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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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04.14•【文号】农计财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农村部相关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0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为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补齐全面小康“三农”短板、突出抓好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等重点任务,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突出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重点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在政策安排中,重点突出三个导向:一是推进统筹整合,优化支出结构。
进一步优化资金任务安排,坚持有保有压,集中力量办大事,逐步探索完善农业生产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补短板强弱项。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支持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重点任务,加快补齐农业发展短板。
山东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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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0.22•【字号】鲁政字〔2021〕182号•【施行日期】2021.10.22•【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农业农村部机关有关司局:现将《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2021年10月22日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方案(2021—2025年)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农业总产值、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农产品出口额等常年居于全国首位。
推动山东省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引领全国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合作框架协议,协同推进山东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总抓手,以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新旧动能转换为动力,着力推进稳粮固农、科技强农、产业富农、绿色兴农、开放助农、改革惠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山东农业现代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实现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夯实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山东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3万亿元以上、增加值达到6900亿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80%以上的涉农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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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26•【文号】农办产〔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5.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公布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的通知农办产〔2020〕5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和经济繁荣发展,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继续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经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推荐、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审核,确定259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主导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要紧扣乡村产业振兴目标,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镇(乡)1-2个农业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全产业链建设、全价值链开发,着力支持提升生产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助力脱贫攻坚,打造主导产业突出、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
二、强化组织协调,做好项目实施。
落实省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强化业务培训和督导调度,合力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承担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配套政策。
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分工负责,强化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镇(乡)政府要按照方案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三、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加大投入力度。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安排要围绕农业产业建设目标,重点支持全产业链开发中的冷藏保鲜、加工营销等关键环节,推动主导产业由大变强。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f77252a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7a.png)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13•【字号】鲁政办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13日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统建共享,夯实数字政府建设基础(一)统一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
坚持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合理利用,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1.完善集约化政务云平台。
按照集约化建设的原则,在现有“1+N”(1个省级政务云平台,N个市级政务云节点)框架下,优化省市一体化政务云服务体系。
各部门不再新建或扩建政务云平台,由省级政务云平台提供云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跨区域的省级政务云节点,支持其他地区使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满足全省各级、各部门政务云服务需求。
加强政务云平台管理,2019年年底前出台全省政务云平台管理办法,明确政务云平台建设管理要求和各方权责,2020年年底前形成全省统一、国内领先的政务云平台运行监管机制。
统筹全省政务云灾备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年底前实现关键数据异地灾备和关键应用双活灾备,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云灾备服务体系。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https://img.taocdn.com/s3/m/c73058ec80eb6294dd886c64.png)
| 14资讯|2019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文|《海洋与渔业》记者 廖静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文件”)于近日正式对外公布。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决胜全面小康攻坚冲刺阶段的一号文件,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交汇推进时期的一号文件,是改革开放40年新时代农村改革再出发的一号文件。
”在2月20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文件的指导性、针对性、前瞻性都很强,要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把“三农”领域事情办实办好。
韩长赋表示,农业的主要矛盾还在供给侧,这项改革仍然在路上。
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不断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调整优化结构 高质量兴农文件提到了“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紧缺和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
实施大豆振兴计划,多途径扩大种植面积。
支持长江流域油菜生产,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全程机械化。
积极发展木本油料。
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升级改造中小奶牛养殖场,实施婴幼儿配方奶粉提升行动。
合理调整粮经饲结构,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生产。
在消费者关注的产品质量要求方面,文件提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
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产业安全。
”无疑,这也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追溯指明了方向。
韩长赋指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可以从三个方面努力。
第一,要持续优化农业结构,通过继续抓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来巩固玉米结构调整成果,同时把握好玉米去库存节奏,加大稻谷去库存力度,实施大豆振兴计划,增加紧缺和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合理调整粮经饲结构,推进畜牧业提质增效和渔业转型升级。
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
![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https://img.taocdn.com/s3/m/32379a3876c66137ee0619fe.png)
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产业用地政策含义)产业用地政策是指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用地政策。
上述特定行业不包括房地产业。
本指引引用的相关文件清单见附录,并可在中国政府网()或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查询。
第二条(产业用地涉及的内容)本指引重点对上述特定行业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土地供应、土地利用、不动产登记等涉及的政策要点予以归纳说明。
