小学评选组评审产生并推荐参加县“优课”评选。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

课堂实录(拟参加县“优课”评选者必须具备)和评测练习等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鼓励教师呈现在“有效教育”理论指导下的课堂教学,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教学设计、教学课件、课堂实录的技术指标及制作要求见“一师一课”栏目的“活动指南”。

六、工作职责

学科指导、“优课”评选组,技术指导、视频制作组负责“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组织协调、总体部署、“晒课”业务指导和“优课”评选工作。具体职责:

⑴通过多种方式为参赛教师提供网络答疑、网络研讨、网络评课等服务,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

⑵根据网上“晒课”的要求,提供网上“晒课”的课例,供教师参考学习。

⑶负责“优课”评选参考标准的解读;指导学校组织听课、评课,评选出学校“优课”。

(4)做好活动的相关条件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七、活动奖励

1、参加网上“晒课”的教师(此活动连续三年举行),每次都将能获得县教育局发的“晒课”证书一张,此证书作为今后教师职称晋升的优先条件(证书五年内有效,可按县级荣誉在学校考评中加分)。

2、参加网上“晒课”而又被评为县级“优课”的教师,每次都将能获得县教育局发的“优课”证书一张,此证书作为今后选评县级以上“优秀教师”的首要条件。(证书五年内有效)

3、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优课”的教师可获不同的积分,除了作为今后职称评定、评优等的重要依据之外,县教育局还对获得县级、市级、省级、部级“优课”的参赛教师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4、参加网上“晒课”并通过中心小学评审的教师,每次加期末考评分2分,参加网上“晒课”而又被评为县级(含)以上“优课”的教师,每次加期末考评分5分.

2015年4月2日

附:2015年活动时间安排

1、2015年4月10日前,组织教师观看县教研室提供的网上“晒课”课例,指导熟悉网上“晒课”流程。

2、2015年4月15日前,各学校利用省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平台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3、2015年4月25日前,各校完成“优课”推荐、中心小学完成评审后向县推荐“优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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