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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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员日常管理制度

水利安全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在建、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水利安全员是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水利安全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熟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三)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工作经验;(四)持有水利安全员资格证书。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水利安全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二)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督促整改;(三)对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进行安全管理;(四)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五)参与制定和修订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六)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教育培训;(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水利安全员的权限:(一)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二)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警告或处罚;(三)对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四)对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进行安全管理,有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五)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权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七条水利安全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三)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五)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用火、用气等情况。

第八条水利安全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制止违章作业,并采取以下措施:(一)对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提出整改要求;(二)对整改责任人进行告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三)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制度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制度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制度一、总则水利工程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涉及农业灌溉、城市供水、防汛防涝等重要事务。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必须建立健全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人、管理权限、工作程序等内容,规范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水利工程的运行效率和水平。

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人1.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是负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主体,包括水利局、水利公司等单位。

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2.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是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水利工程主管、水利工程监测员、水利工程维护人员等。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水利工程的日常运行监测、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水利工程运行中的问题,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3.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导人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导人员是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专门人员,包括水利工程监察员、水利工程监督员等。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导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的问题,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管理权限1.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的管理权限: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负有直接的统一管理责任。

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应负责制定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对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水利工程运行中的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的管理权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负有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的责任,具有对水利工程进行监测、维护和管理的权力。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水利工程运行中的问题,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篇)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篇)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水利工程施工、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旨在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包括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施工人员等,要求各个岗位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3.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预案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5. 安全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6. 事故应急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7. 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中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设施等,确保施工场所的安全。

8. 安全信息管理:建立安全记录管理制度,记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信息,定期进行安全分析和评估,为下一步的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总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管理体系,通过制度化的管理和措施,实现对水利工程安全的全面管理和保障。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工程师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及工程师、施工人员。

第三条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确定专门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管理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水利行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包括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科研、教育等工作。

二、职责与权限第三条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水利行业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2. 参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对工程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4. 负责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5. 参与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6. 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7. 负责项目的技术交底和施工指导。

第四条水利工程技术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遵循职业道德,拒绝不合理要求。

2. 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3. 获得与其工作能力和贡献相应的待遇。

4. 参与水利行业的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任职资格第五条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熟悉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4.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 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

四、培训与考核第六条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应参加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

2. 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 工程质量和安全。

4. 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五、奖惩与激励第八条对表现优秀的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不良后果的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分。

水利工程全员安全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全员安全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全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全员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管理和相关服务人员,包括企业内部员工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水利工程全员安全管理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防护、管理和法规”原则,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思想,落实全员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四条坚持安全生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方针,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第五条坚决杜绝以任何借口推卸安全责任的行为,坚决反对安全事故中一切消极和不负责任的表现。

第六条各级领导干部是全员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全员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水利工程全员安全管理制度要与企业的生产、技术、质量、环保等管理制度相配套、相协调,形成整体管理体系。

第八条本制度由企业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不定期对本制度进行检查、考核和修订,并监督全员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利工程企业要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知识、应急逃生等内容,培训内容应根据不同人员的工作岗位和技能等级而确立,确保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新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参加工作,必须通过考核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员工应急逃生演练,以确保员工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快速地逃生,并了解逃生通道和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对于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相应的特种作业培训和合格证书培训,并定期进行复审,确保员工能够安全操作特种设备和工具。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水利工程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水利工程部规章制度范本

水利工程部规章制度范本

水利工程部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部的管理和运作,保障水利工程部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部的全体员工,包括领导、职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水利工程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相关政策,开展工作。

第四条水利工程部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倡导诚信、团结、合作的精神。

第五条水利工程部要重视员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团队意识。

第六条水利工程部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第七条水利工程部要保障员工的安全和权益,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水利工程部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水利工程部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水利工程部设立部门管理机构,包括规划设计部、工程建设部、运行维护部、财务人事部等。

