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兼职救护队标准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的管理,提高抢险救灾效率,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是指由煤矿职工组成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承担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兼职救护队是指由煤矿职工兼职担任的救护队,主要承担日常急救保障工作。
第二章组建和管理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并配备相应的装备和设施。
第五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由煤矿职工组成,应急救援队长由煤矿领导任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能力,要求身体健康,具备相关救援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队员的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和设施应当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八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配备足够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维护队员的身心健康。
第九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做出动作。
第十条兼职救护队的组建和管理由煤矿职工自愿参加,兼职救护队长由煤矿任命,具有一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兼职救护队定期进行急救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的急救技能。
第十二条兼职救护队的装备和设施应当得到煤矿的资助,确保队员在急救过程中能够正常运作。
第十三条兼职救护队应当建立健全急救档案和工作记录,及时总结和反馈急救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
第十四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应当遵守煤矿安全生产和急救规定,服从指挥,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五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的主要岗位职责包括:(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二)负责应急救援队员培训和演练工作;(三)负责应急事故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四)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五)负责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的更新和完善工作。
建立矿山救护队的规定
建立矿山救护队的规定
建立矿山抢救队的规定
【规程条文】第六百七十六条全部煤矿必需有矿山抢救队为其效劳。
井工煤矿企业应当设立矿山抢救队,不具备设立矿山抢救队条件的煤矿企业,所属煤矿应当设立兼职抢救队,并与就近的抢救队签订抢救协议;否则,不得生产。
矿山抢救队到达效劳煤矿的时间应当不超过30min。
【执行说明】(一)不具备设立矿山抢救队条件的煤矿企业,是指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建立矿山抢救队确有困难的煤矿企业。
(二)煤矿建立期间,煤矿建立单位假如没有矿山抢救队或者其矿山抢救队距离在建煤矿行车时间超过30min,应当与在建煤矿就近的矿山抢救队签订抢救协议,并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三)矿山抢救队到达效劳煤矿的时间应当不超过30min,是指矿山抢救队驻地至效劳煤矿的最远距离,在路况正常、无极端天气、车辆正常行驶等状况下,以行车时间不超过30 min为限。
(四)兼职抢救队的根本要求为:
1.兼职抢救队队员应由煤矿生产一线班组长和业务骨干人员组成。
2.兼职抢救队规模依据煤矿的生产规模、自然条件、灾难状况确定。
3.煤矿应定期组织对兼职抢救队员进展抢救学问培训。
4.兼职抢救队主要任务是,帮助矿井安全预防性检查;掌握和处理煤矿初期事故,救助遇险人员;帮助抢救队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为加强兼职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促进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准备水平,建立装备先进、组织严密、作风过硬、素质良好、协调有效、快速反应、能够协同专业矿山救护队一起作战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 兼职救护队的主要任务:(1)引导和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受令处理井下火灾、瓦斯、煤尘、水害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受令进行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救援和地面消防工作。
(4)受令进行煤矿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启封密闭、反风演习以及其它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才能完成的工作。
(5)参与审查、贯彻实施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煤矿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
(6)协助煤矿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
2. 兼职救护队的建设、管理、使用坚持立足实际、整合资源、协同联动,打造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兼职救援力量,形成与公司需求相匹配的应急救援能力。
二、队伍建设1. 公司每个仓库组建一支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承担仓库火灾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任务。
2. 每个仓库在组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时,可参照以下基本条件:(1)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服装以公司工装为主,佩戴兼职应急救援袖标。
(2)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值班值守、训练培训、应急演练、总结评估、物资装备管理等系列制度。
(3)每个仓库应急救援队伍一般不少于10人。
(4)每位队员应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救援技能,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公司按照一定标准,统一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三、救援报告1. 报告程序:现场救护小队长现场指挥长地面指挥部总指挥长。
2. 报告内容:事故地点、事故时间、事故性质、受灾人数、受灾范围。
3. 报告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及时向现场指挥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抢险救灾指挥部。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模板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救援本领,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的管理与运作。
