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地下空间开发与规划原则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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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地下空间开发与规划原则及发展

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暴露出了“城市综合征”,城市人口超饱和,建筑空间拥挤,城市绿地面积减少,交通阻塞,城市基础设施落后于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防灾系统不达标。地下空间是一种社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已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之一。

1.地下空间起源

洞穴是早期人类利用地下空间最原始、最古老的一种方式。公元前7世纪,罗马人建设了城市的地下给排水系统。1850年巴黎开始修建地下的下水道,兴建地下综合管廊,到1878年巴黎已经拥有了长达600公里的地下水道网,均处在地面以下50米。1863年英国伦敦建成了世界上第一条地铁,开创了城市地下铁道建设的先河。

2.国内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概况

西方先进国家于19世纪中期便开始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并一直延续到现代,据统计发达国家的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率已达40%~60%。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的大城市对城市中心城区进行立体化再开发,形成了地面、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协调发展的城市建设格局。

我国大规模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人防工程建设。1965年北京开工建设地铁,成为中国第一个拥有地铁的城市。1992年上海市政府规划建设了大陆第一条规模最大、距离最长的共同沟浦东新区张杨路共同沟。

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形态

大多数城市是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而带来的地下空间开发机遇,地下空间的开发规划形态以满足动态交通、静态交通、商业开发及市政廊道建设等需求为主,此外还有满足城市防灾、公共服务、地下物流通道等功能。

3.1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的地下空间开发

以轨道交通站点为中心,500-1000米的服务半径内BT模式重点开发商业、商务办公和居住,开发强度呈现由内到外递减的趋势,以轨道交通站点为地下空间的纽带联系各个商业和商务办公,此类地下空间以地下一层开发为主。

3.2商圈节点的地下空间开发

各个商业之间通过地下一层实现互通,将步行交通引导至地下,减少对地面交通的干扰;同时通过地下二层、三层配建足够的地下停车位解决停车问题,这些地下停车场也互联互通,将地面的停车诱导系统移至地下,从而减轻地面交通的压力。同时,地下停车场表现出增加层高的趋势,为未来变更为机械式立体停车提供可能性,使未来更容易增加停车位数。

3.3老城区地下车库建设

城市早期规划对建筑物的机动车停车配建要求较低,随着时代的发展,机动车数量剧增,怎样解决老城区的停车问题成为具有时代特征的问题,因此以解决停车问题为主题的地下空间开发应运而生,它包括公共空间下的地下空间开发和私有地块下的地下空间开发。

3.4人防工程的再利用

我国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了大量的人防工程,这些人防工程部分可以用于地下空间的再利用。这些人防工程一般埋深较深、工程质量较好,为更好的体现“平战结合”原则,一些闲置的地下空间可用做结合商业的地下步行交通廊道,缓解地面人车混行的矛盾。

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存在的规划方面问题

4.1规划编制问题

在总体规划层面,规划只是在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方面对地下空间提出了要求,对审批中的具體项目规划指导有限,这就要求在下一层面对地下空间做专项规划。

在专项规划层面,由于土地权属问题规划中只能对公共空间下的地下空间进行指导,对于私有地块的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只能在连通方面提出要求。前期对地下空间建设情况摸排调查工作量极大,而很多已经建设的私有地块地下空间,出于私密性考虑不愿意与公共空间下的地下空间进行连通,因此专项规划中存在编制难度较大、编制时间长、规划实际指导范围较小的特点。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虽然国家已在2005年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明确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应包括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但在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往往不够重视,得不到落实,基本上需要单独编制地下空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目前大多数城市的地下空间开发规划,缺乏中层规划的指导和支撑。很多城市的地下空间项目在规划编制时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总体规划中指导要求粗浅,指导意义有限,而专项规划还没有经过批准,但是又不能不开展工作,只能以市政府名义提出一个地方性政府规章,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辅助编制地下空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4.2规划审批问题

地下空间项目的规划过程,需要征求发改委、人防、规划、国土、环保、文物、交警、消防、建委、房管等多部门相关意见,要综合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对周边交通的影响、施工期的交通疏解、抗震、文物、信访、消防、管线综合、防涝等方面因素,因此整个项目的规划审批过程持续时间较长。另一方面,地下空间作为一个新兴事物,从立法角度,各职能部门在审批过程缺少法律依据支撑,各单位的审批过程还处于一个摸索阶段,层层把关态度谨慎,这也是导致项目审批过程较长的一个主要原因。

4.3规划实施问题

中心城区对地下空间的需求最大,但实施难度也最大。首先是中心城区的开发密度较大,可利用空间不多;其次是原有的地下空间在工程结构上没有预留衔接接口,很难实现地下空间的互联互通;再次是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问题,及对周边商户和居民造成的负面影响,易产生信访问题。另外中心城区利用道路下地下空间进行开发时,由于消防疏散要求较高,造成地上设置出入口较多,对地面交通及地面景观影响较大。

中心城区外围对地下空间的需求出现前期不大,后期供给不足问题。在开发建设时前期人口规模不大,出于成本考虑很多开发商对地下空间建设不愿投入太多,后期出现人口规模迅猛增长,造成地下空间的后期供给不足,因此,只能通过制定地方性统一标准,强制要求在建筑工程规划实施中落实。

5.地下空间开发与规划原则

5.1可持续原则

地下空间开发是不可逆的工程建设,这就要求地下空间的开发规划应具有远瞻性。首先是覆土问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应统筹考虑整个城市的地表雨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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