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参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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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与保险条款PPT(33张)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与保险条款PPT(33张)

(接上页)后来,该船不幸又与另一艘货轮相撞, 船体严重受损,货舱乙破裂,舱内进入大量海水, 剧烈的震动和海水浸泡导致舱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 重受损。为了救险,船长命令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 造成大量亚麻损失。在船舶停靠在避难港进行大修 时,船方就受损精密仪器的抢修整理事宜向岸上有 关专家进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费用十分庞大, 已经超过了货物的保险价值。为了方便修理船舶, 不得不将货舱丙和货舱丁的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 在卸货时造成一部分货物钩损。试分析各部分损失 属于什么类型和性质?
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使航行中的船东、 货主及承运人的共同安全受到威胁,为了解除共同危 险,维护各方的共同利益并使航程继续完成,由船方 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所直接造成的某些特殊 的货物牺牲或支出的额外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这些特殊牺牲和特殊费用可以通 过共同海损的理算,由各获救受 益方按获救价值比例分摊。
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收回所有权的费用已
超过收回标的物的价值。
在推定全损的情况,被保险人获得的损失赔偿有两种情况:一是 获得全损的赔偿,另一种是获得部分损失的赔偿。若想获得全损 的赔偿,被保险人必须无条件地把保险货物委付给保险人。
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的区别是什么?
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
被保险人在货物遭受了实际全损后,可按其保单的
投保金额,获得保险人的全部损失的赔偿。
2、推定全损
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整理和继续运往目的港的费用,
超过货物到达目的港的价值。
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为避免全损所需
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价值。
的后果
造成共同海损损失的共同海损措施最终必须有效果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份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三一切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与保险条款(ppt 33页)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与保险条款(ppt 33页)
① ③是单独海损, ② ④ ⑤是共同海损
案例思考二
某货轮满载货物驶离A港口。开航后不久,由于空 气湿度很大,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起大火,将 装在货舱甲的毛毯完全烧毁。船到B港口卸货时发 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 散发出的焦糊味道而遭受了不同程度的串味损失。 其中烟草由于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 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等 级已大打折扣,售价下降三成。而茶叶则完全失 去了其特有的芳香,无论如何不能当做茶叶了, 只能按照廉价的填充物处理。(转下页)
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共 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 分摊
这五个条件
(2)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缺一不可
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危及船舶与
货物共同安全的危险
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
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理措施
共同海损的牺牲是特殊性质的,费用损失必须是额外
支付的
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的、合理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王春艳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一、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风险
自然灾害
风险
海上风险
损失
意外事故
费用
承保的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 量所引起的灾害,但在海运保险业务中,它并不是泛 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按照我国1981年1 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人 承保的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 洪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使航行中的船东、 货主及承运人的共同安全受到威胁,为了解除共同危 险,维护各方的共同利益并使航程继续完成,由船方 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所直接造成的某些特殊 的货物牺牲或支出的额外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海上保险法概述(ppt 88页)

海上保险法概述(ppt 88页)
与一般商业合同不同的是,海上保险合同的当 事人应当秉持较高的行为标准,“不仅仅要远离恶 意,而且还要在积极的意义上遵循最大诚信”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以成文法的形式认 可了这一原则,其第17条明确规定:“海上保险合 同建立在最大诚信基础之上,如果合同任何一方不 遵守最大诚信,另一方即可宣告合同无效。”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直接相关。如果保险金额小于保险
价值,则为不足额保险,此时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则按损失
金额、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如果保险金额等于
保险价值,则为足额保险,此时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则按损
失金额在保险金额的范围内赔偿。

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
过保险价值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超过部分无效。
3、某货轮船上的货物投保了平安险并附加战争险。被保险 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恶劣天气遭受部分损失,为减少损失,该 轮停靠附近一个码头,不幸遇上当地内战,部分货物被当地 军事机关没收。对于这两种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应予赔偿。
(二)海上保险合同的内容(海商法217条) 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保险人名称; 2、被保险人名称; 3、保险标的; 4、保险价值; 5、保险金额; 6、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7、保险期间; 8、保险费。
被保险人只能被动接受保险合同及其 条款 。

如果条款中存在可能引起争议的内容时,保险 人应首先对这种争议负责。

我国《保险法》第 30 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 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 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 和受益人的解释。”
案例评析
1、甲为823箱瓷器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事后因大批瓷器发生 破裂而向乙提赔,乙认为,甲未将三种情况如实告知乙,违 反了最大诚信原则的如实告知义务而拒赔。三种情况是:一 被保险人投保的823箱瓷器全部用纸箱包装;二大部分瓷器 的表面因图案过多而润色并导致易碎;三该批瓷器是尾货, 价格低廉。

