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企业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精选、)
通用范文(正式版)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1. 简介远程审方系统是一种通过网络和远程技术,将审方过程和审方专业人员连接起来,实现远程审方的方式。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远程审方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流程。
2. 审方系统的配置和维护2.1 服务器配置远程审方系统需要在一台或多台服务器上运行,服务器的配置应满足系统的性能和稳定性要求。
具体配置包括:•测试环境和生产环境的服务器规格;•服务器的操作系统版本和配置;•数据库服务器的配置和备份策略。
2.2 软件的安装和更新远程审方系统的软件安装和更新是管理制度的重要部分。
管理制度应涵盖内容:•软件的安装和部署流程;•软件的更新和升级流程;•软件版本管理和发布策略。
3. 审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3.1 培训计划和课程设计为了保证远程审方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设计,包括内容:•远程审方系统的介绍和基本操作培训;•审方规范和标准的培训;•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培训。
3.2 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管理制度应明确远程审方人员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包括方面:•审方流程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审方任务的分配和追踪;•审方报告的编写和审核。
4. 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4.1 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为了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需要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包括:•数据备份的频率和存储位置;•数据恢复的流程和时间要求;•灾难恢复和紧急事件处理计划。
4.2 数据访问和权限管理为了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需要制定数据访问和权限管理策略,包括:•用户身份验证和授权机制;•不同角色的权限分配;•数据访问日志和审计。
5. 系统监控和故障处理5.1 系统监控和告警远程审方系统应具备一定的监控和告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故障。
管理制度应包括:•监控指标的定义和设置;•告警规则和处理流程;•历史数据的分析和优化。
5.2 故障处理和紧急处理远程审方系统出现故障时,需要有相应的故障处理和紧急处理措施。
连锁公司远程审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连锁公司药品零售业务,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药品零售门店及远程审方工作室。
二、远程审方工作室设置1.连锁公司总部设立远程审方工作室,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负责远程审方工作。
2.远程审方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远程审方工作室的设置标准;(2)配备完善的远程审方系统,确保网络稳定、安全;(3)具备专业的执业药师团队,负责远程审方工作。
三、远程审方工作流程1.门店收药员在接收到顾客的处方后,将处方信息输入远程审方系统。
2.远程审方工作室的执业药师接收处方信息,进行审核。
3.审核内容包括:(1)处方合法性审核;(2)药品适应症、禁忌症、剂量、用药方法等合理性审核;(3)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审核;(4)患者用药安全风险提示。
4.执业药师根据审核结果,对处方进行以下处理:(1)处方合理,可直接进行配药;(2)处方存在疑问或潜在风险,与门店执业药师或患者沟通,确认处方信息后,再进行配药;(3)处方不合理,拒绝配药,并告知门店原因。
5.门店执业药师或患者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远程审方工作室的执业药师提出申诉。
四、远程审方工作室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远程审方的相关规定,确保远程审方工作合法、合规。
2.对门店执业药师进行远程审方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3.定期对远程审方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4.收集和分析远程审方数据,为门店提供合理用药指导。
5.对门店执业药师进行远程审方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门店职责1.门店执业药师应熟悉远程审方系统操作,配合远程审方工作室的执业药师进行处方审核。
2.门店执业药师应定期参加远程审方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门店应确保远程审方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反馈远程审方工作室的执业药师。
4.门店应配合远程审方工作室的执业药师进行处方审核,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及时与远程审方工作室沟通。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1. 引言2. 系统管理流程2.1 系统安装与配置为了保证远程审方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以下步骤的安装与配置:1. 安装服务器操作系统。
2. 配置服务器硬件环境,确保满足系统运行的最低要求。
3. 安装远程审方系统软件。
4. 配置系统参数,如数据库连接、网络设置等。
2.2 用户管理为了保障系统的安全性,需要进行严格的用户管理:1. 设定不同的用户角色,如管理员、操作员等。
2. 设定用户权限,确保用户只能访问其需要的功能和数据。
3. 定期更新用户密码,避免密码泄露风险。
4. 管理用户账号,及时禁用或删除失效账号。
2.3 数据备份与恢复为了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需要进行定期的数据备份与恢复:1. 制定数据备份策略,包括备份频率、备份介质等。
2. 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数据丢失。
3. 定期数据恢复的有效性,确保备份数据的可用性。
2.4 审方流程管理远程审方系统需要进行系统化的审方流程管理:1. 制定审方工作流程,明确审方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 设定审方指标,监控审方工作质量和效率。
3. 定期评估审方效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和改进。
3. 系统安全与风险管理为了保证远程审方系统的安全性,需要进行以下的安全措施和风险管理:1. 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安全工具,保护系统免受网络攻击。
