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科儿童眼保健工作制度
幼儿园幼儿五官保健制度办法
幼儿园幼儿五官保健制度办法(一)儿童眼部保健1.管理对象:园所全体儿童,对视力高危儿童(已诊断弱视、斜视、高度屈光不正或家族中有高度视力低常者)应重点管理。
2.管理内容:1)建立定期视力检查制度:4岁以上儿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视力检查。
早期发现异常,及时确诊治疗。
2)对视力低常儿童进行管理。
3)了解弱视儿童的矫治方法,督促协助在园弱视儿童坚持弱视训练。
4)对视力低常儿童每3个月测查一次视力,记录在“视力矫治登记册”。
5)转诊:儿童单眼视力低常或双眼裸眼视力相差两行或两行以上时,2周-1个月后应复查一次,仍符合上述条件时,应督促家长带儿童到设有儿童眼科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确诊和治疗,并追踪诊断结果。
6)当幼儿出现视物行为异常的表现或眼外观检查发现可疑异常或眼位和眼球运动检查发现异常,均应及时转诊至区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门诊进一步诊治,并追踪诊断结果。
7)视力搜检结束后,数据准确、完整的录入北京市妇幼信息系统,定期进行数据的质量掌握,按要求进行汇总上报。
并填写“五官保健统计表”。
3.预防措施:1)保护儿童视力:室内光线充足,不在光线过强或过暗的环境下看书、写画、游戏。
儿童延续近间隔注视时间,每次不宜超过30分钟。
2)培养儿童良好的看书、写字姿式,把握正确的握笔办法。
眼与书本之间间隔坚持30-35厘米,书与桌面应呈30°-40°角度。
3)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每次时间不宜超过20分钟,每天累计时间不宜超过1小时,眼睛与各种电子产品荧光屏为其对角线5~7倍的距离,平面略低于眼高。
4)预防眼传染病:教诲和督促儿童经常洗手,不用脏手揉眼睛。
发觉眼部传染病及时断绝患儿,不带得了传染性眼病的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场所活动,定期对玩具、毛巾进行消毒,以预防眼科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5)预防眼外伤:注意儿童糊口环境安全,根绝儿童眼外伤的发生。
6)屈光不正儿童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眼镜验配机构进行正规散瞳验光,调整眼镜屈光度,不使用劣质及不合格眼镜。
眼保健人员工作制度
眼保健人员工作制度一、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眼保健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眼健康教育,提高人们的眼健康意识,定期进行眼病筛查,及时发现和治疗眼病。
2. 全面服务,重点突出:眼保健工作应全面服务,重点突出,针对儿童、青少年、中老年等不同人群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眼保健措施。
3. 科学管理,提高效率:眼保健工作应科学管理,提高效率,优化工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眼保健服务质量和效率。
4.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眼保健工作应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医疗机构、学校、家庭等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眼保健工作。
二、工作内容1. 眼健康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如健康讲座、宣传活动等,普及眼健康知识,提高人们的眼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眼保健习惯。
2. 眼病筛查:针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群,开展眼病筛查工作,如儿童视力筛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老年眼病筛查等,及时发现和治疗眼病。
3. 眼病防治:根据眼病筛查的结果,对患有眼病的患者进行治疗和康复训练,防止眼病病情恶化,提高视力质量。
4. 眼健康监测:定期进行眼健康监测,了解眼病发病情况和趋势,为制定眼保健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5. 人员培训:加强对眼保健人员的培训,提高眼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眼保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6. 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学校、家庭等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进眼保健工作,提高人们的眼健康水平。
三、工作流程1. 制定工作计划:根据眼保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
2. 开展眼健康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如健康讲座、宣传活动等,普及眼健康知识,提高人们的眼健康意识。
3. 实施眼病筛查:根据工作计划,开展眼病筛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疗眼病。
4. 眼病防治与康复:对患有眼病的患者进行治疗和康复训练,防止眼病病情恶化,提高视力质量。
5. 定期监测与评估:定期进行眼健康监测,了解眼病发病情况和趋势,对眼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儿保科工作制度范本(6篇)
儿保科工作制度范本1.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2.按儿童保健专业特点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执行诊疗常规和技术规范,提供咨询、检查、诊疗与随访服务,使儿童得到热情、周到、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保健服务。
3.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注重基础理论学习和专业技术提高。
4.工作人员仪表端庄、衣帽整洁。
按时上岗,休假要履行请假手续。
5.诊区内用品和设备完好,贵重设备专人保管,规范操作,谨防丢失和损坏。
6.按照“院感”相关要求,进行诊室、设备、工具及物品的清洁消毒。
7.工作人员团结协作、互敬互助,与兄弟科室相互配合,共同提高。
8.提醒家长保管好自己物品防止丢失,看护好自己孩子预防意外伤害。
9.做好基层业务指导,进修、实习人员进科后要制定学习计划,离开时有科室考核。
10.完成上级医院安排布置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项目工作和指令性工作。
11.完善qc小组活动,按时进行质量控制与考核。
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制度1.在医院、保健部领导下,承担运城市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2.有专人负责“____省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按时相关工作。
3.注重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主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监测能力与水平。
