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讨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范文模板 (3页)
浅议《立法法》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浅议《立法法》的立法缺陷与完善](https://img.taocdn.com/s3/m/c817b221d5bbfd0a785673b6.png)
浅议《立法法》的立法缺陷与完善素有我国小宪法之称的《立法法》于2000 年颁布实施,它是我国重要的宪法性法律。
该法对规范我国立法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代进步,它也慢慢暴露出了一些缺陷。
2015 年《立法法》修正案对该法进行了一些修改,弥补了一些缺陷,但《立法法》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一、《立法法》的立法缺陷( 一) 立法语言不严谨法律用语严谨、通俗易懂是立法技术的一大要求,《立法法》第7 条第2 款和第3 款分别规定了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
在这两款法条中都用了基本法律、法律这两个词,但没有做明确的区分,该法对这两个词的表述不够明确,比较模糊,这导致二者立法权的界限较模糊。
法律语言应当具有准确性、一致性,从这些特点来看,《立法法》第7 条第2 款和第3 款的表述也有问题。
《立法法》是我国立法机关立法的法律依据所在。
它对基本法律、法律的表述和使用应当严谨、准确,不能随意替换使用这两个词。
基本法律和法律的位阶不同,法律效力也不同,它们是由不同的主体,依据不同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的。
而《立法法》第7 条却混淆使用二者,这难免给人们造成误导,使人难以界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
( 二) 法律保留范围较狭窄《立法法》第8 条规定了十个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第9条规定了授权保留的范围,从而确立了我国立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确定了行政机关必须经中央权力机关授权才能立法的范围,这是我国立法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则,虽然它有力地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控制了行政权力的运行。
但是,在法律保留范围之外,行政机关无须授权即可自主立法。
这样,法律保留的范围就显得尤为关键。
我国《立法法》的法律保留范围比较狭窄,这尤其表现在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留方面。
公民基本权利是个人作为一国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是宪法专章确认和保障的最为重要的权利,它应是法律保留的首要事项。
而《立法法》只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法律保留,即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以及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立法建议书范文(精选)
![立法建议书范文(精选)](https://img.taocdn.com/s3/m/a748bdac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ef.png)
立法建议书范文(精选)尊敬的立法委员会:我是一名普通市民,对社会发展、公共利益和人民福祉充满关注,特此向您提交以下立法建议。
一、背景概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信息技术的迅速推进,一些现有法律法规已经不再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有必要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二、立法建议1. 建议加强网络安全保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安全威胁日益增加,已成为重要的社会安全问题。
因此,应立法明确网络安全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并加大对网络安全的监管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网络安全法规,以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2. 建议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应加强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制定更为详细细致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明确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和标准。
3. 建议加大对职业道德的培育和引导职业道德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石。
然而,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一些行业存在职业道德失范、非法乱纪的现象。
因此,应立法规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并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育和引导力度,倡导高尚的职业道德,打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预期效果1. 加强网络安全保护能力,确保人民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2. 构建健康、清洁的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经济的发展。
3. 增强社会公德意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社会信用水平。
四、立法建议的可行性分析1. 立法建议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人民群众的关切,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 立法建议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实践中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 立法建议可以通过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科学、合理的立法方案。
五、建议的实施步骤1. 成立相关立法研究小组,负责对立法建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形成具体的立法草案。
2. 在立法草案初步成熟后,组织座谈会和听证会,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https://img.taocdn.com/s3/m/1026f046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7b.png)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12.23•【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年12月2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
一、修改的必要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李克强总理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行为。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需要。
我国现行专利法于1985年施行,曾分别于1992年、2000年、2008年进行过三次修正,对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形势发展,专利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专利权保护效果与专利权人的期待有差距,专利维权存在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跨区域侵权、网络侵权现象增多,滥用专利权现象时有发生;专利技术转化率不高,专利许可供需信息不对称,转化服务不足;适应加入相关国际条约和给发明人、设计人取得专利权提供更多便利的需要,专利授权制度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修改现行专利法。