2. 定期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修补系统漏洞。
3. 建立系统访问日志,监控系统的访问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4. 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4. 维护和支持为了保证远程审方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持续的维护和支持:1. 定期检查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故障。
2. 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解答用户疑问和解决使用问题。
3. 对系统进行定期升级和优化,提升系统性能和稳定性。
5.。
远程审方管理制度
文件目录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一、为规范远程审方系统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浙江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指导意见》。
三、本公司远程审方系统为*** 医药零售管理系统。
四、人员配备审方员配备:连锁门店以20家门店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为基数,每增加20家门店,增配1名执业药师,不足20家的按20家计算;已有注册执业药师审方的门店如参与远程审方服务的,该门店按折算系数计入门店总数。
有经营中药饮片的,执业中药师配备不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30%。
审方员资格:审方员必须是由具有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其中中药处方须由执业中药师进行审核), 并注册到本公司总部的人员担任,并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
参加远程审方服务的门店人员要求:配备2 名驻店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有经营中药饮片的,其中1 名为驻店中药师。
五、设施设备公司总部设置独立的远程药学服务室(也称远程审方室),并配备以下设备:计算机、*** 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清摄像头、麦克风、指纹仪、高清视频监控。
门店设备:计算机、*** 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拍仪、高清摄像头、麦克风。
各设备功能:△ *** 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功能包括:处方登记、处方审核、处方保存、处方查询和统计功能;审方系统嵌入销售系统中,能对远程审核的每个处方自动编制序号,并对未审核通过的处方自动锁定,不能收银。
△ 门店配备高拍仪,用于处方的拍摄。
△ 远程审方室配备指纹仪,用于审方员的考勤和指纹确认放行处方。
△ 远程审方室与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门店配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实现审方员与顾客间的远程视频沟通。
△ 远程审方室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以实现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化监管系统及本公司对远程审方室实时监控,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1 个月。
六、其他:远程审方系统嵌在销售系统中,销售系统对需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自动识别,如门店需销售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在收银时系统自动提醒是否需要远程审方,参加远程审方的门店选择“是”,系统自动跳出处方拍摄界面,如选择“否”,则不予进行结算收银。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1. 引言远程审方系统是一种通过互联网实现医疗机构间药品审方协作的系统,为医疗机构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方服务。
为了规范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医疗机构间合理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系统概述远程审方系统是由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实现的药品审方协作系统。
它的主要功能有以下几点:- 药品审方协作:医疗机构可以在系统中发起审方申请,其他机构可以对申请进行审方意见反馈。
- 药品信息管理:系统提供药品信息的录入和维护功能,包括药品目录、药品使用说明等。
- 审方结果查询:医疗机构可以查询历史审方记录和审方结果。
3. 系统管理为了保障远程审方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需要进行系统管理和维护。
具体管理措施如下:3.1 系统管理员的职责系统管理员是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者,负责系统的开通、设置和维护。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设置和参数配置;- 用户管理和权限控制;- 审方结果的管理和归档;- 系统数据备份和恢复;- 系统日志的监控和分析;- 系统故障的处理和排除。
3.2 用户管理系统管理员负责对远程审方系统的用户进行管理和权限控制。
具体措施如下:- 注册与认证:用户需要通过合法的证书或账号认证才能在系统中进行操作;- 权限分配:根据用户的职责和需求,管理员给予不同的操作权限;- 用户管理:系统管理员负责新增、修改和注销用户账号,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3.3 系统安全措施为了保障远程审方系统的安全,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数据加密:在数据传输和存储过程中,采取加密算法保障数据安全;- 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安装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防范黑客攻击和非法访问;- 访问控制:设定系统访问权限,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访问;- 定期备份: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审计和日志记录:对系统操作进行审计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问题。
4. 使用流程远程审方系统的使用流程如下:1. 医疗机构A发起审方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远程审方系统的有效运行,确保提供准确、高效的审方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远程审方系统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远程审方系统是指通过网络技术和远程访问工具,由审方专家远端进行审方工作的系统。
第四条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工作,涉及技术支持、设备管理、数据安全、用户权限等方面。
