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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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油气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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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油气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规定1 西南油气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防止设备设施在生产期间或检维修期间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热能、化学能、辐射能等;物料主要指作业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危险介质等。

隔离指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危险能量、物料不能释放。

第三条所有作业中涉及的能量隔离都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隔离方案,主管领导批准。

第六条HSE管理部门参与隔离方案编制审核,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基层单位应将隔离方案收集、存档形成资料库,二级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至少每年组织对基层单位隔离方案资料库进行一次审核。

第三章技术要求第七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物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二)隔离压力源或释放压力。

(三)停止转动设备并确保它们不再转动;(四)释放贮存的能量和物料。

(五)防止设备可能受外力的影响引起的移动。

(六)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第八条隔离方式选取原则隔离应优先选取截断、加盲板或盲法兰等方式实现有效隔离,偏离此标准的隔离方式应增加有效控制措施并得到批准。

第九条隔离技术要求作业前,应根据辨识出的危险能量和物料及可能产生的危害,编制隔离方案,隔离方案应明确隔离方式、隔离点、隔离实施及解除的操作步骤、隔离有效性的检测、作业区域警戒设置要求等内容(附件1),根据危险能量和物料性质及隔离方式选择相匹配的断开、隔离装置。

(一)工艺隔离工艺隔离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隔离可采取加装盲板、实现断开、双重隔离或其它有效隔离方式,隔离实施完成后应确认隔离有效,并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严禁与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作业区域。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日期:2022年5月1日1. 引言能量隔离是指对设备、系统或设施施加安全隔离措施以防止能量传递的过程。

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遵循能量隔离管理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能量隔离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能量隔离的定义能量隔离是指在进行维修、检修、清洁、调试或其他工作时,通过切断能量源并施加标识、锁定和标签,以确保工作区域没有能量传递的状态。

3. 能量隔离的目的能量隔离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工作人员免受意外能量释放的伤害。

通过正确实施能量隔离管理规定,可以降低工作场所事故的风险,减少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4. 能量隔离的原则4.1 认识能量源在进行能量隔离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和认识能量源,包括电器、气体、化学品、机械设备等。

了解能量源的特性、工作原理和潜在风险,有助于有效地进行能量隔离。

4.2 切断能量源切断能量源是能量隔离的第一步。

根据不同的能量源类型,采取相应的切断措施,如关闭电气开关、关闭气阀、断开电源等。

4.3 施加标识、锁定和标签在切断能量源后,需要施加标识、锁定和标签,以警示其他人员不得重新开启能量源。

标识和标签应明确、易于辨认,并在特定位置进行标注。

锁定设备可以防止他人误操作,确保能量隔离的有效性。

4.4 检查能量隔离状态在进行工作之前,必须对能量隔离状态进行检查。

确保能量源已切断,并检查锁定和标识是否有效。

只有确认能量隔离状态正确无误后,才能进行后续工作。

5. 能量隔离的程序5.1 能量隔离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能量隔离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准备工作。

包括准备隔离设备、整理工作区域、确认工作人员和权限等。

确保所有必要的准备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能量隔离操作。

5.2 能量隔离操作步骤以下为常见能量隔离操作的步骤:1.判断能量源类型,制定相应的能量隔离计划。

2.关闭能量源,切断电源或关闭阀门等。

3.施加标识、锁定和标签,使用明确且易识别的方法。

4.检查能量隔离状态,确保能量源已切断且隔离有效。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修改后)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修改后)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区队、科室。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

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

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1.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2.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

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

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五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六条各区队、科室要建立能量隔离设施[包括盲板(实心法兰盘或管堵)、安全锁]台账,明确拆/加人、时间、地点。

第七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三)退出物料,关闭阀门。

(四)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五)锚固、锁闭或阻塞。

第八条抽加盲板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抽加盲板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统一编号,作好记录。

(二)负责盲板抽加的人员要相对稳定,原则上谁加谁抽,人员变动要做好交接。

(三)抽加盲板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四)抽加盲板要考虑防泄漏、防火、防中毒、防滑、防坠落等措施。

能量隔离管理制度

能量隔离管理制度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单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

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

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1.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2.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

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

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公司生产运行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能量隔离管理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公司各基层单位负责能量隔离管理规定的执行,并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九条公司各基层单位要建立能量隔离设施(包括盲板、安全锁)台账,明确拆/加人、时间、地点。