2015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报请国务院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原国务院法制办收到此件后,深入调查研究,先后两次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有关团体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完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7bbfba9c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1296050.png)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摘要:一、引言二、立法法的背景与意义三、修正草案的主要内容四、修正草案的亮点五、修正草案的意义和影响六、结语正文: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法律的基本法律。
为了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进行了修正。
本文将对修正草案进行简要说明。
二、立法法的背景与意义立法法是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保障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
自2000 年实施以来,立法法在规范立法行为、维护法制统一、保障公民立法参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立法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对立法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修正草案的主要内容1.明确立法宗旨,增加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2.完善立法体制,强化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
3.健全立法程序,增加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立法协商等环节。
4.明确立法授权,规范授权立法行为。
5.强化法律解释,明确法律解释的权限和程序。
6.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备案、审查、撤销等法律监督制度。
四、修正草案的亮点1.强调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
2.增加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保障公民的立法参与权。
3.强化对授权立法的监督,防止授权立法滥用。
4.完善法律解释制度,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
五、修正草案的意义和影响本次修正草案旨在完善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保障法治统一。
修正草案的通过和实施,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六、结语《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旨在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立法工作,共同推动我国立法事业的发展。
关于立法法修订的看法和建议
![关于立法法修订的看法和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50ddb1a7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85.png)
关于立法法修订的看法和建议
立法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立法的程序、内容和效力等重要方面,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秩序、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立法法也面临着修订的需求,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首先,应该明确立法的目的和原则。
立法的目的应该是为国家和人民利益服务,保障公正正义和维护社会稳定。
在立法的过程中,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尊重人民意愿,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
其次,应该强化立法的程序和监督。
立法应该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决策前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应该加强立法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立法中的问题和遗漏,确保立法的有效执行和实施。
最后,应该注重立法的创新和改革。
在立法的过程中,应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手段,加强信息化和科技化的应用,提高立法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应该注重立法的改革和创新,不断完善立法机制和程序,提高立法水平和水平。
总之,立法法的修订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任务,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我们应该把握时代机遇,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的法制建设。
- 1 -。
立法建议书范本
![立法建议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e4dad65a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be.png)
立法建议书范本立法建议书范本1. 引言在国家制定和修改法律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听取各界人士的声音和意见。
本立法建议书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够为立法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2. 背景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社会发展和变革迅猛,许多新问题和挑战也随之出现。
为了使法律能够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我们认为有必要对某些法律进行修订和完善。
3. 建议一:加强环境保护法律3.1 现状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持续恶化。
与此同时,环境污染的治理和处罚力度还不够,个别企业和个人对环境法律法规的违背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制止。
3.2 建议内容我们建议增加环境保护法律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力度。
同时,建议加强对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大众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
4. 建议二:完善劳动法律保护4.1 现状在当前社会,劳动者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些企业存在违法用工、恶意拖欠工资等问题,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4.2 建议内容我们建议修订劳动法,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约束力,明确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建议设立独立的劳动仲裁机构,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
5. 建议三:加强网络安全法律5.1 现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活动也日益增多。
网络安全形势严峻,个人隐私和公民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