4.严格按照国家监测方案及____省的实施细则,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全科人员大力协助。
5.按“3+1”模式,按时完成监测资料收集、整理、审核,包括季报表、年报表、质控调查表、死亡报告卡等,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基层沟通,退回更正。
6.按时审核、完成网络报表,对基层的报告错误,及时驳回,指导更正。
7.督促市县级做好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省级质量控制,给予监督评估。
8.做好监测数据的统计与分析,按时完成监测工作的年度《分析报告》、《质量控制报告》和《反馈报告》,及时上报和向基层反馈。
9.做好网络安全维护与信息管理,纸质资料及时归档,注重数据安全和保密工作。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儿保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格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
5、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矮小、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治疗。
6、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台帐,做好生命监测的补漏及质控工作。
7、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
8、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9、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开放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按照散居儿童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
3、建立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定期深入托儿所、幼儿园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各项儿童保健工作。
8、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规章制度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保障儿童的视力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的流程和要求,保障儿童的眼睛健康。
第四条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应遵循公平、客观、科学和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规范工作流程第五条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由政府、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和推动。
第六条政府应加强对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的相关科室,配备专业的医疗人员,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八条教育机构应定期组织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促进学生的视力健康。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九条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应普及到每一个0-6岁儿童,无论其家庭背景和经济状况。
第十条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应包括眼睛健康评估、视力检查、常见眼病筛查等内容。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提供规范的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保障检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十二条教育机构应积极配合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提供合适的场地和时间。
第十三条父母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保证孩子参加检查。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四条政府应加强对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的档案,定期报告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教育机构应定期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的效果评估,及时反馈结果。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对于在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十八条对于故意拖延或者违规操作,导致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不顺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对于本规章制度未涉及的相关事项,可由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最新版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最新版一、总则为了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提高儿童保健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儿童保健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儿童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儿童家长的健康意识,预防儿童疾病的发生和发展。
2. 全面规划,分类指导。
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儿童的保健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保健措施。
3. 专业指导,群众参与。
发挥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的作用,指导家长和幼儿园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儿童保健事业。
4. 保障基本,优化服务。
保障儿童基本保健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满足家庭和儿童的多元化需求。
三、儿童保健服务内容1. 新生儿期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了解新生儿喂养、睡眠、生长发育等情况,指导家长正确护理和喂养新生儿。
2. 婴儿期保健:定期进行婴儿健康检查,监测婴儿生长发育指标,提供科学的喂养、睡眠、早期教育等指导。
