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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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工作制度
(试行)
一、防汛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1、正常防汛值班自5月1日至9月30日结束,遇特殊水情提前或顺延。
2、5月1日~9月30日(汛期)为24小时值班,其它值班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岗位职责
1、值班人员职责
(1)及时收集气象、水雨情等信息,了解工程运行情况。
(2)遇重大雨情、水情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3)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对来往电话进行详细记录,并报
告值班领导,对来往电传、文件及时交处办公室或递交处主要领导,按领导要求进行落实。
(4)检查各管理所防汛值班系统运行情况。
2、防办负责人职责
(1)参与防汛值班,了解当天汛情。
(2)负责督促、检查防汛值班人员工作情况。
(3)负责水情调度工作并检查调度指令的执行情况。
(4)负责向值班领导汇报简要汛情。
3、总值班领导职责
(1)听取防办负责人简要汛情汇报。
(2)负责检查、督促防汛工作执行情况。
(3)指导处理重大汛情和突发事件,并做出决策。
(三)交接班
(1)每日8时为防汛值班交接班时间。
(2)交班值班人将昨日值班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向接班人
交接,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
(3)防办负责人于每日9:00到岗了解昨日情况和今日汛情,处理急办事项。
二、重要汛情汇报制度
(一)重要汛情汇报范围
当发生下列重要汛情时,须及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上级报告:
1、当望虞河堤防发生重要险情时。
2、当所辖工程发生险情时。
(二)汇报内容
1、工情和水情:实时水情情况、所辖工程的险情情况、堤
防的险情情况。
2、防汛抢险情况:抢险队伍落实情况、抢险方案、方案实
施情况等。
三、电话传真接收处理
做好防汛值班电话、电传的记录和处理是防汛值班工作的重
要内容,也是规范化防汛值班工作的基本内容之一,值班人员应
坚守岗位,及时收听电话并记录工作电话内容,随时收发电传,
并及时处理。
1、防汛值班人员接到部太湖局、省水利厅等有关防汛的电
话,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处主要领导及总值班领导汇报。
2、防汛值班人员接到部太湖局、省水利厅等有关防汛的传
真电报,及时呈交处办公室或向处主要领导、总值班领导汇报,
按领导要求进行落实,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注意记录最后处理结果。
四、防汛工作纪律
1、机关工作人员、处属各单位负责人未经处领导同意一律
不准外出。
2、不准调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经处领导同意后
方可休假。
3、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处属各单位全体负责人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
五、本制度由处工管(水政)科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
行。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工程项目是指为保证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效益,国家和省下达的急办工程、岁修工程、应急工程、大站维修、水毁
工程项目以及管理处下达的有关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联系人制度、项目评价制度。
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计划编制与审批、施工管理、经费管理、项目评价与考核。
第五条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为处工管科。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实施。
第二章计划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各管理所应根据工程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原则,
拟订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处理方案,如实编制工程项目计划,每年10月20日前将书面和电子文档报处工管科。工程项目计划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反映拟实施工程的主要特性。分年度实施的,应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