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三方公司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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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三方/公司提供保证)
要点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证人,对乙方承担保证责任。
附件六(公司版):
保证合同
甲方(被担保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丙方(担保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之间签订协议,丙方为甲方履行该协议义务提供担保。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一、丙方知悉以下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为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作了充分的准备: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经销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主协议包括其有效期内双方往来公文邮件、订货合同、通知、帐期额度申请和批准文件。二、担保方式:
丙方就主协议项下甲方所有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甲方不按主协议的约定偿还到期货款,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清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付款通知后5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三、担保金额及范围:
根据主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到期货款、违约金、利息、损害赔偿等各种款项及乙方为
实现前述债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保全费)。
主协议有效期内的债权余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
四、担保期限:主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五、违约责任:
甲方对丙方签订本协议的主体及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丙方以非
本人意思表示、主体虚假、非本人签署或者其他理由拒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
六、通用条款:
1、丙方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分立、合并等)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乙双方,本
协议下担保责任由变更后的第三方承担。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担保人或担保财产;
2、本协议独立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的签订地点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则三方在此同意就该争议选择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