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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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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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维护项目内部交通、工作秩序,
保障项目施工区、生活区交通安全, 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保护项目员工、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本项目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内部车辆的管理;物资设备部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四条安质环保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 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五条项目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六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 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七条项目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 应及时向项目综合办公室及安质环保部报告, 综合办公室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 进行
事故处理。
第八条项目各部门外出办事用车, 由项目综合办公室统一派遣, 须到本市以外的必须经项目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施工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九条进入施工区的机动车辆, 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 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 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_大楼停放机动车辆, 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 按规定停放。
第四章考核
第十八条违反交通管理规定,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 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未按指定线路在施工区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第十九条违反以下规定的, 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 对施工队人员违反的从当月计价中扣除, 每项200元;对项目员工违反该规定的从该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 每项20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项目物资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 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 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处罚或考核, 由项目安质环保部执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项目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