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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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遵守国家和政府法令、法规,尊重地区风俗习惯,遵守各项工作制度,服从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坚持科学、求实、严紧的工作作风,作到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公正廉洁,热情地为工程建设服务。
第二条管理人员必须努力钻研工程管理业务,熟悉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技术规程、质量检验标准,熟悉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工作文件,熟悉工程现场地质环境条件。做到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运用权限,促使业务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三条管理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施工的第一手资料,在职级授权范围内充分正确的运用自己的技能和权限,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第四条管理人员无权自行变更和修改设计。当发现设计有重大失误或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变更设计时,应立即向总管理工程师报告,以便及时与业主、设计单位取得联系并通过洽商做出是否变更设计的决定。
第五条管理人员请假、出差、离岗、退场等,应依据管理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安排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在管理实施过程中,管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单位已申明保密的事项,也不得泄露设计、施工单位提供并申请保护的技术、经济和合同商务秘密。
第七条管理人员,不得参与可能与管理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不得在施工、建造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兼职,不得向承建单位介绍施工队伍,不得收授施工单位礼品,更不得营私舞弊、收授贿赂和进行其它有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或管理部声誉的活动。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持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不得在未经亲自核实的签证书上签字。
第九条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在任何报刊上登载承揽管理业务的广告,不允许发表贬低同行、吹嘘自己的言论和文字材料。
2、管理人员考勤办法
第一条管理考勤由管理人员在办公室翻牌或签到,月末汇总统计。
第二条管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凡迟到、早退超过规定者,按缺勤处理。
第三条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有事请假必须经过项目管理工程师同意,项目管理工程师请假须报总监批准,并在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管理津贴按在工地实际出勤天数计发,离开工地不发放管理津贴。
第五条允许以同等天数的公休假充抵病、事假。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经项目管理工程师批准的加班,月末填写加班津贴发放表,经总监审批后按规定发放津贴。
第七条考勤表由管理办公室负责统计,经项目管理工程师审查后送总监签发并报管理单位备案。
第八条管理人员在现场期间,应根据承包商的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实行公休制,如不实行公休制,则管理部将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发放公休日津贴。
3、管理人员奖惩措施
第一条管理部鼓励各级管理人员,努力钻研管理技术业务和争优创新。对在管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明显推进了合同工期、提高了工程质量或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的管理人员,管理部将报请管理单位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条管理人员若违反了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或管理工作制度,且对管理工作造成损失或给管理部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则管理部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级、降职、退岗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报请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条管理部在各级管理机构中开展劳动竞赛和管理优胜评比活动。对获奖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管理文书处理办法
第一条凡外来公文,应首先进行统一编号和登记,其次管理办公室文管人员再分转有关人员阅办。
第二条公文只有在拟稿人、核稿人、审查人、签发人、打字人及校核人等签字后方可发出。紧急公文,按总管理工程师意见限期办理。
第三条传阅或办理文件,每一部门均必须严格遵循交接签收制度。
第四条己处理完毕的公文,应及时返回,管理部办公室文管人员按照来文编号及时归档。
第五条对外行文可用决定、决议、通告、通知、报告、请示、规定等文件形式。
第六条公文一般由标题、发文号、拟稿、核稿、会签、审查、签发人、密发人、密级、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正文、附件、发文、尊旨日期及主题词组成。
第七条严格办文程序,文件从撰写到存档应遵循如下程序:撰写文稿、部门领导核稿、有关部门会签、主管领导审查签发、编辑、登记、打字、核对、用印、发送、存档。
第八条严格文字标准格式
第一,拟稿人要根据文件要求或领导授意,明确行文的目的,并了解行文的前因后果,行文应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根据实事撰写文稿。
第二,公文标题要简要、切题、明了。
第三,正文要短小精悍、层次分明、实事求是、观点鲜明。
第四,每个公文要遵循一文一事的原则。
第五,引用其他公文作依据时,应注明发文机关、文号、标题和发文日期。
第六,公文用字用词要准确、规范,使用单位简称时,必须选用全称并加注明,人名、地名、资料、数据等引用要准确,文中数据除发文号、统计表、序号、百分比等必须用阿拉伯数码外,一般应用汉字数码。
第七,撰写文稿、修改文稿、签署文稿一律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或毛笔。
第八,如有附件,需在文稿上写明附件全称和序号。
第九,审核、会签、签发公文,要签署姓名和日期。
5、管理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管理档案管理应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在总管理工程师领导下由管理部办公室负责完成。
第三条归档范围
管理档案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真实写照,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图纸、声像等都属归档之列。
第四条归档要求
第一,管理档案归档,应符合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档案应以日常归档为基础。
第二,根据“年度一机构”的立卷原则,管理档案可分为技术管理卷、施工管理卷及合同管理卷等卷宗。
第三,归档的材料力求内容完整、系统、准确,对同一内容的来函、复函、请示与批复,正本与底稿,正文与附件,转发件和原件要合并一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