3. 幼儿期保健:关注幼儿心理、行为发育,提供合理的膳食、运动、学习等指导,预防幼儿常见疾病。
4. 学龄前期保健:开展视力、听力、口腔等专项检查,监测儿童智力、体能发育,提供学习、行为、情感等方面的指导。
5. 学龄期保健:关注儿童青春期发育,提供性教育、心理健康、视力保护等方面的指导,预防青春期疾病。
四、儿童保健工作流程1. 健康检查:按照儿童不同年龄段的健康检查要求,定期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2. 生长发育监测:定期监测儿童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生长发育指标,分析发育状况,提供针对性保健指导。
3. 疾病预防和控制:根据儿童不同年龄段的疾病特点,开展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控等工作,降低疾病发生率。
4. 营养与膳食指导:针对儿童不同年龄段的营养需求,提供科学的喂养、膳食指导,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5. 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开展心理疏导、情感沟通等服务,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发展。
6. 家长学校:开展家长培训和育儿知识宣传,提高家长育儿能力,促进家庭和谐。
儿保科工作制度(3篇)
儿保科工作制度一、工作宗旨儿童保健科(以下简称儿保科)是医院门诊部门之一,它的工作宗旨是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预防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发生,提高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岗位职责1.接诊和诊断儿童疾病,给予儿童治疗。
2.制定儿童保健计划,进行儿童健康教育。
3.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疗新生儿疾病。
4.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定期跟踪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
5.参与儿童疾病预防接种工作,推动儿童疫苗接种率的提高。
6.参与执业助理医师和住院医师的培训工作,指导他们在儿童保健方面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儿保科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
四、门诊流程1.患者挂号:患者到达门诊后,前台工作人员会为其办理挂号手续,并安排就诊时间。
2.接诊:医生按照就诊时间,接待患者,并进行初步诊断。
3.检查:必要时医生会要求患者进行相关检查以辅助诊断。
4.治疗:根据诊断结果,医生会给予患者相应的治疗,并开具相应的处方。
5.回访:医生会要求患者按照治疗方案和规定时间进行回访,以便了解治疗效果和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
五、工作要求1.尊重患者:对待患者要有礼貌和耐心,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2.坚守职业道德:遵循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确保医生的医术技能和医学知识符合要求。
3.精通业务: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方法。
4.注重卫生:保持医疗环境的清洁、整齐和安全,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5.开展科研: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和学术造诣。
六、工作纪律1.准时上班:医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服从调度:医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医生进行调度,医生应服从调度,按时到岗。
3.遵守规章制度:医生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纪违规。
4.保密工作:医生要严守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
5.热爱工作:医生要对儿童保健事业有热爱之心,以患者的需求为出发点,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儿童眼科保健工作制度
儿童眼科保健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目的:为了提高我国儿童眼科保健水平,预防和治疗儿童眼科疾病,保障儿童视力健康,制定本制度。
(2)原则: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施儿童眼科保健工作。
二、工作内容(1)常规检查:对儿童进行视力、屈光度、眼部疾病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诊断眼部疾病。
(2)视力筛查: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开展视力筛查工作,及时发现视力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疾病防治:针对儿童眼科疾病,实施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措施,提高治愈率,降低发病率。
(4)健康教育:开展儿童眼科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家长和儿童的眼保健意识。
三、工作流程(1)新生儿眼病筛查:对新生儿进行眼病筛查,特别是早产儿视网膜病的筛查。
(2)幼儿视力筛查:在一周岁左右进行视力筛查,及时发现视力问题。
(3)学龄前儿童视力检查:三周岁后,每半年进行一次视力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视力问题。
(4)眼科疾病诊断和治疗:对疑似眼科疾病的儿童进行进一步检查,确诊后给予相应治疗。
(5)健康教育:通过家长会、讲座等形式,向家长和儿童传授眼保健知识。
四、工作要求(1)专业素质:眼科保健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眼科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应热情、耐心、细致地对待每一位儿童和家长,提供优质服务。
(3)信息登记:做好眼科保健相关信息的登记和统计工作,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4)转诊和协作:对于疑难病例,应及时转诊至专业眼科医院,并与相关机构协作,提高治疗效果。
五、工作制度(1)定期培训:眼科保健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了解新的眼科保健知识和技术。
(2)质量控制:加强对眼科保健服务质量的监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考核评价:对眼科保健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激发工作积极性。
(4)家长沟通:加强与家长的沟通,提高家长对儿童眼科保健的重视程度。
