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监理细则通用版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安全监理的目标是确定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建筑物在火灾情况下能够及时发现、报警、疏散和扑救,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减轻火灾事故的影响。
第四条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公正、独立、科学、严格的原则,确保监理结果的可靠性和监理过程的公正性。
第五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当遵守保密制度,对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火安全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并签订监理合同。
第七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包括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改进措施等信息。
第二章防火安全监理机构的条件和资质第八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装备;(三)具备相应的监理经验和能力;(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声誉。
第九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
第十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有相应的技术装备,包括防火检测器材、防火测试设备等。
第十二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保留监理活动的原始记录和材料,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监理过程进行记录和维护。
第三章防火安全监理的程序和内容第十三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组织相关的防火安全技术论证,确定防火安全措施;(三)审查建筑方案、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四)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检查,包括防火材料、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等;(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六)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达到规定标准;(七)提供监理报告,总结监理工作的结果和经验。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防火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新建建筑工程、改建建筑工程、扩建建筑工程等。
第三条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任务是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防火安全技术标准,监督和检查建筑工程防火安全工作的合规性和质量。
第四条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防火安全监理的组织管理、监理方案的制定与审核、现场监理的具体工作、监理报告的编制与提交等。
第五条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执行主体为防火安全监理机构,根据规定合格获得防火安全监理资质的机构可以从事防火安全监理工作。
第六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和人员配置,有丰富的防火安全监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开展建筑工程防火安全监理前,应当与防火安全监理机构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监理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内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
第九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防火安全监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院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设备。
第十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监理的工作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监理人员的技术和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内部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共同推进防火安全工作的合力。
第三章监理方案的制定与审核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就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进行编制监理方案,并提交给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审核。
第十五条监理方案应当包括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设计、施工措施和安全管理等内容,并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防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是提升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防火安全水平,强化防火措施的实施,确保建筑物的逃生通道畅通,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条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由专业防火安全监理机构负责,依法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第二章防火安全监理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是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防火安全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包括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六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的权限包括:查阅、复制和调取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防火安全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提出防火安全管理建议和整改意见;参与组织和实施建筑物的防火演练等。
第七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可以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在必要时可以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防火安全监理的要求第八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防火安全监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防火材料和装饰材料,确保其防火性能和耐火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二)合理布局建筑物的逃生通道和疏散设施,确保人员疏散顺利。
(三)合理设置防火阻隔,确保火灾限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蔓延。
(四)合理设置火灾报警设备和消防设施,确保火灾能够及时被探测和扑灭。
(五)合理设置防火隔热和防排烟设施,确保火灾现场的温度和烟气浓度不过高。
(六)合理设置消防水源和供水设备,确保消防水源充足并能够正常供水。
(七)合理规划建筑物的用途和使用面积,确保防火安全距离和容积不超过限制。
第九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具有与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三)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执业能力,并拥有相关资质证书。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模版(4篇)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模版一、总则1.1 监理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以及使用阶段均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1.2 监理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监理,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方面。
1.3 监理原则(1)科学性原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运用科学方法进行防火安全监理。
(2)综合性原则:从工程的设计、施工到使用全过程进行综合监理。
(3)公正性原则:依法公正、客观、中立的进行监理工作。
1.4 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监理工作。
二、监理过程2.1 设计阶段监理(1)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检查设计方案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满足要求。
(3)审查防火分区的划分是否合理。
(4)检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5)检查建筑结构的防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2.2 施工阶段监理(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2)监督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和消防设施的安装质量。