第二章技术支持第五条远程审方系统的技术支持由专业的技术团队负责,技术团队主要职责包括:(一)维护远程审方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
(二)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解决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三)监控远程审方系统的性能,保证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定期对远程审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优化。
第六条技术团队应建立健全的故障处理机制,确保系统故障能够及时修复。
对于无法在短时间内修复的故障,应提供替代方案,保证审方工作不受影响。
第七条技术团队应定期进行远程审方系统的备份和恢复工作,确保数据能够及时安全地恢复。
第八条技术团队应持续关注远程审方系统的更新和升级,及时进行系统修复和功能升级,提升系统的性能和用户体验。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九条远程审方系统的设备管理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维修、报废等工作。
第十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制定设备使用规范,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保护设备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数据安全第十三条远程审方系统的数据安全由信息安全团队负责,信息安全团队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数据安全政策和操作规范。
(二)加强数据备份和恢复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三)对用户的数据进行加密和权限管理,保护用户隐私。
(四)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扫描,及时修补系统漏洞。
第十四条信息安全团队应加强对用户数据的保护,禁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远程审方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管理制度文件目录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一、为规范远程审方系统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浙江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指导意见》。
三、本公司远程审方系统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
四、人员配备4.1审方员配备:连锁门店以20家门店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为基数,每增加20家门店,增配1名执业药师,不足20家的按20家计算;已有注册执业药师审方的门店如参与远程审方服务的,该门店按0.5折算系数计入门店总数。
有经营中药饮片的,执业中药师配备不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30%。
4.2 审方员资格:审方员必须是由具有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其中中药处方须由执业中药师进行审核),并注册到本公司总部的人员担任,并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
4.3 参加远程审方服务的门店人员要求:配备2名驻店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有经营中药饮片的,其中1名为驻店中药师。
五、设施设备5.1 公司总部设置独立的远程药学服务室(也称远程审方室),并配备以下设备:计算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清摄像头、麦克风、指纹仪、高清视频监控。
5.2 门店设备:计算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拍仪、高清摄像头、麦克风。
5.3 各设备功能:△***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功能包括:处方登记、处方审核、处方保存、处方查询和统计功能;审方系统嵌入销售系统中,能对远程审核的每个处方自动编制序号,并对未审核通过的处方自动锁定,不能收银。
△门店配备高拍仪,用于处方的拍摄。
△远程审方室配备指纹仪,用于审方员的考勤和指纹确认放行处方。
△远程审方室与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门店配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实现审方员与顾客间的远程视频沟通。
△远程审方室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以实现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化监管系统及本公司对远程审方室实时监控,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1个月。
六、其他:6.1 远程审方系统嵌在销售系统中,销售系统对需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自动识别,如门店需销售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在收银时系统自动提醒是否需要远程审方,参加远程审方的门店选择“是”,系统自动跳出处方拍摄界面,如选择“否”,则不予进行结算收银。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审方效率和准确性,保障药品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远程审方系统的人员。
三、管理责任1.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员负责远程审方系统的配置、升级、维护和管理,对系统参数进行设置和审核,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对系统进行备份,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对系统进行监控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故障,确保系统运行无故障。
2.审方人员依据本公司相关规定,遵纪守法,规范操作程序,审方人员需要在系统中做到以下几点:•确认医嘱相关信息是否完整•确认病人诊断和医嘱是否符合规范•核实药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是否有不良反应等四、使用要求1.登录与身份认证使用远程审方系统,必须先完成登录和身份认证,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数据的完整性。
2. 操作规范在审方过程中,审方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程序,并记得在系统中记录,以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实时性。
3. 保密性保证系统操作过程的保密性。
所有有关审方系统的信息及操作记录均需保存机密。