第十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双切断阀门,打开双阀之间的导淋。

(三)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四)退出物料,关闭阀门。

(五)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六)锚固、锁闭或阻塞。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指导公司各单位能量隔离操作流程,消除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时由于危险能量的意外释放所引起的事故风险,保证作业人员在进行与设备有关工作时的人身安全,提升安全管理绩效。

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供各单位参照制定《能量隔离管理规程》。

第二条能量隔离适用范围:1、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前,上锁挂牌验证是控制危险能量源并达到零能态的主要且首选方法。

2、需要对机械、设备、工艺的防护或安全装置进行移除或旁路;3、人员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时可能暴露在危险能量中;4、涉及人员包括员工、合同方、第三方;5、不适用于:使用插拔型连接设备,原料开采过程中爆炸性能量已经释放,移动设备班前检查,加油或其它经由风险评估确定的类似作业,只能在设备通电或开机状态下才能进行的作业等。

第三条能量隔离基本术语:能量源:电源、机械能、水压、气压、化学能、热源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能量。

危险能量:指一旦意外释放就可导致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能量。

零能态:是指机械、设备与危险能量源完全分离,并且残留能量已经消散或受到限制的状态。

残留的(或储存的)能量:是指在关断机器设备之后仍然保留其中的能量(如储气罐内的压缩空气)。

作业任务:是指某项工作活动,包括:搭设、安装、建造、调试、修理、调整、检查、疏通、装配、排除故障、试验、清洁、拆卸、废除、维修、保养或者其他类似的与机械、设备、生产过程相关的工作等。

个人锁具:含有员工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一人叁套并由员工个人保管。

公用锁具:集中上锁箱里刻有“公用”字样的普通挂锁、空开锁具、多孔锁、异形锁具、警示牌等。

外包锁具:含有合同方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供合同方人员使用,每人叁套。

集中上锁方式:对于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前需对 4 个及以上危险能量隔离装置同时进行锁定时,必须通过设置在工作现场集中上锁箱内的锁具对能量隔离装置进行锁定,然后再将锁具的钥匙放回到该集中上锁箱,最后由所有参加现场作业的人员用个人锁具将该集中上锁箱锁上。

能量隔离管理方案计划规章指导意见

能量隔离管理方案计划规章指导意见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指导公司各单位能量隔离操作流程,消除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时由于危险能量的意外释放所引起的事故风险,保证作业人员在进行与设备有关工作时的人身安全,提升安全管理绩效。

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供各单位参照制定《能量隔离管理规程》。

第二条能量隔离适用范围:1、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前,上锁挂牌验证是控制危险能量源并达到零能态的主要且首选方法。

2、需要对机械、设备、工艺的防护或安全装置进行移除或旁路;3、人员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时可能暴露在危险能量中;4、涉及人员包括员工、合同方、第三方;5、不适用于:使用插拔型连接设备,原料开采过程中爆炸性能量已经释放,移动设备班前检查,加油或其它经由风险评估确定的类似作业,只能在设备通电或开机状态下才能进行的作业等。

第三条能量隔离基本术语:能量源:电源、机械能、水压、气压、化学能、热源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能量。

危险能量:指一旦意外释放就可导致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能量。

零能态:是指机械、设备与危险能量源完全分离,并且残留能量已经消散或受到限制的状态。

残留的(或储存的)能量:是指在关断机器设备之后仍然保留其中的能量(如储气罐内的压缩空气)。

作业任务:是指某项工作活动,包括:搭设、安装、建造、调试、修理、调整、检查、疏通、装配、排除故障、试验、清洁、拆卸、废除、维修、保养或者其他类似的与机械、设备、生产过程相关的工作等。

个人锁具:含有员工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一人叁套并由员工个人保管。

公用锁具:集中上锁箱里刻有“公用”字样的普通挂锁、空开锁具、多孔锁、异形锁具、警示牌等。

外包锁具:含有合同方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供合同方人员使用,每人叁套。

集中上锁方式:对于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前需对4个及以上危险能量隔离装置同时进行锁定时,必须通过设置在工作现场集中上锁箱内的锁具对能量隔离装置进行锁定,然后再将锁具的钥匙放回到该集中上锁箱,最后由所有参加现场作业的人员用个人锁具将该集中上锁箱锁上。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指导公司各单位能量隔离操作流程,消除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时由于危险能量的意外释放所引起的事故风险,保证作业人员在进行与设备有关工作时的人身安全,提升安全管理绩效。