5.2 建议内容我们建议加强网络安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增加对网络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建议加大网络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避免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
6. 建议四:推动科技创新法律保护6.1 现状科技创新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但在法律保护方面仍存在不足。
一些科技创新成果难以得到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阻碍了科技创新的进一步发展。
6.2 建议内容我们建议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的保护。
同时,建议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
关于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关于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7fbbabdc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9118c79.png)
关于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立法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是制定、修改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
为了更好地适应法制建设的需要,立法法草案进行了修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立法法修正草案的内容和意义。
一、修正草案的背景立法法草案修订主要源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制建设和立法工作经验。
当前我国法律体系已经比较完备,但是立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二、修正草案的主要内容1.明确立法工作的任务和原则新修订的立法法草案更加明确了立法工作的任务和原则,强化了法律立项的合理性、科学性和人民性原则。
2.规范立法程序草案对立法的流程进行了规范,包括提议、研究、起草、审议、公布和实施等各个环节。
同时,草案明确了不同类型法律的审议程序及其主体。
3.加强法律的制定和质量管理草案要求有关机构应当加强法律的制定和质量管理,包括加强立法研究、组织立法者改进法规质量、推进法律修订等措施。
4.创新立法方式和手段草案允许采取听证、调查研究、公示征求意见等立法方式和手段,以更好地提高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效果。
三、修正草案的意义1.加强法律的制定和质量管理修正草案要求有关机构应当加强管理,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并通过加强行业领域立法工作,加快法律建设的进程,满足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
2.明确立法工作的任务和原则草案明确了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原则,使立法工作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人民化的法律体系,形成法律实施的舆论环境和制度保障。
3.规范立法程序修正草案规范了立法程序,使立法工作更加有序和稳定,加强法律制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明确法律实施的程序和范围,以及法律实施时的各项义务和职责。
四、结语立法法修正草案的修改,将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法律制定进程的良性发展,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在法学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法律体系一定会成为一个更加健全、宽广和稳定的规范体系。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https://img.taocdn.com/s3/m/86081edd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0f.png)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0.22•【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年10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XXX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
一、修改的必要性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收购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是国际通行的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优化治理结构、稳定股价的必要手段,已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
我国1993年公司法规定了两种允许股份回购的例外情形,包括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增加了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以及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两种例外情形,并对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数额限制等作了规定。
实践中,不少公司依法实施了股份回购并取得较好效果。
近年来,公司股份回购需求日渐多样,特别是随着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数量日益增加,且目的更加多样,公司法关于股份回购的现行规定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范围较窄,难以适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及适时采取股份回购措施稳定股价等实际需要;实施股份回购的程序较为复杂(一般须召开股东大会),不利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会,适时制定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对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规定得比较短,难以满足长期股权激励及稳定股价的需要等。
从境外成熟市场的立法和实践看,公司股份回购特别是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因此,在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对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为促进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特别是为当前形势下稳定资本市场预期等,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十分必要。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56f5cd59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a4cb45c.png)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15.03.12•【分类】审议意见正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5年3月1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3月10日,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代表们普遍认为,立法法修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法律保障,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
这次修改立法法,党中央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周密部署,恪守立法为民理念,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重视发挥代表作用,是一次听民意、集民智的重要立法实践。
