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的监测、预警和处置,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发布等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四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管理制度,提高舆情信息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舆情监测第五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体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各类媒体平台上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第六条监测内容主要包括:(一)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安全问题;(二)食品原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的安全问题;(三)食品污染、中毒事故及突发事件;(四)食品安全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五)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
第七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舆情监测团队,负责日常舆情监测工作。
对监测到的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第八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事件及时发出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舆情处置第九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处置机制,对监测到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科学评估,确定舆情处理的优先级和措施。
第十条对确定为重大食品安全舆情的事件,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一)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二)组织专家开展调查和评估,查明事实真相;(三)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四)涉及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一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合作,共同引导食品安全舆情走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的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安全舆情,是指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以及可能对食品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舆论信息。
第三条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应当遵循信息透明、反应迅速、处理得当、引导正确、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设立食品安全舆情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舆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应急预案,组织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舆情应对工作。
第六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七条食品安全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提高食品安全舆情管理的效率。
第三章舆情监测与分析第八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电话、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食品安全舆情信息。
第九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舆情进行分析和评估,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和化解。
第十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舆情热点的跟踪监测,掌握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章舆情应对与处置第十一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应对机制,对食品安全舆情进行分类、分级响应。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食品安全舆情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根据舆情性质和危害程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引导舆论方向,确保舆论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应对食品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食品安全舆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舆情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 食品安全舆情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报告和处置等工作。
三、舆情监测1. 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网络,包括网络媒体、传统媒体、社交平台、政府网站等,实现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全面覆盖。
2. 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舆情的苗头性信息进行预警。
3. 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确保信息畅通。
四、舆情分析1. 对监测到的食品安全舆情进行分类、梳理,分析事件原因、影响范围、公众情绪等。
2. 邀请相关专家对舆情进行分析,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3. 对舆情分析结果进行汇总,形成舆情分析报告,报送食品安全舆情管理领导小组。
五、舆情处置1.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回应社会关切。
2. 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3. 对舆情事件进行跟踪报道,密切关注公众反应,确保舆情得到妥善处置。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应对食品安全舆情。
六、舆情应对1. 制定食品安全舆情应对预案,明确应对流程、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
2.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舆情事件进行分类处置,确保应对措施迅速到位。
3. 加强与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公众代表等的沟通,引导舆论走向,维护社会稳定。
4. 对应对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舆情应对策略。
七、宣传教育1.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2.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能力。
3.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舆情处置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舆情处置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舆情,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舆情监测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
2.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群众举报等渠道,全面收集食品安全舆情信息。
3.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析、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4.对涉及食品安全的重要舆情,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三、舆情分级1.根据食品安全舆情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舆论关注程度等因素,将舆情分为四级:一般舆情、较大舆情、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
2.各级舆情处置措施如下:(1)一般舆情:加强监测,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2)较大舆情:启动应急预案,开展调查核实,公开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重大舆情: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强部门协作,全面调查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4)特别重大舆情: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组织相关部门全力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四、舆情处置1.对已确定的食品安全舆情,按照舆情分级采取相应措施。
2.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3.及时通过新闻发布、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舆情处置情况。
4.加强与媒体、群众的沟通,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正向发展。
五、责任追究1.对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对因工作失误导致食品安全舆情扩大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对在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适用于我国食品安全舆情处置管理工作。
3.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舆情反馈与沟通1. 建立舆情反馈机制,对处置过程中的舆情动态进行持续跟踪,确保舆情得到妥善处理。
2. 加强与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食品安全舆情正面引导。
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强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管理,及时、准确、有效地掌握食品安全舆情动态,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社会组织、媒体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管理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收集、整理、分析食品安全舆情信息;(2)制定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处理方案;(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处置工作;(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处置工作;(5)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四、舆情信息收集与监测1. 舆情信息收集渠道:(1)网络媒体:包括门户网站、社交媒体、论坛、博客等;(2)传统媒体: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3)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4)热线电话、举报信、投诉信等。