(3)监督施工中的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安全。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对防火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2.3 使用阶段监理(1)检查建筑物的日常管理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规定。
(2)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3)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
(4)组织开展防火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监理要求3.1 设计要求(1)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等级确定相应的防火要求。
(2)合理划分防火分区,确保防火间距符合规定。
(3)确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的设置合理。
(4)选择合适的防火材料和防火构造。
3.2 施工要求(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2)明火作业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防止火灾危险。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保证施工安全。
(4)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对建筑物的防火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
3.3 使用要求(1)建筑物的日常管理必须按照防火安全要求进行。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4篇)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是指对建筑物、场所等进行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的详细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防火安全监理细则内容:1. 建筑材料和构件的防火性能要求:规定建筑材料和构件的防火等级和使用范围,如墙体、门窗、楼梯等各个部位的防火性能。
2. 防火分区和防火间距:规定建筑物内部不同功能区域之间的防火分区要求,以及不同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
3. 防火隔离和封堵措施:规定建筑物内部不同功能区域之间的防火隔离措施,如墙壁、隔断、管道隔离等,以及通风管道、电缆沟槽等的防火封堵要求。
4. 防火排烟和防火通道:规定建筑物内部防火通道和排烟设施的设计、布置、材料等要求,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配置和维护要求:规定建筑物内部各个区域必须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种类、数量、放置位置,以及定期维护、检查和保养的要求。
6. 火灾报警和报警系统:规定建筑物内部火灾报警设施和报警系统的布置和使用要求,以及定期测试和维护的要求。
7. 火灾逃生和疏散路线:规定建筑物内部各个功能区域的火灾逃生和疏散路线的设置和标示要求,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
8. 防火标识和安全宣传:规定建筑物内部防火标识的设置和使用要求,以及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和培训的内容和方法。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防火安全监理细则内容,具体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建筑物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2)是指对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具体细则,以下为防火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1.施工前的准备阶段:- 确定防火安全监理的任务以及具体工作内容。
- 制定防火安全监理计划,包括防火安全监理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 对施工单位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且有相应的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2.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 对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
- 监督施工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防火措施的设置、使用的材料等。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文档的目的是确保防火及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人员和财产免受火灾的威胁。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防火及动火作业的项目。
二、定义和缩写1. 防火作业:指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进行的防火措施的实施和维护。
2. 动火作业:指进行焊接、切割、打磨、喷漆等需要使用明火或高温设备的作业。
3. 监理:指对防火及动火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4. 建筑物:指各种房屋建筑、桥梁、隧道、地下工程等结构物。
三、监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防火及动火作业知识和经验。
2. 监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防火及动火作业过程,确保作业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评估防火及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5. 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任何违反安全规定或发生的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四、防火作业的监理细则1. 监理人员应检查建筑物的防火设施是否完好,并要求进行及时的维修和更新。
2. 监理人员应检查建筑物内部的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并确保其符合要求。
3. 监理人员应检查建筑物内的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4. 监理人员应核实建筑物内部的防火门、防火窗等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5. 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防火演练,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五、动火作业的监理细则1. 监理人员应核实动火作业前是否已进行相应的申报和取得批准。
2. 监理人员应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是否设置了必要的警示标志和保护措施。
3. 监理人员应检查动火设备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4.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动火设备的维护和修理情况,并记录相关的信息。
5. 监理人员应对动火现场的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监理记录和报告1. 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防火及动火作业的具体情况,包括作业地点、作业时间、监理人员姓名等。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内容:1. 监理对象:防火安全监理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改造等工程。
2. 监理依据:防火安全监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项目建设方提供的建设文件进行。
3. 监理职责:防火安全监理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设计、施工和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符合相关的防火安全要求。
4. 监理要求:防火安全监理要求包括建筑工程的火灾风险评估、防火设计方案的审查、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防火材料和设备的验收检测等。
5. 监理报告:防火安全监理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包括每个阶段的监理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等。
6. 监理验收:防火安全监理应参与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验收,对工程的防火安全达标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
7. 监理备案: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做好项目的监理备案工作,将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监理记录和资料备案存档。
以上是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1. 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防火安全法规和标准,理解施工图纸中的防火安全设计要求。
2. 监理人员应参与项目的防火安全设计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