六、工作保障(1)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大对儿童眼科保健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一、总则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儿童保健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及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儿童保健工作职责1. 开展儿童保健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儿童保健的认识和重视。
2. 负责儿童健康管理,建立健全儿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儿童健康检查和评估。
3. 制定儿童营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意外伤害预防等方面的保健措施,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4. 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和解决儿童心理问题。
5. 开展儿童康复工作,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
6. 加强与家庭、学校、社区等各方的合作,共同推进儿童保健工作。
三、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 儿童健康管理制度:对儿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2. 儿童营养制度:根据儿童年龄和生长发育需要,制定科学的饮食食谱,提供营养丰富的食物。
3. 儿童健康教育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家长和儿童传授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
4. 儿童疾病预防制度:定期进行儿童疾病筛查,及时发现并治疗疾病。
5. 儿童意外伤害预防制度:开展意外伤害预防教育,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
6. 儿童心理健康制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干预服务。
7. 儿童康复制度: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帮助他们恢复生活能力。
四、儿童保健工作规范1. 儿童健康检查:定期进行儿童健康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智力等方面。
2. 儿童营养指导:根据儿童年龄和身体状况,提供科学的营养指导和饮食建议。
3. 儿童疾病预防:及时发现并治疗儿童疾病,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和传染病防控。
4. 儿童意外伤害预防:加强安全教育,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和设施。
5. 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干预服务。
6. 儿童康复服务: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帮助他们恢复生活能力。
五、儿童保健工作流程1. 儿童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儿童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及时更新档案信息。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规章制度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规章制度一、服务对象本制度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二、服务时间及频次根据不同年龄段正常儿童眼及视觉发育特点,结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时间和频次,为0~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
其中,新生儿期2次,分别在新生儿家庭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时;婴儿期4次,分别在3、6、8、12月龄时;1至3岁幼儿期4次,分别在18、24、30、36月龄时;学龄前期3次,分别在4、5、6岁时。
三、服务内容1. 眼外观检查:观察眼睑有无缺损和上睑下垂,眼部有无脓性分泌物、持续流泪,双眼球大小是否对称,角膜是否透明,双侧对称,瞳孔是否居中、形圆、双侧对称,瞳孔区是否发白,巩膜是否黄染。
6月龄及以后观察有无眼球震颤。
幼儿期增加眼睑有无红肿或肿物,眼睑有无内、外翻,是否倒睫。
2. 光照反应检查:评估新生儿有无光感。
检查者将手电灯快速移至婴儿眼前照亮瞳孔区,重复多次,双眼分别进行。
婴儿出现反射性闭目动作为正常,表明婴儿眼睛有光感。
3. 瞬目反射:评估婴儿的近距离视力。
受检者取顺光方向,检查者以手或大物体在受检者眼前快速移动,不接触到受检者。
婴儿立刻出现反射性防御性的眨眼动作为正常。
4. 红球试验:评估婴儿眼睛追随及注视能力。
四、服务要求1. 所有从事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本规范的要求提供服务。
2. 医务人员应保护儿童的隐私权,尊重他们的权利和尊严。
在收集和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3. 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医务人员应及时向家长进行解释和指导,必要时提供进一步的专业建议和治疗。
4. 每次检查后,应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和服务内容,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次进行随访和服务。
5. 定期对从事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内容儿童卫生保健效劳与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全面开展的重要指标,儿童卫生保健在一个国家的卫生事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下面爱汇的儿童卫生保健工作,供你参考。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卫生方针。
2、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各项制度。
各项工作按章办事,按时上下班。
3、每学期初有工作方案安排,期中有检查,期末有小结。
4、健全学校卫生档案,认真积累资料,按时间和要求汇总相关内容。
如(学校卫生档案、上报数据等)。
5、认真做好门诊治疗工作,对意外伤害救护处理的要及,必要时立即转诊护送到医院诊治。
6、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每周五由学生干部将因病缺课登记情况表交学校卫生保健室。
7、建立传染病常规管理和上报制度。
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
加强晨午检查和防护知识宣传。
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1、儿童保健科负责全市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常规,并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制度。
2、抓好全市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做好散居儿童系统管理和体弱儿管理,指导基层开展业务工作,抓好质量评审。