第十条水利工程部设立巡查监督机构,负责对水利工程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效应。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二条水利工程部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部要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部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激励员工努力工作。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部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保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水利工程部要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部要加强项目管理,做好项目规划、预算和实施,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部要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部要重视信息化建设,推动工作的数字化和网络化,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二十条水利工程部要建立健全的纪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

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基层水利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1. 负责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维护等工作。

2. 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

3. 负责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4. 负责防汛抗旱、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等工作。

5. 负责宣传水利政策,提高公众对水利工作的认识和参与。

四、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水利政策、法规和标准。

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

3.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适应水利事业发展需要。

4. 认真执行水利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水利事业发展。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制度(1)考核内容: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2)考核方式:定期考核、随机抽查、群众评议等。

2. 奖励制度(1)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保护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 惩戒制度(1)对工作不力、违反纪律的,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2)对严重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培训与晋升1. 基层水利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2. 对表现优秀、具备晋升条件的,给予晋升机会。

3. 建立健全培训、晋升机制,为基层水利工作人员提供发展平台。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各级基层水利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的素质,确保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为我国水利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利工程运维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的管理,包括运维班组长、运维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等。

三、运维人员职责1. 运维班组长职责:(1)负责班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班组人员按时到岗、按岗工作;(2)组织班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提高班组人员业务素质;(3)监督班组人员严格执行水利工程运行操作规程,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4)定期对班组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者给予表扬,对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5)负责班组设备、工具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 运维人员职责:(1)按照操作规程,负责水利工程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2)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3)按照规定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4)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

3. 技术支持人员职责:(1)负责水利工程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工作;(2)对运维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运维人员的技术水平;(3)对水利工程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设备性能;(4)参与水利工程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

四、运维人员管理1. 运维人员招聘:(1)招聘具备相关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2)优先招聘具有水利工程运维工作经验的人员。

2. 运维人员培训:(1)组织运维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水利工程运行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知识;(2)定期对运维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3. 运维人员考核:(1)对运维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2)根据考核结果,对运维人员进行奖惩。

4. 运维人员奖惩:(1)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运维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任的运维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的管理,提高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水平,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工程监理单位、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内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行业规章制度,维护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四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水利工程运维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应具备团队合作的精神,服从管理,遵守纪律,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二章人员配备第六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按照工作性质、工作任务的不同,分为维护、检修、操作等不同岗位,应按照相关要求配备相应人员。

第七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的配备应满足水利工程的实际需要,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应根据水利工程的规模和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科学组织人力资源,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三章人员培训第十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利工程运维技术和管理能力,适应水利工程的发展和变化。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培训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需求进行分类和设定,重点培训技术岗位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培训应结合实际工作,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培训效果,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培训应由专业机构或组织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提高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四章人员考核第十四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的考核,评估其岗位表现和工作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水平和绩效。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考核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评价,重点评估工作业绩和责任担当,督促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水利工程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务工人员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中所有务工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务工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二)负责制定和实施务工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负责务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生活状况的跟踪调查;(四)负责处理务工人员与项目部之间的劳动纠纷;(五)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务工人员管理情况。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工程项目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招聘务工人员。

第七条招聘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二)身体健康,符合工程要求;(三)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应对新入职的务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技能和工程要求。

第四章工作与生活管理第九条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合理的工作制度,明确务工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应确保务工人员的工作环境安全、卫生,为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应定期对务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健康问题及时治疗。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务工人员档案,记录其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奖惩情况等。

第五章劳动纠纷处理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动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务工人员与项目部之间的劳动纠纷。

第十四条劳动纠纷处理程序:(一)务工人员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二)项目部进行调查核实;(三)项目部与务工人员协商解决;(四)协商不成,提交劳动仲裁机构仲裁。

第六章奖惩与考核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务工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

水利行业人员管理制度

水利行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行业人员管理,提高水利行业整体素质,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水利行业单位,包括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监、运行管理等各类从业人员。

第三条水利行业人员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有序;(二)注重人才培养、选拔任用;(三)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四)公平公正、民主公开。

第二章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水利行业人员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考试考核、选拔任用。