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防火安全组织设计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4.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5. 监理人员应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采取适当的防火安全措施,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
6. 监理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7. 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以备工程验收和备案。
8. 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技能。
9.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0. 监理人员应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解决防火安全方面的问题。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防火工作的有效实施,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中的防火及动火作业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工作主要包括防火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评估,以及动火作业的监管和管理。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防火和动火作业知识,熟悉本细则的内容,并依法取得相关证书。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监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的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工作。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当随时保持与建设单位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章防火监理第七条防火监理的目标是确保建筑物及其设备的防火安全,并在施工中对防火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防火设施进行检查,包括消防水源、喷淋系统、火灾报警器等。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材料的防火性能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进行监督,包括人员疏散通道的设置、消防器材的摆放等。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防火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动火作业监理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监理的目标是保障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并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对动火作业的计划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应对动火作业人员的防火防护进行检查,包括防火服、防火手套等。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动火作业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八条监理人员应对动火作业现场的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监理报告第十九条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内容包括防火和动火作业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监理报告应明确问题的性质和原因,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及时将监理报告的内容传达给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为保障施工项目防火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订立本《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各阶段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
三、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在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认定中取得防火安全监理资质,并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
四、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阅历年限和资格要求。
五、防火安全监理要求(一)施工单位应依照国家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订立防火安全措施,并逐级报批。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依照批准的防火方案实施。
(二)监理人员应全程跟踪防火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适时发觉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对未适时整改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有关部门的搭配下予以关闭或停工处理。
(三)监理人员应对建材进行检验和质量监督,并确定它们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建材未经检测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予以退回或更换。
(四)监理人员应依照防火安全标准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规划和设计审核,并对各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协调。
(五)监理人员应设定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检查周期,并不定期检查防火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发觉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促。
(六)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理人员应组织专家对施工项目的防火安全进行复核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七)监理人员应记录防火安全工作的成果和整改情况,并汇总报告建设单位。
六、验收标准(一)消防通道宽度应充足建筑设计规范和安全要求。
(二)一至五层建筑各个楼层基础板与第一层之间的竖向隔墙,应触口密闭,并且周边固定坚固。
(三)防火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门框应与建筑结构紧固,并经过检测确保密闭性能。
(四)建筑物内部走道和走廊应保证固定疏散通道,并设有紧急疏散指示标识。
(五)声光警报器应在必要的位置安装,使用简便。
(六)消防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每月期间由专人维护,并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试验。
(七)需要安装定时报警设备的建筑物应严格依照设计和规程的要求安装,保证系统的稳定和正确性。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
其中,涉及的主要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
第三条防火安全监理应遵守以下原则:(一)科学性。
防火安全监理应遵循防火安全的科学规范,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技术手段,提供专业的防火安全监理服务。
(二)独立性。
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应独立于其他工作,并独立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
(三)公正性。
防火安全监理应公正、公平,不得与其他单位、个人有利益关系。
第二章防火安全监理的任务和职责第四条防火安全监理的任务是负责对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以及施工完成后验收合格。
第五条防火安全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监督并检查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防火安全施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监督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防火安全,包括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
(三)组织进行防火审查,对设计文件中的防火安全要求进行审核,并对审查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建设工程的防火演练和应急预案制定,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五)参与建设工程的防火验收,对防火安全的合格性进行评估,并出具防火安全监理报告。
第三章防火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第六条防火安全监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接受委托。
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之前,应向防火安全监理单位提出书面委托,明确防火安全监理的内容、范围、期限和费用等。
(二)开展工作前准备。
防火安全监理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工作前准备,包括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工作计划等。
(三)施工过程监督。
防火安全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防火审查。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防火安全监理工作,保障建筑工程防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防火安全监理活动。
