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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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编制依据、原则、目标................ . (2)

1.1、适用范围 (2)

1.2、编制依据 (2)

1.3、编制原则 (3)

1.4、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3)

二、工程概况 (3)

三、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4)

3.1、成立环保领导小组 (5)

3.2、环境保护小组主要职责 (5)

3.3、加强环保工作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6)

四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6)

一编制依据、原则、目标

1.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青海共塔330kV汇集站新建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2011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4001-2004

《青海共塔330kV汇集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2.2、企业标准、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监督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4〕455号重点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工作大纲科环〔2015〕32号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1-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1.2.3、工程文件

青海共塔330kV汇集站新建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策划》

《青海共塔330kV汇集站新建工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青海共塔330kV汇集站新建工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1.3、编制原则

认真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将施工引起的对环境的干扰、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

贯彻“三同时”的原则:环保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力争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1.4、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确保工程环保、水保设施建设“三同时”,落实工程环保、水保方案及批复意见,推行绿色施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和谐工程;确保竣工前完成工程拆迁、迹地恢复;确保工程顺利通过环保和水保验收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名称为青海共塔330kV汇集站新建工程施工,站址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城西南—塔拉境内,距共和县城47km。汽车可直达现场,交通较便利。

站址内无任何建构筑物拆迁。

站址附近没有村镇规划和城市规划,不压文物和矿产,也无相互影响和干扰的军事、通信、导航、风景旅游等设施。

三、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贯彻执行《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针对工程及环境特点,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证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青海共塔330kV汇集站新建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分为三个层次的管理与实施,一是业主项目部层面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订《青海共塔330kV汇集站新建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策划》;二是工程项目监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监督落实,制订《工程现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控制措施》;三是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策划具体落实,制订《环境保护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策划管理体系见图示:

为了有效加强青海共塔330kV汇集站新建工程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保领导小组,环保小组负责提出、研究和解决环保问题。为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环保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3.1、成立环保领导小组

环保领导小组:

组长:杨晓东

副组长:姜飞、董方剑

组员:戚瑞国、董留所

3.2、环境保护小组主要职责

3.2.1施工项目部职责

施工项目部是工程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实施主体,负责按照建设单位提出的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及监理提出的控制措施,编制有针对性的工程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实施细则,并具体实施。

按照国家、行业相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及时与当地水土保持部门沟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接受监督检查。

识别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影响因素,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措施,并确保措施(方案)的有效实施。

按照合同或建设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关政策处理工作,并做好场地恢复工作,防止和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定期组织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检查。

与主体工程同步形成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施工资料,并按照要求归档。

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教育培训。

注重采取临时防护,及时清运临时堆渣和恢复植被。

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施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配合属地省公司处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纠纷和投诉。

3.2.2人员职责

项目部经理是工程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环境管理承担主要领导责任,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环境管理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环境管理的相关技术承担直接责任,工区其他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3.3、加强环保工作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深入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工作,编写《环境保护方案》,充分利用工地宣传形式,利用技术交底的机会讲授环保知识及保护要求,宣传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环保和生态保护工作。

四、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本工程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环境为指导;以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与工程同时施工为准则;以建设优质、绿色工程为目标;以严格管理、文明施工为手段;确保建设国家优质工程,保护好当地环境,造福当地。

项目从开工就对当地的环境进行了认真考察,并对工程环保做了全面规划,提出了综合治理的方案。会同驻地监理、业主与当地环保部门及时沟通,落实环保的各项法规,采取多方面措施,做好环保工作。

4.1、自然环境情况

青海共塔330kV汇集站新建工程站址地区属于北温带青藏高原半干旱大陆季风气候区,气候垂直差异明显,昼夜温差也较大,最低气温-28.9℃,最高气温31.3℃,年平均气温3.7℃,气温变化强烈,属长冬无夏、春秋相连的气候特征。无霜期一般年份为88天左右。年平均降水量250mm,降水量时空分布极不均匀,5~9月的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88%。气候干燥,多风,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历年大风平均日数为30~86天,大风日数随季节变化显著,以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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