2. 舆情信息监测:(1)建立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监测系统,对各类渠道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实时监测;(2)对监测到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及时掌握食品安全舆情动态;(3)对重点、敏感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进行跟踪关注,确保及时掌握最新动态。
五、舆情信息处理1. 舆情信息评估:(1)对监测到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进行初步评估,判断其性质、影响程度;(2)根据评估结果,将舆情信息分为一般舆情、重要舆情、重大舆情三个等级。
2. 舆情信息处置:(1)一般舆情:由相关单位或部门自行处理,并及时向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管理办公室报告处理情况;(2)重要舆情:由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或部门共同处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处置情况;(3)重大舆情: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置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处置。
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测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包括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以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方面的安全状况。
同时,关注国际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政策、法规的最新动态。
第三条监测目的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问题、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分析舆情信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行业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监测手段利用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对互联网上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实时监测。
通过舆情监测软件、搜索引擎、社交媒体、新闻网站等渠道,全面搜集、整理和分析食品安全相关的舆情信息。
同时,可以与专业的食品安全机构合作,共享监测数据和成果。
第五条监测人员组建一支专业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团队,具备丰富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舆情分析能力。
团队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六条监测内容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问题、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方面的安全状况;国际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政策、法规的最新动态。
第七条舆情处置流程1. 接到舆情预警后,立即组织专门团队进行评估,确定舆情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
2.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舆情处置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处置措施。
3. 及时发布舆情处置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4. 对舆情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八条舆情处置要求1. 快速响应:接到舆情预警后,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专门团队进行处置,确保舆情不扩大、不升级。
食品安全舆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舆论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遵循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2.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引导舆论。
3. 强化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问题。
4. 保障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舆论管理职责1.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舆论的总体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2. 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真实、客观、公正地报道食品安全信息。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积极配合舆论监督,及时纠正食品安全问题。
四、舆论管理措施1.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论监测机制,对食品安全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引导舆论正确报道食品安全问题。
3. 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在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真实、客观、公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准确、及时,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事件,避免误导公众。
(3)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引导公众关注食品安全。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主动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接受舆论监督。
5.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违反舆论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理。
五、舆论突发事件应对1.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论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及时应对食品安全舆情。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舆论突发事件发生时,应迅速查明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 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在报道舆论突发事件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发布未经证实的信息。
六、监督与责任1.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舆论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3. 新闻媒体和自媒体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管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及时响应,快速处置;(三)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四)协同联动,共同治理。
第二章舆情监测与预警第四条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体系,对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和研判。
第五条舆情监测内容主要包括:(一)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监管措施等;(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信息;(三)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事故、违法行为;(四)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五)其他可能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舆情信息。
第六条建立舆情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第三章舆情处置第七条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处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接到舆情报告后,立即启动舆情处置机制;(二)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舆情进行分析研判,明确处置方向和措施;(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四)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五)加强舆情引导,消除负面影响。
第八条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处置措施包括:(一)澄清事实,发布权威信息;(二)及时介入,开展调查取证;(三)依法查处,追究责任;(四)加强监管,预防类似事件发生;(五)做好舆情跟踪,巩固处置效果。
第四章舆情管理责任第九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明确舆情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舆情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十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舆情管理制度,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等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舆情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管理制度一、监测机制1.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小组,负责对公司食品安全的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控。
2.利用专业舆情监测工具,对各大新闻网站、社交媒体、论坛、博客等平台进行监测,确保及时发现涉及公司食品安全的负面信息。
3.建立食品安全舆情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舆情进行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二、信息收集与处理1.对监测到的食品安全舆情,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舆情来源、发布时间、涉及产品、内容摘要等。
2.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核实,确保舆情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将分析核实后的舆情信息及时报告给公司高层,以便决策层了解食品安全舆情动态,制定相应措施。
三、舆情处置1.针对涉及公司食品安全的负面舆情,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回应、整改措施、法律手段等。
2.及时公开回应舆情,对外发布权威信息,消除消费者疑虑,维护公司形象。