第三条(产业用地基本原则)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用地政策规定,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在保障产业发展用地中坚持规划确定用途、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市场确定供应价格的原则。
第四条(平等对待各类用地主体)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执行产业用地政策时,应当坚持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对产业用地中各种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等不规范行为。
第二章土地供应基本规定第五条(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规定的建设用地项目,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划拨决定书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
未经有批准权的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除划拨决定书、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出让的外,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有偿使用手续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第六条(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符合《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的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协议方式出让,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办理出让手续。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农法字〔2019〕17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农法字〔2019〕17号](https://img.taocdn.com/s3/m/4d0a7ca3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b3.png)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农法字〔2019〕17号各市农业农村局:《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12月27日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效,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
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和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第四条农田建设项目主要扶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扶持对象以农民为受益主体,包括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涉农企业与单位等。
第五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第六条农田建设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明确职责,分级管理;(二)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三)集中连片,规模建设;(四)突出重点,注重效益;(五)综合考评,奖优罚劣;(六)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61fbf75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3f.png)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0.07.09•【文号】农产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农产发〔202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我部编制了《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农村部2020年7月9日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
乡村产业内涵丰富、类型多样,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业价值,乡村特色产业拓宽产业门类,休闲农业拓展农业功能,乡村新型服务业丰富业态类型,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
近年来,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乡村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存在产业链条较短、融合层次较浅、要素活力不足等问题,亟待加强引导、加快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加快发展以二三产业为重点的乡村产业,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限2020-2025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
必须牢牢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一节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发展乡村产业意义重大。
发展乡村产业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根基。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
要聚集更多资源要素,发掘更多功能价值,丰富更多业态类型,形成城乡要素顺畅流动、产业优势互补、市场有效对接格局,乡村振兴的基础才牢固。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9〕1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9〕16号](https://img.taocdn.com/s3/m/6b3f22da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4f.png)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9〕1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9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划引领,加强新增建设用地管控(一)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控制引导作用。
对标深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要充分体现节约集约土地的理念,用更少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撑新的经济总量增长,实现“产业拓展、功能完善、土地集约、市民宜居”的目标。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城市定位、功能目标和发展规模,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乡土地利用布局,引导产业向园区和经济功能区集中、人口向城镇和社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
(二)尽快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成果全覆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指导各区(市)、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以下统称各区(市)〕加快编制高质量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体现节约集约用地、多功能兼容和复合利用的要求。
2019年10月底,各区(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成果要做到全部覆盖,为项目落地提供及时有效的规划支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d59e1722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04e3f75.png)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1.21•【文号】中农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农发〔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农办、农业局,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扎实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农业农村发展稳中有进,农业再获丰收,乡村振兴开局良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局抓重点,担当作为抓落实,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稳定粮食生产,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如期推进,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乡村振兴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工作方案
![乡村振兴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e346c89e08a1284ac85043ef.png)
乡村振兴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根据X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X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原则及建设目标(一)建设原则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为X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整合和示范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成兴村强镇的发展工程和富裕农民的民生工程。
二是企业主体。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发挥实施主体主观能动性,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是市场主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选择既有地方特色又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发展,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四是统筹结合。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要和产业扶贫、产业园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结合,既要发展产业,又要兼顾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专项扶贫资金优先扶持省定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地区,申报产业扶贫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资金;省级“一事一议”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
(二)建设目标优先选择县域现有特色、优势产业,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更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更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自2019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争取上级扶持我县1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到2021年扶持30个以上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实现13个乡镇全覆盖,形成2个特色农业专业镇。
