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建议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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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建议意见

潍坊市文化艺术中心建筑面积31.43万川,其中地上16.86 万川,地下14.57万川,由5个组团、11个单体工程组成,是为市民提供文化、休闲、娱乐、提高市民文化素质的平台,体现潍坊文化建设的窗口。文化艺术中心各建筑群体串联互通、设备关联共用,难以分割管理;各场馆以公益事业为主,公共空间占比大;商业布局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业态品位要求高。根据文化艺术中心整体功能和公益性特点,建议其运营管理思路确定为: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一体运营、

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实现社会公益、减少政府投入为目标,对整个中心实行集约化运作,创新经营,统一管理,

科学考核,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打造潍坊新地标,使之发展成为文化底蕴丰厚、艺术气息浓郁的城市会客厅。按照这一思路,对其管理模式和商业运营提出如下建议方案,供参考。

一、场馆运营管理方案

根据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特点,提出3套运营管理建议方案:方案1:彻底整合,一体运作,集中管理

(一)管理体制。1、设立管理机构。建议设立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规划艺术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宫、文化宫、运营公司等单位组成,委员会主

任由市级领导兼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机构。

文化艺术中心资产划归委员会,委员会为业主单位,建议市委、市政府对委员会的管理职能、权限、人员编制、管理经费等进行核定,赋予委员会独立的管理权和经营权,确保艺术中心安全有序运行;办公室在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文化艺术中心各个场馆的管理运行,承担具体事务,组织推进文化艺术中心公益事业和商业持续高效发展。

2、整合资源,改革管

理架构。建议文化艺术中心各个场馆由委员会统一管理运行,入驻单位纳入委员会统管,体制上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原有单位如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艺术馆等和新成立及拟成立单位如规划馆、科技馆等,其职能、资产、编制、经费一并划归委员会,由委员会负责管理实施,一口对外;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仍然对口负责业务指导;原有经费渠道继续执行。3、

定岗核员,优化组合。原有人员进行改革,身份待遇不变,控人控编,逐年递减,是否上岗由委员会根据运营管理需求制定意见报批实施,不足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运营管理模式。总体思路是统一资源,创新模式,彻底整合,一口对外,集约管理。1、分类推进。原单位职能

统一划转委员会进行整合,由委员会重新确定其新的职能。如图书馆,由委员会制定其经营目标包括社会公益目标和经济目标,打造现代化的图书馆管理模式,可由潍坊市图书馆与潍坊学院图书馆共同经营,专业联合、资源共享,人员可充分借助

大学生志愿者力量;打破固有的管理模式,借鉴商业书城运营理念和

经验,开放办馆,集聚人气。科技馆、城市规划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也要创新管理模式,如文化宫、青少年宫,委员会可对场馆经营模式和业态、公益和效益目标等公开实行社会招标,择优合作或者采取多种经营方式,而不仅限于由原有入驻单位管理,实现公益性与效益性有机结合;科技馆可与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合作经营,实行冠名权或者其他方式,以减少政府的投入。2、一体化运作。各个场馆的所有对外活动由委员会统一实施,包括各类培训、经营、广告以及公益性活动,创办文化艺术中心网站、刊物,整合组建文化艺术中心演艺团队、培训学校,打造文化艺术中心时尚文化品牌。3、为各个场馆配套服务的功能空间,如会议室、展示间、咖啡厅等由委员会下属的运营公司统筹管理,实行商业运营,尽量减少政府投入。

(三)运行成本粗略分析。1、运行总费用约8400万元。

其中大剧院、音乐厅托管费约2200万元,公共建筑管理费用

2200万元,水电费约2000万元(每年用水量约 13.4万吨、用电量约2160万千瓦时),供暖费约700万元,设备检测维修费用约300万元,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约1000万元。2、总收入

约3200万元,其中,商业及培训场所收入约1500万元,收取

水电费、取暖、制冷费、物业管理费约1500万元,广告收入

约200万元。3、缺口约5200万元,其中大剧院、音乐厅托管

费和公共建筑管理费 4400万元需财政直接支付。(以上未含入驻单位原由财政支付的办公及人员经费)

(四)利弊简析。利:资源高度集约,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

用率,场馆运行有机统一,相互之间便于协调统筹;各个场馆和商业区域经营的项目及内容,便于监管,品质能够保证,

有利于形成整体形象;经营模式灵活多样,能够增添活力;符合文化事业和事业单位改革精神,逐步减少事业单位和人员数量,降低财政成本。弊:涉及单位和主管部门多,关乎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改革阻力和实施难度大,相对风险较大,需要成立专门班子研究可行方案予以实施。

方案2:政府主导,分类管理,专业运作

(一)管理方式。1、确定入驻单位。按照规划设计和场馆功能布局,建议入驻单位有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宫、文化宫、规划馆、艺术馆等。2、确定协调管理机构。需有一个

机构负责文化艺术中心各个场馆的协调调度和公共区域管理,建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管理市级机关大楼和阳光大厦中积累了丰富经验,且市级机关与文化艺术中心处在同一区域,有利于资源共享和人员统筹。3、确定使

用方案。各入驻单位提报入驻需求、使用功能、业务范围、运营方案等,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研究,整合资源,搭建使用平台。

(二)运行模式。1、使用权与产权分离。文化艺术中心

作为文化产业,建议所有权纳入潍坊市国有文化资产经营公司,其中文化宫一部分资产划归工会;文化艺术中心协调机构即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管理方具有使用权。2、有偿使用。由

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入驻单位核定运行费用,入驻单位有偿使用,承担场馆部分运行费用。3、分类管理。入驻单位作为使

用单位在场馆使用和运营管理上服从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仍接受原主管部门领导;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入驻单位的经营、场馆活动、经营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其他公共区域和商业部分,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市场化运作,委托优秀的社会专业团队负责运营;制定考核办法,明确管理团队的公益目标和经济目标,减少政府投入。

(三)运行成本粗略分析。1、运行总费

用约7900万元,

其中大剧院、音乐厅托管费约2200万元,公共建筑管理费用

2200万元,水电费约 2000万元,供暖费700万元,设备检测维修费用约计 300万元,办公及人员工资约 500万元。2、总收入约1500万元,其中:商业收入约700万元,收取水电费、供暖、制冷费约600万元,广告收入约200万元。3、财政支付4400万元的大剧院、音乐厅托管费和公共建筑管理费。4、

缺口约2000万元,由各个入驻单位按比例承担。(以上未含入驻单位原由财政支付的办公及人员经费)

(四)利弊简析。利:保持项目的整体性,便于整个项目统筹协调,资源能够得到整体统筹调配,入驻单位业务开展及

人员不需大的调整,相对平稳,算是稳妥折中方案。弊:业务上和场馆使用上形成多头管理,易造成推诿扯皮,进驻单位多,

如果不能赋予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应的职能和管理权限,协调管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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