二、管理标准2.1 人员构成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的人员由各部门介绍,并经过企业职能部门审核后组建。
人员构成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角色:•领队:负责指挥和组织救援行动,具备应急救援经验和专业知识。
•救援人员:负责参加救援行动,具备基本的急救技能和救援知识。
2.2 岗位职责•领队:–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训练和引导工作。
–负责订立救援行动方案,确保救援行动的高效、安全进行。
–与其他部门及时沟通,协调资源,解决救援中的问题。
•救援人员:–参加应急救援行动,执行领队的指挥。
–熟识煤矿应急救援操作流程,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救援行动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2.3 服装装备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成员应配备以下服装装备:—防护服、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急救包、呼吸器、灭火器等应急装备。
—车辆、通讯设备、绳索等必需救援工具和设备。
2.4 培训与演练•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成员应定期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确保其具备必需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应急救援流程、救援器械使用、自救与互救技巧等。
•组织演练应包含日常、定期和突发情况,以检验应急救援队伍的应对本领。
三、考核标准3.1 救援本领•依据规定的应急救援流程和指令,执行救援行动,确保救援工作的高效、安全进行。
•在救援行动中,依据职责和需求,有效协调、搭配其他救援人员,提高救援效果。
•救援过程中,依据不同情况及时调整应急方案,确保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3.2 应急处理效果•在救援行动中,对事故或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准确的推断和处理,保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在紧急救援过程中,及时和有效地供应急救、抢救和疏散服务,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资产损失。
3.3 团队协作精神•在救援行动中,自动与其他救援人员进行沟通和协作,共同解决问题,提高救援行动的效能。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提高应急救援本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管理,旨在规范队伍的组建、培训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 概述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是本企业的特地应急救援力气,由员工自己乐意报名参加,经过培训合格后,兼职担负煤矿应急救援任务。
队伍成员应具备肯定的急救、灭火、逃命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3. 组建和选拔3.1 人员报名员工对参加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感兴趣的,可向企业申请加入,填写相关报名表,并供应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料子。
3.2 选拔条件申请加入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的员工必需符合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养和健康情形;—具备肯定的急救、灭火、逃命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证书;—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应急响应本领;—有志于为企业和员工安全贡献力气。
3.3 选拔程序依据报名情况,企业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综合评估员工的本领和素养,选拔合格人员组建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
4. 培训要求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成员必需经过系统的培训,掌握必需的知识和技能,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
4.1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灭火逃命技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急救技术和心肺复苏等基本应急抢救知识。
4.2 培训方式培训可以采用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内部培训和实战演练等方式进行。
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订立培训计划,并确保培训计划的落实。
4.3 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将进行相关考核,实现合格标准的人员方可参加应急救援任务。
未实现合格标准的人员,将被取消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的资格。
5. 工作布置和管理5.1 工作布置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应急响应需要,订立工作布置,确保队伍的日常巡查、应急值班和事件响应工作。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6 页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兼职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促进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准备水平,建立装备先进、组织严密、作风过硬、素质良好、协调有效、快速反应、能够协同专业矿山救护队一起作战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兼职救护队的主要任务1.引导和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受令处理井下火灾、瓦斯、煤尘、水害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受令进行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救援和地面消防工作。
4.受令进行煤矿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启封密闭、反风演习以及其它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才能完成的工作。
5.参与审查、贯彻实施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煤矿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
6.协助煤矿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救援报告1.报告程序:现场救护小队长→现场指挥长→地面指挥部→总指挥长。