第三条防火安全监理是指依法对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文件、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工程和材料使用、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活动。
第四条防火安全监理应遵循公正、中立、独立、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监理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监理资格证书。
第六条建设工程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应当配合防火安全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协助。
第二章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第七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对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第八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对建筑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第九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工程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对防火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样检验,确保防火材料的质量合格。
第十一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对建筑工程的防火验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防火安全监理应编制监理报告,记录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向建设工程相关方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防火安全监理实施要求第十三条防火安全监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建立健全监理档案,将重要的监理文书、记录、资料等保存在案。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定期开展自身评估,不定期进行外部评估,提高监理质量和水平。
第十六条防火安全监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保守业主和建设工程相关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七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及时向建设工程相关方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整改工作。
第十八条防火安全监理应主动学习新的防火技术和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范文(4篇)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防火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防火安全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防火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项目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监理单位与业主、设计、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建设项目防火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责任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师;(三)具备相关防火安全监理经验;(四)具备防火安全监理资格证书。
第五条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建设项目的防火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二)参与建设项目的防火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三)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进行监督和验收;(四)对建设项目的使用阶段的防火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五)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履行监理工作的职责,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业主的责任第七条业主在建设项目防火安全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包括:(一)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的防火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工程防火责任制和工作制度;(二)组织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的防火设计文件,确保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三)按照防火设计文件的约定,落实建设项目的防火措施和设施;(四)及时组织和开展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五)定期对建设项目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和整改。
第八条业主应配备专职的防火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设项目的防火安全工作,并与监理单位、设计、施工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作。
第四章设计单位的责任第九条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防火安全设计中的主要责任包括:(一)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合理的防火安全设计方案,并参与施工图的审核和修改;(二)对建设项目的重点部位和关键设备进行防火安全评估和设计;(三)提供防火建材和设备的选择和配置;(四)编制防火设计文件和技术交底;(五)参与施工阶段的防火安全监督和验收。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前言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建筑物的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工程防火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2.1 监理组织机构应设有专职防火安全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
2.2 监理组织机构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密切合作,共同制定防火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第三章监理任务3.1 监理组织机构应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3.2 监理组织机构应对建筑工程材料的防火性能进行检测,确保材料符合规定的防火要求。
3.3 监理组织机构应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四章监理程序4.1 监理组织机构应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监理检查计划,确保全面覆盖。
4.2 监理组织机构在监理检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
4.3 监理组织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提出防火安全改进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五章监理报告5.1 监理组织机构应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防火安全监理报告,内容包括防火工作的整体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
5.2 监理组织机构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编制最终防火安全监理报告,内容包括整个监理过程的总结、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第六章监理费用6.1 监理组织机构的监理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支付,并与监理合同进行明确约定。
6.2 监理组织机构应按照实际监理工作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确定监理费用的合理标准。
第七章监理记录7.1 监理组织机构应对每次监理检查进行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以及发现的问题等。
7.2 监理组织机构应对监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归档,以备查阅和审计。
第八章防火安全培训8.1 监理组织机构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防火监理细则
防火监理细则一、概述防火监理是保障建筑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做好防火工作,制定本细则,明确防火监理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以确保建筑物在设计、施工、使用过程中的防火安全。
二、监理人员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防火知识和经验,熟悉防火法规标准,具备防火设计评审和施工验收能力。