4. 故障处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审方人员需及时报告管理员,必要时协助管理员解决。
5. 审方结果审核对于审方结果的审核,须由具备资格的审方专家审核后才可下达审方结果,以确保药品安全、与合理使用。
6. 数据备份系统管理员需要对执行审方的数据实行周期性备份,以避免数据丢失。
五、远程审方制度学习考核新接触远程审方系统的审方人员应当参加培训,熟悉远程审方系统的基本操作和管理制度。
并安排考核,以确保审方人员掌握了正确的操作流程、方法和规范。
六、技术保障为了保障远程审方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需具备如下技术支持:1.网络与通信平台保障技术;2.数据库技术支持;3.信息安全技术支持;4.值班维护和服务支持技术。
七、附则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和使用,制定和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1. 引言远程审方系统是指通过互联网等远程通讯手段,将审方人员与药师、医生等专业人员进行远程协作,实现药学审方的效率化和规范化。
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远程审方系统的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2. 审方系统管理流程2.1. 审方需求提出与确认由医生或药师提出药学审方需求,并详细描述审方要求。
审方需求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远程审方系统的标准和要求。
确认无误后,审方需求进入下一阶段。
2.2. 审方人员匹配与分配系统管理员根据审方需求的性质和要求,匹配适当的审方人员。
系统管理员将审方需求分配给相应的审方人员,通知其开始审方工作。
2.3. 远程协作和审方过程审方人员与提出审方需求的医生或药师进行远程协作。
审方人员根据审方需求,结合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相关药物进行审方。
审方过程中,宜进行书面或录音记录,以备查证和审查。
2.4. 审方结果与整理审方人员根据审方结果审方报告,并进行整理和归档。
审方报告应包括审方过程、结果、建议等内容,具有明确的结论。
3.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要求3.1. 系统环境要求系统硬件设备稳定,能够满足远程协作的需求。
系统应具备稳定的网络连接,并且网络速度要满足远程协作的要求。
3.2. 数据安全要求审方系统应具备数据加密和身份验证等安全机制,保障审方数据的安全性。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测试,确保数据可以随时恢复。
3.3. 审方人员要求审方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药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审方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能够与医生、药师等专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
3.4. 监督和评估要求系统管理员应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
定期对审方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评估其审方质量和效率。
4. 审方系统管理制度遵守和违反的处理4.1. 制度遵守所有使用远程审方系统的专业人员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并按照制度执行工作。
制度遵守者将受到表扬和奖励,以激励其继续遵守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远程审方系统管理,提高药品合理使用率和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远程审方系统使用范围远程审方系统可以实行在医院、药店、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及相关行业使用。
二、系统实施机构远程审方系统实施机构是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技术能力。
三、系统功能与流程1、医生开处方并上传系统,药师进行审方工作,完成后给予处方意见。
2、药师通过系统将意见传达给医生,并发出符合要求的药品清单。
3、医生根据建议选择适当药品,生成新的处方并上传系统,药师进行审方工作。
4、完成审方工作后,药师向医生提交审方意见,生成最终处方,药师按照规定进行审核。
5、医院收到最终处方后,确认药品是符合要求的,并安排配药、配送等工作。
四、系统使用规范1、医院开具处方时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执行,无不合理处方,保证用药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2、药品清单应准确无误地列出所有药品的名称、剂量、数量、频次、用法和用量等。
3、医生和药师在审方时应仔细核查处方和药品清单,杜绝错误和疏漏的发生。
4、系统必须保证对病人、处方和药品信息的密切保护和保密工作,严禁向外泄漏相关信息。
五、系统维护安全1、系统必须定期维护,保证操作平台的安全稳定。
2、系统运行时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控制和使用权限配置,防止外部攻击或者内部违规操作。
3、系统瘫痪或者其它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保证信息不流失。
4、保留相关日志信息,以便跟踪和过程追溯。
六、违规处理1、对于违规操作人员,如果情节严重,则应予以开除等处理。
2、对于违规操作,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责令其进行处理和赔偿。
3、对于泄露信息等违规行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规定进行处理。
七、系统控制1、对于远程审方系统和维护人员,应该严格限制其操作权限,防止恶意篡改或盗取数据。
2、对于系统日志要求实时备份或者定时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规范系统操作流程,提高审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临床药学部门,包括药学辅助人员和参与远程审方的医生。
第三条远程审方系统是指通过远程计算机网络连接,实现对患者用药方案审查和指导的系统。
第四条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原则是科学性、规范性、及时性、保密性。
第五条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目标是提高用药方案的个体化和安全性,同时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第六条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任务是:制定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建立使用规范,保证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监督和评估系统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要求是:明确工作职责,培训人员技能,定期检查和维护系统设备,保障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远程审方系统的组织管理第八条远程审方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应的药学科室或部门,负责该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远程审方系统使用单位应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和维护。