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供各单位参照制定《能量隔离管理规程》。

第二条能量隔离适用范围:1、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前,上锁挂牌验证是控制危险能量源并达到零能态的主要且首选方法。

2、需要对机械、设备、工艺的防护或安全装置进行移除或旁路;3、人员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时可能暴露在危险能量中;4、涉及人员包括员工、合同方、第三方;5、不适用于:使用插拔型连接设备,原料开采过程中爆炸性能量已经释放,移动设备班前检查,加油或其它经由风险评估确定的类似作业,只能在设备通电或开机状态下才能进行的作业等。

第三条能量隔离基本术语:能量源:电源、机械能、水压、气压、化学能、热源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能量。

危险能量:指一旦意外释放就可导致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能量。

零能态:是指机械、设备与危险能量源完全分离,并且残留能量已经消散或受到限制的状态。

残留的(或储存的)能量:是指在关断机器设备之后仍然保留其中的能量(如储气罐内的压缩空气)。

作业任务:是指某项工作活动,包括:搭设、安装、建造、调试、修理、调整、检查、疏通、装配、排除故障、试验、清洁、拆卸、废除、维修、保养或者其他类似的与机械、设备、生产过程相关的工作等。

个人锁具:含有员工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一人叁套并由员工个人保管。

公用锁具:集中上锁箱里刻有“公用”字样的普通挂锁、空开锁具、多孔锁、异形锁具、警示牌等。

外包锁具:含有合同方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供合同方人员使用,每人叁套。

集中上锁方式:对于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前需对4个及以上危险能量隔离装置同时进行锁定时,必须通过设置在工作现场集中上锁箱内的锁具对能量隔离装置进行锁定,然后再将锁具的钥匙放回到该集中上锁箱,最后由所有参加现场作业的人员用个人锁具将该集中上锁箱锁上。

能量隔离管理制度(化工企业)

能量隔离管理制度(化工企业)

能量隔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在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前,能量供给源的断开和剩余能量脱节,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加强能量隔离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运行生产、日常检维修和保养、大检修时在设备设施上进行的作业活动。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三条能量: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

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等。

第四条能量隔离:分为工艺隔离、电气隔离、机械隔离,将设备、设施及装置从电力源、气体源头和液体等源头断开,隔断来自源头能量对流经的设备、设施及装置的作用和影响。

第五条工艺流程隔离:将流体管线上的阀门关闭和加盲板,它可能包括管线的卸压、冲洗以及排气等措施,它是机械隔离的特殊情况。

第六条机械隔离将设备、设施及装置从动力源、气体源头和液体源头物理地断开。

第七条电气隔离将电路或设备部件从所有的输电源头安全可靠地分离开来,它包括电气、仪表和通讯的隔离。

第三章职责第八条安全监察部是能量隔离管理规定归口管理部门,监督和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各生产单位负责组织能量隔离、上锁挂签、能量隔离解除及相关安全措施落实。

第十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工艺处置方案的审批。

第十一条生产技术部电修负责检修作业时电气设备能量隔离、能量隔离解除及相关安全措施落实。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当要实施进入、改造或维修设备、设施及装置时,需要识别来自其外部的能量源对设备、设施及装置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对操作人员的危险。

生产车间对设备及工艺系统的能量源进行隔断,将作业活动风险降低到可允许接受的程度,隔离包括工艺隔离、电气隔离、机械隔离、射源隔离。

第十三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指导公司各单位能量隔离操作流程,消除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时由于危险能量的意外释放所引起的事故风险,保证作业人员在进行与设备有关工作时的人身安全,提升安全管理绩效。

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供各单位参照制定《能量隔离管理规程》。

第二条能量隔离适用范围:1、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前,上锁挂牌验证是控制危险能量源并达到零能态的主要且首选方法。

2、需要对机械、设备、工艺的防护或安全装置进行移除或旁路;3、人员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时可能暴露在危险能量中;4、涉及人员包括员工、合同方、第三方;5、不适用于:使用插拔型连接设备,原料开采过程中爆炸性能量已经释放,移动设备班前检查,加油或其它经由风险评估确定的类似作业,只能在设备通电或开机状态下才能进行的作业等。