2.报告内容:事故地点、事故时间、事故性质、受灾人数、受灾范围。
第 2 页共 6 页3.报告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及时向现场指挥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抢险救灾指挥部。
(四)值班工作1.值班队员必须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当接到事故电话立即出动。
2.值班期间,对救援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必须保证呼吸器合格、完好,处在备战状态,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8MPa。
值班小队人员听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做好出动的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动进行救援。
3.电话值班员不得请他人代替,必须听清记清事故电话,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杜绝误传误报事故电话或上级指示精神导致救护工作失误。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事故应对能力,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的组建、管理和工作指导。
二、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2.1 组建目的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旨在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应急处置。
2.2 组建原则1.遵循职业化、路线化、常态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原则。
2.组建的救援队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煤矿的要求。
2.3 组建程序1.确定救援队伍的数量和规模。
2.选拔合格人员参加救援队伍。
3.组织救援队伍的培训和考核。
4.锻炼和提高救援队伍成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兼职救护队组建3.1 组建目的兼职救护队的组建旨在提供及时有效的急救服务,保障矿工在事故中的生命安全。
3.2 组建原则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煤矿的要求。
2.提供急救服务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技能。
3.3 组建程序1.选拔合格人员参加兼职救护队。
2.组织兼职救护队员进行急救培训。
3.运用模拟演练等方式提高兼职救护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的管理4.1 队伍组织1.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应设置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和管理关系。
2.对队伍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进行划分。
4.2 人员要求1.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的人员要求健康状况良好,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保持专业素质。
4.3 工作制度1.制定工作纪律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2.定期召开队伍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和救援技巧。
3.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队伍的情况。
五、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的指导和培训5.1 工作指导1.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应获得煤矿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2.定期组织工作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5.2 专业培训1.对队伍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矿山救护规程
2013年10月
第三部分:矿山救护队军事化管理
工 作 规 范 管 理
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中,救护人员发现危及职 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并撤出现场人员,同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对 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应提出处理建议, 并填写三联单,交给企业有关负责人和上级主 管部门。
2013年10月
技 术 装 备 管 理
必须保证矿山救护队使用的氧气瓶、氧气和二氧化碳 吸收剂的质量,具体要求: 1)氧气符合医用氧气的标准; 2)库存二氧化碳吸收剂每季度化验一次,对于二氧化 碳吸收剂的吸收率低于30%,二氧化碳含量大于4%,水 分不能保持在15%~21%之间的不准使用; 3)用过的二氧化碳吸收剂,无论使用时间长短,严禁 重复使用; 4)氧气呼吸器内的二氧化碳吸收剂3个月及以上没有使 用的,须更换新的二氧化碳吸收剂,否则不准使用; 5)使用的氧气瓶,须按国家压力容器规定标准,每3年 必须进行除锈清洗、水压试验;达不到标准的氧气瓶不 准使用。
2013年10月
第一部分:总则
救 援
队 伍 设 立
3. 矿井比较集中的矿区经各省煤炭行业管理 部门规划、批准,可以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 矿山救护队驻地距服务矿井的距离,以行车时 间不超过30min为限。 4.年生产规模 60 万t以上的高瓦斯矿井和距离 救护队服务半径超过 100km 的矿井必须设置独 立的矿山救护队。
2013年10月
第二部分:矿山应急救援组织
兼 职 救 护 队 的 任 务
兼职救护队任务 1)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协助专职 矿山救护队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2)做好矿山事故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控 制和处理矿山初期事故; 3)参加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 术工作; 4)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山事故救援工作; 5)协助负责矿山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 传教育工作。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的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规范、快速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的兼职救护队管理工作。
三、具体内容:1、救护队的组建和管理(1)煤矿应急救援队伍中,应当设立救护队,负责在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
(2)救护队由具有医疗资质的人员担任,担任队长的人员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师职称,队员应当具有初级及以上医师职称。