第十条远程审方系统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和药学知识水平。
第十一条远程审方系统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远程审方系统使用单位应建立日常工作记录和问题反馈机制,及时记录系统使用情况和反馈意见。
第三章远程审方系统的技术管理第十三条远程审方系统应具备网络连接、数据传输、信息存储等基本功能。
第十四条远程审方系统的安全防护要求:设立访问权限、数据加密技术、病历数据备份等措施。
第十五条远程审方系统的设备管理要求:定期检查和维护硬件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远程审方系统的软件管理要求:定期更新软件版本,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远程审方人员管理第十七条远程审方人员应具备相关医学、药学知识,并具备一定的远程审方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远程审方人员应严格遵守诚信原则,保护患者隐私,不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远程审方系统是医院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旨在优化药品使用过程,确保患者药品安全,提高临床用药质量,降低药品成本。
为了规范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本文档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二、系统管理2.1 系统使用权限管理1. 远程审方系统仅限授权人员使用。
2. 用户需经过培训并签署远程审方系统使用协议方可获得权限。
3. 用户权限应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定期进行权限审核。
2.2 系统数据安全管理1. 远程审方系统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2. 禁止未授权人员访问系统数据库。
3. 系统管理员需定期检查系统数据安全性。
三、审方流程管理3.1 审方规范1. 审方人员需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遵循药品审批标准。
2. 审方人员需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方操作,确保审方准确性。
3.2 审方结果监督1. 审方结果需经过审核确认后才能执行。
2. 对于重大审方结果,需进行复核确认。
四、系统维护管理4.1 系统更新维护1. 远程审方系统需定期进行软件更新维护,确保系统性能稳定。
2. 系统问题需及时处理,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4.2 系统使用培训1. 对新用户进行系统使用培训,确保使用规范性。
2. 对老用户进行定期技能培训,提高使用效率。
五、应急预案管理5.1 系统故障处理1. 制定系统故障处理应急预案,确保系统故障能够及时恢复。
2. 定期进行系统故障演练,提高应急处理效率。
5.2 信息泄露处理1. 制定信息泄露处理预案,一旦发现信息泄露事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2. 对信息泄露事件进行彻底调查,追究责任并改善管理措施。
结语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提高远程审方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风险,更能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临床用药质量。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做好制度宣传与培训,确保制度落实。
远程审方管理制度(1)
一、为规范远程审方系统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浙江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指导意见》。
三、本公司远程审方系统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
四、人员配备4.1 审方员配备:连锁门店以20 家门店至少配备3 名执业药师为基数,每增加20 家门店,增配1 名执业药师,不足20 家的按20 家计算;已有注册执业药师审方的门店如参预远程审方服务的,该门店按0.5 折算系数计入门店总数。
有经营中药饮片的,执业中药师配备不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30%。
4.2 审方员资格:审方员必须是由具有执业药师或者执业中药师资格(其中中药处方须由执业中药师进行审核) ,并注册到本公司总部的人员担任,并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
4.3 参加远程审方服务的门店人员要求:配备2 名驻店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有经营中药饮片的,其中1 名为驻店中药师。
五、设施设备5.1 公司总部设置独立的远程药学服务室(也称远程审方室),并配备以下设备:计算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清摄像头、麦克风、指纹仪、高清视频监控。
5.2 门店设备:计算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拍仪、高清摄像头、麦克风。
5.3 各设备功能:△ ***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功能包括:处方登记、处方审核、处方保存、处方查询和统计功能;审方系统嵌入销售系统中,能对远程审核的每一个处方自动编制序号,并对未审核通过的处方自动锁定,不能收银。
△ 门店配备高拍仪,用于处方的拍摄。
△ 远程审方室配备指纹仪,用于审方员的考勤和指纹确认放行处方。
△ 远程审方室与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门店配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实现审方员与顾客间的远程视频沟通。
△远程审方室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以实现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化监管系统及本公司对远程审方室实时监控,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1 个月。
六、其他:6.1 远程审方系统嵌在销售系统中,销售系统对需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自动识别,如门店需销售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在收银时系统自动提醒是否需要远程审方,参加远程审方的门店选择“是”,系统自动跳出处方拍摄界面,如选择“否”,则不予进行结算收银。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等6 个制度
