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采购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碎石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向乙方采购沥青混凝土碎石,经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签订协议如下,供双方遵守:

一、单价:

沥青混凝土碎石分为四级或者五级,各级均为均价,合计碎石到甲方场地价为元/吨;石屑到甲方场地价为元/吨,均为不含税发票价格,此价格为最终价格。

二、规格和质量要求:

沥青混凝土碎石分为四级或五级。0-5毫米(俗称石屑或者钢砂)、5-10毫米、15-22毫米、22-30毫米。选用青色,质地坚硬,质量稳定的石灰石或碎石轧制,用反击式破碎机,按照甲方制定筛网尺寸进行加工,含泥和软石不能超过沥青路面施工规范,否则以扣称退回处理。

三、数量要求:

沥青混凝土碎石各级均按甲方要求的数量按时供给。

四、交货地点:

自贡市东环线甲方指定的沥青碎石料场。

五,计量方式:

暂定以乙方地磅过磅单为结算主要依据,特殊情况下,收方为辅助结算依据,过磅材料不得故意参水增加重量,一经发现,将按5-20%的比例扣称处理或拒收。(特别是石屑或者钢砂)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每五千吨结算,结算清楚之后起10日内付清余款。

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运抵的碎石材料进行及时的收方、计算,并指挥卸料位置。及时卸料,开具结算票据。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碎石加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严格遵照甲方的质量要求和规格进行生产加工,并接受甲方的质量指导和监督。

2、乙方有义务甲方的工程施工节奏需要,及时更换筛网,生产所需规格碎石,并规划场地,适量备料,适量储务所需成品碎石,保障甲方施工需要。

九、合同有限期限:自签订起工程结束,余款付清终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同时有效。

协商不成,如有违约责任,按照发生金额的10%处罚对方或者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每月供货量15000吨至20000吨。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2013年月日日期:2013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