第三条能量隔离基本术语:能量源:电源、机械能、水压、气压、化学能、热源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能量。

危险能量:指一旦意外释放就可导致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能量。

零能态:是指机械、设备与危险能量源完全分离,并且残留能量已经消散或受到限制的状态。

残留的(或储存的)能量:是指在关断机器设备之后仍然保留其中的能量(如储气罐内的压缩空气)。

作业任务:是指某项工作活动,包括:搭设、安装、建造、调试、修理、调整、检查、疏通、装配、排除故障、试验、清洁、拆卸、废除、维修、保养或者其他类似的与机械、设备、生产过程相关的工作等。

个人锁具:含有员工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一人叁套并由员工个人保管。

公用锁具:集中上锁箱里刻有“公用”字样的普通挂锁、空开锁具、多孔锁、异形锁具、警示牌等。

外包锁具:含有合同方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供合同方人员使用,每人叁套。

集中上锁方式:对于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前需对4个及以上危险能量隔离装置同时进行锁定时,必须通过设置在工作现场集中上锁箱内的锁具对能量隔离装置进行锁定,然后再将锁具的钥匙放回到该集中上锁箱,最后由所有参加现场作业的人员用个人锁具将该集中上锁箱锁上。

能量隔离实施指南

能量隔离实施指南

能量隔离实施指南《能量隔离实施指南》嘿,朋友,你要开始做能量隔离啦?这事儿可不能马虎,我当初也是啥都不懂一头雾水的,现在就把我的经验给你说道说道。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呢,你得知道啥是能量隔离啊。

简单说,就像你家要修电器,得把电闸拉了,不让电乱跑伤到自己,这就是一种能量隔离。

在工业或者其他环境里也一样,不管是电、机械动能,还是化学能啥的,隔离能量才能保证安全工作。

我一开始就是简单以为只要把设备停了就行,大错特错啊。

一定要查清所有的能量来源,这一点很关键。

比如说一个机器,它可能既有电路又有气动装置,那可不能只关了电路就开工。

二、实用建议在隔离能量之前啊,要做好准备工作。

要制定个清晰的计划,就像出去旅游得有个行程单一样。

把需要隔离的设备写清楚,能量来源是啥,用啥方法去隔离之类的。

我记得我当时弄一个设备,提前把每个步骤都写好了,操作的时候就顺利多了。

给每个需要隔离的能量源上贴上小标签,写上“此处能量已隔离,严禁操作”之类醒目的话,这就像给设备立个警告牌,让人远远就能看见。

而且对隔离的开关啊手柄啥的,要是有锁能锁住就锁上,再在锁上挂个小牌子,写上是谁锁的,什么时候锁的。

三、容易忽视的点这里有个易错点可得注意啦。

有时候会有储备能量,就像手机的充电宝一样,设备里可能有电容或者弹簧啥的也存储着能量,一定要给它处理干净。

我就弄错过一回,以为设备都安静了就没事了,结果差点被弹出来的小零件打到,可把我吓一跳啊。

还有呢,多人同时工作的时候,沟通一定要及时。

不能你在这边隔离好了,那边有人不知道又给打开了。

你得相互提醒,就像一个团队配合一样。

四、特殊情况特殊情况下更得小心喽。

比如说有些不好直接切断能量的设备,就得采取额外的措施。

譬如有那种连续运行不能骤停的设备,可能需要逐步降低能量而不是一下子切断。

我当时碰到个大设备,直接切断的话会损坏整个系统,找了半天资料才知道得慢慢降能量,费了好大的劲儿呢。

要是遇到设备故障现场一片混乱的时候,别慌。

西南油气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规范

西南油气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规范

西南油气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防止设备设施在生产期间或检维修期间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热能、化学能、辐射能等;物料主要指作业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危险介质等。

隔离指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危险能量、物料不能释放。

第三条所有作业中涉及的能量隔离都必须按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隔离方案,主管领导批准。

基层单位应将隔离方案收集、存档形成资料库,二级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至少每年组织对基层单位隔离方案资料库进行一次审核。

第五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物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二)隔离压力源或释放压力。

(三)停止转动设备并确保它们不再转动;(四)释放贮存的能量和物料。

(五)防止设备可能受外力的影响引起的移动。

(六)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第六条隔离方式选取原则隔离应优先选取截断、加盲板或盲法兰等方式实现有效隔离,偏离此标准的隔离方式应增加有效控制措施并得到批准。

