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二胎办理二胎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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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二胎办理二胎准生证,满足生二胎的家庭生育证的审批主体为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审批程序是:
1.申请:申请人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取和填写《再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送交乡(镇、街道办事处),并附下列材料:
(1)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夫妻双方近期一寸照片两张(一张贴于审批表、一张用于办理生育证).
上述原件由乡(镇、街道)经办人当场审核无误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以一孩残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附《病残儿医学鉴定表》
2.初审:乡(镇、街道)应当在收到《再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审核方式应由两人以上进行调查并作调查笔录,或召开群众座谈会并作座谈记录.调查笔录和座谈记录应由当事人签名.乡(镇、街道)审核后签署意见报所在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3.审批: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含张榜公示时间)办结审批.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审批实行集体审批制度,由政策法规科具体承办,其中病残儿医学鉴定、材料审查工作由科技科组织实施.拟批准的应当在发给生育证前,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张榜公布10日.
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在张榜公布期间,群众可以向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有关单位应如实填写《群众意见反馈报告书》,上报至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实,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制作《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发给《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4.发放《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夫妻名单及加盖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钢印的《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下发至乡(镇、街道).
批准名单由乡(镇、街道)留存,《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由乡(镇、街道)发给申请人.县级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情况,应在正式批准后7
日内列表上报设区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设区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可作抽查审核.
男方为本省居民,女方为外省居民,婚后居住本省,符合本省《条例》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可以向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再生育申请,程序同前.
江苏是要求符合照顾再生一孩的家庭必须办理好二胎证才行,否则在江苏是要罚款的.而且针对照顾再生一孩怀孕的月份罚款力度也不一样,如果超过三个月是不太好办的.因为现在全国在严打性别比鉴定和选择性妊娠,既然你还没有怀孕我想应该在事先做好准备,到当地计生部门打听清楚,免得到时说法不一样再要多花钱又不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