队员数量应当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3)救护队应当定期组织集训,提高队员的急救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4)救护队的管理应当规范、严密,建立健全救援记录、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2、工作流程和工作指引(1)救护队应当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应急救援工作流程和工作指引。
(2)救护队应当随时准备就绪,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援工作。
(3)救护队应当在现场对事故伤者进行初步的伤情诊断和急救处理,为转运伤者提供全面的救护服务。
3、设备和药品管理(1)煤矿应当为救护队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药品。
(2)救护队应当对所配备的设备和药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救护队应当建立设备和药品的使用记录和库存管理,确保设备和药品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
四、制度执行(1)本制度的执行应当与《煤矿应急救援工作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衔接。
(2)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岗位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挥效益。
五、制度的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负责人和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人员共同拥有。
六、制度的监督: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人员应当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兼职煤矿救护队制度及职责
兼职煤矿救护队制度及职责煤矿事故频发,为了及时应对矿井突发事故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很多煤矿都成立了救护队,并要求员工参加兼职煤矿救护队。
下面将介绍兼职煤矿救护队的制度及职责。
一、制度1.成立兼职救护队的依据和目的:基于矿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和突发事故的风险,煤矿成立兼职救护队是为了提高矿井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高效地救治伤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2.兼职救护队的组织:煤矿应组织专业救护人员对兼职救护队员进行培训,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兼职救护队员的救护能力。
3.兼职救护队的要求:(1)年龄要求:一般要求队员年龄在18-50岁之间。
(2)健康状况要求:队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严重的慢性病和传染病。
(3)技术要求:队员必须接受过救护培训,熟练掌握心肺复苏和其他基础的急救技能。
4.兼职救护队的工作制度:(1)值班制度:煤矿应制定兼职救护队的值班制度,确保队员轮流值班,全天候保障矿工安全。
(2)装备配备:煤矿应向兼职救护队提供必要的急救装备,包括急救箱、呼吸器、担架等,并确保装备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二、职责1.应急响应:兼职救护队在矿井发生突发事故时应立即响应,前往现场参与救援行动。
2.伤员救治:兼职救护队应针对不同的伤员情况,有序地进行急救工作,包括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直至伤员被转移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3.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兼职救护队参与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据,为事故的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4.培训学习:兼职救护队员应接受定期的救护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救护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5.安全防护宣传:兼职救护队员应积极参与安全防护宣传和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兼职煤矿救护队的制度及职责对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减少事故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培训专业的救护队员,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和义务,可以提高煤矿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矿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护和救治。
兼职煤矿救护队制度及职责
兼职煤矿救护队制度及职责一、背景煤矿事故频发,安全形势严峻。
为加强煤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煤矿安全管理体系,降低煤矿事故发生率,各煤矿企业积极组织建设应急救援队伍。
除了企业内部的专职救援队伍,也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建立兼职救护队伍,加强资源共享,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二、兼职煤矿救护队的定义兼职煤矿救护队由在煤矿企业以外的社会人员组成的队伍,他们具有煤矿救援知识和技能,并愿意参与到煤矿救援工作中来。
三、兼职煤矿救护队的职责1.协助企业救援队及时处理煤矿事故,营救被困人员。
2.参与煤矿事故现场的勘察、搜救、撤离、安全防护等救援工作。
3.提供专业救援技能和设备,协助企业内部救援队完成救援任务。
4.提供救援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协调人员,建立兼职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确保煤矿救援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5.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调研等工作,提高煤矿安全意识和救援能力。
四、兼职煤矿救护队入队条件和程序1.具有煤矿救援经验和技能。
2.学有专业救援知识,有相关从业资格或认证。
3.社会声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在18岁以上60岁以下。
入队程序:1.联系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了解煤矿救援队伍的需要和要求。
2.准备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和资质证书等。
3.确认申请加入煤矿救援队伍,并填写相应申请表格。
4.根据队伍需求和个人条件,经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决定是否接纳。
5.入队后,参加煤矿救援队伍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五、兼职煤矿救护队管理制度建立兼职煤矿救护队管理制度,是对救援队伍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决策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体现。