第七条隔离技术要求作业前,应根据辨识出的危险能量和物料及可能产生的危害,编制隔离方案,隔离方案应明确隔离方式、隔离点、隔离实施及解除的操作步骤、隔离有效性的检测、作业区域警戒设置要求等内容(附件1),根据危险能量和物料性质及隔离方式选择相匹配的断开、隔离装置。

(一)工艺隔离工艺隔离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隔离可采取加装盲板、实现断开、双重隔离或其它有效隔离方式,隔离实施完成后应确认隔离有效,并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严禁与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作业区域。

隔离要求:(1)双阀隔离原则上不适用于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有毒、有害介质隔离,当工艺条件限制而采取此类方式进行隔离时,应增加额外的控制措施。

(2)当使用单阀隔离有毒、有害或压力大于0.4MPa(表压),温度高于闪点或大于六十度的介质时,应增加额外的控制措施。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指导公司各单位能量隔离操作流程,消除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时由于危险能量的意外释放所引起的事故风险,保证作业人员在进行与设备有关工作时的人身安全,提升安全管理绩效。

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供各单位参照制定《能量隔离管理规程》。

第二条能量隔离适用范围:1、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前,上锁挂牌验证是控制危险能量源并达到零能态的主要且首选方法。

2、需要对机械、设备、工艺的防护或安全装置进行移除或旁路;3、人员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时可能暴露在危险能量中;4、涉及人员包括员工、合同方、第三方;5、不适用于:使用插拔型连接设备,原料开采过程中爆炸性能量已经释放,移动设备班前检查,加油或其它经由风险评估确定的类似作业,只能在设备通电或开机状态下才能进行的作业等。

第三条能量隔离基本术语:能量源:电源、机械能、水压、气压、化学能、热源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能量。

危险能量:指一旦意外释放就可导致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能量。

零能态:是指机械、设备与危险能量源完全分离,并且残留能量已经消散或受到限制的状态。

残留的(或储存的)能量:是指在关断机器设备之后仍然保留其中的能量(如储气罐内的压缩空气)。

作业任务:是指某项工作活动,包括:搭设、安装、建造、调试、修理、调整、检查、疏通、装配、排除故障、试验、清洁、拆卸、废除、维修、保养或者其他类似的与机械、设备、生产过程相关的工作等。

个人锁具:含有员工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一人叁套并由员工个人保管。

公用锁具:集中上锁箱里刻有“公用”字样的普通挂锁、空开锁具、多孔锁、异形锁具、警示牌等。

外包锁具:含有合同方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供合同方人员使用,每人叁套。

集中上锁方式:对于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前需对4个及以上危险能量隔离装置同时进行锁定时,必须通过设置在工作现场集中上锁箱内的锁具对能量隔离装置进行锁定,然后再将锁具的钥匙放回到该集中上锁箱,最后由所有参加现场作业的人员用个人锁具将该集中上锁箱锁上。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

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

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1.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2.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

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

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能量隔离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企业基层单位执行本单位能量隔离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九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双切断阀门,打开双阀之间的导淋。

(三)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四)退出物料,关闭阀门。

(五)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六)锚固、锁闭或阻塞。

西南油气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规定

西南油气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规定

西南油气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防止设备设施在生产期间或检维修期间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热能、化学能、辐射能等;物料主要指作业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危险介质等。

隔离指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危险能量、物料不能释放。

第三条所有作业中涉及的能量隔离都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隔离方案,主管领导批准。

第六条HSE管理部门参与隔离方案编制审核,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基层单位应将隔离方案收集、存档形成资料库,二级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至少每年组织对基层单位隔离方案资料库进行一次审核。

第三章技术要求第七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物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二)隔离压力源或释放压力。

(三)停止转动设备并确保它们不再转动;(四)释放贮存的能量和物料。

(五)防止设备可能受外力的影响引起的移动。

(六)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第八条隔离方式选取原则隔离应优先选取截断、加盲板或盲法兰等方式实现有效隔离,偏离此标准的隔离方式应增加有效控制措施并得到批准。

