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员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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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员的操作流程
第一条为保证购进药品及配送退回药品的质量,依据企业《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特制定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购进药品和配送退回药品的验收。
第三条质管部的验收员负责本操作规程的实施。
第四条采购到货验收操作规程
1、验收员接到收货员《到货(验收)通知单》后,及时做好药品的验收准备工作。
2、药品验收依据:①法定的药品标准及《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②采购合同或质保协议签订的质量条款;③供货单位合法的随货同行票据。
3、药品的验收内容:
A、普通药品的验收要对其外包装、数量、标签、说明书、同批号质检报告等逐一检查。质检报告采用电子形式传递的应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
B、进口药品应检查: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②《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的原印章。
4、药品验收应在相应的待验区内进行。冷藏药品应在冷库内验收,并在30分钟内完成。
5、药品外包装的要求:药品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捆扎牢固,包装物的各项标志印刷齐全,清晰。
6、药品到货应根据验收制度的规定,对每次到货的药品逐批抽样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验收抽样方法:整件数量为2件及以下的应当全部抽样检查;整件数量为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至少抽样检查3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样检查1件,不足50件按50件计;每件从上、中、下不同位置随机抽取3个最小包装进行检查;对存在封口不牢、标签污损、脱落、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异常等情况的,应当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外包装及封签完整的原料药、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可以不开箱检查。
7、核对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外、中、小包装是否一致。
①检查标签、说明书与药品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有无错贴、错装现象。
②检查进口药品标签有无中文注明的品名、主要成分、注册证号、说明书等。
③检查外用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有无规定的标识。
④检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有无规定的警示语或忠告语。
⑤检查包装内部有无破损、受污染,最小包装盒有无挤压变形,有无产品合格证,有无短少等。
⑥验收结束后,应当将抽取的完好样品放回原包装箱,并加贴封箱标志。
8、验收员不得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品种验收,必须在验收完一个品种,再进行另一个品种的验收,防止药品污染及混药现象的发生。
9、按照供货方提供的随货同行单质量信息对照实物验收,对药品的内在质量、外包装情况及其他证明资料检查后,符合要求的,在计算机系统中调取采购验收记录,录入药品的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等信息,验收员签名、审核,生成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到货日期、品名、规格、剂型、生产批号、单位、数量、供货单位、生产企业、有效期、批准文号、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并有验收员签字等。
10、对验收合格的药品,交合格品库保管员;对验收时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报质管员进行确认,经确认为不合格药品的,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并通知采购部联系供应商,交不合格品库保管员(若明显为假药或劣药应立即暂控并上报质管部及当地药监部门)。
第五条配送退回药品二次验收操作规程
1、收到门店配送退回的药品后根据配送部提供的《配送退回(验收)通知单》后办理验收手续;
2、在计算机系统中调取门店录入的配送退回通知单,核对内容是否一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手续不齐全的不予办理。对审批手续齐全的退货品种依据《配送退回申请表》和配送退回通知单内容对实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在计算机系统中对配送退回通知单进行签字审核,生成《配送退回入库单》。将配送退回验收(入库)单交于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