开展“五病”监测,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努力降低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开展。
3、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监测和指导,促进集体儿童生长发育及心理卫生保健,防止疾病流行和意外伤害的发生,保护促进集体儿童身心安康。
4、掌握全市儿童安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安康主要因素,掌握全市6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定期召开儿童保健工作会议,协助上级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5、开展全市儿童保健管理及技术人员考核工作,做好进修生及实习生带教工作。
6、积极组织开展科研工作,开展新技术、新工程,经常深入基层,热情支持、指导下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7、依据《母婴保健法》组织开展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等效劳工程.儿保科主任职责l、在保健部主任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宣传;信息统计及行政管理工作。
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部管理制度
儿童保健部管理制度儿童保健部工作制度1、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辖区新生儿急危重症转诊网络,开展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工作审工作。
2、定期督导及业务培训,及时总结上报,为降低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做出应有的工作。
3、掌握并实施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进行技术指导。
4、承担辖区内0—6岁儿童保健工作。
5、掌握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的保健状况。
有计划的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6、定期对6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对检查出的体弱儿、心理、智力、行为发育异常实行专案管理。
给予喂养、营养、生长发育评价、康复、等治疗,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
儿童群体保健工作制度1、制定辖区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计划、根据相关规范政策及技术标准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2、协助上级部门及领导对辖区医疗机构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并组织实施。
3、根据上级行政部门相关政策完成眼保健及视力筛查工作,并及时上报。
4、为儿童进行入托、幼儿园(所)体格检查,并出具健康检查表,无加盖儿童体格专用章的体格表视为无效。
5、配合上级部门及领导对辖区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广适宜技术。
6、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接收群众监督。
儿童群体保健培训制度1、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重点和培训目标。
2、培训实行签到制度。
3、培训课程和培训资料要有实用性。
4、培训内容符合儿童群体保健工作实际,以重大公卫、基本公卫、三网监测等为主题。
5、培训前要了解相关人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培训后要对培训内容进行测试,以检验培训效果。
6、培训资料及时存档、培训结束后将培训通知、培训签到、培训内容、课程表、班前班后问卷及总结等装订存档。
儿童口腔保健工作制度1.严格遵守医院工作制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科主任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督促和指导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0-6岁眼保健视力筛查制度
0-6岁眼保健视力筛查制度
0-6岁眼保健视力筛查制度是指对0-6岁儿童进行视力筛查和保健工作。
这项制度旨在及早发现儿童视力问题,防止因视力问题引发的学习、行为和社交问题,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眼保健视力筛查制度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家长应该关注孩子的视力问题,及时发现并引导孩子进行视力保健。
幼儿园、学校和医疗机构也应该积极开展视力筛查和保健工作,为儿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眼保健视力筛查制度的实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筛查时间:应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进行第一次筛查,之后每年进行一次。
2.筛查方法:可以使用图表、自动验光仪等方法进行筛查。
3.筛查内容:应该对儿童的裸眼视力、屈光度、眼位、眼球运动、眼底等进行检查。
4.筛查结果:对于视力不良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儿童,应该及时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5.保健工作:对于视力正常的儿童,应该加强视力保健教育,引导孩子正确使用眼睛,避免近视等问题的发生。
总之,0-6岁眼保健视力筛查制度的实施对于儿童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的视力保健环境,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儿保科制度职责
儿保科制度职责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集体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参与制定本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定期下基层指导,参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的制定及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记录。
3、为儿童进行入托、幼儿园(所)体格检查,并出具健康检查表,无加盖儿童体格专用章的体格表视为无效。
4、不得为入托、幼儿园所的儿童提供假证明。
5、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及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知识及营养指导。