第九条隔离技术要求作业前,应根据辨识出的危险能量和物料及可能产生的危害,编制隔离方案,隔离方案应明确隔离方式、隔离点、隔离实施及解除的操作步骤、隔离有效性的检测、作业区域警戒设置要求等内容(附件1),根据危险能量和物料性质及隔离方式选择相匹配的断开、隔离装置。

(一)工艺隔离工艺隔离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隔离可采取加装盲板、实现断开、双重隔离或其它有效隔离方式,隔离实施完成后应确认隔离有效,并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严禁与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作业区域。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据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油炼化【2011】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的各单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

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

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1.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2.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

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

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公司生产运行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能量隔离管理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公司各基层单位负责能量隔离管理规定的执行,并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九条公司各基层单位要建立能量隔离设施(包括盲板、安全锁)台账,明确拆/加人、时间、地点。

第十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双切断阀门,打开双阀之间的导淋。

能量隔离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能量隔离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6能量隔离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据**公司《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细则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

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

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1.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2.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

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

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范围第五条机动设备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细则;负责本处室组织的检维修、项目施工中机械能、热能(机械或设备)、势能(弹簧力、重力)、辐射能能量隔离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科技信息处负责生产装置内热能(介质携带及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化学能能量隔离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生产运行处负责生产装置外部系统热能(介质携带及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化学能能量隔离、电气运行系统电能能量隔离的管理、监督和考核;负责与公司相关的外部能量隔离的协调管理。

第八条质量安全环保处对本细则的执行实施监督和考核。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处室组织的独立区域内项目施工能量隔离的管理、监督和考核;负责本处室组织的非独立区域内项目施工中机械能、热能(机械或设备)、势能(弹簧力、重力)、辐射能能量隔离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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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隔离管理规程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指导公司各单位能量隔离操作流程,消除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时由于危险能量的意外释放所引起的事故风险,保证作业人员在进行与设备有关工作时的人身安全,提升安全管理绩效。

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供各单位参照制定《能量隔离管理规程》。

第二条能量隔离适用范围:1、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前,上锁挂牌验证是控制危险能量源并达到零能态的主要且首选方法。

2、需要对机械、设备、工艺的防护或安全装置进行移除或旁路;3、人员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时可能暴露在危险能量中;4、涉及人员包括员工、合同方、第三方;5、不适用于:使用插拔型连接设备,原料开采过程中爆炸性能量已经释放,移动设备班前检查,加油或其它经由风险评估确定的类似作业,只能在设备通电或开机状态下才能进行的作业等。

第三条能量隔离基本术语:能量源:电源、机械能、水压、气压、化学能、热源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能量。

危险能量:指一旦意外释放就可导致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能量。

零能态:是指机械、设备与危险能量源完全分离,并且残留能量已经消散或受到限制的状态。

残留的(或储存的)能量:是指在关断机器设备之后仍然保留其中的能量(如储气罐内的压缩空气)。

作业任务:是指某项工作活动,包括:搭设、安装、建造、调试、修理、调整、检查、疏通、装配、排除故障、试验、清洁、拆卸、废除、维修、保养或者其他类似的与机械、设备、生产过程相关的工作等。

个人锁具:含有员工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一人叁套并由员工个人保管。

公用锁具:集中上锁箱里刻有“公用”字样的普通挂锁、空开锁具、多孔锁、异形锁具、警示牌等。

外包锁具:含有合同方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供合同方人员使用,每人叁套。

集中上锁方式:对于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前需对4个及以上危险能量隔离装置同时进行锁定时,必须通过设置在工作现场集中上锁箱内的锁具对能量隔离装置进行锁定,然后再将锁具的钥匙放回到该集中上锁箱,最后由所有参加现场作业的人员用个人锁具将该集中上锁箱锁上。

直接上锁:对于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前只需对3个及以下危险能量隔离装置进行锁定时,由所有参加现场作业的人员用个人锁具直接锁定能量隔离装置。

能量隔离装置:是一种能预防能量转移或释放的机械装置,包括:手工操作的电路断路器、分离开关、线路阀门等。

负责人:接受过培训的作业项目负责人,负责所有的多重、复杂上锁措施,负责完成上锁挂牌验证工作,确保所有受影响人与被授权人完全清楚相关的危险和遵守机械、设备、工艺的危险能量控制程序,负责人既是执行上锁挂牌验证的第一个人,也是从集中上锁箱中移除个人锁具的最后一个人,同样也可以是授权人。

