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公务员法(职级套改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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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新变化: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公务员法》新变化: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公务员法》新变化: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摘要:2018年末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19年6月1日开始施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中变化颇多,其中关于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有关规定,是本次修法的一大亮点和重点。

本文主要介绍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之后应当如何施行。

关键词:《公务员法》;新变化;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新修订《公务员法》在第17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由此,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我国正式建立。

毫无疑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值得深入的探索研究和思考,因为这对于当今中国公务员制度建设、公务员人员管理工作乃至今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什么是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职务与职级,四平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林野教授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拓宽公务员晋升渠道》一文中写到“职务”是指机关中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是指头衔称谓,通俗叫官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是体现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同时也是确定员工薪资待遇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

由此看来职务体现一个人的官职大小,但职级可以类似于职务的助手,增加单一职务的丰富性,有助于拓宽公务员的晋升渠道。

旧《公务员法》的第三章的标题只有职务与级别,新《公务员法》在此基础上增加职级的概念,改为“职务、职级与级别”,并在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详细具体的规定了职务、职级层次的划分标准,改变了原来《公务员法》将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做法。

新《公务员法》将“非领导职务”这个词汇删除了,但关于领导职务层次设定还是与原法相同。

林野教授最后总结到对比原法可以发现,此次调整,职级对应的是以前所说的非领导职务,这意味着,“非领导职务”的表述将成为历史,代之以“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运行模式。

2019新公务员法职级并行实施细1

2019新公务员法职级并行实施细1

2019新公务员法职级并行实施细则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公务员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

今次印发的《规定》提出,公务员晋升职级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此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职级。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序列有哪些?根据《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公务员职级如何设置?根据此次公布的《规定》,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

此外,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公务员职级职数比例有何要求?——中央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12%《规定》明确提出,职级职数按照各类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的一定比例核定。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比例也有相应要求。

根据《规定》,中央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2%,其中,正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40%,副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2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5%。

【重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职级并行初次套改解读

【重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职级并行初次套改解读

【重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职级并行初次套改解读(一)职级的设置。

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二)职级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三)职级晋升办法。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四)职级晋升后的待遇。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五)职级晋升后的管理。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

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

2019年公务员法实施细则-范文word版 (9页)

2019年公务员法实施细则-范文word版 (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公务员法实施细则篇一: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新公务员法》分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共107条。

其主要内容有:第一,总则。

规定了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依据、公务员的范围,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原则,公务员主管部门及其关系等。

第二,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规定了公务员应具备的七项条件、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和公务员享有的八项第三,职务与级别。

规定了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明确根据职位划分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实行分类管理,并规定了公务员职务的分类和确定公和员级别的依据等。

第四,录用制度。

规定对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兑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公务员法》还对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录用程序、录用方式和录用的组织负责机构作了明确规定。

此外,《公务员法》还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五,考核制度。

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此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对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此外,还规定了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第六,职务任免制度。

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

此外,还规定了选任制公务员任职和职务终止时间、委任制公务员任职和免职的情形,以及对公务员兼职的限制性规定。

第七,职务升降制度。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新公务员法2019

新公务员法2019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级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职数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或者相当层次职级范围内,按照拟任职级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30日内,应当根据其拟任职级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二级科员、二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管、二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二级。

(二)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与级别。

(三)国家对法官、检察官等的任职定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级和拟定级别的意见:(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一)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二)不按招考职位类别、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工资套改办法

公务员工资套改办法

公务员级别工资套改办法关键词:先级别,后级别工资。

办法一:按现任职务套改,直接确定级别。

例1:某正科级干部,套改年限24年,任现职年限7年,任低一职务13年(含任现职年限,下同),直接按现职套入20—5,即20级5档,731元/月。

办法二: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级别高套一级。

政策规定: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

例2:某正科级干部,套改年限21年,任现职4年,任低一职务16年,先按现职套改为21—4,627元/月,再按低一职套改为21—5,668元/月,套改级别都是21级,按政策规定,本次工改则应在21级的基础上,高套一级到20级,级别工资由21—5,668元/月就近就高套入20—4,686元/月。

例3:某正处级干部,套改年限25年,任现职3年,任低一职务16年,按现职套改为18—5,870元/月,按低一职务套改为17—5,947元/月,按现职套改后的级别18级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17级,依据政策规定,本次工改应在17级基础上,高套一级到16级,级别工资由17—5,947元/月就近就高套入16—4,969元/月。

办法三: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不变,档次就近就高确定。

政策依据: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例4:某正科级干部,套改年限23年,任现职3年,任低一职务16年,按现职套改为20—4,686元/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为21—6,709元/月,按现职套改的级别20级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21级,但按现职套改的级别工资额686元/月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709元/月,按政策规定,本次工改应在21—6,709元/月的基础上,就近就高套入20—5,731元/月。