第七章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经典.ppt

第七章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经典.ppt
• 1)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 保险人可继续承担责任。
• 2)在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保险货物如在运抵保险单载明的 目的地之前,运输契约在其他港口或地方终止时,在被保险人立即通 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一定保险费的条件下,保险继续有效。直至 货物在这个卸载港口或地方卖出以及送交时为止,但最长时间不能超 过货物在卸载港口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
第七章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
第一节 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附加险 第三节 海运货物专门保险
第一节 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
• 在我国的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保险一 般要求采用中国保险条款 (China Insurance Clauses,CIC)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险别 有(见下图)
基本险
四、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索赔期限
• 1. 定义: 保险索赔期限又称保险索赔时效,它是被保险货物发生保 险责任范围的风险造成损失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有效期 限。
• 2. 有关规定。 • 1)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
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2年。 • 2)如果货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又涉及船方或其他第三者责任方的
• 不同点: • 水渍险对不论是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均予
负责; • 平安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一般不予负责,但在运输过程中如运 输工具虽经发生过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的情况,即使是 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也予负责。

3.一切险
• 1)含义:是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 。 • 2)范围:对于一些不可避免的、必然发生的风险所造成
种 类
特殊附加险
罢工险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PPT课件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PPT课件

租船运输:程租、期租、光租
班轮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海牙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自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止。 大多数船公司的提单采用,“钩至钩”
使用船上起重机:货物被吊离地面起至被吊离船落地止。 使用岸上起重机(岸吊):“舷至舷” 使用驳船装卸时:货物被吊上钩起至全部卸到驳船上
班轮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共同海损=9000×80%+3000+100=1030(美元) 单独海损=9000×20%+5000+200=7000(美元)
2.船舶的共同海损损失。
船舶的共同海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被抛弃的船舶附属物品。如救生艇、船帆、传
动装置、零件、船锚等。 ② 为了使船舶和货物的安全而进行的搁浅措施造
石油和散装货物运输,如使用管道和输送带,承 运人责任期间为: 货物被输送至管道或输送带的入舱口起 至货物被送到船舶与管道或输送带的最后一个接 点止。
《汉堡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港到港”----从承运人接管货物时起到交付货 物时止。
解决了货物从交货到装船和从卸船到收货人 提货这两段没有人负责的空间,明显地延长了承 运人的责任期间。
租船运输:
货主与船东协商租船条件,签订租船合同。运费低,以运输大宗货物为主。 分
航程租船:船方负责一切船舶航行的一切费用。 定期租船:
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负责燃料费、港口费、 装卸费、垫包物料费。
船方:负责保持船舶适航性和船级;船员伙食费、薪 资;船舶维修;船用物料;船保险。
光船租船:定期租船的一种。所有权归船东
任。
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按运输方式分)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陆运险: 同水渍险 陆运一切险:同一切险

十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1

十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1

保障范围
风险
损失
费用
狭义的海上风 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外来风 险
一般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全部损 失
部分损 失
施救费 用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救助费 用
第二十七页,编辑于星期六:十九点 七分。
第四节 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基本险别
附加险别
平安险 (FPA) 水渍险(WPA/WA)
途。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
4. 保险货物神秘失踪
第九页,编辑于星期六:十九点 七分。
一、全部损失
(二)推定全损
❖ 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又称商业全损。 ❖ 我国《海商法》第246条规定:“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
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 过船舶保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 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以 及将货物继续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货物的保险价值的,为推 定全损。”
一切险(AR) 一般附加 险
特殊附加 险
第二十八页,编辑于星期六:十九点 七分。
一、基本险的承保范围
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的责任范围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 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 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 我国于1975年1月1日公布并开始实施《中国国际 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暂行规则》,简称 《北京规则》。

