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档案管理规定修订稿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森林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林业部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森林资源管理单位。
第三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二)科学规范,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三)集中统一,实现档案资源共享;(四)严格保密,保障国家森林资源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各级林业部门应设立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森林资源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工作。
第五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森林资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三)指导、监督下级单位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四)组织开展森林资源档案的鉴定、整理、修复和数字化工作;(五)提供森林资源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咨询服务;(六)参与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建设等业务活动,为相关决策提供档案支持。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森林资源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建设、管护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二)森林资源档案的鉴定、整理、修复、数字化等相关工作文件;(三)其他与森林资源管理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七条森林资源档案的整理要求:(一)分类清晰,便于查阅;(二)编制目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三)归档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四)鉴定准确,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森林资源档案的保管要求:(一)建立健全档案库房,确保档案的安全;(二)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如档案柜、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加强档案人员的培训,提高档案保管水平。
第九条森林资源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查阅档案需经批准,确保档案的安全;(二)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三)档案的复制、摘抄等利用方式,需经档案管理机构批准;(四)档案的利用不得影响档案的保管和使用。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规定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档案的作用,依据《》、《》及《》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规划的省级、地级和县级实施单位。
第二条天保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
天保工程档案是部门或单位档案全宗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其他门类的档案(文书档案、财会档案、设备档案等)一起由部门或单位综合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条天保工程档案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应将其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第四条天保工程档案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林业局监督、检查和指导省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的档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或其林业主管部门集中保管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全部工程档案,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天保工程档案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程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天保工程档案领导责任制,并保证开展工程档案工作所需的资金、设施和设备。
第六条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工程档案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并保证档案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天保工程档案人员是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及其他待遇上享受与其他工程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七条天保工程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天保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前材料的提供利用及归档移交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工程档案工作,并组织对工程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八条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内部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本办法,做好天保工程的档案工作。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做到规范、科学管理森林资源档案,保障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的遵守与执行是所有从事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基本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机构为国家林业局及其下设的各级林业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森林资源档案的管理第五条森林资源档案应按照《档案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
第六条森林资源档案应当及时、完整地进行整理、归档和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信息系统。
第七条森林资源档案要按照文件编号和文件分类进行系统归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八条森林资源档案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规范,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森林资源档案的利用第九条森林资源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规范的原则,谨慎使用档案信息,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森林资源档案的利用范围应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森林资源档案的利用应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不得私自篡改、外传档案信息。
第十二条森林资源档案的利用应当严格遵循国家保密规定,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第四章森林资源档案的保护第十三条森林资源档案的保护是档案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应加强档案的安全保护和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四条森林资源档案的保护应当完善相关的档案存储设施和设备,做好档案防火、防水、防潮、防虫的措施。
第十五条森林资源档案的保护还要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保护档案信息的隐私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森林资源档案的损坏和遗失应当及时报告,做好档案的维修和修复工作。
第五章森林资源档案的监督第十七条森林资源档案的监督工作应加强对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森林档案管理制度
森林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方针政策,规范和提高森林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森林资源档案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森林资源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应注重技术规范,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信息共享与交流。
第五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热爱森林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各级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应具备保障森林资源档案工作正常进行的条件。
第七条各级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各级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第九条各级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档案信息的采集、整理和传输。
第十条各级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档案管理规定,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十一条各级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和利用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具体措施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加强森林资源档案信息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加强档案信息的共享与交流工作,建立森林资源档案信息共享平台。
第十五条加强对森林资源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推动档案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第十六条加强对森林资源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对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国家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级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国家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和评估标准。
