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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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为了加强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提高车辆(含内转车)的安全运行可靠性, 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减少或避免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障职工及公司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特制定
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与交通活动的运行控制规定和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所有机动车在其资产所属区域及道路上进行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的管理与处罚。
三、职责
1、总经办职责
(1)负责公司经理层领导的公务用车安排, 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2)负责部室有重要、紧急公务用车的协调安排, 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3)负责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业务、法规学习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3.1.5 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安全管理和考核, 督促管理人员维护停车库的安全使用秩序。
(2)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交通标志的设置、维护。
(3)组织、参加对公司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
(4)督促、考核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法规学习、日常管理、定期查改安全隐患、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5)负责对公司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监督、考核。
3、各部门职责
1、对本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
2、负责对本部门所有驾驶人员(含内转车驾驶员, 下同)的驾驶资质审查和职业禁忌症体检管理, 做到安全用工。
3、负责对本部门所有驾驶员进行定期技能培训、业务及法规学习和日
常管理, 做到及时、有效, 建档管理。
4、负责对本部门所有车辆(含内转车)的定期车况检查和隐患整改, 确保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5、负责做好本部门所有车辆及驾驶员的年审、认证工作, 做好自检、年审认证的建档管理工作。
6、组织、参加对本部门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现场勘查、认定和调查、处理工作。
3.3.8 负责做好本部门所有车辆及驾驶员的保险及理赔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公司停车库应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警示标志, 库管人员应做好及时调度和管理。
2、机动车进入公司停车库时, 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 严禁乱停、乱放, 妨碍车辆、行人进出, 甚至导致事故发生。
3、机动车入库实行先出后进原则, 防止堵塞或插挂事故。库满时, 库管员应及时指挥车辆停放其他车库。
4、停放公司停车库的车辆驾驶员不听指挥且乱停、乱放的, 公司车库管理者有权劝其离开或立即报告公司经营管理部协调解决。
5、内转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1)内转车驾驶员属特种作业人员, 应具备驾驶员的从业资格, 取得
内转车驾驶执照, 方能从事内转车驾驶员岗位。
(2)送培持证工作归口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确保100%持证上岗。
(3)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新增内转车驾驶员的, 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经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后,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健康体检、送培持证, 并完善用工手续。
(4)牌照车驾照人员安排驾驶内转车的, 由安技环保部和交通安全自检组审核资质和能力、人力资源部完善用工手续后, 持证上岗。
(5)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时间做好内转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指导, 并做好学习记录。
6. 牌照机动车的安全管理
(1)各有车部门的车辆原则上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公车私用(经批准的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不准公车用于旅游
(2)各有车部门车辆的日常调度、使用和驾驶员的管理由各部门领导负责, 车辆的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由部门领导或专人进行安排, 并由专人对每一次用车详细填写派车记录单(派车记录单格式见附表)。
(3)派车记录单因是对车辆使用情况的有效证明, 各有车部门必须认真填写, 妥善保存, 自觉接受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事故因公用车的证据)。
(4)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 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5)驾驶员严格按派车要求安全出车, 严禁酒后驾驶, 严禁超速、超载行驶, 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练车或私自用车。
7、考核
有下列行为之一, 处5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1)在禁停区域乱停、乱放, 妨碍道路安全畅通的。
(2)不按生产区道路指示标志行驶的。
(3)不按公司规定超速、超载行驶的。
(4)不遵守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禁行令、不履行进出公司大门登记检查强行冲卡的。
(5)不服从生产区道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强行冲卡的。
(6)驾驶员若无故不参加定期的安全学习的。
(7)无故不开展对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造成带病车运行的。
(8)无故不参加周期检查、年审认证的。
(9)不遵守公司规定、开出限行区域的。
(10)不遵守公司规定、酒后驾驶的。
(11)不遵守公司规定、擅自将公车交给他人驾驶练车的。
(12)不遵守公司规定、擅自公车私用或公车组织旅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