2. 监理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可的防火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3. 监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三、监理工作内容1. 防火设计评审1.1 对建筑施工图纸进行防火设计评审,确保设计满足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1.2 对防火门窗、防火墙、防火卷帘等防火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1.3 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确保防火设计符合实际情况。
2. 施工过程监督2.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防火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合格问题。
2.2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材料的选用、安装等要求,避免使用不合格材料。
2.3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整洁和易燃物料的储存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3. 施工验收3.1 对施工完成的建筑进行防火验收,检查防火设施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3.2 对防火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检验其性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3.3 对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畅通有效。
4. 使用阶段监督4.1 定期对建筑进行防火巡查,检查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4.2 对建筑内部的防火隔离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进行检查和测试。
4.3 对违规使用易燃和可燃物品的行为进行规范和整改。
四、防火监理报告1. 监理人员在完成监理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防火监理报告。
2. 报告中应包含监理工作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以及后续工作建议等。
3. 报告要以简明扼要的方式呈现,重点突出实际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五、工作职责1. 建筑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防火设计方案,并与监理人员进行沟通和配合。
2. 施工单位应按照防火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积极配合监理人员的监督工作。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范文(3篇)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范文1、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上海市消防条例(3)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施工现场的防火技术和管理(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要有防火防爆的措施,并督处施工单位落实实施。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如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定期组织职工学习防火安全知识和规章制度,开展各种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根据不同等级动火作业执行审批制度。
(7)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的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8)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3、木工间防火(1)严禁吸烟,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2)每天下班前做好落手清洁工作。
刨花、木屑必须堆放在安全场所,定期处理,以免火灾事故发生。
(3)电源装置及开关保险应符合要求。
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4)严禁明火作业,特殊情况应报有关方面同意,并采取有效灭火措施,并落实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5)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加强维护保养,并保持消防道路的畅通。
4、危险品仓库的防火(1)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内。
(2)危险品应根据性质不同,分开储存,不准与一般物资混存,堆与堆间距不得小于____米,距离墙、桩不得小于____米,距离屋架下弦不得小于____米。
(3)仓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隔热条件,高温季节应采用库顶喷水等降温措施。
(4)库内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禁止使用60瓦以上的大电灯泡及碘钨灯,水银灯等照明装置,并有避雷装置。
(5)电器开关及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电器开关及保险装置不准安装在库内。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达到防火安全标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安全监理工作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整改。
第四条承担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注册备案。
第五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规范,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二章防火安全监理基本要求第六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对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进行全面、系统、实时监督,及时发现、纠正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防火安全监理应编制监理计划、监理方案和监理记录,明确监理职责和要求。
第八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当参与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组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九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对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材料、防火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防火安全事故,禁止向外界发布,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查处。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竣工后,防火安全监理应组织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和检验,出具防火安全监理报告。
第三章防火安全监理工作流程第十二条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制定防火安全监理计划;(二)编制防火安全监理方案;(三)组织实施防火安全监理;(四)编制防火安全监理报告;(五)竣工阶段的防火安全监理检验。
第四章防火安全监理计划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招投标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防火安全监理计划,监理机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防火安全监理计划进行评审,并在合同签订后通过备案程序。
第十四条防火安全监理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防火安全监理范围;(二)防火安全监理时间节点;(三)防火安全监理人员;(四)防火安全监理工作措施;(五)防火安全监理报告的编制和提交。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三篇)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防火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建筑物、设施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物、设施及相关工程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工作内容】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监督建筑物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的合规性;2. 监督建筑物防火设施的合理布置和有效运行;3. 监督建筑物内部和外部防火隔离措施的合规性;4. 监督建筑物内部和外部防火通道的畅通情况;5. 监督建筑物人员疏散和逃生设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6. 监督建筑物火灾报警和自动喷水系统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监理人员资质】从事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防火安全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五条【监理责任】防火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对其监理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建筑物、设施和人员的防火安全。
