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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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点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点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住宅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这些高耸的建筑为人们提供了舒适的居住环境,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挑战。

由于高层住宅建筑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火势蔓延迅速等特点,防火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探讨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的要点,以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建筑总体布局1、防火间距高层住宅建筑与周边建筑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根据相关规范,高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3 米。

防火间距的设置可以有效防止火灾蔓延,为消防救援提供有利条件。

2、消防车道小区内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4 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 12 米,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被占用或堵塞。

3、登高操作场地高层住宅建筑应在消防车登高操作面一侧设置登高操作场地。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 15 米和 10 米,其坡度不应大于 3%。

登高操作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便于消防车辆展开救援作业。

二、建筑结构防火1、耐火等级高层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如承重墙、柱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50h 等。

2、防火分隔建筑内部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将不同的区域分隔开来,以阻止火势和烟气的蔓延。

例如,楼梯间、前室、电梯井等部位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防止火灾通过竖向通道蔓延。

3、管道井防火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不燃烧体。

三、安全疏散设计1、疏散楼梯高层住宅建筑应至少设置两部疏散楼梯,且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楼梯的宽度应根据居住人数和疏散要求确定,一般不应小于 11 米。

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高层建筑的防火分区设计

高层建筑的防火分区设计

根据建筑类型和规模进行划分
公共建筑:根据功能、面积、 高度进行划分
工业建筑:根据生产类别、 工艺要求、火灾危险性进行
划分
住宅建筑:根据层数、高度、 面积进行划分
地下建筑:根据使用性质、 平面布局、出入口进行划分
住宅楼
根据使用功能进行划分
办公楼
幼儿园
商业建筑
医院
根据火灾危险等级进行划分
轻危险级:一般可燃物较少, 火灾危险性较小
结论:总结高层建筑防火分区设计的关键要素和注意事项,强调合理设计 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某高层办公楼的防火分区设计案例
建筑概述:高度、 面积、功能布局 等基本信息介绍。
防火分区设计: 根据相关规范和 标准,对高层建 筑进行防火分区 设计,并简要介 绍设计思路和要 点。
案例分析:以某 高层办公楼为例, 具体介绍其防火 分区设计的实际 情况和特点,包 括建筑内部的防 火分隔、防火门、 消防设施等方面 的设计。
安全评估:对高层建筑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评估,发现潜在的火灾隐患和 风险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消除。
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转, 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根据建筑特点和消防安全要 求,制定适合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发生时的报 警、疏散、灭火等流程
中危险级:一般可燃物较多, 火灾危险性较大
严重危险级:可燃物多,火灾 危险性大
仓库危险级:可燃物较多,火 灾危险性很大
防火墙、防火门和防火窗的设计与设置
防火墙:采用耐火 极限高的墙、防火 分隔水幕等设施, 阻止火势蔓延
防火门:采用防火 门等设施,阻止烟 火进入防火分区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

* 消防扑救面范围内应有或紧邻高层建筑的楼梯间出 入口,另外还宜有消防电梯出入口。 • 消防扑救面范围内应同时布置消防扑救场地,消防 扑救场地的要求参照《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第4章“消防扑救场地”的要求。消 防扑救场地应注意场地进深、场地坡度、场地景观 布置的要求,对于利用建筑屋顶作场地的,还应特 别注意消防车荷载要求。 消防扑救场地的进深,从建筑外墙面起算一类高 层建筑不宜小于18m;二类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 消防扑救场地的坡度不应大于5%。
应注意的问题: * 人员密集场所的范围除包含《高规》列举的观众厅、 会议厅和多功能厅外,餐厅、茶楼也可按照人员密 集场所要求执行。 * 电影院的观众厅也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范围。 * 当设在地下室或四层及以上时,应核算其厅室的建 筑面积是否超过400平方米,尤其是办公楼、综合 楼内通常都有会议室、多功能厅或报告厅等。 * “一个厅、室”指一个房间,不包含设于周围的其 他配套用房。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主要内容:
在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审核中常见的问 题,从五个方面: 1. 建筑防火设计类别 2. 总平面布置 3. 建筑平面布置 3. 水灭火系统 4. 消防电气 5. 防、排烟系统
第4.1.6条 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 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 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 出入口。 第4.1.4条: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 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 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 全出口。 应注意的问题: 幼儿园、亲子乐园等儿童活动场所当与其他功能合 建时,其所在层数从室外地面起算不应超过地上三 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出入口数量不应少于2 个。 消防控制室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入口。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 总则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术语裙房 skirt building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