目录1、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2)2、执业药师考勤管理制度 (4)3、处方审核权限设置管理制度 (5)4、药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6)5、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岗位职责 (8)6、远程处方审核和药事服务操作规程 (9)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审核人 2022-04-15 审核日期期 生效日期 第一条、目的:为符合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零售药 店营业时间内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要求, 严格规范处方审核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提。
第二条、依据:1、《药品管理法》;2、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3、《处方药管理办法》;4、 “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第三条、 范围:合用于总部远程审方室及本公司下属药店需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第四条、职责:执业药师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第五条、内容:1、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GSP 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坚持质量第一的宗旨,为泛博人民群众提供优 质的药学服务。
2、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
3、审方室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工作时间与门店同步,营业时间内远程审方室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
4、门店药师收到处方后,不得对处方上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者代用,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通过公司远程审方系统将处方 上传到总部审方室,并通知总部审方员。
5、履行电子处方远程审核职责的执业药师由公司分配登录题 目起草人 起草日期 批准人批 准 日NO :1 版本 页数 2名和个人密码,登录和使用电子处方远程审核系统,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4、总部执业药师审核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5、审查处方主要是审查处方填写完整性、用药剂量是否合理、用药方法是否恰当、有无配伍禁忌,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退回处方医生进行修改更正后重新审核,符合规定,确认。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简版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1. 引言远程审方系统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药品审方工具,通过远程协作和数据交互,实现药品审方工作的快速和准确。
为了确保远程审方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药品审方工作的有效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背景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远程审方工作流程,保障药品审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远程审方工作的人员,包括审方医师、药剂师、系统管理员等。
3.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流程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3.1 系统注册和权限管理所有使用远程审方系统的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获得相应的权限。
系统管理员负责审查注册信息并分配合适的权限,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权限的调整和管理。
3.2 药品审方流程管理审方医师通过远程审方系统查看患者的病历和相关医嘱信息,并进行药品审方。
药剂师通过远程审方系统查看医师的审方结果,并进行药品的配药和发放工作。
系统管理员负责对审方流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审方工作的规范和高效进行。
3.3 审方数据管理远程审方系统需要记录和管理审方相关的数据,包括病历信息、审方结果、药物配药记录等。
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数据的备份、存储和安全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4 系统维护和升级系统管理员负责远程审方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
定期对系统进行升级和优化,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 远程审方系统使用注意事项为了保证远程审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用远程审方系统的人员需注意以下事项:所有的操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要求,严禁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使用远程审方系统时应保持良好的网络环境,避免影响工作效率。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系统异常或其他问题,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5.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改进为了确保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进行监督和改进:系统管理员对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远程审方管理制度
文件目录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一、为规范远程审方系统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二、依据:《浙江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指导意见》。
三、本公司远程审方系统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
四、人员配备4。
1审方员配备:连锁门店以20家门店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为基数,每增加20家门店,增配1名执业药师,不足20家的按20家计算;已有注册执业药师审方的门店如参与远程审方服务的,该门店按0。
5折算系数计入门店总数。