具体内容包括:1.建立兼职救援志愿者队伍的档案,包括个人信息、承担的任务和工作经历等。
2.统一设立兼职煤矿救护队员名牌,以便识别。
3.制定兼职煤矿救护队伍的岗位说明和轮班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间。
4.加强对兼职志愿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水平。
兼职矿山救护队管理办法
大运煤矿兼职矿山救护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和《贵洲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依据《贵洲省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兼职矿山救护队是指由符合矿山救护队员身体条件,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的矿山骨干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组成,对矿山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协助专业矿山救护队处理矿山事故的组织。
第三条未单独或联合建立专业矿山救护队的矿山企业应设立兼职矿山救护队,并与就近的三级以上资质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飞尚公司大运煤矿、矿山救护队伍及管理部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年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以上的煤矿企业或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火灾灾害严重的煤矿企业设立的兼职矿山救护队队员不得少于18人;年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的煤矿企业设立的兼职矿山救护队队员9-12人;其他年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的煤矿企业设立的兼职矿山救护队队员不得少于9人。
井工开采或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露天开采非煤矿山企业设立的兼职矿山救护队队员不得少于9人第六条兼职矿山救护队应设专职队长及专职仪器装备管理人员,分别负责日常管理和仪器装备管理工作。
兼职矿山救护队直属矿长领导,业务上受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专业矿山救护队指导。
专职队长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其相关知识,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从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3年,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并经培训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七条兼职矿山救护队指战员经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从事兼职矿山救护工作。
在从事兼职矿山救护工作中应遵守矿山救护指战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兼职矿山救护队应经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本矿山企业内履行赋予的职责。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第九条兼职矿山救护队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建立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好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兼职救援工作。
河南省兼职矿山救护队管理办法 (1)_2
河南省兼职矿山救护队验收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矿山救护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建设的实施意见》豫煤安监一〔2013〕140号等规定,结合全省煤矿兼职救护队伍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兼职矿山救护队必须通过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验收合格,方可履行赋予的职责。
2、全省煤矿兼职矿山救护队伍建设验收实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严格考核把关,验收合格一家,批复确认一家。
3、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全省煤矿兼职矿山救护队伍建设验收的批复确认,各产煤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骨干煤炭企业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的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的具体工作并签署意见。
4、兼职矿山救护队验收内容包括:组织机构、队伍素质、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
5、兼职救护队应按四级资质要求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相关部分),原则上应进行四级资质认定;不进行资质认定的,暂不要求副队长、救护车、统一着装、准军事化管理。
6、各煤矿企业申请兼职矿山救护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验收申请表;(2)成立兼职矿山救护队的文件复印件;(3)兼职矿山救护队负责人任命文件复印件;(4)组织机构及在册人员统计表;(5)矿山救护队指战员培(复)训考核合格资格证书复印件;(6)基本装备及设施配置清单(装备购置发票);(7)煤矿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兼职矿山救护队基本装备配备标准类别装备名称要求及说明单位数量通信器材灾区电话套1引路线电话线可以代替m1000m个人防护正压氧气呼吸器4h正压氧气呼吸器,1台/人台备用2台2h正压氧气呼吸器台2自救器压缩氧台20自动苏生器台2灭火装备干粉灭火器只20风障块2检测仪器呼吸器校验仪台2一氧化碳检定器台2瓦斯检定器10%、100%各1台台2氧气检定器台1温度计支2装备工具采气样工具包括球胆4个套1防爆工具锤、钎、锹、镐等套1两用锹把2氧气充填泵台1氧气瓶40L个54h个202h个5救生索长30m,抗拉强度3000kg条1担架含一副负压担架副2保温毯棉织条2绝缘手套双1铜钉斧把2矿工斧把2刀锯把2起钉器把2手表指挥员1块/人块电工工具套1药剂氢氧化钙t0.5兼职矿山救护队指战员个人基本装备配备标准类别装备名称要求单位数量个人防护正压氧气呼吸器4h台1自救器台1战斗服带反光标志套1胶靴双1毛巾条1安全帽顶1矿灯双光源、便携盏1检测仪器温度计支1装备工具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各1副副2灯带条2背包装战斗服个1联络绳长2m根1氧气呼吸器工具套1粉笔支2兼职矿山救护队验收申请表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电话队长电话地址值班电话单位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专业救护队意见:验收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主管部门意见:验收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审批批复意见:审核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兼职矿山救护队考核验收表单位:时间:验收项目标准要求现实状况验收意见验收人签字(一)组织机构1.由不少于2个小队组成,每个小队不少于9人。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兼职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促进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准备水平,建立装备先进、组织严密、作风过硬、素质良好、协调有效、快速反应、能够协同专业矿山救护队一起作战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兼职救护队的主要任务1.引导和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受令处理井下火灾、瓦斯、煤尘、水害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 受令进行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救援和地面消防工作。