建筑高度 building altitude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耐火极限 duration of fire resistance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不燃烧体 non–combustible component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难燃烧体 hard–combustible component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燃烧体 combustible component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综合楼 multiple–use building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防火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防火分区:根据建筑的功能和使用要求,将建筑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确定每个分区的防火等级和防火墙、防火门等防火分隔构件的要求。

2. 防火隔离间距:根据建筑高度、建筑用途和周边环境等因素,确定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保证在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距离防止火势蔓延。

3. 防火墙和防火门:根据不同的防火分区需求,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确保火灾时能有效隔离烟气和火势,防止火灾蔓延。

4. 防烟措施:设置防烟楼梯间、防烟走廊等防烟措施,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的通道畅通,避免烟雾阻断人员逃生。

5. 消防系统: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措施进行灭火或报警。

6. 电气防火:采用合适的电缆、导管等电气设备,合理布局、设置火灾警报和自动停电设备,防止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7. 疏散路径设计:合理设置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疏散门等,确保人员在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8. 室内装修材料选择:采用难燃、阻燃等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材料进行室内装修,减少火灾的蔓延。

9. 组织管理和演练:建立健全的火灾应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员工和居民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以上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还需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建筑类型来确定。

建筑单位在进行设计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建筑的防火性能达到规范要求。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点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点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住宅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这些高层建筑为人们提供了舒适的居住环境,但同时也带来了火灾风险。

由于高层住宅建筑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火势蔓延迅速等特点,防火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探讨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的要点。

一、建筑布局与防火分区合理的建筑布局是防火设计的基础。

在规划高层住宅建筑时,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风向、消防通道等因素。

建筑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以防止火灾蔓延。

同时,要确保消防车道畅通无阻,便于消防车通行和作业。

防火分区的划分是控制火灾蔓延的重要手段。

根据相关规范,高层住宅建筑应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

每个防火分区应有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一般来说,高层住宅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宜超过 1500 平方米。

通过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将建筑物分隔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区域,一旦发生火灾,可以有效地限制火势的蔓延范围。

二、安全疏散设计安全疏散是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设计疏散通道时,要确保其宽度足够,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的需求。

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并设置正压送风系统,防止烟雾进入。

疏散楼梯的数量和位置应合理布置,使人员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疏散到安全区域。

疏散距离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从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以保证人员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及时疏散。

同时,要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引导人员在黑暗和烟雾环境中正确疏散。

此外,高层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或避难间。

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其面积、设施应能满足避难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避难间可设置在住宅套内,为行动不便的人员提供临时避难场所。

三、建筑材料与构件的防火性能选用防火性能良好的建筑材料和构件是提高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能力的重要措施。

建筑的主体结构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如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

外墙保温材料应选择燃烧性能为 A 级的材料,以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火灾防控设计:高层建筑的设计应采取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措施,确保火灾时能够控制火势和人员疏散。

同时,要合理布置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

2. 结构材料防火:高层建筑的结构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能
够在火灾发生时阻止火势蔓延。

常见的做法是采用阻燃材料、耐火
板等。

3. 电气系统安全:高层建筑的电气系统应符合相关的防火标准,保
证电线、配电箱等设备具备良好的绝缘和阻燃性能。

4. 火灾报警系统:高层建筑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火
灾并触发报警,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灭火和疏散。

5. 疏散通道设置:高层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疏散通道,确
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6. 照明和安全标识:高层建筑内部应设置明亮的照明系统,以提供充足的照明。