第五条水利行业人员选拔范围包括:(一)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的人员;(二)具有水利行业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三)其他符合水利行业人员选拔条件的人员。

第六条水利行业人员选拔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二)报名及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体检;(五)考察;(六)公示;(七)聘用。

第三章人员培训与教育第七条水利行业单位应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一)水利行业相关政策法规;(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三)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质监、运行管理等业务知识;(四)职业道德、团队协作、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培训。

第九条人员培训方式:(一)岗前培训;(二)在岗培训;(三)脱产培训;(四)网络培训。

第四章人员考核与评价第十条水利行业人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十一条人员考核内容包括:(一)政治思想表现;(二)业务能力;(三)职业道德;(四)工作业绩;(五)群众满意度。

第十二条人员考核方式:(一)年度考核;(二)专项考核;(三)民主评议;(四)综合评价。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三条水利行业人员奖励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四条人员奖励包括:(一)优秀个人奖;(二)优秀团队奖;(三)突出贡献奖。

第十五条人员惩罚应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水利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水利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利行业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水利部门、水利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关键岗位人员。

三、关键岗位范围(一)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关键岗位人员:1. 项目法人代表、项目经理;2.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3.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4.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5.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6. 材料设备供应商、施工单位分包商等关键岗位人员。

(二)水利运营维护领域关键岗位人员:1.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2. 水文监测、水质监测、水资源管理等专业人员;3. 水利工程维护、检修、加固等技术人员;4. 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人员。

四、管理要求(一)持证上岗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证书应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运营维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

(二)岗位培训关键岗位人员应定期参加岗位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

(三)考核评价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绩效、职业道德等。

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晋升、奖惩的依据。

(四)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关键岗位人员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档案管理建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档案,记录其基本信息、培训情况、考核评价、奖惩情况等,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五、监督与检查(一)水利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关键岗位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六、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水利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监理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监理人员的招聘、考核、奖惩、职业发展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水利工程监理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监理工作原则,忠实履行监理职责,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水利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监理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水利工程监理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水利工程监理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第七条水利工程监理人员应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尊重职业操守,团结合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为水利工程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八条水利工程监理人员的招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九条招聘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监理能力。

第十条招聘单位应公平、公正、透明地进行招聘工作,不得违反招聘法规和政策,确保招聘工作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第十一条招聘单位应为招聘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鼓励人才成长和发展。

第三章考核管理第十二条对水利工程监理人员的考核应定期进行,采取综合评价、考核、奖惩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应真实可靠,客观公正,评价标准应明确,并与工作任务和职责相匹配。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应作为水利工程监理人员职业生涯和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人员应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十五条考核机构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流程和评价标准,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第十六条考核机构应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奖惩措施。

水利水电工程管护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管护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管护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管护工作,保障工程的正常运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抗灾能力,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单位1. 水利水电工程由相关水利水电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保障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 相关水利水电管理部门将水利水电工程划分为不同的管理区域,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每个区域的工程进行管护。

三、工程管护人员1. 工程管护人员应具备相关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知识,经过专门的培训,了解工程结构和运行原理。

2. 工程管护人员应定期对工程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3. 工程管护人员应保证工程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四、巡查制度1. 工程管护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巡查计划,对工程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方式进行巡查,确保全面覆盖工程的各个部分。

3. 巡查人员应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五、维护保养制度1. 工程管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维护保养周期对工程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工程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不得私自修改设备调整参数。

3. 维护保养人员应对维护保养过程进行记录,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六、安全管理1. 工程管护人员应高度重视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护,确保工程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 工程管护人员应加强对工程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3. 工程管护人员应参加相关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应急措施。

七、应急预案1. 工程管护人员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包括灾害预警、应急处置等内容,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2. 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工程管护人员熟悉应急程序和应急措施。

3. 应急预案应不断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八、督查考核1. 相关水利水电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管护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评估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质量。