修正案草案全面总结立法法施行十五年来的实践经验,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强调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对立法程序的规定更加科学、具体,对司法解释和法规备案审查等进一步予以规范。
修正案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通过。
同时,代表们也对修正案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法律委员会于3月11日召开会议,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经对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认真研究,对修正案草案作了63处修改,其中带有实质性的修改27处。
主要修改是:一、有些代表建议在立法法中增加立法公开的原则。
有些代表提出,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是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重要形式,建议将修正案草案中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十日的规定作适当延长。
有的代表建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统一刊载,便于社会各方面了解查询。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适当延长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统一刊载法律法规,符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建议对修正案草案作以下补充和修改:一是在立法法第五条中增加“坚持立法公开”的内容。
2018宪法修正案涉及监察体制的条文解读
![2018宪法修正案涉及监察体制的条文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9622d55b376baf1ffd4fad54.png)
国人 民代表 大合虚 生 ,向全 固人 大负责 ,受全 固人 大监
解镛 :惠法第一百零三僚 第三款的原僚文是 :躲
督。但是,全圆人大一年只闲一次合 ,且合期较短 (一 级 以上 的地 方各级人 民代 表 大合 常耪委 员合 的组成人 员
20 1 8意法修 正案 涉及 监察 醴制 的僚 文解蓣
姜明安(JL京大睾法肇 院教授)
黛的十八大以束,反腐败门争取得了重大和决定性 列蹴槿 :…… (七 )送睾圄家监察委 具舍主任 。
的膀 利 ,但是反 腐败 门孚形 势依然殷竣 祓雅 ,要求 圆家
解 耩 :惠法的迄 项规 定是 惠 法第三僚 第 三款 的遥
解 攘 :我 国难然不寅行三榷分立制度 ,但 圆家棱
列。而在困家监察艘制改革以後,监察檄嗣负责封所有 闲相 互之 同也 需要 追行通 肯的分工。特刖 是全 圆人 民代
公碱 人 员退行监察 ,其地位 已舆一府 雨院亚列。故 必须 表 大合 常榜委 其合 ,其 ̄5-4 ̄封其他所有 圆 家梭 闲的 监督
但在我 囡,根檬惠法碓立的人民代表大合制度,只有人 固人民代表大畲送翠座生,全圆人民代表大合自然就同檬
民代表 大合是直- ̄gq-E表人 民4-?-r. ̄困家榷 力的栈 阴。其他 有榷琵免。迄是我圆膏行人民代表大合制度的必然要求。
国家棱 嗣 (行政 栈 醐、监察棱 嗣、客判械 阔、检察棱 闲 )
察栈阁必须接受人民代表 大合的监督,而不能反遇来监
督 人 民代表 大合 。否则 ,就合徙根 本上背稚 和破 壤我 圆
பைடு நூலகம்
五 、第六十 七僚 第 六项 :全 固人 民代表大 舍常 委
的人 民代表 大合制度 。
员舍行 使下列聩榷 :…… (六 )盛督圜裔 院、中央军事
试评《立法法》之修改
![试评《立法法》之修改](https://img.taocdn.com/s3/m/9e49254b964bcf84b9d57b5d.png)
试评《立法法》之修改作者:杨金春来源:《卷宗》2017年第17期摘要:本文从我国《立法法》修订的内容进行分析,通过修订前与修订后的法律内容的比较分析出我国新修订的立法法所体现的进步之处、但是,本文也细致地分析了新修订的立法法所存在的不足,从而全面分析修订后的法律。
关键词:立法法;公开;立法主导;设区的市;备案1 《立法法》修改内容归纳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
通过修改前后的全本比较归纳出以下几点。
(一)修改后的立法法确立了立法公开原则在总则部分第五条增加了“立法公开”的表述,并且在后续的法条中也做出了规定各个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必须在具体的网站予以公布的详细规定;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案的草案以及说明等应当向社会公布。
(二)增加和明确了法律优先的范围修改后的《立法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以及非国有财产征用由法律规定。
(三)对授权进行了更为明确的限制新《立法法》第三条、第十三条规定授权必须具有时限性,且授权期限不得超过五年,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行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的暂停的权力。
(四)细化了立法过程的多方参与常委会立法过程中应当保证全国人代表的参与;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是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有关专业性问题以及有关重大利益或意见分歧的应当召开听证会;规定常委会工作机构审议前可以对法律案进行评估,以及进一步细化了表决过程中对于争议的处理。
(五)强调立法的效率性新《立法法》规定了对于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胳臂条款进行修改的合并表决。
(六)进一步加强了立法的体系性新《立法法》规定了提案人的法律案应当参考其他法律相关规定,如果不一致时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规定与法律规定的配套规定应当在一年内作出;规定国家机关之间的年度立法计划应当相互衔接,规定了专门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权。
立法法修改后我国立法理论与实践分析
![立法法修改后我国立法理论与实践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e3ca5d73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9a10b31.png)
立法法修改后我国立法理论与实践分析立法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而立法法作为规范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其修改对于我国的立法工作具有深远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原有的立法法在某些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适时的修改不仅为立法工作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也对我国的立法理论与实践带来了一系列的变革。
一、立法法修改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都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原有的立法体制、机制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立法权限划分不够清晰、立法程序不够完善、立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
立法法的修改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权限,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提高立法效率。
其次,完善了立法程序,使立法过程更加科学、民主,增强了立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再者,强化了立法监督,有助于保证立法质量,防止权力滥用。
二、立法法修改对立法理论的影响1、丰富了立法原则修改后的立法法强调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并对其内涵进行了深化和拓展。
科学立法要求立法活动遵循客观规律,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民主立法则强调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障公民的有序参与;依法立法要求立法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2、拓展了立法权限的理论范畴明确了不同立法主体的权限范围,特别是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一举措在理论上拓展了地方立法的空间,为地方治理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