第二十条国家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公布有关森林资源档案工作的检查结果和意见。
林场森林资源管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提高森林资源管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林场所有森林资源管护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森林资源管护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种类与内容第四条森林资源管护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森林资源基本情况档案:包括林场地理位置、森林分布图、树种分布、森林资源现状、森林资源动态变化等。
2. 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档案:包括森林资源管护计划、实施方案、巡护记录、病虫害防治记录、火灾防治记录、资源保护措施等。
3. 森林资源管护责任档案:包括管护人员名单、职责分工、培训记录、考核评价等。
4. 森林资源管护经费档案:包括经费预算、使用情况、审计报告等。
5. 森林资源管护法律法规档案:包括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五条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档案分类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编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六条档案保管与使用1. 档案保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潮、防虫、防尘的专用档案室。
2. 档案使用: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批,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档案安全与保密第七条档案安全1.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室的安全状况,确保档案安全。
2. 对重要档案,应采取加密、备份等措施,防止丢失或损坏。
第八条档案保密1.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
2. 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五章档案管理与监督第九条档案管理责任制1. 林场领导对本场森林资源管护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和保密工作。
第十条档案监督1. 林场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林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林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林场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系统、连续,反映林场各项工作的真实情况。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篡改、伪造。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4. 效率性原则:提高档案工作效率,方便档案利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综合档案:包括林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文件材料等。
2. 科技档案:包括林木育种、栽培、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调查等科技资料。
3. 会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报告等。
4. 人员档案:包括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表、职称评定等。
5. 设备档案:包括设备购置、维修、保养、报废等资料。
第五条档案归档程序:1. 归档材料应当及时整理,按类别、时间顺序排列,并编制归档目录。
2. 归档材料应当经过审查,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 归档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管要求,便于查阅利用。
4. 归档材料应当由专人负责,及时送交档案室。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1. 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档案柜、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害等设备。
2. 档案柜应分类摆放,便于查阅和保管。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档案安全管理,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七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
2. 档案查阅实行预约制度,需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向档案室提出申请。
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的规定,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或擅自复制。
4. 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帮助查阅者找到所需档案。
2024年林改档案管理制度
2024年林改档案管理制度,将对林改项目实施档案管理制度进行重要改革,推动林业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保护和合理利用林业资源。
一、林改档案管理制度的背景与意义林改是指通过组织人工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措施,改变林地的利用方式,实现森林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一种行动。
林改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林改档案管理制度是林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林改项目合法性、透明度和效能具有重要作用。
二、当前林改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林改档案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管理不规范:现行林改档案管理方式多为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缺乏科技手段支持,档案信息获取困难,不利于档案的存储和检索。
2. 档案安全隐患:纸质档案易受损、易丢失,存在着档案安全风险与存储空间浪费等问题。
3. 档案数据孤岛:纸质档案分布广泛,各个部门档案信息无法共享,导致信息孤岛现象。
4. 档案效能低下:现行林改档案管理方法繁琐,导致档案处理时间长、效率低下。
三、林改档案管理制度的改革方向为解决当前林改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提高林改项目的档案管理质量和效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1. 推行电子档案管理: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林改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并采用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2. 强化档案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林改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间的档案信息共享,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提高档案管理技术水平: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档案管理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4. 优化档案管理流程:简化档案管理流程,减少繁琐环节,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并适时引进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档案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四、林改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方法在改革林改档案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操作方法:1. 建立全面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档案管理规定,包括档案的整理、存储、归档、调阅等方面的操作程序和要求。
林改档案管理制度
林改档案管理制度1. 介绍林改(森林资源改革)是农业部门进行的一个重要工程,旨在通过优化森林资源配置、改善森林质量、增加林业品种、提高森林生产能力、保护生态环境等多种手段,促进森林资源的全面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保障林改项目的正常运作,林改档案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林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2. 林改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林改项目中,档案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因为林改项目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其所涉及到的资料也特别丰富,在档案的管理和保管过程中,需要遵循一些规定和标准,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下面是林改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2.1 保障工作监督和经济管理档案是一种有效的信息资料载体,也是林改管理工作的基础。
在林改过程中,档案的管理和使用与工作的监督和经济管理密切相关。
只有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方能保证监督和管理各种工作的有序推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2 保证政策决策的科学性林改项目中,政策制定需要大量的信息和数据支持。
如果没有有效的档案进行支撑,就会造成政策制定的缺失和决策不科学。
因此,在林改过程中,需要建立档案管理体系,保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3 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需要充足、可靠的数据支持。
在林改项目中,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数据和研究成果,对林业资源进行分析和评估,可以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发展。
而档案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基础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贯彻执行能够有效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开展。
