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依法治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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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依法治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加特长的人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关于“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之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一所民办全日制小学,名称为陆丰市博美镇兴会学校。

第三条本校的办学宗旨是:面向社会发展对人才规格的客观需要,为社会建设培养优秀后备军,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成功的经验。由此确定以“公、勇、勤、朴”为校训,以“团结、勤勉、进取、文明”为校风,以“严谨、求实、奉献、创新”为教风,以“立志、博学、勤思、自主”为学风。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本校在陆丰市教育局主管下,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本校校长是本校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校长有如下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权。校长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及其它行政干部,有权

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包括招聘、解聘、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

(三)财经权。本校财经实行“统一管理,民主理财”制度,在校长领导下,财务和校产由总务部门依法管理,校长有权确定学校经费预、决算,审批基建、维修和设备的添置或更新方案。

(四)招生权。本校招生由市教育局下达计划,在市教育局的监督下,进行招生。

第七条校长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团结一班人,共同为学校建设奋斗。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在职教职工的素质,并积极引进人才,逐步提高教师队伍的层次。

(四)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方针,加强教学管理,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确保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力争创造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五)校园校舍、教学设施、环境等不断得到改善。

(六)教师住房要不断改善,福利待遇不断提高,要为教师子女就业提供帮助。

(七)应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勤政廉洁,公正公平。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第八条本校在校长的主持下,建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由正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工会、团委负责人、年级主任、教师代表组成。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审议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一)传达、学习上级的指示、文件和工作任务,讨论研究贯彻的措施和办法。

(二)研究、讨论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

(三)校务会每月应举行一次会议,总结前段工作,讲座研究下阶段工作部署,必要时可提前或延迟。

第十一条校长室下设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研处、总务处,各处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1-2人,分别管理学校的行政事务、教育、教学、教研和财务工作。各处正副主任由校长提名,报上级行政部门考察任命。

(一)办公室主任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办公室设文秘、统计、文书档案管理、信访接待、文稿打印等岗位,人员若干,办公室主任应当好校长的参谋,领导办公室工作负责校长交办的日常行政事务,各种文件拟稿;管理文件、印章、文书档案;协助校长处理人事、计生、信访等工作,负责各种统计报表及校长室交办的通知、信件、上报文件工作;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准备工作;负责内外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二)政教处主任在分管德育工作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政教处工作。政教处设生活辅导员

、治安员、资料员、卫生员等岗位,人员若干,下设医务室、综治办,负责学校的卫生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制定并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全面负责班干部管理、学生奖罚;领导年级组、班主任实施学校有关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指导学生会完成工作任务;配合团委开展活动,搞好青年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教务处主任在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务处工作。教务处设教学调度员、资料统计员、文印员等岗位,人员若干。下设图书、阅览室、仪器室、电教管理室,人员若干。教务处全面负责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领导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全面落实常规教学工作;组织并管理好第二课堂活动,抓好教学目标的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抓好图书、仪器的管理和利用;组织好期中、期末和毕业会考工作。

(四)教研处主任在分管教研的副校长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教研处工作。教研处设资料统计员、教研员等岗位,人员若干。教研处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研究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校级研究课题的审批和向上级申报研究课题,审批并组织实施课题实验方案,领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织移植、推广研究成果,研究确立教学改革方案,组织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组织培训现代教育教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抓好教师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工作。

(五)总务处主任在分管后勤的副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总务处工作。总务处设会计、出纳、采购员、校产管理员、基建维修管理员、第三产业管理员等岗位,人员若干。总务主任应协助校长室制定学校

整体建设规划,制定学校后勤工作计划,领导总务处编制学校经费预、决算,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好校产,负责校舍维修和设备更新、添置工作;负责学校环境的美化、绿化和排污工作;搞好学校的物质供应,与工会配合管理第三产业,组织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开源节流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与年级配合,搞好学生的劳动教育,组织安排好劳动课。

(六)学校行政领导和党、团工会负责人分别到年级,组建年级领导小组。年级主任实行任期制,由校长室任命。年级组在校长室直接领导下,同时接受各处室的交叉管理,全面负责本年级的行政事务工作和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成立工会委员。工会主席及其委员会的其它成员由校长和总支委会联合提名,按工会干部的管理权限任免。工会委员会组织教职工代表,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主要职权包括: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经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制订的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责任制方案、督导评估方法、奖惩规定等,由学校颁布实施。

(三)监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财经预决算的执行情况,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遵守法纪、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可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嘉奖、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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