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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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服务协议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甲方工作(服务)的需要。就甲方临时性(短期)用工的劳务项目达成如下外包服务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外包项目描述

1.甲方作为发包方,选择乙方为其提供所需项目服务,乙方同时做为甲方劳务项目的承包方,负责组织劳务人员到甲方提供(指定)的劳务场所从事相关劳务工作。

2.协议期限:从 2016 年 01 月 19 日起到 2016 年 02 月 29 日止。

3.员工总数 12 人;男女比例约 1:4 。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用工的具体要求:年龄 18 —25 岁,文化初中以上,视力 5.0 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持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提供的劳务外包具体服务内容约定范围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其具体服务内容。乙方提供的劳动者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3.甲方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4.甲方为乙方人员提供住宿和伙食补助380元/人/月。

5.甲方因生产或工作需要,外包项目增加或减少,甲方提前3天提出增减人员的要求。

6.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工作指挥,调度,岗位调配,及按厂纪厂规处理违规违纪事件。处理时须甲乙双方协调确认双方不得排斥,打骂,侮辱员工。

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员工手中,并收回工资表原件。

8.甲方可以向乙方员工提出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持员工总量。

9.如乙方提供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更换或退回,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

①在3天内被证明不符合工作要求;

②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③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⑥不能胜任工作;

⑦与甲方书面协商一致的;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为劳务外包人员购买商业团体工伤保险,在协议期限内,如劳务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负全责;

2.乙方负责输送的人员无疾病、思想表现好,身体健康;

3.如不符合甲方的条件,甲方要求退回的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接收。退回人员的安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做好工作岗位人员的补充;

4.乙方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和业务服务管理范程进行作业,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如有违反则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处理,罚款单须有乙主员工签名。

5.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准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出勤和高效工作。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生产排期,加班等,如甲方发现乙方的服务未能满足甲方质量规范,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6.乙方有权督促甲方为员工提供必须的工作生活和保障条件。

7.乙方要向甲方提供人员真实的花名册,以便双方协调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甲方用工岗位所需的体能素质,工作责任心,纪律性等要求。

8.乙方需保证输送人员的稳定性,如果需要离厂的需提前 5 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离厂的人员需在2天内补足给甲方。

第三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历结算标准为:每员工小时 13.75 元(含加班)结算;

2.经双方协商甲方不提供乙方管理费,如若发生问题,则例行签订补充协议;

3.正常生产情况下,员工月累计工作时间不足240小时由甲方按240小时计算,如有请假及旷工情况,则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月累计工作时间超过240小时,则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其中2月份因春节放假原因,统一按 138 小时/人计算。

3.甲方保证2016年 3月 1 日前将上月乙方人员的实际出勤天数提交乙方复核确认签字;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有关费用(含发票税费 6.5 %),乙方于2016年3月4日前向甲

方开具规范的税务统一印制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劳务服务费。乙方须提供领款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如甲方到日期没有发放工资的按总工资的2%(每天)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5. 如合同到期,乙方向甲方开具规范的税务统一印制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劳务服务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甲方提出的用人条件、人数、时间输送劳务工,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的,甲方有权利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按照直接产生的经济损失费用赔偿。

第五条、附则

1.乙方员工在甲方发生偷盗、由公司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后,乙方给予甲方每人次800

元赔偿;

2.乙方员工因各种原因中止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要求必须交回与工作有关的文件与物品,乙方在得到甲方有关工作交接完毕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3.乙方员工出现违纪、违章、违反甲方保密制度等情况,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的

管理规章制度对乙方或乙方员工进行处理。有触犯法律行为地方,依法送交司法机关。

4.如因乙方输送人员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或乙方有违本协议的任何一项条款,甲方有权单

方终止本协议。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招聘乙方提供的员工,不得以作何理由将其转为正式工。乙方也不

得将甲方的正式工转为临时工。

6.甲乙双方不得将合同的内容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员工)透露或泄密。

7.未经双方同意,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单方解除时须提前7天告

诉乙方,否则自愿补偿乙方所有员工每人1000元的往返车费(上述第五条第4款情形除外)。

8.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以书面形式表达,并作为依据

本协议书未尽事项,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下文约定不明确的,以附件及补充协议为准,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在 1 年内甲方不得招聘乙方提供过的员工(不可以以任何理由)。乙方也不得将甲方的员工转为临时工。甲乙双方如有违规,将赔偿2000元一个人,如续签合同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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