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培训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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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意见》后时代这股政策风到底吹向了哪里?

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每日播报,我是**学院主播小渔,今天是10月4日,星期四。前两天,小渔给大家详细解读了国务院八月印发的《意见》。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它的影响及各地响应政策。

一、素质教育从业者发声

“虽然监管力度会加大,但短期内肯定还会存在不规范的小型培训机构,实则政策实施前期对大品牌培训机构冲击力度还是比较大的。”

“目前的市场现状很多是体制原因导致的,不是靠简单出个政策就可以解决的。要想从根源解决,得改革教育体制。”

“总体来看这些都是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将培训市场做到更正规、更健康。也就是说培训机构不是需要被取缔而是需要更加正规化经营,这一文件的颁布对一些机构来讲,短时间内会带来一些经营压力,但长远来看一定会使得这一行业更加健康。”

“其实以上条例主要还是针对学科类培训机构,没有把素质教育单独分出来。之前送审稿提及艺术机构可以直批,如今《意见》又有不一说法,可能到之后才能有最终结论。我们也在观望,如果送审稿通过,艺术能排除在外的话,这将对艺术类教育机构是个好消息。如不能通过,肯定会对素质教育影响大,尤其是收费周期这条政策,因为现在大部分机构都是按年收费。”

“线上的素质教育品类可能会因为政策从线下走到线上的‘时差’而短时期内受益,但长期来看,也在监管的范围之内。”

“《意见》将会倒逼机构把服务做得更好,这是行业规范的开始,大家都将开始注重产品研发、规范经营,把服务放第一位,而不是把教育做成金融。”

二、各地区政策响应程度

●江苏规范校外培训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费用

为规范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江苏省物价局会同省教育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四部门出台了《江苏省培训收费行为规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沪上培训机构大多仍按年收费,家长担心按月付费价格过高

9月,上海市教委指出,按照目前上海现行的“一标准两办法”规定,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费用不得超过12个月,也即可以收取一年费用。但市教委也明确表示,将严格落实《意见》,尽快出台补充条例,将收费时间限定在3个月内。不愿一次性支付长期费用的心结,在于

家长担心机构卷款跑路,因此,不少家长呼吁,上海地区尽快落实国务院相关《意见》。 「湖南」出台校外培训机构“标准” ,不得聘用在职教师

湖南省近日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意见》,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并于10 月20 日前报省教育厅及有关部门备案。

三、各地区部署计划

北京:将建立市级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平台

对于下一步工作部署,北京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指出:一是要研究制定北京市实施意见,修订机构设置标准、二是要建立起一些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丰富实践活动的内容。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通过四个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一是健全部门分工合作机制。

二是健全合规机构入门审批机制。

三是健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发现机制。

四是健全各类培训机构的处理机制。

广东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林洽生:对1650家存在问题的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实施分类整治。此外,广州市方面还通过疏堵结合,打造健康规范教育格局。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部署,林洽生表示,将建立大数据系统,开发“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实现“管准入、管课程、管信用”三位一体;继续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促进广州教育均衡发展。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明天小渔将会给大家温习《送审稿》,欢迎到时收听。每日播报,教育资讯早知道,我们明天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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