山东省财政厅、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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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5.07•【字号】鲁财农〔2019〕21号•【施行日期】2019.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山东省财政厅、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19〕21号各市财政局,各市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为规范和加强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集中财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18〕29号)规定,省财政厅和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山东省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山东省财政厅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5月7日山东省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集中财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18〕29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部门按照鲁办发〔2018〕29号文件要求,统筹整合用于推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涉农资金,具体分为两类:一是省级统筹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乡村振兴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省级重点农业事业发展以及农业应急救灾支出;二是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主要由市县统筹用于推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中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83783c4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12.png)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05•【字号】济政办字〔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济南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5日济南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为加快解决我市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根据《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工作要求,坚持“保护优先、源头减量,问题导向、系统施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快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强化农业生产污染综合防治,推进农业绿色生态发展,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推动生态济南、美丽泉城建设。
(二)主要目标。
1.农业绿色生态发展。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生态化”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规范化使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得到提高,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农用地土壤基本得到保护,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农业可持续发展、绿色供给能力明显提升。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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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请勿外传财经动态第55期目录.国内财经 (2)IPO监管问答50条出炉 (2)保险业将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3)两部门发文要求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 (5)上期所发布原油期货价格指数 (7)天津市出台就业创业人才引育激励保障等系列举措 (7)陕西省国资委积极推进国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 (8)四川发布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9)贵州将加强农村电商扶贫 (11)湖南省出台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 (11)江苏镇江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细则 (12)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19年行动计划公布 (13)海南出台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28条” (13).企业动态 (15)一汽正在打造移动出行公司 (15)九城6亿美元投资FF (15).海外经济 (16)报告警告全球能源可持续性转型陷入停滞 (16)土耳其对摩根大通涉嫌造成金融市场波动展开调查 (17)新加坡亚太交易所拟上市永续外汇期货合约 (17).研究探索 (18)桥水创始人认为中国经济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和增长 (18).社团工作 (19)中证协召开证券公司可转债发行与投资业务专题座谈会 (19)郑商所正式加入国际期货业协会 (20)·国内财经·IPO监管问答50条出炉3月2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共50条,定位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准则在首发审核业务中的具体理解、适用和专业指引,主要涉及首发申请人具有共性的法律问题与财务会计问题。
证监会表示,发布《问题解答》旨在增强审核工作透明度,提高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便于各中介机构履职尽责。
据了解,这50条问答是在研究总结发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经充分征求市场各方意见,不断完善审核标准形成的,极具实操性。
如持续经营时限计算,对赌协议、锁定期安排,“三类股东”的核查及披露要求,股权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公众公司、H股公司或境外分拆、退市公司申请IPO的核查要求,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影视行业收入及成本,持续经营能力,过会后业绩下滑等市场关注的热门问题,《问题解答》中均有明确。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项目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项目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7807437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d6.png)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项目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4.23•【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全省农业项目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省重点事权综合改革试点县,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单位,厅属有关单位:现将《全省农业项目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4月23日全省农业项目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为统筹推进我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做好稳投资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和农业农村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积极做好稳投资工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突出短板,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为全省扩内需、稳增长、保供给夯实农业农村基础。
(二)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在建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建项目复工率达到100%,2020年确定的项目开工率达到100%。
谋划编制一批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分级分类储备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立完善“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创新金融支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
二、工作重点(一)全面推进项目开复工。
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采取针对性措施,坚持分类指导、分区分级施策,帮助协调解决在用工、运输、原材料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有序推动我省农业投资项目开复工。
4月底前,全面完成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开复工。
(二)编制项目建设规划。
厅各相关项目管理单位和各市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与国家相关规划和我省发展规划相衔接,及时谋划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工程、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沿海渔港建设、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数字农业农村等项目建设规划。
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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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10.18•【字号】鲁农委办发〔2021〕35号•【施行日期】2021.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省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山东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0月18日山东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好2021年省委1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农产发〔2021〕2号)精神,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我省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1.坚持全产业链发展。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推进延链、补链、壮链、优链,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林牧渔业与加工、流通、文旅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形成集生产、加工、贮藏、冷链物流、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畅通供应链,健全完善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2.坚持产业特色化发展。
充分发挥我省山地、丘陵、平原、沿河、沿海等资源禀赋,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小杂粮、食用菌、中药材、特色果蔬、特种养殖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打造农业特色产业“单项冠军”。