水利工程岗位责任制度范本

水利工程岗位责任制度范本

水利工程岗位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水利工程岗位的职责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水利工程的相关人员,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

二、岗位设置1. 工程师: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2. 技术员: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技术支持和跟踪服务。

三、工作责任1. 工程师:(1)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监督施工过程,并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并及时整改不合格问题。

(4)负责编制水利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和报告,保障工程按时交付。

2. 技术员:(1)协助工程师进行水利工程项目的技术支持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及数据分析。

(2)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资料完备和有序。

(3)协助工程师做好水利工程项目的技术跟踪服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四、工作流程1. 工程师在接到项目任务后,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明确工程范围和设计方案。

2. 工程师在确定设计方案后,需及时编制详细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批。

3. 工程师在施工阶段需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工程师在项目验收前需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验收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1. 工程师需具备相关水利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标准和规范。

2. 技术员需具备相关水利工程技术支持和资料整理经验,熟练操作相关软件工具。

3. 所有相关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相关规范和标准。

六、工作考核1. 工程师和技术员的工作表现将由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2. 考核结果影响相关人员的职业晋升和薪资调整,不合格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甚至辞退处理。

水利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水利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水利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过程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潜水作业、爆破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化学作业等。

三、职责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资质认定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4.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和监督。

四、管理内容1. 招聘与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2)招聘特种作业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持有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 考核与认定(1)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 安全教育与培训(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作业现场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特种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 事故处理(1)特种作业人员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特种作业人员分类及要求1. 潜水作业人员:应持有潜水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较强的心理素质。

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管理,提高运维效率,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应服从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素质,保障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由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招聘与任聘第五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业务资质要求,并具备相关的工程技术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第六条招聘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遵循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启事、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

第八条招聘的岗位应符合水利工程的运维需求,招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专业背景和技术要求。

第九条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条招聘合格的人员应经过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进行公示,报所在单位或部门批准后进行任聘手续。

第三章岗位培训第十一条新入职的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应接受部门的岗位培训,包括相关专业知识、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二条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技术培训,提高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三条岗位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内容应符合水利工程运维的实际需求。

第十四条岗位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上岗。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五条设立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的绩效考核,评定其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定期考核,年度考核由部门负责,定期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应根据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要求和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分,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职务调整、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第五章奖惩管理第十九条对表现优秀的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应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荣誉称号等形式。

第二十条奖励标准应公开、透明,奖励内容应与工作业绩紧密相关。

水利工程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人员工作管理制度1、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第一条遵守国家和政府法令、法规,尊重地区风俗习惯,遵守各项工作制度,服从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坚持科学、求实、严紧的工作作风,作到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公正廉洁,热情地为工程建设服务。

第二条管理人员必须努力钻研工程管理业务,熟悉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技术规程、质量检验标准,熟悉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工作文件,熟悉工程现场地质环境条件。

做到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运用权限,促使业务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三条管理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施工的第一手资料,在职级授权范围内充分正确的运用自己的技能和权限,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第四条管理人员无权自行变更和修改设计。

当发现设计有重大失误或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变更设计时,应立即向总管理工程师报告,以便及时与业主、设计单位取得联系并通过洽商做出是否变更设计的决定。

第五条管理人员请假、出差、离岗、退场等,应依据管理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安排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在管理实施过程中,管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单位已申明保密的事项,也不得泄露设计、施工单位提供并申请保护的技术、经济和合同商务秘密。

第七条管理人员,不得参与可能与管理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不得在施工、建造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兼职,不得向承建单位介绍施工队伍,不得收授施工单位礼品,更不得营私舞弊、收授贿赂和进行其它有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或管理部声誉的活动。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持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不得在未经亲自核实的签证书上签字。

第九条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在任何报刊上登载承揽管理业务的广告,不允许发表贬低同行、吹嘘自己的言论和文字材料。

2、管理人员考勤办法第一条管理考勤由管理人员在办公室翻牌或签到,月末汇总统计。

第二条管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凡迟到、早退超过规定者,按缺勤处理。

第三条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有事请假必须经过项目管理工程师同意,项目管理工程师请假须报总监批准,并在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水利工程六项工作制度内容