4. 受令进行煤矿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启封密闭、反风演习以及其它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才能完成的工作。
5. 参与审查、贯彻实施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煤矿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
6. 协助煤矿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救援报告1. 报告程序:现场救护小队长→现场指挥长→地面指挥部→总指挥长。
2. 报告内容:事故地点、事故时间、事故性质、受灾人数、受灾范围。
3. 报告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及时向现场指挥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抢险救灾指挥部。
(四)值班工作1. 值班队员必须坚守岗位,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当接到事故电话立即出动。
2. 值班期间,对救援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必须保证呼吸器合格、完好,处在备战状态,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8MPa。
值班小队人员听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做好出动的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动进行救援。
3. 电话值班员不得请他人代替,必须听清记清事故电话,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杜绝误传误报事故电话或上级指示精神导致救护工作失误。
4. 值班人员发现通讯有故障,应立即向电话维修人员汇报,及时处理,以保证通信畅通。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做好煤矿事故应急工作,加强现场救援本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一支职业化的煤矿救援队伍是特别必要的。
本文是一份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助队的管理制度,以期达到完善和规范一支强有力的救援队伍的目的。
二、制度概述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助队,在以下特别条件下进行救援工作:1. 矿井发生煤矿事故,安全生产环节处于高危状态,需要快速、安全、有效的行动。
2. 在突发性事件中,如矿难、地震、火灾等,应适时冲锋在前,做好现场救援工作。
三、建立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助队1.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应由矿领导任命,具有相关的技术和救援阅历的职业救援队员构成。
由于应急救援是一项专业、不安全性和加班率高的工作,所以在聘用职业救援队员时应有明确的聘请要求。
2. 兼职救助队应由矿工自己愿意报名,具有相关的技能和本领,接受过应急救援训练并且符合相关的聘用条件。
聘用程序应当公开、公正,以确保选聘的兼职救助队员是最有本领的人。
3.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助队应组织定期的演练和培训,以保证救援队的队员具备强大的不安全防范和救援本领,让其可以快速、有效的行动,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
四、机构设置1. 应急救援队伍设有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技术引导小组等组织。
2. 兼职救助队应设有队长、副队长和培训老师等组织。
3.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助队应保证队员的职责和权限与其本职工作分开,避开贯穿。
五、队员职责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助队应保证队员具备职责清楚、工作明确、态度坚决、救援特别等素养。
1. 职责清楚:队员应知道其职责和工作岗位,必需牢记在救援过程中上级对其的指令和要求。
2. 工作明确:队员必需了解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必需保持紧张的情绪和充分的精力。
3. 态度坚决:队员应本着“救人于危难,任重道远”的精神,耐性、细心、负责的救援行动。
4. 救援特别:队员必需具有特别的技能,在高度不安全的情况下,快速、有力、有效的进行救援。
矿井兼职救护队人员配备要求
矿井兼职救护队人员配备要求
矿井兼职救护队的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1. 人员数量:兼职救护队的人数不得少于12人。
2. 人员资质:所有兼职救护队员必须符合身体条件,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并具备矿山救护的基本技能和知识。
3. 组织结构:兼职救护队应设专职队长及专职仪器装备管理人员,分别负责日常管理和仪器装备管理工作。
兼职矿山救护队直属矿长领导,业务上受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专业矿山救护队指导。
4. 培训与演练:兼职救护队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其处理矿山事故和紧急情况的能力。
5. 设备配备:兼职救护队应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氧气呼吸器、急救药品、救援工具等。
6. 协作与沟通:兼职救护队应与其他救援力量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响应,并与专业救护队进行协作,共同完成救援任务。
7. 预案制定:兼职救护队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救援流程和通讯联络方式等。
8. 值班制度:兼职救护队应建立值班制度,确保随时有人员在岗待命,能够及时响应救援请求。
9. 定期评估与改进:兼职救护队应定期对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培训演练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总之,矿井兼职救护队的人员配备要求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落实,以确保在发生矿山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山东省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