3、完善了立法程序的理论体系在法律草案的提出、审议、表决等环节,增加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和要求,使立法程序的理论更加系统、完整。
三、立法法修改在立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1、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发展设区的市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涉及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多个领域。
例如,_____市制定了关于垃圾分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有效推动了当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立法法修正案导读
![立法法修正案导读](https://img.taocdn.com/s3/m/45914e3ae2bd960590c67791.png)
一、《立法法》修正案导读(一)导入案例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鲁潍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以下简称苏州盐务局)盐业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号,2012年4月9日发布。
2007年11月12日,原告鲁潍公司从江西等地购进360吨工业盐。
被告苏州盐务局认为鲁潍公司进行工业盐购销和运输时,应当按照《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工业盐准运证,鲁潍公司未办理工业盐准运证即从省外购进工业盐涉嫌违法。
2009年2月26日,苏州盐务局经听证、集体讨论后认为,鲁潍公司未经江苏省盐业公司调拨或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省外购进盐产品的行为,违反了《盐业管理条例》第20条及《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第23条、第32条第(2)项的规定,并根据《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第42条的规定,对鲁潍公司作出了(苏)盐政一般〔2009〕第001-B号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鲁潍公司违法购进的精制工业盐121.7吨、粉盐93.1吨,并处罚款122363元。
鲁潍公司不服该决定,于2月27日向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苏州市人民政府于4月24日作出了〔2009〕苏行复第8号复议决定书,维持了苏州盐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最后,鲁潍公司又向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金阊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苏州盐务局在依职权对鲁潍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时,虽然适用了《江苏盐业实施办法》,但是未遵循《立法法》第79条关于法律效力等级的规定,未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故于2011年4月29日以〔2009〕金行初字第002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苏州盐务局(苏)盐政一般〔2009〕第001-B号处罚决定书。
此案的裁判要点在于:(1)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设定工业盐准运证的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不能设定工业盐准运证这一新的行政许可;(2)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对盐业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经营盐的批发业务没有设定行政处罚,地方政府规章不能对该行为设定行政处罚;(3)地方政府规章违反法律规定设定许可、处罚的,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不予适用。
对立法法修正草案的意见
![对立法法修正草案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bda2e032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a1.png)
对立法法修正草案的意见
一、引言
《立法法》是我国立法的基本法律,旨在保证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
主性和法律性。
为了适应国家发展和立法工作的需要,修订《立法法》已成为迫切需要的任务。
二、修正草案的优点
1. 对各级人大立法职责进行详细规定,提升立法质量;
2. 增强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制定能力,保障法律权威性;
3. 着重规定了立法的程序和时限,加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效率;
4. 尊重群众意见,提升了立法民主化程度。
三、修正草案存在的问题
1. 与宪法的衔接需要进一步完善;
2. 立法程序条款过于繁琐,操作性不强;
3. 督促机制设计不完善,存在监督不到位的现象;
4. 民主程序和专业程序的结合需要更加严谨。
四、建议改进方案
1. 修改草案应强化宪法的引用和适用,明确立法活动基于法治原则;
2. 精简繁琐的程序条款,降低实施工作的难度和成本;
3. 设立专门的督促机制,确保立法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4. 强化立法与民主程序和专业程序的有机结合,提升立法决策的质量和效力。
五、结语
修正《立法法》重在推动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在实施过程中,需针对问题加以解决,使修正草案成为完备、高效和受公众欢迎的立法法规。
关于立法法修改建议
![关于立法法修改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de7da2f2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aa.png)
关于立法法修改建议关于立法法修改建议立法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机制之一,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略。
立法法作为我国立法的基础性法律,对维护国家法制和保障国家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时代的变迁,市场经济、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和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新要求,立法法也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本文就立法法修改的一些建议予以探讨。
一、着重强化国家层面立法机构职能目前,我国法制建设已进入新时代,国家管理需要实现既能有力保障人民最基本权益又能有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必须着重强化国家层面立法机构职能。
建议立法法增设国家层面立法机构的相关规定,如设立立法机构职责,规范立法机构工作程序。
二、完善立法程序和程序保障体系立法法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是立法程序不够规范、程序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容易导致立法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结果失误。
因此,建议立法法加强对立法程序的规范以及对程序保障体系的完善。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完善的程序保障标准,加强程序保障的设施建设等。
三、加强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法律支撑随着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硬性法律与软性法律的不足,导致法制建设不能够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难以提供足够的法律支撑。