3.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要认真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内部管理与培训1.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应对舆情的能力。
3.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外部协作1.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食品安全舆情。
2.积极关注行业动态,了解食品安全法规政策,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3.加强与媒体、消费者的沟通,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六、持续改进1.定期对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制度,提高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持续关注食品安全舆情,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内部管理与培训(续)4.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流程进行审查和优化,确保各项制度与时俱进,适应新的食品安全挑战。
5. 建立食品安全知识库,收集国内外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案例,为员工提供学习和参考的资源。
食品安全舆情处置规定
食品安全舆情处置规定一、舆情监测1.1 设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食品安全相关舆情信息。
1.2 舆情监测组应定期关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全面掌握食品安全舆情动态。
1.3 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舆情,应立即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二、舆情评估2.1 对已核实的食品安全舆情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其对公众健康、企业声誉等方面的影响。
2.2 根据舆情风险评估结果,将舆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
2.3 对于较大和重大舆情,应及时向公司高层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三、舆情处置3.1 针对不同等级的舆情,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3.2 对于一般舆情,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
3.3 对于较大舆情,及时发布官方声明,澄清事实,积极与相关媒体沟通,引导舆论导向。
3.4 对于重大舆情,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舆情跟踪4.1 对已处置的食品安全舆情进行持续跟踪,关注舆论动态。
4.2 定期对食品安全舆情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经验教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五、舆情反馈5.1 建立食品安全舆情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消费者及社会各界提供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5.2 对反馈信息进行核实和处置,并及时向提供者反馈处理结果。
5.3 加强与消费者、媒体等各方的沟通,提高企业透明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六、责任追究6.1 对于食品安全舆情处置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6.2 对于食品安全舆情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6.3 深入分析舆情原因,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舆情培训与教育7.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舆情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舆情识别、评估和处置的能力。
7.2 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舆情应对策略的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管理制度根据《包头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处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引导和回复食品安全舆情所引发的社会关切,确保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应对、妥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工作由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科(以下简称食安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共同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引导与处置工作。
设兼职舆情管理员和监测员,加强对媒体等舆情监测处置,加强与各监管部门和社会媒体的沟通协作,构建全方位舆情监控系统。
二、加强舆情监测食安办设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员岗,每天至少一次浏览相关媒体,监测并跟踪处理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舆情信息;其它各职能部门设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员,对掌握到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向食安办通报。
监测范围重点为:国家及省级媒体——《中国食品安全网》、《新浪网》、《凤凰网》、《人民网》《腾讯网》等全国有影响的10多个大网站;监测内容主要为:新闻媒体报道、反映或正在调查采访的食品安全问题涉及我县的;我县以外已经发生一定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其产品源头与流向可能涉及我县的;我县以外己经发生一定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县可能存在类似问题的。
三、进行舆情分析处置舆情管理员对舆情信息进行初步分析筛选,划分食品安全舆情风险等级。
对于被媒体报道、反映,经初步分析对本县食品安全工作影响不大的一般舆情,可在24小时(最迟48小时)内交办或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
对媒体报道、反映,经初步分析对本县食品安全工作影响较大的重大舆情,应在2小时内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同时交办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并于24小时内(最迟48小时)跟踪查办结果。
重大舆情交办应以书面形式;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等形式交办,再补充书面交办单。
重大舆情处置结束后,舆情管理员要跟踪各地各有关单位的书面结案报告。
四、加强舆情宣传疏导舆情管理员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做正确的舆论方向引导,有效疏导和控制食品安全舆情,避免群众不必要的恐慌,维护我县较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点和反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部门和个人。
三、组织机构1. 设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小组,负责日常的舆情监测和分析工作。
2. 小组成员由市场部、公关部、质量控制部、法务部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
四、监测内容1.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投诉、媒体报道、社交媒体讨论、行业动态等。
2. 重点关注与公司产品相关的食品安全信息。
五、监测方式1. 利用专业舆情监测工具,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网络监测。
2. 定期浏览相关论坛、社交媒体平台,收集公众意见。
六、信息收集与分析1. 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区分紧急程度和重要性。
2. 对可能影响公司声誉和消费者权益的信息进行深入分析。
七、信息处理流程1. 对于一般性信息,由监测小组进行初步评估,必要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2. 对于紧急和重要信息,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监测小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快速响应。
八、应急预案1. 制定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情况的应对措施。
2. 预案应包括信息核实、危机公关、法律支持、媒体沟通等内容。
九、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舆情管理培训。
2. 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十、监督与考核1. 对监测小组的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考核。
2. 对于舆情处理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记录与存档1. 对所有监测到的信息和处理结果进行详细记录。
2. 建立舆情档案,便于日后查询和分析。
十二、制度修订1.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要,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小组负责解释和执行。
小学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小学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舆情应对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小学食堂、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小学食品安全舆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舆情管理策略,协调各部门工作,对舆情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2. 设立舆情监测小组,负责对校园内外食品安全舆情进行实时监测、收集、分析。
3. 设立舆情应对小组,负责制定舆情应对方案,协调各部门进行舆情应对。
四、舆情监测1. 舆情监测小组应定期对校园内外食品安全舆情进行监测,包括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
2. 对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对可能引发负面影响的舆情进行重点关注。
3. 对舆情信息进行实时分析,评估舆情风险,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舆情应对1. 舆情应对小组在接到舆情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制定应对措施。
2. 对舆情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 根据舆情风险等级,采取以下措施:a. 风险较低: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澄清信息,引导舆论。
b. 风险中等:加强与媒体沟通,邀请媒体采访,正面宣传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c. 风险较高:成立专项工作组,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公布调查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4. 在舆情应对过程中,加强与家长、学生的沟通,了解他们的意见和需求,积极回应。