有经营中药饮片的,执业中药师配备不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30%.4.2 审方员资格:审方员必须是由具有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其中中药处方须由执业中药师进行审核),并注册到本公司总部的人员担任,并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4.3 参加远程审方服务的门店人员要求:配备2名驻店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有经营中药饮片的,其中1名为驻店中药师。
五、设施设备5。
1 公司总部设置独立的远程药学服务室(也称远程审方室),并配备以下设备:计算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清摄像头、麦克风、指纹仪、高清视频监控。
5.2 门店设备:计算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拍仪、高清摄像头、麦克风。
5.3 各设备功能:△***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功能包括:处方登记、处方审核、处方保存、处方查询和统计功能;审方系统嵌入销售系统中,能对远程审核的每个处方自动编制序号,并对未审核通过的处方自动锁定,不能收银。
△门店配备高拍仪,用于处方的拍摄。
△远程审方室配备指纹仪,用于审方员的考勤和指纹确认放行处方.△远程审方室与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门店配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实现审方员与顾客间的远程视频沟通。
△远程审方室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以实现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化监管系统及本公司对远程审方室实时监控,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1个月.六、其他:6.1 远程审方系统嵌在销售系统中,销售系统对需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自动识别,如门店需销售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在收银时系统自动提醒是否需要远程审方,参加远程审方的门店选择“是”,系统自动跳出处方拍摄界面,如选择“否",则不予进行结算收银。
公司远程审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药品零售企业的远程审方工作,确保药品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涉及远程审方服务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远程审方系统与人员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并维护远程审方系统,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具备以下功能:1. 远程复诊、中药审方、西药审方、慢病管理、共享处方、特殊管理药品等功能模块;2. 实时监控处方药的销售情况;3. 提供开方、审方过程的视频支持回放;4. 避免医患纠纷,杜绝执业药师挂证行为;5. 实现医保控费。
第五条远程审方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经国家认可的其他药学专业技术资格;2. 具备扎实的药学知识、临床用药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 熟悉远程审方系统的操作规程。
第三章远程审方流程第六条客户在购买处方药时,应提供医师开具的处方。
第七条药师通过远程审方系统对处方进行审核,包括以下内容:1. 处方合法性、完整性审核;2. 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审核;3. 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审核;4. 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史审核。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药师应将处方信息录入系统,并告知客户相关信息。
第九条客户确认无误后,药师可进行药品调配,并确保药品质量。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远程审方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 远程审方系统的运行状况;2. 审方人员的资质与培训情况;3. 审方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4. 审方过程的合规性。
第五章处罚与整改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通报批评;3. 离岗培训;4. 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药品零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1、目的:提高药品销售服务质量,规范处方药销售.2、依据:连锁企业《药品销售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本连锁公司各门店、总部远程审方室。
4、责任:门店处方药销售人员、审方室执业药师。
5、内容:5.1连锁公司执行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服务,连锁总部须设置远程审方工作室,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通过远程网络审方系统为连锁门店提供在线审方和指导合理用药服务.5.2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工作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应符合“八统一”的服务要求:即统一企业标识、统一企业管理、统一质量控制、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网络管理、统一服务承诺。
5.3本连锁公司总部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负责远程审方和药事服务的执业药师不得少于2人;各门店还应设置1名药师进行处方复核和药事服务,经营中药饮片的门店还需配备1名中药师。
还应安排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质量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对各门店药学服务质量进行巡查.5。
4公司总部应设立专门场所作为远程审方室。
审方室应配备计算机、通讯、视频设备,确保在岗执业药师可实时与门店工作人员或顾客进行药事服务。
计算机应配备远程审方管理软件。
系统中包括在岗考勤、远程审方、调配核发以及处方保存等功能,并能自动记录处方审核相关工作记录,相关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5.5远程审方室计算机系统要与门店计算机系统联网,保持网络通畅、网络传输容量和速度满足门店管理端口设备的正常运转以及远程审方、图像、数据上传等功能的正常实施。
处方审核员的职责1。
负责审查门店上传的处方,严格按照“四查十对”的要求审查处方,对不合理的处方应要求门店拒绝调配并说明理由.2。
负责顾客用药咨询,并指导顾客合理用药。
3. 收集分析顾客信息,有效开展售后服务工作。
4。
开展药品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
5. 协助开展顾客投诉处理和药品不良反应的检测工作。