因此,建议立法法增设或修正现有法条,加强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如加强对企业与市场人员的法制要求、规范投资合同法律程序。
四、创立普法意识教育作为现代社会的法治社会,立法体系的完善已成为广大公民必须应遵守的法律规定。
因此,建议立法法在教育方面给予正确指导,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以更好地配合立法工作。
五、立法部门自身的建设问题立法改革应包括立法部门自身的建设问题,努力提高立法审议效率,缩短审批周期,避免因立法缓慢或结果不力给公众及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此外,加强立法部门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也是立法修改的重要方向之一。
结论立法法在经过多年的实践中不断地向前推动,不断探索、不断调整。
本文提出的上述建议,旨在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也将有利于社会对立法的更好理解和认同。
法律法规修订建议范本
![法律法规修订建议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2cdb6643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9c.png)
法律法规修订建议范本尊敬的读者,以下是《法律法规修订建议范本》的正文:法律法规修订建议范本一、修订目的及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法规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也需要定期修订以适应新形势和需求。
本修订建议旨在提出一套系统和科学的方法,用于指导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确保法律法规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修订的原则1. 法律法规修订应立足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2. 修订应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顺应时代潮流,符合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3. 修订应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倡广泛的民主参与和专家咨询,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修订的步骤和方法1. 制定修订计划:明确修订的范围、目标和时间表,确定修订的主要责任部门和人员,统筹协调各方的力量资源。
2. 调研和分析:深入对现行法律法规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和分析,了解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3. 修订方案设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修订方案,明确修订内容、目的和方法,确保修订的科学性和实施性。
4. 咨询和征求意见:通过广泛的社会民主参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专家论证和公众讨论等方式,确保修订的公正性和民主性。
5. 修订草案的起草:根据修订方案,制定修订的具体内容和条款,确保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严密性。
6. 修订草案的审议和修改:修订草案应提交相关机构或部门进行审议和修改,确保修订的法律逻辑和体系的完整性。
7. 修订草案的公开与公示:修订草案应予以公开与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议,确保修订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8. 修订的正式通过和实施:修订草案经过上述程序的完善后,提交相关法定机构或部门进行正式通过或批准,并根据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实施。
四、修订效果的评估与调整修订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应进行持续的评估与调整,及时发现和解决修订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确保修订的顺利推进和实施效果的持续改进。
五、修订后的法律法规管理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制度,确保其贯彻执行和有效实施,加强对修订效果的监督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相关政策和措施。
立法性议案范文
![立法性议案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197eda11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f9.png)
立法性议案范文立法性议案范文立法性议案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立法性议案范文,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立法性议案范文1提案人:杨澜提案名称:《危机呼唤慈善法尽早出台》提案内容:近年慈善公益领域发生的一系列公共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慈善公益组织的质疑。
原因在于,我国尚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慈善法。
建议加速推动慈善法的制订与审议:第一是对慈善公益做出定义和定位,对慈善的内涵和外延等进行清晰的法律界定。
第二是对慈善公益组织的认定机构、注册流程予以明确,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协调政府各部门的相应政策法规。
第三,对慈善公益组织的内部管理,以及对外部利益冲突等重要环节做出严格要求,以提高其公信力与专业性。
5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阳光文化网络电视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杨澜,在北京接受了记者的独家专访,并就媒体关注的“慈善立法”等提案,详细介绍了提案的来龙去脉。
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杨澜说,按照经济学家的解释,社会分配可以分成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竞争为动力的分配,即根据能力大小决定收入多寡;第二层次是以公平为原则的分配,即通过社会保障、社会福利进行再分配;第三层次是以道德为动力的分配,即有钱人自愿把钱分给穷人,也就是慈善事业。
因此,慈善事业,已被公认为是社会的第三次分配,它有助于拉小财富差距,促进社会平等。
“xx年前,我第一次当全国政协委员,就提出过慈善立法,那时,我们国家的慈善事业不像现在发展得如此壮大。
”杨澜列出了一组数字,xx年前,全国捐款总数才20多亿;汶川大地震那年,全国的慈善捐赠总数达到1000亿,足足扩展了50倍。
目前,我国年慈善捐赠总额已经两度超过千亿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全国的慈善机构也迅猛扩展,非营利社会组织已超过50万家,专业从业人员达到600多万人。
“没有围墙的院子”“但这么大的一项事业,却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法律规范。
”杨澜调查发现,我国已经出台的`有关慈善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都只针对慈善公益的一个或者几个环节。
立法建议书范本
![立法建议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a26eb1a3844769eae109ed68.png)
立法建议书范本Model legislative proposal编订:JinTai College立法建议书范本前言:议案是向国家议事机关(立法机关或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议事原案。