山东省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山东省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目次1 一般规定 (3)2 兼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4)山东省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1一般规定1.1兼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包括:救护队伍与人员、救护培训、装备与设施、救援准备、业务技能和综合管理共六项,满分为100分。
1.2采用各单项单独扣分的方法计分,标准分扣完为止。
1.3兼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基本条件:1)所属煤矿必须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技术服务协议;2)考核周期内未发生违章自身伤亡事故。
1.4兼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分为四个等级:1)特级: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
2)一级: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
3)二级: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
4)三级:总分75分以上(含75分)。
质量标准化考核75分以下,必须限期整改。
1.5兼职矿山救护队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自检;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对兼职矿山救护队的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1.6兼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等级,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命名。
2兼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2.1救护队伍与人员(10分)2.1.1兼职矿山救护队原则上应由2个以上小队组成;设专职队长、专职仪器装备管理人员、兼职技术员各1名。
每个小队由9人以上组成,设小队长、副小队长各1名。
煤矿企业设计或核定生产能力45万吨/年(含45 万吨)以上的煤矿企业应设立2个救护小队;45万吨/年以下的煤矿企业设立1个救护小队。
2.1.2兼职矿山救护队直属矿长领导,业务上受矿总工程师和与矿井签订救护技术服务协议的专业矿山救护队指导。
2.1.3兼职矿山救护队队长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其相关知识,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从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3年,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并经培训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煤矿兼职救护队规章制度
煤矿兼职救护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事故抢救处置能力,保障煤炭生产安全,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煤矿兼职救护队是由工作人员和相关职工自愿组建的专门从事事故抢救处置的队伍。
兼职救护队队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医疗常识和急救技能。
第三条煤矿兼职救护队的任务是在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队员进行救援,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提供医疗援助和急救服务。
第四条煤矿兼职救护队的建立和管理应当遵循民主、公开、自愿、培训等原则,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队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五条煤矿兼职救护队应当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急救培训和演习,提高队员的抢救处置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
第二章组建和管理第六条煤矿兼职救护队应当由矿方组织工作人员和相关职工自愿组建,建立队员名册,并定期更新。
第七条煤矿兼职救护队的领导由矿方确定,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救护队的工作,组织队员定期进行培训和演习。
第八条煤矿兼职救护队应当设立副队长、队长等职务,负责具体的人员调配和事故抢救处置工作。
第九条煤矿兼职救护队应当定期召开队员大会,研究讨论队伍建设和工作计划,完善队伍管理制度。
第十条煤矿兼职救护队应当建立健全的队员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队员进行表彰奖励,并营造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
第三章培训和演练第十一条煤矿兼职救护队应当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急救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的抢救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十二条煤矿兼职救护队应当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配备必要的培训设备和教材,定期组织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兼职救护队应当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模拟事故现场进行实战处置,提高队员的处置效率和协同配合能力。
第十四条煤矿兼职救护队应当定期组织考核评估,确保队员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五条煤矿兼职救护队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一旦接到事故报警,迅速组织队员前往现场,进行救援和处置。
第十六条煤矿兼职救护队应当协调煤矿应急救援队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事故救援工作,保障事故处置效率和抢救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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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兼职救护队组建标准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要求,组建兼职救护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
二、由2个小队组成,每个小队由9人组成。
三、兼职救护队员应进行岗位资格培训,初训45天,180学时;复训14天,60学时。
培训每年进行一次。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装备器材库;
五、配备兼职矿山队基本装备和矿山救护指战员个人基本装备;具体装备见附表一、二
六、设专职队长及仪器装备管理人员。
七、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单项演习训练)
珲春矿业集团公司救护大队
2017年4月25日表一矿山救护小队基本装备配备标准
表二矿山救护队指战员个人基本装备配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