3. 林改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3.1 档案管理体系林改档案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体系,包括档案建库、档案管理、档案保护、档案利用等。
首先,需要对不同的资料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并建立现代化的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档案馆、档案库、档案室等。
3.2 档案的获取和登记林改档案管理制度中,对于档案的获取和登记也有相应的规定。
为了保证档案的及时准确,需要在档案的获取和登记环节把握好一些标准和要求,包括:•防止疏漏:保证档案的全部流程都被完善地记录,在档案管理系统中对所有档案进行统一分类和编号,以免因管理失误或受盗、灾、损坏等原因对档案造成损失;•二次登记:对于档案中的重要资料和重要环节,可以实行二次登记,即对已经登记好的文件再次检查排查,防止遗漏或错误;•档案归档:对于完成的林改项目,需要及时将有关文件和资料归档,对于已经归档的档案尽可能做到封存、实物)保存与电子记录保存相结合的方式。
林地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林地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林地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地档案管理,加强林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林地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林地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科学管理、信息共享、服务决策的原则。
第四条林地档案管理必须按照保密、完整、真实、准确、方便、共享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林地档案的收集第五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林地档案库,并定期收集相关的林地档案材料。
第六条林地档案的收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书面材料、电子文件、磁盘文件、影像文件等。
第七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收集到的林地档案材料进行登记,包括登记材料的名称、数量、来源、日期等信息。
第八条收集到的林地档案材料应当按照保密等级进行分类、标识,并严格控制其使用和流转。
第九条收集到的林地档案材料应当定期进行整理,并制定相应的整理和归档标准。
第十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地档案的收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林地档案的整理和保存第十一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专门的档案整理和保存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档案整理人员应当按照林地档案整理和归档标准,对收集到的林地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三条档案整理和保存应当按照保密等级进行分类、标识。
第十四条档案保存应当采取恰当的保管措施,包括防火、防水、防虫、防盗等。
第十五条林地档案应当保存在专门的档案库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和检索系统。
第十六条林地档案应当按照不同的时间段进行分期归档,并制定相应的归档规定和流程。
第十七条林地档案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修整,并制定相应的检查和修整标准和程序。
第十八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制度,严格控制林地档案的借阅权限。
第四章林地档案的利用第十九条林地档案可以用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决策、科研、教学等工作。
第二十条林地档案可以向社会提供服务,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一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林地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建立电子档案库。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21.01.11•【文号】林场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场发〔20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档案局:为规范和加强国有林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国有林场档案,发挥其在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生态修复建设和提供生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我们研究制定了《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办法》(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档案局2021年1月11日附件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有林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国有林场档案,发挥其在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生态修复建设和提供生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有林场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林场档案是指在国有林场设立、变更,营造林、森林资源保护和监测,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林场档案工作包括国有林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编研、利用等工作。
国有林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有林场档案工作接受所隶属的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以及同级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同档案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国有林场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定期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升国有林场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国有林场应当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保障档案工作所需场所、设施设备和工作经费,确保国有林场档案真实、完整、安全、规范。
森林资源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森林资源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建设、保护、利用、执法等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2. 森林资源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文件。
3. 森林资源管理活动中的会议记录、报告、总结、规划、方案等内部文件。
4. 森林资源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许可证、审批文件等。
5. 其他与森林资源管理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森林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档案材料,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各级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管理范围,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
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应及时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做好档案的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各级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人员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3. 档案保密: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2. 档案销毁前,档案管理部门应进行审查,确保档案内容无安全隐患。
3. 档案销毁后,档案管理部门应做好销毁记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监督检查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
2. 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林地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地档案管理,确保林地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林地管理、利用和保护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林地档案是林业事业发展的重要历史记录,是林地管理、决策和科研的重要依据。
加强林地档案管理,对于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林业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林地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林地权属档案,包括土地权属证书、林地使用权证、林地承包合同等;(二)林地资源档案,包括林地调查、规划、设计、审批、验收等档案;(三)林地开发利用档案,包括林业工程项目、木材采伐、林产品加工等档案;(四)林地保护档案,包括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保护等档案;(五)林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会议纪要等档案。
第五条林地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林地管理的实际情况;(二)完整性:档案材料应当齐全,不得遗漏;(三)系统性:档案材料应当分类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四)准确性:档案材料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有误记、错记。