六、舆情总结与改进1. 舆情应对结束后,舆情应对小组应总结经验教训,分析舆情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 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3.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舆情应对能力。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小学食品安全舆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本单位其他规定相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街道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街道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及时、准确、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舆情,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舆情监测1. 设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小组,负责对街道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舆情进行监测、收集、分析和报告。
2. 舆情监测小组应通过以下途径收集舆情信息:(1)互联网:关注新闻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平台;(2)传统媒体:关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3)群众举报: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群众举报;(4)相关部门:与市场监管、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沟通,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3. 舆情监测小组应每日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并定期向街道领导报告。
三、舆情应对1. 舆情应对小组由街道领导、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小组、市场监管、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
2. 舆情应对小组接到舆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1)核实舆情信息,确定事件性质和影响范围;(2)根据事件性质,制定应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3)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4)加强与媒体沟通,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确保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3. 舆情应对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迅速反应,及时应对;(2)准确发布信息,避免误导;(3)依法依规处理,确保公正;(4)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舆情总结与评估1. 舆情应对结束后,舆情应对小组应组织对事件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评估应对效果。
2. 根据总结和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制度。
五、附则1. 本制度由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街道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管理机制,确保在食品安全舆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学校食品安全舆情制度
一、制度背景近年来,我国学校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3.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应对机制,及时有效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4.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三、制度内容(一)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食品安全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班级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级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落实。
(二)食品安全管理1. 采购管理:学校食堂应选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食品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并做好采购记录。
2. 食品加工与储存:食堂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食品储存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留样:食堂应按照规定对每餐次加工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4. 食品安全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办公室应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堂,应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
(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2.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3. 组织学生参与食品安全实践活动,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四)食品安全舆情应对1. 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密切关注校园食品安全舆情动态。
2. 设立食品安全舆情举报渠道,鼓励师生积极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3. 及时回应食品安全舆情,对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舆论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与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舆论管理,确保舆论导向正确,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2. 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3. 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氛围。
三、组织机构1. 成立校园食品安全舆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食品安全舆论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2. 设立校园食品安全舆论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管理职责1. 舆论监测:定期对校园食品安全相关舆情进行监测,包括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 信息报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实、处理。
3. 舆情引导:对校园食品安全舆情进行正面引导,传播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4. 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回应师生关切,消除不良影响。
5. 应急处置:对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舆情,维护校园稳定。
五、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定期对校园食品安全相关舆情进行监测和分析。
2. 加强与媒体、网络平台、师生代表等沟通,及时了解师生对校园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
3.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氛围。
4. 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5.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秩序。
六、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校园食品安全舆论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 对在校园食品安全舆论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品安全舆情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舆情应对能力,维护学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以及学校举办的各类食品活动。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舆情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 食品安全舆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1. 食品安全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学校食品安全舆情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工作。
(3)督促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舆情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4)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食品安全舆情工作情况。
2. 食品安全舆情办公室职责:(1)负责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收集、整理、分析相关舆情信息。
(2)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提出应对建议。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舆情应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置。
(4)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舆情应对工作情况。
3. 食品经营单位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及时报告食品安全问题。
五、舆情监测与应对1. 舆情监测:(1)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实时监测学校食品安全舆情。
(2)建立食品安全舆情数据库,定期分析舆情发展趋势。
2. 舆情应对:(1)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食品安全舆情。
(3)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负面影响。
(4)对食品安全问题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六、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2. 鼓励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维护学校食品安全。
乡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加强乡级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及时掌握食品安全舆情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 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3. 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食品安全问题。