水利工程六项工作制度内容

水利工程六项工作制度内容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水利工程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和管理施工作业,保证安全生产。

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经验,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项目经理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并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3)项目经理应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2 安全操作规程(1)施工人员应穿戴好相关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劳保手套等,并应按规定穿戴通行证,遵守作业规程。

(2)施工人员操作机械设备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关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3)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规范作业区域,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3 安全应急预案(1)为了应对突发事件,项目经理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和责任人。

(2)施工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如急救箱、灭火器等,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1.4 安全教育培训(1)项目经理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新进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作业,保证安全生产。

1.5 安全奖惩措施(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扣发工资、停职查岗、开除等。

(2)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以激励施工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二、质量管理工作制度2.1 质量保证制度(1)项目经理应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2)项目经理应邀请专业质量监理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2.2 质量检测制度(1)项目经理应定期进行施工质量检测,对各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2)质量检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进行整改和验收,以确保施工质量。

水利工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水利工程是与水资源相关的工程项目,涉及到水文、水资源调度、水利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内容。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从业人员面临着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和危险。

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确保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本文就水利工程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2. 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责任是水利工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

水利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主管等相关管理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并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具体包括:项目经理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项目从业人员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安全主管要负责组织安排安全培训,并监督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监督人员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水利工程施工安全。

3. 人员培训与安全教育常见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及预防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安全用具和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标准等。

培训内容应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需求进行分类设置,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

4. 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惩罚,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建立安全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监督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他们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并进行深入调查,总结教训,及时改进安全管理制度。

5. 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设立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预测和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流程,确保事故信息的准确报告和及时处理;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6. 安全记录与信息统计安全记录与信息统计是评估安全管理效果和改进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记录与信息统计机制,可以实现对从业人员安全行为的追踪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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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遵守国家和政府法令、法规,尊重地区风俗习惯,遵守各项工作制度,服从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坚持科学、求实、严紧的工作作风,作到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公正廉洁,热情地为工程建设服务。

第二条管理人员必须努力钻研工程管理业务,熟悉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技术规程、质量检验标准,熟悉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工作文件,熟悉工程现场地质环境条件。

做到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运用权限,促使业务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三条管理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施工的第一手资料,在职级授权范围内充分正确的运用自己的技能和权限,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第四条管理人员无权自行变更和修改设计。

当发现设计有重大失误或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变更设计时,应立即向总管理工程师报告,以便及时与业主、设计单位取得联系并通过洽商做出是否变更设计的决定。

第五条管理人员请假、出差、离岗、退场等,应依据管理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安排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在管理实施过程中,管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单位已申明保密的事项,也不得泄露设计、施工单位提供并申请保护的技术、经济和合同商务秘密。

第七条管理人员,不得参与可能与管理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不得在施工、建造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兼职,不得向承建单位介绍施工队伍,不得收授施工单位礼品,更不得营私舞弊、收授贿赂和进行其它有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或管理部声誉的活动。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持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不得在未经亲自核实的签证书上签字。

第九条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在任何报刊上登载承揽管理业务的广告,不允许发表贬低同行、吹嘘自己的言论和文字材料。

2、管理人员考勤办法
第一条管理考勤由管理人员在办公室翻牌或签到,月末汇总统计。

第二条管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凡迟到、早退超过规定者,按缺勤处理。

第三条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有事请假必须经过项目管理工程师同意,项目管理工程师请假须报总监批准,并在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管理津贴按在工地实际出勤天数计发,离开工地不发放管理津贴。

第五条允许以同等天数的公休假充抵病、事假。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经项目管理工程师批准的加班,月末填写加班津贴发放表,经总监审批后按规定发放津贴。

第七条考勤表由管理办公室负责统计,经项目管理工程师审查后送总监签发并报管理单位备案。

第八条管理人员在现场期间,应根据承包商的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实行公休制,如不实行公休制,则管理部将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发放公休日津贴。