6、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接收群众监督。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1、认真做好全县儿童保健工作,定期下基层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生长发育、营养、生理卫生、五官保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
2、专人负责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每年组织质量控制一次,召开工作例会一次,定期收、送报表并进行汇总、分析。
3、做好门诊工作,诊疗、咨询及指导,应做到耐心细致,不厌其烦。
4、为入托、幼儿园所提供健康检查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对不能或暂不能入园所者应提出合理意见。
5、做好基层进修人员和实习学生的带教工作,开展儿童保健科研项目。
6、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量具应定期检测,贵重仪器专人保管。
7、科主任每月对各项工作进行质量检查考核。
8、各专业科室间应互相协作,同志之间搞好团结,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并接受群众监督。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1、按母婴保健法要求,组织指导全县各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筛查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
2、由儿童保健人员组织承担筛查工作。
进行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家长宣传本项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家长使每个新生儿都能获得筛查机会,不同意筛查者责任自负。
3、筛查对象为:出生72小时的新生儿,采血部位为足跟外侧,采血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标本应合格。
儿童眼保健随访工作制度
儿童眼保健随访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儿童视力健康,提高儿童眼病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能力,建立完善的儿童眼保健随访工作制度,确保儿童视力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和及时跟踪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0-18岁儿童的眼保健随访工作,包括视力筛查、视力检查、眼病诊断、干预治疗和跟踪管理等环节。
三、工作原则1. 全面覆盖: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能接受眼保健随访服务,特别是高危人群和视力异常儿童。
2. 早期干预:对发现的视力问题及时进行干预,避免或减少视力障碍对儿童健康成长的影响。
3. 家庭参与:鼓励家长参与儿童的眼保健随访工作,提高家庭对眼健康重视程度。
4. 持续关注:对视力异常儿童进行长期跟踪管理,确保干预效果。
四、工作内容1. 视力筛查:对0-6岁儿童进行定期视力筛查,主要包括新生儿、3个月、6个月、1岁、2岁、3岁、4岁、5岁、6岁等关键时期的视力筛查。
2. 视力检查:对筛查异常或有视力问题的儿童进行进一步的视力检查,包括视力、屈光度、眼轴长度等指标的测量。
3. 眼病诊断:根据视力检查结果,对疑似眼病儿童进行专业的眼病诊断,包括屈光不正、弱视、斜视、青光眼等。
4. 干预治疗:根据眼病诊断结果,对视力问题进行干预治疗,包括配镜、视觉训练、手术等。
5. 跟踪管理:对视力异常儿童进行长期跟踪管理,定期复查,评估干预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五、工作流程1. 视力筛查:在儿童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进行视力筛查,及时发现视力问题。
2. 视力检查:对筛查异常或有视力问题的儿童进行视力检查,明确视力状况。
3. 眼病诊断:根据视力检查结果,对疑似眼病儿童进行专业的眼病诊断。
4. 干预治疗:根据眼病诊断结果,对视力问题进行干预治疗。
5. 跟踪管理:对视力异常儿童进行长期跟踪管理,定期复查,评估干预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六、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眼保健随访工作落到实处。
2. 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眼保健随访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制度条例
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制度条例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制度范文一一、健康教育努力开展健康教育卫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增进学生自我防疾病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杜绝减少控制传染病的流行的发生,具体做到每周落实20分钟健康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在学校里开展各项健康教育活动,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如黑板报、宣传栏、广播讲座等对学生进行卫生常识及防病、治疗知识的教育,普及学生健康保健技能,同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制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班级健康教育以及卫生情况,并列入评比文明班级条件之一。
二、抓好学生常见病做好六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学生近视眼工作,第一排课桌椅与黑板距离不少于两米。
保证教室照明设施,培养学生良好的坐姿和正确的阅读书写习惯,做到三个一:“一寸”“一尺”“一拳”,降低近视率,督促任课老师不拖堂,控制作业量,教育学生自觉保护视力,认真做好眼保健操,遵守用眼卫生习惯。
同时开展有效的营养知识的普及和各种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对学生常见病、肥胖与营养不良进行指导。
三、卫生制度1、环境卫生:实行三定(定人、定点、定措施)三无(无纸屑果壳、无痰迹、无积尘)四洁(课桌椅整洁、地面整洁、门窗玻璃整洁、黑板课后整洁)制定分地包干责任制,建立每周卫生日做到天天有小扫,每周四有大扫,每月全面彻底扫,经常与突击想结合的方法。
2、个人卫生:认真抓好卫生习惯的培养,树立以讲卫生为光荣,不讲卫生为耻辱的好风尚,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每周采取不定期个人卫生抽查。
3、饮水卫生:每年根据不同的季节,供应定量的开水,同时要求每一位学生带好茶杯,防止病从口入。
四:保健制度1、每天做好晨检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学生或传染病学生即向卫生老师报告。
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2、如有疫情发生,根据疫情的级别,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与体育室共同做好学生形态机能、素质的测试分析。
4、做好六病防治以及预防接种工作和登记统计。
儿童眼保健操工作制度