第六条林地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由档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林地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专人负责: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二)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备;(三)库房管理:档案库房应当符合国家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安全;(四)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消毒、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林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审批:查阅档案应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填写查阅登记表;(二)保密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当严格保密;(三)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应当办理借阅手续,按照规定期限归还;(四)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林地档案的数字化,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林场森林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场森林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林业生产、管理、科研、教学和信息服务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林场所有森林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林场森林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原则;(三)便于利用原则;(四)保密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档案收集应全面、系统、及时,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林业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档案;(二)森林资源调查、监测、评估等档案;(三)林木种子、苗木、种畜、种禽等档案;(四)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档案;(五)林业科研、教学、培训等档案;(六)其他与林业生产、管理、科研、教学相关的档案。
第六条档案收集方式:(一)内部收集:由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产生的档案及时移交档案室;(二)外部收集:通过购买、交换、捐赠等方式收集。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七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规范进行。
第八条档案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内容性质分类;(二)按照档案产生的时间顺序分类;(三)按照档案的来源单位分类。
第九条档案编目应包括档案名称、档号、档号、页数、卷号、形成时间、保存期限等信息。
第十条档案编号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和装订要求进行。
第十一条档案装订应采用统一规格的装订材料,确保档案整洁、牢固。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十二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第十三条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条件。
第十四条档案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
第十五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六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原则;(二)保护档案原则;(三)方便利用原则。
第十七条档案利用范围:(一)林业生产、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要求查阅档案;(三)个人、单位等依法查阅档案。
林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林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范文林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场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林场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林场档案的利用价值,根据《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林场内所有的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林场档案资料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档案管理中心,负责林场档案资料的维护、整理、归档和利用等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林场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其具体实施。
第五条林场档案管理中心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林场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负责本部门的档案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调取、销毁或篡改林场档案资料。
如有需要,应提出正当理由,并经过相关部门的书面批准。
第八条林场档案管理中心应定期进行档案资料的审查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归档和保存第九条林场档案资料应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
第十条林场档案管理中心应对档案资料进行定期的清点和备份工作,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第十一条林场档案管理中心应根据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及时对已经过期的档案资料进行销毁或转存工作。
第十二条林场档案管理中心应对档案资料进行定期的检测和防潮处理,以确保档案的保存质量。
第十三条林场档案管理中心应对档案资料进行定期的修复和加固工作,以确保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完整性。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利用和保密第十四条林场档案管理中心应制定档案利用的规定和流程,确保档案的合规使用。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个人需要利用林场档案资料,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使用。
第十六条林场档案管理中心应对利用档案资料的单位、个人进行档案知识的培训和指导,以提高档案利用的效果和合理性。
第十七条林场档案管理中心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审计和统计,以掌握档案利用情况和效果。
林场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场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林场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性原则:全面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档案资料。
2. 系统性原则:按照档案的内在联系,进行科学分类和系统管理。
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4. 效率性原则: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方便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林场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场档案管理的领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林场档案管理制度。
2. 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3. 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4. 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5. 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林场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2. 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工作。
3. 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
4. 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卫工作。
5. 负责档案工作的培训和宣传。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1. 林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
2. 林地资源调查、森林资源清查、森林病虫害防治等资料。
3. 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财务管理等凭证和账簿。
4. 林场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档案。
5. 林场科研、技术改造、教育培训等资料。
6. 林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记录。
7. 林场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九条档案收集要求:1. 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
2. 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原则。
3. 档案收集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条档案整理要求: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方案进行。
林改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林改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林改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在林改工作中建立并运行的一套档案管理制度。
良好的档案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林改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并提出相关的实施意见。
一、建立林改档案管理制度1. 设立档案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来负责林改档案的管理工作。
这个机构应有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应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制定档案管理政策:应制定具体的档案管理政策,明确林改档案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政策要求档案管理工作要规范、高效、安全,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确定档案管理流程:应设立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流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流程要求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紧密,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4. 制定档案管理规范:应制定具体的档案管理规范,明确各类档案的管理要求和操作原则。