2019年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新公务员法细则解读

2019年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新公务员法细则解读

2019年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新公务员法细则解读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宣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具体的变化如下:1、年轻公务员将正常晋级新公务员法实施后,最大的亮点就是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打破了公务员仅靠职务晋升实现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

职务职级并行按照四川和国家机关的试点情况来看,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先进行套改。

也就是新公务员法实施后,原来的副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巡视员都不存在了,统一改为几级主任科员、几级调研员、几级巡视员,巡视员之前省级和中央国家机关基本是两年一调级别;二是套改完了按照职务职级并行正常晋级。

也就是前面所说的正常晋级,优秀的可以提前半年晋级。

2、越早参加工作的公务员越早退休新公务员规定,公务员干满三十年可以申请退休,因此参加工作越早的公务员,越可以尽早的享受天伦之乐,特别是公务员职业常态化以后,公务员的收入基本逐步规范,级别之间的待遇会逐步缩小,大家往往会看淡一些东西,也会把家庭生活看的非常重要。

特别是干部年轻化的提法,今后公务员队伍中五十岁的处级科级干部或将不存在,新公务员法对于解决干部队伍年轻化无疑是保驾护航的作用。

3、基层公务员工资或将提升基层公务员的待遇将会有较大提高。

特别是基层工作的职级类公务员,现在的待遇依然相对偏低。

此次《公务员法》的修订实施后,这类人员的待遇将会有较大的提高。

第一,晋升职务时间缩短,享受较好的待遇自然也会来得更快。

根据近日,中组部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5个重要文件来看,新入职的公务员工资将有所提升。

第二,随着新的《公务员法》的实施,会出台配套措施,工资待遇会有相应的提高,并且提高的幅度将会较大。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一篇]职级并行套改细则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一篇]职级并行套改细则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一篇]职级并行套改细则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 __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xx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 新公务员法细则解读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 新公务员法细则解读

2019年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新公务员法细则解读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宣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具体的变化如下:1、年轻公务员将正常晋级新公务员法实施后,最大的亮点就是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打破了公务员仅靠职务晋升实现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

职务职级并行按照四川和国家机关的试点情况来看,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先进行套改。

也就是新公务员法实施后,原来的副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巡视员都不存在了,统一改为几级主任科员、几级调研员、几级巡视员,巡视员之前省级和中央国家机关基本是两年一调级别;二是套改完了按照职务职级并行正常晋级。

也就是前面所说的正常晋级,优秀的可以提前半年晋级。

2、越早参加工作的公务员越早退休新公务员规定,公务员干满三十年可以申请退休,因此参加工作越早的公务员,越可以尽早的享受天伦之乐,特别是公务员职业常态化以后,公务员的收入基本逐步规范,级别之间的待遇会逐步缩小,大家往往会看淡一些东西,也会把家庭生活看的非常重要。

特别是干部年轻化的提法,今后公务员队伍中五十岁的处级科级干部或将不存在,新公务员法对于解决干部队伍年轻化无疑是保驾护航的作用。

3、基层公务员工资或将提升基层公务员的待遇将会有较大提高。

特别是基层工作的职级类公务员,现在的待遇依然相对偏低。

此次《公务员法》的修订实施后,这类人员的待遇将会有较大的提高。

第一,晋升职务时间缩短,享受较好的待遇自然也会来得更快。

根据近日,中组部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5个重要文件来看,新入职的公务员工资将有所提升。

第二,随着新的《公务员法》的实施,会出台配套措施,工资待遇会有相应的提高,并且提高的幅度将会较大。

职级并行套改细则(最新)

职级并行套改细则(最新)

据新华社3月27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该规定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正式提出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分设、脱钩,意味着很多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符合相关条件情况下,可以正常晋升职级和提升待遇。

此次《规定》的适用对象包括全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根据《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字,全国有719万公务员,其中县以下机关单位公务员数约占 60%,乡科级及以下人员大约占 76.7%。

涉及人数大、尤其与广大基层公务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此次《规定》引起高度关注的主要原因。

《人民日报》报道也指出,公务员队伍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职位越少。

苦于编制和职数所限,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单位千军万马往往不得不挤职务这根“独木桥”。

对于基层公务员普遍关注的“晋升难”等问题,此次《规定》在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职级确定与升降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

例如,在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以及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按照相同的比例核定,即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在公务员晋升职级上,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如: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一、初次套转涉及人员(一)非领导职务套转:原非领导职务职级套转;巡视员套转一级巡视员;副巡视员套转二级巡视员;调研员套转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转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转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转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一级科员;办事员套二级科员。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一篇]职级并行套改细则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一篇]职级并行套改细则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一篇]职级并行套改细则一、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