授权人:接受过培训的参加作业人员,负责对机械、设备、工艺实施危险能量控制(上锁挂牌验证或替代控制方法)。

受影响人:接受过培训的作业现场其他人员,此人的工作需要靠近或操作已被实施上锁挂牌验证(或替代控制方法)的机械、设备、工艺或需要其在正在实上锁挂牌验证的区域进行作业。

第四条能量隔离基本原则:1、控制风险原则风险是指某些危害实际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频次。

控制风险原则是指按照消除、隔离、工程措施、管理及正确使用的优先次序及其有效性来消除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2、上锁挂牌验证原则上锁:是指从物理上对机器或设备控制装置加锁。

挂牌:是指在锁定装置上挂贴信息牌,标明该设备所处状态和上锁人信息。

验证:是指在机器设备上进行作业前通过测试确认该机器设备已经完全消除能量,并且无法启动。

3、一人一锁原则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发放个人锁具;只要在机器设备上工作,不管时间长短,不管与能量隔离装置(即开关、阀门等)相距远近,每个作业人都应各自进行上锁挂牌;个人锁具自已保管,不得交与他人。

第二章职责与责任第五条子公司领导职责与责任:1、负责组织制定《能量隔离管理规程》,并根据现场机械、设备、工艺的改造等变化情况,及时组织研讨修订完善;2、负责督促各部门组织对《能量隔离管理规程》的培训达标与有效执行。

第六条安全环保处职责与责任:1、组织开展危险能量风险分析和危险能量控制程序的研讨,结合现场机械、设备、工艺的改造等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规程;2、组织检查与督促各部门对照《能量隔离管理规程》对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达标情况和现场作业执行情况。

第七条相关部门负责人职责与责任:1、负责对照《能量隔离管理规程规程》的对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达标和贯彻执行;2、负责对合同方作业风险分析的审定和督促执行。

第八条合同方协调人职责与责任:1、负责管理并督促合同方执行本规程和公司其他安全管理规定,合同方协调人由对口负责部门负责人指定;2、组织对合同方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使合同方作业人员熟知本办法和公司其他安全管理规定;3、负责完成合同方作业项目的“上锁挂牌验证”工作。

第九条作业负责人职责与责任:1、参加相应的能量隔离培训,并考核合格;2、熟知危险能量风险分析和危险能量控制程序,负责对作业人员和受影响人员开展作业任务相关危险的教育和告知,让其知晓和严格遵守危险能量控制程序;3、负责完成作业项目的“上锁挂牌验证”工作;4、负责完成本次作业项目范围内危险能量控制程序的九个步骤;5、负责执行“上锁挂牌验证”的第一个人,也是从集中上锁箱中移除个人锁具的最后一个人,交接班时,负责将目前的隔离状态,进行的工作以及相关信息告知接班者,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作业人员职责与责任:1、参加相应的能量隔离培训,并考核合格;2、认真执行能量隔离上锁程序,对需上锁设备进行上锁;3、保管自己的钥匙,不得交与他人;4、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解除自己的锁具;当班作业未能结束的项目,负责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一条现场受影响人员职责与责任:1、从相关记录、信息牌等及时了解、知晓附近或其它相关作业项目和会受到影响或伤害的相关危险情况;2、及时与受影响人有效协调和相关危险告知,避免交叉作业和相互影响时受到伤害。

第三章危险能量控制一般程序第十二条第一步准备阶段。

作业负责人组织召开班前会,安排作业任务内容,学习机械、设备、工艺的危险能量控制措施,准备个人锁具及相关工器具,保证所有参加作业人员都了解和知晓危险能量控制程序,了解和知晓作业内容、过程、方法,开展作业风险分析,根据危险能量控制程序或作业风险分析,确认该作业应进行上锁的设备。

第十三条第二步告知阶段。

作业负责人到中控室对工作地点、工作内容、预计作业时间、作业人数、上锁设备或集中上锁箱编号、上锁时间、工作许可提交时间、现场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在《设备维修信息中控记录本》中进行记录,并要求相应中控操作员签字确认,让中控操作员明确所辖范围设备的维护检修情况;到现场作业时还需要告诉受影响人。