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概述(ppt 34页)PPT学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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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被保险人义务 (1)Take delivery of the insured goods in good time及时提货 (2) Apply for survey申请检验 (3) Take reasonable measures in salvaging the goods or
preventing or minimizing loss:当货物遭受保险责任内的损 失时,被保险人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和减少 货物的损失。 (4) Give prompt notice to insurer in case of a change of voyage:如遇航程变更时,被保险人在获悉这种情况后应 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5) Provide claims documents:如果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 被保险人向人提供必要的索赔单证 (6) Give immediate notice when both to blame in collision: 根据运输合同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责任确定后,被保险 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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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罢工险(Strikes Risk) (1) 保险责任:
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参加工潮、暴动和 民众斗争的人员采取行动造成保险货物的损 失 任何人的恶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由此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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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除外责任: 劳动力短缺或不能运用等原因所致的保险货物损失 罢工引起的费用损失
特殊附加险:战争险 罢工险
2
1.基本险 ➢ 又称主险,可以单独投保,不必依附于其
他险别;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 1日实施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基 本险包括平安现、水渍险、一切险;共分 五节: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责任起讫、 被保险人义务和索赔期限。其中,后四节 对三险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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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 1.乙公司 2.不应当赔偿 3.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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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渍险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 1、平安险的各项责任。 2、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 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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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货物适宜投保水渍险?
• 对于不大可能发生碰损、破碎或容易 生锈但不影响使用的货物,如铁钉、 铁丝、螺丝等小五金类商品,以及旧 汽车、旧机床等二手货,可以投保水 渍险作为主险。
第六章 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 第一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
海洋运输货 物保险基本险
平安险 水渍险 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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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险责任范围 (一)平安险 (1)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 损失或推定全损(注意:部分损失不 赔)
2
• 平安险属于最低级别的险种,保险 费也最低,因此赔偿范围也最窄。
• 海上损失大部分是部分损失,少部 分损失是全部损失。所以只赔少部 分即全部损失,部分损失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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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见69页(4) • 国内一出口企业向美国出口一批包装货物,合同
规定CIF NEWYorK,投保平安险,依据 INCOTERMS2000解释。在我方收到美方依据 UCP500开立的信用证后,按期装船,但货物在 装船过船舷后不慎跌落在甲板上,致使包装破裂。 保险公司应否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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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保险公司不承担。该企业投保的是 平安险,保的是“在装卸或转船时由于一 件或数件甚至整批货物落海所造成的全部 或部分损失。”此险种并不包括货物落在 甲板上的情况。只有投保了一切险才可以 找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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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 某合同出售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 交。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规 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 出装船通知,买方随即投保了水渍险。 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部分大米 被海水浸泡,损失近50吨。问:损失 的50吨大米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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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能。被保险大米是由于恶劣气 候、所造成的部分损失。该损失在水 渍险的责任范围。
3
• 如何理解整批货物: ——本条款中的整批货物是指一张保单载明的货 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或者一张保单项下分类保额的货物全部损失 或推定全损; ——或者同一张保单承保了多张提单项下的货物 则每一张提单项下的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视 为一个整批; ——以及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 每一驳船所装的全部货物视为一个整批。
• 案例: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 某企业按CFR条件从伦敦进口货物一 批,已向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 险(FPA)。货物从伦敦装船后,因受恶 劣天气袭击,部分货物遭受水渍损失。 该损失能否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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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不行。因为平安险对自然灾害所造 成的部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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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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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一张承保几张提单货物的保险单中,每项 提单项下货物的全损.
• 举例:
一张保险单承保杂货,共100件:1号提单34 件,保险金额为40万元;2号提单26件,保险金 额为70万元;3号提单40件,保险金额为60万 元。总保险金额为170万元。货轮在途中遇 风浪颠簸,2号提单项下的26件货物全部损 失,保险人赔偿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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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淡水雨淋险)
• 我某纺织品公司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 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 货在海运中因舱内食用水管破裂,致 使该批坯布中的30包浸有水渍。问保 险公司是否应对这30包坯布予以赔偿赔偿。水渍险只对海水浸渍负责, 对淡水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可凭清洁 提单向船公司(承运人)进行索赔。 (如 投保的是一切险,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气候,海水进舱,50袋水泥被浸泡后结成
硬块,完全丧失使用价值。保险人应将
这50袋水泥的损失作为全损赔偿,共计
2500元。
6
• B:一张有分类保险金额的保险单中,每类保 额项下货物的全损
• 举例:
一张保险单承保工艺陶和仪器仪表两类货物, 工艺陶的保险金额为150万元,仪器仪表的 保险金额为200万元。载运它们的船舶在途 中与他船发生碰撞,结果仪器仪表全损,工艺 陶部分损失,虽未达到一张保险单的全损,但 保险人对仪器仪表应按分类保额的全损计 算赔款为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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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一张保险单所承保的货物用驳船驳 运时,每条驳船上货物的全损
• 举例:
一张保险单承保300箱茶叶,总保险金 额为240万元,从海轮分卸到3条驳船上, 再驳至岸上,每条驳船装100箱。其中 一条驳船在驳运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而沉没,驳船上所载运的茶叶遭到全损, 保险人对此应承担80万元的赔款。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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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 我国某公司从德国进口一批电冰箱,以CIF Shanghai(上海)成交,运货船只在途经马六 甲海峡附近时遭海盗洗劫,货物尽失,该货物投 保了平安险,谁为损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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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 买方。因为平安险不保遭受海盗损 失。
18
• 案例:
• 我国甲公司以CIF价格条件从美国乙公司进口一 批化工原料,该批化工原料在运输途中船舶内淡 水管道漏水致使部分化工原料被水浸泡受损。 回 答: 1、谁该为这批化工原料投保? 2、如投保的是平安险,保险公司赔不赔? 3、化工原料被水浸泡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4
• 我们应该这样来理解在国际贸易保险 中的全部损失——它不仅仅是指一张 保险单所承保全部货物的全损,还包 括以下4种情况的全损:
5
• A: 一张保险单中的部分货物全损.
• 举例:
一张保险单承保1000袋水泥,每袋保险金 额为50元,总保险金额为50000元。载 运水泥的船舶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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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意外事故,在这之前或之后又遭受自然灾 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 案例:
一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载运该批货物的海轮某 日在海面遇到暴风雨的袭击,使货物受到部分水 渍,损失货值10000元。该货轮在继续航行中, 发生触礁事故,货物又损失10000元。 问:保险公司是否对两笔损失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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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两笔损失保险公司都赔偿。理由是 在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 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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