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XX市满XX县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事业单位职级并行套改细则

事业单位职级并行套改细则

事业单位职级并行套改细则事业单位职级并行套改细则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职级并行的要求是: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可以享受职称工资,职称可以通过国家考试取得,还需要根据人事部门对你单位规定的技术职称编制是多少确定,如果超编,需要实现岗位竞争。

二、没有取得职称的人员按照职务级别、工作年限领取工资。

三、既有职称,又有职务级别的单位管理人员,按照工资高的待遇领取。

事业单位不实行,本来事业单位就是走职称路线,不走职级路线的。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三、实施范围(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在事业单位三个岗位中,专技岗位通过评聘职称增加工资,体现自己的价值;工勤岗位通过鉴定职业资格水平来增加收入;而管理人员发展上升则较为困难,它的天花板取决于单位的行政级别,一般在地市一级的事业单位大多是科级,也就是单位领导才能聘用在管理7级,副职为管理8级,而对于普通职员来说,只能一直处于管理9级,工资收入无法增加,发展空间严重受限。

从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来,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在事业单位中也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要求强烈,但这种改革属于国家事权,必须由国家统一部署推进。

早在2017年,厦门人社局表示将试点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而在2018年7月,中央正式通过了《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至此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晋升的实施已经走入轨道。

在2018年11月,人社部在支持海南人社事业改革的相关通知中,也明确了要指导海南建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晋升制度。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2019.04.24•【文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2019年4月24日印发)第一条为了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中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行政执法类职位根据工作性质、执法职能和管理需要,按照党中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一般在市地级以下机关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和其他以行政执法工作为主要职责的机关或者机构设置。

确有需要的,根据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实际,省级、副省级城市机关也可以设置行政执法类职位。

第三条按照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和建立职级序列的要求,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调整为职级,职级序列分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中职务与级别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副省级城市机关,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督办以下职级;(二)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高级主办以下职级;(三)县(市、区、旗)机关设置二级高级主办以下职级。

第五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按照下列比例核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督办不超过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数量的5%;一级至四级高级主办不超过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数量的45%。

2019年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2019年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2019年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意见还对“任职年限”作出解释,即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公务员相关的制度和规定都在的行政法中有体现。

关于公务员的有关待遇也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问题。

那么,2018年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有哪些内容?▲《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正科级基层干部满15年可享副处待遇: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将设置5个职级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将设置5个职级,如果一名正科级别的乡镇公务员连续15年未得到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干部待遇。

比如,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满15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

南都记者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等多个省份获悉,《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日前已经正式下发,将正式实施。

这一文件旨在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

▲《意见》提出职级晋升具体条件:《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根据《意见》,举例说,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比如,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满15年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

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区市例外《意见》还对“任职年限”作出解释,即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7•【文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3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五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干部到地方的职级是如何套改的

干部到地方的职级是如何套改的

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的职级是如何套改的?部队职别公务员职别技术级别排职办事员级技术14级副连职科员级技术13级正连职科员级技术12级副营职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技术11级军转正营职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技术10级副团职县、处级副职(副调研员)技术9级(有点悬?)正团职县、处级正职(调研员)技术8级(有点悬?)副师职地、厅级副职(副巡视员)技术7级(悬得很?)正师职地、厅级正职(巡视员)技术6级(悬得很?)副军职省、部级副职技术5级(可能性不大了?)正军职省、部级正职技术4级(更不好对应了?)不过正师以上已经很少人要求转业了.基本上退休.主要看团以下的.1、自1975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129号文件以来,凡军队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工资级别一律按国家机关行政级别待遇。

如军队十九级干部转业到六类工资区工作,即按六类国家行政十九级干部待遇(1953年底前入伍的干部保留原部队级别工资不变)。

如果所到单位执行企业或其它种类工资制度,亦均按当地同等行政工资级别标准计发工资。

2、1980年4月军队干部实行部分工资改革以后,其转业的干部退出现役时,即取消职务工资,仍按上述办法执行。

3、军队职务与地方职务的比照关系,政府未作过规定,但建国以来一般均沿袭区营、县团、地师的习惯作法对待。

为此,国务院,中央军委1975年129号文件规定,对军队转业干部的职务安排,"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并参照他们原在部队担任的职务安排适当工作"。

近两年,鉴于国民经济调整、企业整顿、机构精简等情况,为缓和安置团职转业干部的困难,国务院、中央军委于1982年24号文件进一步规定:对于少数团职干部"因工作需要没有安排到县或相当于县级职务的,应与地方县级或相当于县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基本相同"。