儿童眼保健操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儿童眼保健操是为了保护学生的视力,预防近视,增强眼部健康,提高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质量。
根据我国教育部和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以确保儿童眼保健操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工作原则1. 科学性原则:眼保健操应根据儿童眼部生理特点和生长发育规律进行,科学合理,易于操作。
2. 规范化原则:眼保健操的动作要规范,做到位,避免随意发挥,确保每个动作都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3. 持久性原则:眼保健操应坚持不懈,天天做,长期坚持,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4. 个性化原则:根据学生的年龄、视力状况和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眼保健操,以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三、工作内容1. 眼保健操动作:包括眼球运动、眼周按摩、眼部调节等动作,旨在缓解眼部疲劳,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增强眼部肌肉力量。
2. 眼保健操时间: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5分钟。
3. 眼保健操音乐:选择轻快、柔和的音乐,营造轻松愉悦的氛围。
4. 眼保健操教具:使用眼保健操专用图谱或教学视频,确保动作标准。
四、工作流程1. 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眼保健操培训,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掌握正确的动作。
2. 制定眼保健操时间表,明确每天上午、下午眼保健操的具体时间。
3. 在做眼保健操前,向学生讲解眼保健操的作用和重要性,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眼保健习惯。
4. 做眼保健操时,要求学生精神集中,动作到位,避免随意发挥。
5. 监督学生按时完成眼保健操,记录每天的情况,对未按时完成的学生进行提醒和教育。
6. 定期对学生的视力进行检测,了解眼保健操的实际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
五、工作要求1. 班主任和辅导员要高度重视眼保健操工作,将其纳入班级管理的重要内容。
2. 教育学生正确对待眼保健操,养成良好的眼保健习惯。
3. 教师要关注学生的视力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眼部问题。
4. 定期组织眼保健操比赛,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5. 加强眼保健操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家长的认知度和支持力度。
保健部辖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制度
辖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制度
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工作,科学制定辖区具体实施方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
二、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及《某市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技术方案,明确眼保健工作流程,规范开展检查项目。
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结果登记,认真进行统计分析,建立眼保健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四、从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眼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五、在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时,做好儿童眼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并联合托幼机构等相关部门,普及科学知识,指导儿童家长落实眼病防治及近视防控措施。
六、市县级定期组织眼科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七、定期对辖区内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及转诊相关信息进行登记、统计、分析与上报。
儿童保健科门诊工作制度
少儿保健科门诊工作制度1、娴熟掌握少儿保健科门诊的各项服务内容,如:生长发育的咨询以及发育儿科学波及的各个领域的内容,预防接种的有关知识。
2、服务态度要热忱,详尽咨询病史,做好保健手册建档及登记工作。
3、认真达成生长发育、营养评估指导,初期发展水平评估及神经系统测评等检查的指导解说工作。
4、耐心与家长交流,对高危儿、生长发育迟缓儿以及有发育及行为问题的学龄少儿实时转到少儿保健科专家门诊。
5、做好工作交接,辅助当班医生保持少儿保健科门诊就诊次序。
6、工作非饱和时实时辅助科室其余诊室达成工作。
少儿保健科首诊室工作制度1、娴熟掌握首诊室的各项服务内容,如:全套保健体检、听视力筛查、应用维生素K1,成立健康指导。
2、服务态度要热忱,详尽咨询病史,做好保健手册建档及登记工作。
3、认真达成生长发育、营养评估指导,初期发展水平评估指导,神经系统测评的检查工作。
4、耐心与家长交流,解说多项检查结果,如:高危儿、生长发育迟缓儿等患儿实时转到少儿保健科专家门诊。
5、护士要做好工作交接班,辅助当班医生保持好就诊次序。
6、工作非饱和的时候辅助其余工作的服务。
生长发育监测室工作制度1、准时上下班,做好室内卫生。
2、对全部来就诊的小儿进行认真规范的体格发育丈量,并做好记录。
3、耐心仔细、有针对性地介绍少儿保健科所展开的各样保健服务项目。
4、协调好生长发育监测室及营养室的就诊次序。
5、爱惜各样测试工具,有问题实时增补及维修。
少儿营养门诊工作制度1、准时上下班,做好室内卫生。
2、提早翻开计算机,做好准备工作。
3、热忱招待家长,态度耐心平和。
4、认真做好小儿营养状况评估,针对性地给家长供给个性化的指导方案,并见告复诊时间。
5、做好微量元素结果的登记及发下班作。
6、下班时正确关机及关好门窗。
7、爱惜电脑及软件,出现问题实时维修。
少儿智测室工作制度1、准时上下班,做到室内卫生,整理好各样智测工具。
2、提早翻开计算机做好准备工作。
3、正确完好地做好小儿一般状况及测试结果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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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科儿童眼保健工作制度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对全县适龄儿童开展视力筛查,将视力筛查纳入儿童保健管理。
二、对待服务对象热情主动,认真负责,做到诊断准确,处理及时,正确指导家长做好儿童眼保健。
三、凡4岁以上儿童视力低于4.9(0.8)者,负责督促、指导进一步查治。
四、各种检查要严格执行操作常规,对检查结果做好登记。
五、加强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儿童斜视、弱视、近视等常见眼病的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