第六条【监理机构】各地应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防火安全监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二章防火安全监理程序第七条【项目审批】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审批的初期进行,并将监理要求和程序纳入审批文件。
第八条【施工前期准备】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参与建筑物防火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讨论和审核,并出具相应的监理意见。
第九条【施工监理】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全天候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材料的合规性等进行监督。
第十条【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前,监理人员应对建筑物的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出具防火安全监理报告。
第十一条【日常监督】建筑物竣工后,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建筑物内部和外部的防火设施和通道的畅通情况。
第三章监理工作要求第十二条【监理计划】监理人员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建设进度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并提前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
第十三条【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监理报告。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是指在建筑工程中,对防火安全工作的监理实施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监理人员的要求:防火安全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监理人员需具备相关的防火安全知识和工作经验。
2. 监理方案的编制:防火安全监理需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防火安全要求,编制监理方案,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时限和责任。
3. 监理过程的执行:监理人员应在施工现场全程参与施工过程,对防火隐患进行实时监控和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4. 监理记录的维护: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并保留监理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和记录,如检查记录、整改通知等。
5. 防火安全验收:施工完成后,监理人员应对防火安全工作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防火安全标准。
6. 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监理人员应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情况时及时响应,协助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并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7. 监理报告的编制:监理人员应编制监理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提供防火安全改进建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还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具体制定,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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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等内容。
1.3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消防安全组织2.1 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组织应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安全员、施工员、电气工程师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2 消防安全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负责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5)组织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消防设施3.1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材、消防报警系统等。
3.2 消防水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确保水源充足、水质合格。
消防栓应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操作和使用。
3.3 灭火器材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斧等。
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取用。
3.4 消防报警系统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配置相应的消防报警器、消防控制室等。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便于操作和管理的位置,确保消防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消防器材4.1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斧等。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目的是明确防火安全监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规范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
第四条防火安全监理的基本原则是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确保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章防火安全监理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防火安全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审核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设计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核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实施;(三)审核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设施验收记录,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四)监督建设工程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并提出整改意见;(五)接受相关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和评估,并积极配合配合;(六)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七)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防火安全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权限:(一)随时对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取证和调查;(二)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防火安全的资料和信息;(三)对不符合规定的防火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四)对建设工程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或者向相关部门报告;(五)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可能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六)制定防火安全监理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防火安全监理的程序第七条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防火安全监理:建设单位应在开始设计阶段向当地建设部门申请防火安全监理,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审核设计文件:防火安全监理单位应审核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设计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核施工组织设计:防火安全监理单位应审核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实施。
(四)监督设施验收:防火安全监理单位应审核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设施验收记录,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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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08防火安全监理细则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防火安全监理细则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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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上海市消防条例(3)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施工现场的防火技术和管理(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要有防火防爆的措施,并督处施工单位落实实施。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如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定期组织职工学习防火安全知识和规章制度,开展各种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根据不同等级动火作业执行审批制度。