转业干部定级定职:转业安置各个地区政策各有不同,实际操作起来要根据安置地当年地方政府军转干部安置的有关文件操作。

公务员职级套改程序

公务员职级套改程序

公务员职级套改程序一、初次套转涉及人员(文章后面有简图)(一)非领导职务套转:原非领导职务职级套转;巡视员套转一级巡视员;副巡视员套转二级巡视员;调研员套转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转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转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转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一级科员;办事员套二级科员。

(二)县以下机关职级套转:正处级套转二级调研员;副处级套转四级调研员;正科级套转二级主任科员;副科级套轻四级主任科员;科员级套转一级科员。

二、套改程序。

先套转,后普升。

首次执行的时候,先完成套转工作。

按照文件的要求,再全部归并为职级公务员。

三、套改有比例。

首次套转没有限制,套转是法定的,是必须进行的。

以后套转就有比例限制:市级机关:市级领导班子一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5%。

市级机关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0%,其中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二级调研员总数的5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县乡级机关:县级领导班子二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0%,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20%。

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二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级、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四、初次晋升比例。

一是人数比例限制,如果首次套转后职级公务员人数已经满编,自上而下开始首次职级晋升时还是不能腾出空编,那下面的人就不能再次晋升了。

二是任职年限,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初次职级晋升后,还能续算之前的任职年限(扣一部份),理论上可以再次职级晋升。

新公务员法2019

新公务员法2019

新公务员法2019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公务员作为国家的中坚力量,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我国于2019年颁布了新公务员法,以规范公务员的选拔、培养、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升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本文将就新公务员法2019进行探讨。

一、背景介绍新公务员法的颁布是我国政府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就开始进行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但随着时代的演进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原有的公务员管理方式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新公务员法顺应时代潮流,对公务员队伍的选聘、培养和管理进行了全面升级和优化。

二、选聘与考核新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选拔机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公务员的选聘将更加注重综合素质的评价,不再单纯以学历和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

此外,还将注重公务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更加关注应聘者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在考核方面,新公务员法强调考试内容的全面性和实用性,考试科目将更贴近实际工作需要。

同时,还将引入绩效考核机制,对公务员的工作成果和工作态度进行全方位的评估,激励公务员提高工作水平,为国家和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培训与发展为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新公务员法加强了公务员的培训和发展计划。

针对不同岗位和职级的公务员,将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方案,以满足其不同领域的需求。

此外,新公务员法还鼓励公务员参与培训项目的申报和组织,鼓励公务员参加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国际视野。

通过不断学习和成长,公务员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四、管理与监督新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体系进行了全面升级。

在管理方面,新法规定了公务员职责的范围和界定,明确了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公务员的晋升和晋级制度也得到了改善和完善,确保公务员的晋升更加公平和透明。

在监督方面,新公务员法强化了监察机构的职能和作用,加强了对公务员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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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公务员法(职级套改多关注)
2019新公务员法把职级分为了以下类别: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一、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职级如何套改?
新旧职级对比图:
本科毕业生考入后转正定级为一级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定为四级主任科员;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定为二级主任科员。

二、职级套改的一些关注点
1、职级套改后的工资级别
公务员工资级别分为27级14档。

大专毕业生,一般套改为一级科员,拿26级工资;本科毕业生、双学位一般套改为一级科员,拿25级工资(工资档次又有区别);硕士研究生套改为四级主任科员,拿24级工资;博士研究生套改为二级主任科员,拿22级工资。

2、担任领导职务的套改为职级
副科套改为四级主任科员,正科套改为三级主任科员。

如果担任现级别领导职务满两年的,可以在套改后的基础上晋升一级。

例如:如果担任正科职务满3年,那么就可以在套改为三级主任科员后晋升一级,直接定为二级主任科员,而后再按照年限晋升。

如果在现职级干满10年以上可以在套改后直
接晋升两级。

3、关于职级调整
四个级别的主任科员一般两年调一次,即从四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到一级主任科员四个级别,每两年往上调一级;四个级别的调研员一般三年调一次,即从四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到一级调研员四个级别,每三年往上调一级。

上调是在没有犯错、各项考评优秀的基础上实施的,并非只看年限。

4、关于职数设置
在改革中,对不同级别的单位,相应调研员、巡视员职数是受到限制的。

一般正科级单位不会设置巡视员的职级,可能会设置调研员职级,但要看单位编制人数;正处级单位可能会设置巡视员职级,也要看单位编制人数。

例如:某个正科级单位人数较多(如有50人左右),按新公务员法实施后,可能会在编制人数的1%~5%的范围内(约1~2个)设置调研员职级,所以基层干部想要晋升到调研员,即便条件符合,也需排队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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