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有机农业、定制农业、高端农业,促进特色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批准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认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批准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6f693c2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c33ba58.png)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批准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2.11•【字号】鲁农产业字〔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批准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对2018-2020年批准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2〕1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省的国家农业产业强镇认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市及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梳理产业强镇项目建设成效,发挥产业强镇上联城市、下接乡村的纽带作用,推动产城融合、产村融合,将农业产业强镇打造成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载体,确保认定工作质量。
二、严格审核。
按照认定条件,综合考虑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产业融合成效突出、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建设任务全部完成等因素,结合绩效考核情况,认真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确保推荐出满足国家农业产业强镇认定条件的乡镇。
三、规范程序。
申请认定主体为项目乡镇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在严格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基础上,形成市级推荐报告(参照附件3模板),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2022年2月26日前,将市级推荐报告,以及合订成册的申请表、相关附件等证明材料(邮寄2份),连同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报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sdcyh@、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高洁 0531-51789183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侯慧聪 0531-51789178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孟灿 0531-5176978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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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批准开展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通知》(农办产〔2019〕7号)要求,我省平度市崔家集镇等23个镇承担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任务,项目镇实施方案已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9月26日
山东省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
实施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支持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工作部署,今年我省平度市崔家集镇等23个镇承担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
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项目重点
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举措。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23号)要求,准确把握农业产业强镇政策定位,聚焦农业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推进建设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集聚、多利益联结、多模式创新的农业产业强镇,构建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网络服务体系、紧密利益联结的产业集群,实现乡村主业强、百业兴、宜业宜居,将农业产业强镇打造成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二、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提出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商省财政厅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完善配套制度、明确管理程序,扎实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1.成立农业产业强镇技术指导小组,组织粮油、果蔬、畜牧、农机等方面的专家对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开展指导,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生产、加工技术难题。
2.加强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培训,结合2018年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召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指导2019年项目乡镇的项目实施工作,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培育好主导产业。
3.组织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建立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4.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全省项目进展情况,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4月向农业农村部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于2020年8月前报送项目工作总结。
5.开展宣传引导、典型培育,及时总结各地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经验、乡村产业发展典型,通过多种方式在全省宣传推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层层压实责任。
各项目市、县、乡镇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报告。
1.各市要高度重视,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商财政部门同意后及时批复项目实施方案,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工作,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备案,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程序批复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要加强工作指导和项目督导,适时开展工作督导调度,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2.承担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指导小组,加强统筹、强化指导,做好方案制定、项目审核、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管理、总结宣传等工作。
3.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承担建设任务的乡镇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取得实效。
4.承担建设任务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认真管,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示范建设任务,2020年6月30日前项目全部竣工。
(三)加强资金管理。
2019年每个农业产业强镇补助1000万元,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经县级验收、市级复验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拨付项目建设主体。
1.采取“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自主建设、自筹投入、竣工验收、合格公示、一次补助”等方式,有关县级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于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对2019年示范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于7月30日前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
2.认真执行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严禁将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兴建楼堂馆所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确保建设方向不偏、资金使用安全。
3.结合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统筹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集聚产业发展动力,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金融、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一)培育示范典型。
要结合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积极培植融合基础好、利益联结紧密、带动作用突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入股、“保底收购+利润二次分配”等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打造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循环型农业“新六产”发展模式,探索多种乡村产业发展模式,助推农业脱贫攻坚。
(二)做好政策宣传。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多种渠道,就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的重大意义、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全面展现建设亮点和成效,讲好强镇故事、打响强镇品牌,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行标牌管理,将实施范围、主导产业、参与主体、建设内容、负责人等以醒目的方式展示出来,使用农业农村部统一设计的产业强镇LOGO。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市要于2019年10月15日、12月15日、2020年3月15日前等时间节点,上报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实时上报项目建设经验做法、工作信息等。
同时,各市要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项目建设信息及总结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