(7)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的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8)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3、木工间防火(1)严禁吸烟,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2)每天下班前做好落手清洁工作。
刨花、木屑必须堆放在安全场所,定期处理,以免火灾事故发生。
(3)电源装置及开关保险应符合要求。
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4)严禁明火作业,特殊情况应报有关方面同意,并采取有效灭火措施,并落实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5)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加强维护保养,并保持消防道路的畅通。
4、危险品仓库的防火(1)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内。
(2)危险品应根据性质不同,分开储存,不准与一般物资混存,堆与堆间距不得小于0.6米,距离墙、桩不得小于0.4米,距离屋架下弦不得小于1米。
(3)仓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隔热条件,高温季节应采用库顶喷水等降温措施。
(4)库内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禁止使用60瓦以上的大电灯泡及碘钨灯,水银灯等照明装置,并有避雷装置。
(5)电器开关及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电器开关及保险装置不准安装在库内。
(7)配备足够的、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8)每天下班前应全面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5、涂装的防火(1)喷漆、涂漆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止形成爆炸极限浓度,引起火灾爆炸。
(2)喷漆、涂漆的场所内禁止一切火源,应采用防爆的电器设备。
(3)禁止与焊工同时间、同部位的上下交叉作业。
(4)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和手套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5)对使用中能分解、发热自燃的物料要妥善管理。
(6)涂装现场禁止吸烟。
(7)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品种应分库存放。
(8)涂料和稀释剂的存放和管理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
(9)调料间应有良好的通风,应采用防爆电器设备,室内禁止一切火源,调料间不能兼做更衣室和休息室。
6、喷灯的防火(1)使用喷灯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训练,其他人员不应随便使用喷灯。
(2)喷灯加油时选择好安全地点,并认真检查喷灯是否有漏油或渗油的地方,发现有漏油或渗油禁止使用。
(3)喷灯加油时,应将加油防爆盖旋开,用漏斗灌入汽油,如汽油不慎,油洒在灯体上,则应将油擦干净,同时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使汽油挥发掉,再点火使用。
加油不能过满,加到灯体容积3/4即可。
(4)喷灯在使用过程中需加油时,应首先把灯的火焰熄灭,然后慢慢的旋松加油防爆盖放气,待放尽气和灯体冷却后再加油,严禁带火加油。
(5)喷灯点火后先要预热喷嘴,预热要利用喷灯上的储油杯,不能图省事,采取喷灯对喷的方法或有炉火烘烤的方法预热,防止造成灯内的油类蒸汽膨胀,使灯体爆破伤人或引起火灾。
放气点火时慢慢地旋开手轮,防止放气太急,将油带出起火。
(6)喷灯作业时,火焰与加工件应注意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高温反射造成灯体气体膨胀而发生事故。
(7)高空作业使用喷灯时,应在地面上点燃喷灯后,将火焰调至最小,用绳子吊上去,不应携带点燃的喷灯攀高。
作业点下面及周围不允许堆放可燃物,防止金属熔渣及火花掉落在可燃物上发生火灾。
(8)在地下人井或地沟内使用喷灯时,应先进行通风,排除该场所内的易燃、可燃气体。
禁止在地下人井或地沟内进行点火,应在距离人井或地沟1.5~2米以外的地面点火,然后用绳子将喷灯掉下去使用。
(9)使用喷灯禁止与喷漆、木工等工序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10)喷灯连续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发现灯体发烫时,应停止使用,进行冷却,防止气体膨胀,发生爆炸,引起火灾。
(11)在易燃易爆场所或在其它禁火的区域使用喷灯烘烤时,事先必须制定相应的防火、灭火方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动用喷灯烘烤。
(12)作业现场要根据消防要求准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人专门维护。
7、地下工程的防火地下工程施工中除遵守正常施工中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还应遵守以下防火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线不宜直接敷设在墙壁或土墙上,应用绝缘材料架空安装。
配电箱应采取防水措施,潮湿地段或渗水部位照明灯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安装防潮灯具。
(2)施工现场应有不少于2个出入口或坡道,施工距离长,应适当增加出入口的数量。
(3)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不小于1米后净宽计算。
每个出入口的疏散人数不宜超过250人,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米。
(4)疏散走道、楼梯及坡道内不宜设置突出物或堆放施工材料和工具。
(5)疏散走道、安全出入口、楼梯、操作区域等部位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
(6)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处应设置疏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的间距不宜过大,距地面高度为1~1.2米。
(7)地下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消防给水管道可以与施工用水管道合用,特殊地下工程不能设置消防用水时,应配置足够数量的轻便消防器材。
(8)大面积油漆粉刷和喷漆应在地面施工,局部的粉刷可在地下工程内部进行,但一次粉刷的量不宜过多,同时在粉刷区域内禁止一切火源,加强通风。
(9)制定应急的疏散计划。
8、电焊工、分割工的防火(1)焊工、分割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施工现场不得任意动火,需要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项目部批准,并落实防火措施,开具动火证,明确监护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方可作业。
(3)焊工、分割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环境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接。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洁,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乙炔瓶和氧气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米。
(11)氧气瓶不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爆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运氧气瓶。
(12)氧气橡胶管应为红色,乙炔橡胶管应为黑色,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有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3)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14)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或接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9、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备(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2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备,上述设备周围不得堆物。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置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
(3)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征,分组布置酸碱、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的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
(4)高度超过24米、层数超过10层的工程,重要的及施工面积较大的工程,应在工程内设置临时消防给水(可与施工用水合用)。
(5)工程内的临时消火栓应分设于各层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应保证消火栓的充实,水柱能到达工程内任何部位。
每个消火栓处宜设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