同时,应设置清晰的安全标识指示火警报警按钮、疏散通道等位置。

总之,高层建筑的设计防火规范主要是为了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减少火灾对建筑物的破坏。

设计人员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建筑的具体情况来合理布局和设计防火措施。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引言概述:正文内容:一、设计建筑材料的防火特性1.确保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符合要求:选择不易燃烧、难以燃烧或具有自灭火性能的材料;2.使用防火涂料或涂层:经过防火涂料或涂层处理的建筑材料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3.考虑建筑材料的烟气和有害气体排放:选择排放较少的建筑材料,减少火灾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二、完善建筑结构的防火措施1.设计合理的防火分隔墙:将高层建筑的不同区域分隔开来,减小火势蔓延的可能性;2.设计消防通道和逃生楼梯: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从建筑中逃生;3.安装消防设备: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以及疏散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4.考虑建筑结构的抗火性能:采用耐火材料、耐火缓冲带等,确保建筑结构在火灾中保持稳定。

三、合理设计建筑空间布局1.接纳容纳人员数量的原则:根据建筑的规模和用途,确定合理的人员容纳量,确保人员疏散时不过度拥挤;2.合理布置建筑内部区域:将易燃、易燃烧物料等区域与疏散通道、防火分隔墙等分开;3.考虑建筑的安全纵深:设置不同功能区域之间的安全缓冲区,减少火灾发生和蔓延的可能性。

四、加强火灾预防措施1.建筑内进行定期的火灾风险评估:了解建筑内火灾可能性较高的区域和环节,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2.安装火灾预警系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预警人员并进行紧急疏散;3.增加火灾研究和培训力度:与消防部门合作,定期开展火灾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加强建筑防火监督和管理1.加强建筑主体设计阶段的防火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防火规范和要求;2.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检查:监控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以确保其符合规范;3.定期进行建筑验收和检测:检查建筑的防火措施是否有效,及时修复和改进。

总结: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确保高层建筑安全的基本保障。

通过合理设计建筑材料的防火特性,完善建筑结构的防火措施,合理设计建筑空间布局,加强火灾预防措施以及加强建筑防火监督和管理,能够有效降低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并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保护。

如何做高层建筑防火检查方案设计

如何做高层建筑防火检查方案设计

高层建筑防火检查方案设计
一、高层建筑的防火要求
1. 建筑结构设计要符合防火要求,包括耐火极限、隔热构件、消防门等。

2. 建筑内部装修要选用防火材料,控制火灾蔓延速度。

3. 建筑外立面要采用不燃材料,防止外部火灾蔓延。

4. 建筑内部设施要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识。

5. 建筑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灭火系统等。

二、高层建筑的防火检查方案设计
1. 定期组织火灾防控培训,提高高层建筑管理人员和居民的火灾防范意识。

2. 每年进行一次火灾隐患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

4. 定期进行火灾逃生和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疏散逃生能力。

5. 建立火灾信息报告制度,对火灾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制定应急预案。

三、高层建筑的火灾应急预案
1. 当发生火灾时,高层建筑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疏散和灭火。

