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用担保申报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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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用担保(再担保)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
各地市、凌示区中小企业局、非公经济发展局:
为顺利开展2010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根据《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2009年度开展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和代偿损失给予补助。
二、担保(再担保)项目申报条件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经营担保业务1年以上(含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3、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5%。
4、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净资产的2倍以上,且代偿损失在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5%以。
5、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6、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按规定提取准备金。
7、在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备案并接受日常管理,按时报送业务进展情况。
三、担保(再担保)项目申报材料
1、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申请书;
2、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3、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单位基本情况表;
4、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须协作银行盖章);
5、中小企业信担保机构年度工作报告;
6、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7、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担保业务明细和风险准备金提取等);
8、担保业务收费凭证复印件;
9、申请担保代偿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代偿通知书、代偿资金凭证、追偿债权资金情况等(复印件);
附件:
1、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申请书
2、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3、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单位基本情况表
4、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
二O一O年八月十日
附件1:
省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项目专项资金申请书
(年度)
单位名称:
注册地点:市县(市区)
申请时间:年月日
附件2:
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单位名称:单位:万元、人
附件3:
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单位基本情况表
(年度)
附件4:
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
(年度)
担保机构名称(盖章):
协作银行名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