3、管理人员奖惩措施
第一条管理部鼓励各级管理人员,努力钻研管理技术业务和争优创新。

对在管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明显推进了合同工期、提高了工程质量或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的管理人员,管理部将报请管理单位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条管理人员若违反了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或管理工作制度,且对管理工作造成损失或给管理部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则管理部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级、降职、退岗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报请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条管理部在各级管理机构中开展劳动竞赛和管理优胜评比活动。

对获奖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管理文书处理办法
第一条凡外来公文,应首先进行统一编号和登记,其次管理办公室文管人员再分转有关人员阅办。

第二条公文只有在拟稿人、核稿人、审查人、签发人、打字人及校核人等签字后方可发出。

紧急公文,按总管理工程师意见限期办理。

第三条传阅或办理文件,每一部门均必须严格遵循交接签收制度。

第四条己处理完毕的公文,应及时返回,管理部办公室文管人员按照来文编号及时归档。

第五条对外行文可用决定、决议、通告、通知、报告、请示、规定等文件形式。

第六条公文一般由标题、发文号、拟稿、核稿、会签、审查、签发人、密发人、密级、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正文、附件、发文、尊旨日期及主题词组成。

第七条严格办文程序,文件从撰写到存档应遵循如下程序:撰写文稿、部门领导核稿、有关部门会签、主管领导审查签发、编辑、登记、打字、核对、用印、发送、存档。

第八条严格文字标准格式
第一,拟稿人要根据文件要求或领导授意,明确行文的目的,并了解行文的前因后果,行文应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根据实事撰写文稿。

第二,公文标题要简要、切题、明了。

第三,正文要短小精悍、层次分明、实事求是、观点鲜明。

第四,每个公文要遵循一文一事的原则。

第五,引用其他公文作依据时,应注明发文机关、文号、标题和发文日期。

第六,公文用字用词要准确、规范,使用单位简称时,必须选用全称并加注明,人名、地名、资料、数据等引用要准确,文中数据除发文号、统计表、序号、百分比等必须用阿拉伯数码外,一般应用汉字数码。

第七,撰写文稿、修改文稿、签署文稿一律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或毛笔。

第八,如有附件,需在文稿上写明附件全称和序号。

第九,审核、会签、签发公文,要签署姓名和日期。

5、管理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管理档案管理应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在总管理工程师领导下由管理部办公室负责完成。

第三条归档范围
管理档案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真实写照,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图纸、声像等都属归档之列。

第四条归档要求
第一,管理档案归档,应符合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管理档案应以日常归档为基础。

第二,根据“年度一机构”的立卷原则,管理档案可分为技术管理卷、施工管理卷及合同管理卷等卷宗。

第三,归档的材料力求内容完整、系统、准确,对同一内容的来函、复函、请示与批复,正本与底稿,正文与附件,转发件和原件要合并一起归档。

第四,凡归档材料应根据档案管理要求,一律采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务必工整,图纸务必清晰。

第五,所有归档案卷必须采用统一的档案袋、盒、相册等,卷内附有目录,卷内材料要编页,不得将缺页、破损材料归档。

第六,当年不能完工的工程项目,其归档材料可在结束年立卷归档,但计划、总结、概预算等则一般在当年归档。

第五条归档时间
第一,凡处理完毕的文件和材料应立即归档。

第二,对于跨年度的工程项目,来年初应对上年度的档案资料料临时立卷归档。

第三,工程阶段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后,可先把己验收部分的档案资料临时立卷归档。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将全部档案资料在两个月内立卷归档。

第六条档案的使用
第一,要调阅己归档的材料,必须在管理办公室办理调阅手续。

第二,档案材料要严加保管,注意防潮、防火和防盗。

6、技术管理制度
(1)工作报告制度
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管理月报或管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管理工作报告;在管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2)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管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3)会议制度
管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管理例会和管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管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管理工程师主持。

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

(4)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管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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