本文档根据议案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立法建议书怎么写?下面是小泰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立法建议书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立法建议书范本事由:关于诉讼案件的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的立法建议我是xxx律师事务所金xx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改正式提上人大议事日程之际,就诉讼案件的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一事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郑重的提出如下立法建议: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胜诉方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其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但律师代理费不得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常规标准。
此立法建议的理由及意义:一、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弱势群体利益。
弱势群体因为经济原因无法承担聘请律师的费用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在现今中国比比皆是,即使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聘请得起律师亦存在亏本的可能,因为案件胜诉得到的利益还无法抵销委托律师的成本。
一面搁置的是律师法律知识,一面是弱势群体因不懂法律专业知识权益得不到保护,这样的冲突与矛盾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如果将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写入《民事诉讼法》将会很好的化解上述矛盾,让弱势群体得到很好法律服务,也减少对律师资源的浪费,促进年轻律师的成长。
二、增加违约、违法当事人的成本,减少恶意诉讼,节约司法成本,提高社会守约、守法意识,有促于建设法制、诚信社会。
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写入《民事诉讼法》不仅不会导致滥诉,反而可以遏制恶意诉讼的发生。
因为败诉的当事人除了要支付本方律师费用外,还需负担对方的律师费用,因此,人们将会在充分地权衡利弊后才会提起诉讼,即使是潜在的被告也更有可能与对方协商、和解以解决争端。
立法建议书范文
![立法建议书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0d3dd5b5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24.png)
立法建议书范文立法建议书范文引言立法建议是指公民、组织、政党等向立法机关提出的法律修改、新法草案或政策建议。
通过立法建议,能够促进法律的完善和制度的改进,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本文将进行立法建议书的范文展示,以提供一个参考示例。
一、问题背景在当前社会发展中,我们面临着许多法律和制度上的问题。
其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
这个问题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问题分析对于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的问题分析:1.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和分析具体的问题和困难。
2. 影响问题产生的原因: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探讨,找出主要原因。
3. 目前已有的措施和不足:分析目前已有的措施和政策,并指出其不足之处。
通过以上问题分析,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三、建议方案基于对问题的问题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建议方案:1. 建议一:对于问题,我们建议X。
- 简要说明为什么要采取这个建议方案。
- 实施该建议方案的具体步骤与措施。
2. 建议二:针对问题,我们建议X。
- 简要说明为什么要采取这个建议方案。
- 实施该建议方案的具体步骤与措施。
3. 建议三:针对问题,我们建议X。
- 简要说明为什么要采取这个建议方案。
- 实施该建议方案的具体步骤与措施。
四、预期效果本建议方案的实施将带来以下效果:1. 效果一:和阐述预期实施该建议方案后的效果和影响。
2. 效果二:和阐述预期实施该建议方案后的效果和影响。
3. 效果三:和阐述预期实施该建议方案后的效果和影响。
通过预期效果的说明,可以更好地说明建议方案的有效性和重要性。
五、结论针对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上的建议方案,通过这些建议方案的实施,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公平发展。
希望立法机关能够重视这些建议,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
立法建议的提出源于公众诉求和对社会问题的关注,是推动法律和制度进步的有效途径之一。
希望本文能为立法建议的提出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促进社会的平稳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讨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3月1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其中税收法定部分,
将三审稿删除的“税率只能由法律规定”,又重新被添加。
立法法修正案二审稿明确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
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而三审稿规定,“税种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要制定法律,“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四项已消失。
正是因为这四项内容的删除,引起了学界的关注。
在财税学者们看来,这
种删除会给“权力任性”埋下隐患。
他们纷纷做出表态,认为这是税收法定的“倒退”。
部分代表和专家学者建议,完善"税收法定"的表述,不能将包括税
率在内的税收要素删除。
12日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报告表示:
一些代表建议将税收要素中的“税率”予以明确列举。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
认为,税率是税种的基本要素,凡是单行税法都要对税率作出规定,比如企业
所得税法,在设立这一税种的同时,规定税率为25%;明确税率由法律规定,并
不排除税收单行法律同时明确由国务院对具体税率做出调整,比如车船税法,
在规定税目税额的同时,相应也规定了幅度,并授权国务院或者地方可以在幅
度内确定具体税额或者调整。
为此,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将这一项
的表述修改为:“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党和立法工作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01X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
的讲话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
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
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01X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X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
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
——201X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
国务院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抓紧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201X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1X年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
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201X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立法与改革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201X年2月2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