第十四条第三步关断阶段。

作业负责人到中控室通知中控操作员对需要维修作业的设备或危及作业安全的设备进行停机,并进行停机确认。

第十五条第四步隔离阶段。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通过使用能量隔离装置(如,分离开关、线路阀门、挡块、盲板等),而非机械、设备、工艺的操作控制装置(如,开关按钮、紧急停止开关),有效截断危险能量,隔离装置和操作步骤必须规范、安全。

第十六条第五步上锁阶段。

每个作业人员使用个人锁具或公用锁具对实施了能量隔离的装置或放置了钥匙的集中上锁箱进行锁定,避免他人操作,直到离开作业现场。

根据作业任务上锁隔离装置的多少,将上锁分为直接上锁和集中上锁,作业负责人必须确保所有参与作业人员已执行有效的上锁。

直接上锁:所有参与作业人员用个人锁具对风险评估或危险能量控制程序清单上识别的危险能量点和上锁装置进行直接锁定;当超过两人作业时,需使用多孔锁联接个人锁具,避免损坏上锁装置;合同方作业由合同方协调人与合同方作业共同实施关断、隔离、上锁。

其中需到电力室直接上锁的,作业负责人(或合同方协调人)联系电工,先按照《停送电管理办法》办理停电手续,并在电力室内《上锁登记表》上进行登记,随后所有作业人员在电工的陪同下才能进入电力室,当电工拉断空开或将手车、抽屉柜移动到检修位后,所有作业人员将锁具逐一交于电工在相应隔离装置上锁上个人锁具,并确认到位。

集中上锁:作业负责人打开集中上锁箱,取出公用锁具对风险评估或危险能量控制程序清单中识别的危险能量点对应的上锁装置进行锁定,将钥匙放回集中上锁箱后,所有作业人员使用多孔锁具在对应位置上锁上个人锁具;合同方作业由合同方协调人与合同方负责人共同实施关断、隔离、上锁后并将自己的锁具锁在集中上锁箱上。

其中需到电力室集中上锁的:作业负责人(或合同方协调人)联系电工,先按照《停送电管理办法》办理停电手续,并在电力室内《上锁登记表》上进行登记,随后所有作业人员在电工的陪同下才能进入电力室,当电工拉断空开或将手车、抽屉柜移动到检修位后,由电工用公用锁具对相应隔离装置上锁,钥匙放回集中上锁箱内,所有作业人员确认到位后,在集中上锁箱上锁上个人锁具。

第十七条第六步零能态确认阶段。

低压电能零能态:电流表/电压表回零,验电;中高压电能零能态:验电、挂地线,电容柜放电;物料势能零能态:继续运转设备,直到物料清空;设备物体势能零能态:用垫木、铁棒(销)、葫芦固定住设备;液压能零能态:释放液压,压力表回零;气压能零能态:打开泄压阀门,压力表回零。

第十八条第七步验证阶段。

在确认所有人员都已经从机械、设备、工艺系统上离开之后,作业人员必须试开启动操作控制装置,以确保能量已经断开且无法操作。

在验证测试之后,操作控制装置必须被恢复到空档或关闭的位置。

电气设备验证方法:停电上锁挂牌后,必须对设备控制开关进行点动试验,确认现场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将现场控制开关打到检修位置(有急停开关的,按下急停开关),现场控制开关处挂停电牌。

现场动力开关盒断电上锁挂牌操作的,观察确认开关触点完全断开。

机械阀门设备验证方法:检查阀门关闭状态,阀门阀柄必须在关断位置,确认无气体(水、液体)流动或流出,管路贯通的各压力表指示为零。

第十九条第八步执行作业阶段。

根据危险能量控制程序描述完全实施了上锁挂牌验证步骤,并对工作风险分析识别的危险能量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后,按作业项目内容进行作业。

第二十条第九步检查和恢复阶段。

作业完毕,在恢复机械、设备、工艺的能量前,作业负责人必须:1、对机械、设备、工艺系统的内部和周围进行检查与处理,确保没有遗留工器具等物品,防护装置和安全装置恢复到位;2、确认所有人员都已从机械、设备、工艺系统上离开;3、通知所有受影响人能量将要被恢复;4、移除能量源上的所有锁具和挂牌,需上锁本人移除锁具和挂牌,特殊情况移除需部门领导到现场确认与签字同意;5、将所有隔离装置恢复到“开”的状态;6、组织清理作业现场,确认现场所有安全装置、设施(包括防护罩、网等)均已复位,人员已清场,检修设备已处于可开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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