6. 负责对实施远程审方系统门店员工的操作培训、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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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为符合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零售药店营业时间内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要求,严格规范处方审核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提。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处方药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总部远程审方室及本公司下属药店需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3.职责:门店处方药销售人员、审方室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基本条件
4.1.1本连锁公司执行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服务,总部设置远程审方工作室,配备符合远程审方数量的执业药师,通过远程网络审方系统为连锁门店提供在线审方和指导合理用药服务。
4.1.2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工作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应实行“三统一”管理:即统一质量管理(组织、人员、文件、控制);统一信息系统(同一信息平台、数据联网、资料共享);统一药品配送(门店所有药品完全由总部统一配送,不得自行购进药品)。
4.2总部与门店的设施配备:
4.2.1总部远程审方室应根据执业药师在岗人数,设置独立的远程审方室,配置相应数量的远程审方设施设备:
(1)审方室与连锁门店应配置可支持远程审方的计算机系统;
(2)审方室应配置与审方系统相匹配的指纹确认设备系统。
4.2.2连锁门店的配置
4.2.2.1配置与远程审方系统相匹配的处方扫描、拍照设备和传输设备。
4.2.2.2连锁门店配置与远程审方系统相匹配的视频设备,便于门店员工或顾客与审方室执业药师沟通咨询。
4.3数据连接
4.3.1连锁门店计算机配置安装与总部配套的远程审方管理软件的管理端口。
4.3.2连锁总部的远程审方管理软件与门店联网,应保障信号连接顺畅,确保网络传输容量和速度能够满足门店正常运转以及远程审方、考勤、图像、数据上传以及在线咨询等。
4.4人员配备与管理
4.4.1处方审核人员为注册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
4.4.2本公司总部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的门店目前有7家,并且在同一区域内。
配备了四名已注册的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其中执业中药师和执业药师各两名。
4.4.3每一连锁门店配备2名药师(有经营中药饮片的,其中1名为中药师),负责处方复核。
4.4.4从事远程审方服务的执业药师应注册到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4.4.5从事远程审方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熟悉《佳烨管理软件》、熟练计算机操作规程,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4.6远程审方室执业药师上下班实行指纹刷卡系统考勤,工作时间应保证与门店营业时间同步,确保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在岗,为消费者提供处方审核并指导合理用药。
4.7处方审核过程管理
4.7.1门店收到处方后,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通过公司远程审方系统将处方上传到总部审方室,并通知总部审方员。
处方应当经过远程审方室执业药师审核,并签署通过或不予通过的意见,经指纹确认后发送门店:
(1)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
(2)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或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后调配。
对不予通过的处方,应在该处方上注明原因。
4.7.2履行电子处方远程审核职责的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凭唯一登录名和个人密码,登录和使用《佳烨管理软件》处方远程审核系统,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4.7.3远程审方系统应做到先审核后销售。
注射剂、含特殊成分复方制剂、抗生素类等处方类药由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进行调配。
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含特殊药品复方
制剂,系统应自动“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
实名制管理的药品,“专册登记”,内容要增加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4.7.4处方审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使用剂量,药品规格的书写是否合理正确,处方内的用药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或者药物相互作用,处方限量及用药途径是否恰当等。
4.7.5如果审方室注册执业药师发现处方单配药有禁忌或者超剂量等情况,执业药师预审未通过并在计算机软件中注明,及时提示门店禁止该处方单销售。
4.8门店处方的调配与管理
4.8.1连锁门店应实时接收远程审方室经执业药师审核且有指纹确认的处方,并作出相应处理:
(1)通过审核的处方,及时进行调配复核,为顾客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
(2)审核不予通过的处方,系统自动锁定,拒绝调配和收银,由门店告知顾客不予调配的理由。
4.8.2药品调配后需经过门店药师进行处方核对,方可将药品销售单上传回总部进行终审,终审通过方可收银销售药品。
4.8.3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4.8.4门店人员应收集、保留处方(或病历卡)、并做好登记销售台账。
4.9审方系统因停电或网络故障造成的远程审方系统临时瘫痪等情况发生,导致无法正常实施远程审方,无论此类情况发生在总部远程审方室还是门店,双方都应及时查找原因立即解决,同时相互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告之:处方药暂停销售,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实施远程审方的操作。
4.10远程审方系统中处方登记、处方审核、处方照片按规定保存2年,相关数据进行每日备份.
4.11门店药师协助审方员开展远程审方和在线药学咨询工作。
4.12审方员应对本职工作负责,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及相关流程图以及岗位操作规程,确保远程审方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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