4. 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乡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乡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
2. 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各项工作。
3. 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网络,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2)制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流程,确保舆情监测工作高效有序。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
(4)定期分析、汇总、报告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5)加强与新闻媒体、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四、舆情监测内容1. 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
2. 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及应急处置情况。
3.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执行情况。
4.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科普知识普及情况。
5. 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意见和建议。
6.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成效及问题。
五、舆情监测方法1. 网络监测:利用搜索引擎、社交媒体、新闻网站等平台,对食品安全相关舆情进行实时监测。
2. 传统媒体监测:关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对食品安全相关报道进行收集、整理。
3. 公众举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4. 专业机构监测:与专业舆情监测机构合作,利用其技术优势,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街道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制度
街道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街道食品安全舆情的收集、分析和处理,提高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安全舆情,是指公众通过新闻媒体、社交网络、热线电话等渠道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关注、评论和传播。
第三条街道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公开、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分析、处理和回应机制。
第二章舆情收集第四条街道食品安全舆情收集工作由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可以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社交媒体监测工具等手段,全面收集食品安全舆情信息。
第五条收集的舆情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二)公众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关注点、意见和建议;(三)食品安全事件的舆情热度和传播速度;(四)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稳定的信息。
第三章舆情分析第六条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及时、全面的分析,判断舆情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第七条舆情分析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舆情事件的起源、发展脉络和当前状况;(二)舆情事件的主要观点、情绪和倾向;(三)舆情事件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四)其他需要分析的内容。
第四章舆情处理第八条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根据舆情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二)对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三)对舆情事件中的谣言和不实信息进行澄清和辟谣;(四)对舆情事件中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九条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处理舆情过程中,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食品安全舆情。
第五章舆情回应第十条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舆情回应机制,对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回应,降低舆情负面影响。
食品网络舆情处置制度范本
食品网络舆情处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和处置,确保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处置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得到有效控制,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章舆情监测与预警第四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互联网上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
第五条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动态、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谣言等。
第六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舆情监测团队,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食品安全网络舆情信息,及时上报重要敏感信息。
第七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结果,定期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示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风险。
第三章舆情处置流程第八条接到食品安全网络舆情预警信息后,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立即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对舆情事件进行初步调查,了解事件的起因、性质和影响范围。
第九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根据舆情事件的特点和情况,制定应对方案,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告、启动紧急检查等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十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消费者等各方的沟通与协作,确保舆情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一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对舆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涉嫌违法行为的企业或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第四章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第十二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舆情信息的发布与舆论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布事件进展、处置措施和查处结果,回应公众关切。
第十三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积极运用新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消除谣言,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认识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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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管理制度
根据《包头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处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引导和回复食品安全舆情所引发的社会关切,确保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应对、妥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工作由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
生监督科(以下简称食安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共同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引导与处置工作。
设兼职舆情管理员和监测员,加强对媒体等舆情监测处置,加强与各监管部门和社会媒体的沟通协作,构建全方位舆情监控系统。
二、加强舆情监测
食安办设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员岗,每天至少一次浏览相关媒体,监测并跟踪处理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舆情信息;其它各职能部门设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员,对掌握到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向食安办通报。
监测范围重点为:国家及省级媒体——《中国食品安全网》、《新浪网》、《凤凰网》、《人民网》《腾讯网》等全国有影响的10多个大网站;监测内容主要为:新闻媒体报道、反映或正在调查采访的食品
安全问题涉及我县的;我县以外已经发生一定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其产品源头与流向可能涉及我县的;我县以外己经发生一定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县可能存在类似问题的。
三、进行舆情分析处置
舆情管理员对舆情信息进行初步分析筛选,划分食品安全舆情风险等级。
对于被媒体报道、反映,经初步分析对本县食品安全工作影响不大的一般舆情,可在24小时(最迟48小时)内交办或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
对媒体报道、反映,经初步分析对本县食品安全工作影响较大的重大舆情,应在2小时内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同时交办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并于24小时内(最迟48小时)跟踪查办结果。
重大舆情交办应以书面形式;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等形式交办,再补充书面交办单。
重大舆情处置结束后,舆情管理员要跟踪各地各有关单位的书面结案报告。
四、加强舆情宣传疏导
舆情管理员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做正确的舆论方向引导,有效疏导和控制食品安全舆情,避免群众不必要的恐慌,维护我县较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