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专篇(电气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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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电气系统

1、负荷等级:本项目高层住宅及其配套商业,归属二类高层建筑,其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其中配套商业消防设备用电为一级负荷。对于一级电气负荷应由当地供电公司提供二路10kV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故障后,另一路电源仍能保证正常供电。两路电源同时工作,互为备用,每路均能承担100%负荷。详细用电负荷分级详见下表:

2、电源:10路10kV高压电源电缆由本项目东侧(GZT-02地块)开闭站引至本项目的四座变电所与一台箱变,以满足本项目建筑的供电需求。供电距离约1km。目前业主已接到供电公司批准的设4座变电所与一台箱变的用电方案。具体电力电缆的规格与长度最终以供电局批准的用户供电方案为准。高压系统等

级为10kV,低压系统等级为~220V/380V。

3、变配电与变压器安装容量估算

表1-4-3 变压器安装估算表

注:用电指标参见《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分册》内表2.7.6 (2009年版电气)

经估算变压器总容量为6651.77kVA,拟装机容量8200kVA。在工程设计中,每台变压器的负荷率一般不应大于85%。变压器

容量以及开闭站与各变配电室的电气结线最终以供电公司供电方案为准。(注:变电所与箱变的设置和数量已由供电公司提供的用电方案所确定)

4、变配电室

本地块由项目东侧GTZ-05-02所设的10kV开闭站馈出10根10kV电力电缆分别给GZT-05-1地块1#、2#住宅低基10kV变电所、GZT-05-1地块内的地下车库3#高基10kV变电所以及GZT-09地块内的地下车库4#高基10kV变电所和GZT-07地块内的5#高基箱变供出双回路的10kV电源电缆。西区地块每座变电所与箱变10kV外电源由东区开闭站分别提供二路10kV电源,当其中一路电源出现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能满足地块内变电所二级以上负荷的供电需求。具体外电源的供电接驳点、各变配电室电源电缆的联结方式由供电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用电协议确定。

5、供配电系统

各变电所与箱变采用干式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变压器采用非包封型、杜邦纸绝缘、低压侧线圈为萡绕式。变压器接线组别DYn/11,10kV/0.4kV(AF),带强制风冷系统及温控温显装置,保护等级为IP20。

高压母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中间设联络开关。当一路电源故障时,通过自动/手动操作联络开关,由另一路承担全部二级以上的负荷。

10kV配电系统采用中置式高压配电柜,开关采用真空断路器,柜内设综合继电保护装置。10kV高压进线设置定时限过流、速断和零序保护,变压器高压侧设置过流保护、速断保护和温度报警、超高温跳闸保护,母联断路器设过流、速断保护。

低压母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正常供电方式为母联开关分闸,二路电源分别向变压器供电,联络开关为自投自复/手动转换开关。进线断路器与母联断路器有电气联锁。平时每台变压器单独运行,当一台变压器发生故障时,可通过母联断路器将需要供电的重要负荷切换到另一台变压器低压母线上。

低压主进开关、联络开关和大容量开关设置过负荷和短延时保护,其他断路器设过载长延时和短路瞬时脱扣器。

三级负荷回路与非消防负荷回路设分励脱扣器,以实现在火灾时由消防联动主机控制切断火灾场所的非消防电源。

在配电变压器低压母线上设置自动调节式带电抗器的静电电容器柜进行集中补偿。补偿后高压侧的功率因数不低于0.95。

考虑到负荷谐波分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在变配电室预留滤波设备的平面安装位置,待系统正式运行后进行实测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谐波治理措施。

本工程根据供电部门要求在高基变配电室10kV侧设计量总表,设专用计量柜。小区住宅变配电室供电公司不设置计量表计。

低压侧进出线设测量三相电流、电压、峰谷电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和谐波电流含量。如业主要求动力单独计量,在出线回路上安装互感器测量动力部分电量。

对不同负荷类型按照明、插座、空调、动力等分别计量,并上传到建筑设备能耗监测系统中。

低压配电系统为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根据电气负荷合理分配与压降计算,变电所选址靠近冷冻站、电锅炉房等负荷中心,低

压供电距离在200米左右。消防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末端自动切换。其他一、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在适当位置自动切换或采用放射式供电。

为保证电源质量,对于单台功率超过30kW的动力设备,采用软启动或变频启动控制,以减少启动电流对配电系统的冲击。

6、照明配电系统

1)照度标准参照国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具体本项目详见表1-4-4

(2)灯具:选择高效、节能照明光源、灯具和附件,严格控制单位功率密度值,一般场所如配套用房、车库等采用紧凑型节能灯、环形节能灯、荧光灯,就地或分区域控制。荧光灯采用三基色T8细管节能型荧光灯,并配节能型镇流器,就地配电容补偿,补偿后功率因数大于0.9。厨房、卫生间等潮湿场所选用防水防潮型灯具,开关设于门外。楼梯间、公共走道照明开关采用声光控延时灯开关(延时灯开关为可控节能灯型)。强弱电间采用高效节能型荧光灯配低能耗高效节能型镇流器,单灯功率因数不小于0.9。

(3)在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地下车库、公共走廊、楼梯间、电梯前室、门厅等场所设置应急照明。在走廊、楼梯间、商业区、地下车库等处设疏散指示灯。

(4)本工程主要场所等荧光灯采用电子镇流器,单灯带电容补偿装置以提高功率因数,减少频闪和噪音。

(5)灯具选用节能型灯具。采用电子镇流器保证功率因数大于0.95,显色指数不小于80,光效大于90Lm/W。

7、无功补偿

功率因数的补偿采用集中补偿和分散就地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变配电站低压电容器集中自动补偿。在每个变配电站采用电容器自动补偿,使补偿后低压侧功率因数达到0.95,10kV侧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并降低变压器及线路损耗。

8、电能计量

高压计量:非居民用变配电所的计费方式为高供高计,每路10kV电源进线的计量表设在10kV计量柜内。

低压计量:居民用变电所的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在变电所进、出线和有要求的部位设置计量表,居住建筑一户一表计量。低压出线计量应按DB11/624-2009设置,动力负荷、照明负荷分别供电,分别计量,对30kW及以上用电设备单独计量。

依据GB17167-2006标准,选用计量检定机构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配变电站设专用计量柜,并设具有分时计量功能的复费率电能计量装置。分项计量满足颁布的建科[2008]114标准要求,即动力与照明分开计量;三相平衡设备应设置单相电流互感器配套的普通电能表;为照明、插座供电的各单相回路宜设置三相电流互感器配套的普通电能表。总额定功率小于10kW的非空调类用电支路不宜设置电能表;电能表的精确度等级应不低于1.0级。

对电流互感器的选择按电压、准确度等级、变比和二次容量等参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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