规范要求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流程和政策进行操作,确保档案管理的严密性和可靠性。
二、运行林改档案管理制度1. 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档案管理人员要接受相关的培训,提高其档案管理与运用的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档案管理理论、法律法规与政策等,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
2. 健全档案管理系统:应建立健全的林改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档案的采集、整理、归档和利用等功能。
系统要具备安全稳定、易用灵活的特点,满足档案管理的需求。
3. 引入信息技术支持:应引入信息技术支持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传递的及时性。
技术支持包括档案电子化、云存储和数据管理等。
4. 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密切关注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不被泄露或篡改。
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制度和相关权限管理机制。
三、实施意见1. 加强档案信息的互联互通: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档案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这有助于提高林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加大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应加大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和相关单位的档案意识和管理水平。
林改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林改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档案管理内容:1、林权改革档案是指在林权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2、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林业部门在做好区级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的同时,同时对乡(镇、街)林业站、村____的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
二、档案管理人员和职责1、档案工作由____同志专人管理。
2、林改档案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㈡负责林改档案管理制度与工作标准的制定。
㈢负责林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提供利用等日常服务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登记档案室建立档案登记簿,将所有档案详细分类登记,分类管理。
存档者须在登记簿上签名,方可将资料入档,否则档案管理员不予接受。
四、材料归档和档案的查阅、移交1、林改档案一般按年度归档管理,资源调查、林权勘验等图纸资料,一般应装订或折叠成册,林权登记档案材料,一般以宗地为单位保管。
2、林改档案整理后,要统一编制检索目录、案卷目录等,做好科学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按照行政级别,林业局、乡(镇、街)林业站、村____要分别建档。
区级林改领导机构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区____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设立单独全宗管理;各乡镇形成的林改文件材料由乡镇林业站保管;各村形成的林改文件材料由各村档案室保管。
村民小组应确定专门人员对村民小组形成的林改专题材料进行保管。
4、所有的林改档案不得随意外借,查阅档案资料,需按有关查阅规定办理,并进行登记。
在查阅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并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翻阅无关资料。
如确需把档案带离档案室或复印的,应经局领导同意,并办理好借阅手续。
5、档案管理人员对移交的各种林改档案、资料,要办好移交、接收手续。
6、档案室管理人员因故变动时,应在领导的监督下向新的档案室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并在移交表在签字。
公司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森林资源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森林资源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经营利用、保护修复、监测评估等各个环节的档案。
第三条公司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依法管理、科学利用;(四)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是公司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部门档案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应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森林资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二)组织档案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四)监督指导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五)对档案进行鉴定、销毁和移交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七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内容:(一)森林资源调查档案;(二)森林规划设计档案;(三)森林经营利用档案;(四)森林保护修复档案;(五)森林监测评估档案;(六)其他与森林资源相关的档案。
第八条档案管理要求:(一)档案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二)档案分类、编号、立卷、归档等应符合国家档案标准;(三)档案保管应按照国家档案保护要求,采取防潮、防霉、防虫、防火等措施;(四)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应符合国家档案保密规定。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管第九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二)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填写申请表,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三)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处理;(三)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保管设施的管理,确保档案设施的正常运行。
公司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森林资源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档案在森林资源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森林资源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森林资源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全面反映森林资源管理的全过程。
(三)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五)有效性原则:档案管理应提高工作效率,便于查阅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森林资源档案室,负责公司森林资源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森林资源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森林资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森林资源档案的保管、保护和修复工作。
(四)负责森林资源档案的查阅、复制、提供利用等工作。
(五)负责森林资源档案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六)负责森林资源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森林资源档案的收集范围:(一)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等项目的相关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森林资源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报告、报表、会议纪要、工作总结等。
(三)森林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四)森林资源管理领域的研究成果、技术标准、规范等。
第七条森林资源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档案分类应科学合理,便于查阅。
(二)档案编号应统一规范,便于管理。
(三)档案目录应完整、准确,便于检索。
(四)档案装订应牢固、美观,便于保管。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八条森林资源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恒温、恒湿、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条件。
(二)档案柜架应安全、稳固,防止档案倾斜、倒落。
(三)档案应按类别、年代、重要程度等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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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档案管理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专项制度。
建立森林资源和林政档案管理制度,由资源林政股负责。
二、落实专人负责。
实行专人管理,严格交接。
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心强、掌握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森林资源管理技术和热爱档案管理。
三、落实经费保障。
对森林资源和林政档案管理高度重视,从经费上全力保障各项开支,包括增加档案室、添置档案柜、购置档案盒、购买打印机和档案装订支出等。
四、材料分门别类。
资源档案管理必须分门别类,如征占用林地管理、森林限额采伐管理、森林资源调查、综合类管理等。
五、明确管理年限。
如征占用林地的档案,按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对采伐、木材运输的档案,按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对森林资源一类、二类调查,监测规定、技术规程,技术方案档案,资源统计和调查成果,按规定保管期限为永久等。
六、查阅登记制度。
对森林资源和林政档案管理实行严格的查阅登记制度。
详细记录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和查阅方式等,做到资源林政档案不出档案室,由档案管理员复印后交查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