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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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批准开展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通知》(农办产〔2019〕7号)要求,我省平度市崔家集镇等23个镇承担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任务,项目镇实施方案已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9月26日
山东省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
实施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支持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工作部署,今年我省平度市崔家集镇等23个镇承担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项目重点
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举措。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23号)要求,准确把握农业产业强镇政策定位,聚焦农业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推进建设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集聚、多利益联结、多模式创新的农业产业强镇,构建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网络服务体系、紧密利益联结的产业集群,实现乡村主业强、百业兴、宜业宜居,将农业产业强镇打造成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二、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提出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商省财政厅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完善配套制度、明确管理程序,扎实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1.成立农业产业强镇技术指导小组,组织粮油、果蔬、畜牧、农机等方面的专家对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开展指导,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生产、加工技术难题。
2.加强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培训,结合2018年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召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指导2019年项目乡镇的项目实施工作,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培育好主导产业。
3.组织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建立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4.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全省项目进展情况,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4月向农业农村部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于2020年8月前报送项目工作总结。
5.开展宣传引导、典型培育,及时总结各地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经验、乡村产业发展典型,通过多种方式在全省宣传推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项目市、县、乡镇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报告。
1.各市要高度重视,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商财政部门同意后及时批复项目实施方案,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工作,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备案,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程序批复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要加强工作指导和项目督导,适时开展工作督导调度,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2.承担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指导小组,加强统筹、强化指导,做好方案制定、项目审核、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管理、总结宣传等工作。
3.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承担建设任务的乡镇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取得实效。
4.承担建设任务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认真管,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示范建设任务,2020年6月30日前项目全部竣工。
(三)加强资金管理。2019年每个农业产业强镇补助1000万元,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经县级验收、市级复验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拨付项目建设主体。
1.采取“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自主建设、自筹投入、竣工验收、合格公示、一次补助”等方式,有关县级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于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对2019年示范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于7月30日前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
2.认真执行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禁将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兴建楼堂馆所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确保建设方向不偏、资金使用安全。
3.结合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统筹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集聚产业发展动力,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金融、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一)培育示范典型。要结合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积极培植融合基础好、利益联结紧密、带动作用突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入股、“保底收购+利润二次分配”等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打造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循环型农业“新六产”发展模式,探索多种乡村产业发展模式,助推农业脱贫攻坚。
(二)做好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多种渠道,就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的重大意义、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全面展现建设亮点和成效,讲好强镇故事、打响强镇品牌,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行标牌管理,将实施范围、主导产业、参与主体、建设内容、负责人等以醒目的方式展示出来,使用农业农村部统一设计的产业强镇LOGO。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要于2019年10月15日、12月15日、2020年3月15日前等时间节点,上报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实时上报项目建设经验做法、工作信息等。同时,各市要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建设信息及总结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