2. 居民应根据疏散指示迅速逃生,不得使用电梯。

3. 消防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确保火灾得到迅速扑灭。

4. 火灾救援结束后,要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防止再次发生。

通过科学合理的防火检查方案设计,可以有效提高高层建筑的防火水平,保障人员生命财
产安全。

建筑管理者和居民应加强火灾防范意识,做到严格执行防火规定,确保高层建筑
的安全稳定运行。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高层建筑的防火工作一定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pdf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pdf1、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1.4 基本原则2、建筑分类与防火等级2.1 建筑分类2.2 防火等级3、结构设计与防护3.1 结构设计原则3.2 材料选择3.3 防火涂料与防火涂层3.4 防火隔断与防火间距4、电气设计与防火安全4.1 电气线路布置4.2 电气设备选择与安装4.3 防火墙与电气配线4.4 火灾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5、疏散通道设计与安全5.1 疏散通道布置原则5.2 疏散通道宽度与安全出口5.3 疏散标志与应急照明设备5.4 防烟措施与防烟排烟系统6、火灾应急预案与消防设施6.1 火灾应急预案编制6.2 灭火器与灭火系统6.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4 防火门与防排烟门7、室内装饰与装修材料7.1 室内装修材料选择7.2 室内装饰设计与防火要求7.3 低烟无毒材料使用8、其他防火设施与要求8.1 炊事与燃气设备布置8.2 安全疏散演练8.3 高层建筑火灾风险评估8.4 建筑防火管理责任制度9、附则9.1 防火技术评估9.2 施工期间防火安全9.3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0、附件附件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示意图附件2: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施清单附件3:高层民用建筑防火排烟系统示意图11、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消防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本文档涉及附件。

请参见附件部分。

13、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请参见法律名词及注释部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消防规范.pdf1、前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和缩写词2、建筑分类及消防等级2.1 建筑分类2.2 消防等级划分3、建筑结构与材料3.1 结构设计原则3.2 材料选择3.3 防火涂料与防火涂层3.4 防火隔断与防火间距4、电气系统与防火安全4.1 电气线路布置4.2 电气设备选择与安装4.3 防火墙与电气配线4.4 火灾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5、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5.1 疏散通道布置原则5.2 疏散通道宽度与安全出口5.3 疏散标志与应急照明设备5.4 防烟措施与排烟系统6、灭火与消防设施6.1 消防器材配置6.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3 防火门与防排烟门6.4 室内消防栓与灭火器7、室内装饰与装修材料7.1 室内装修材料选择7.2 室内装饰设计与防火要求7.3 低烟无毒材料使用8、其他防火措施与要求8.1 炊事与燃气设备布置8.2 安全疏散演练8.3 高层建筑火灾风险评估8.4 建筑消防管理责任制度9、附则9.1 火灾风险评估9.2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0、附件附件1: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示意图附件2: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清单附件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排烟系统示意图11、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高层住宅防火控制优化施工方案

高层住宅防火控制优化施工方案

高层住宅防火控制优化施工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高层住宅的建设逐渐成为发展趋势。

然而,高层住宅的防火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需要优化高层住宅的防火控制施工方案。

本文将提出一些可行的方案,以确保高层住宅的防火控制更加科学有效。

1. 强化建筑设计与材料选用在高层住宅的建设中,首先要从建筑设计和材料选用两个方面入手。

建筑设计要注重防火隔离带的设置,确保每层楼都有足够的防火通道和逃生通道。

此外,选择具备良好防火性能的材料,如耐火板、防火涂料等,以提高建筑的整体防火性能。

同时,要考虑到高层住宅的应急通风和消防水源等问题,确保建筑的全面防火控制。

2. 完善消防系统建设消防系统的完善是高层住宅防火控制的关键。

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消防设备的安装规范,消防设备的选用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消防系统的设计要充分考虑高层住宅的特点,如设置适当的自动喷淋系统、烟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装置等,以及完善的消防演习和培训计划等。

只有具备完善的消防系统,才能更好地控制高层住宅的火灾风险。

3. 加强防火隔断和通风措施防火隔断和通风措施的合理设置对于高层住宅的防火控制至关重要。

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防火隔断的材料和结构的选用符合相关标准,阻止火势的蔓延。

同时,通风系统的设计也要注重防火控制,通过合理的通风设计,尽可能减少火灾引起的烟雾和有害气体对居民造成的危害。

4. 增强居民的防火意识和紧急反应能力除了施工方案的优化,提高居民的防火意识和紧急反应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应开展定期的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火灾风险的认识和防火知识的掌握。

同时,组织居民参与防火演习,让他们掌握正确的紧急逃生方法和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以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总之,高层住宅防火控制的优化施工方案是确保居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关键措施。

通过强化建筑设计、完善消防系统、加强防火隔断和通风措施,以及提高居民的防火意识和紧急反应能力,可以有效地降低高层住宅的火灾风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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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果的审查与验收
审查内容:防火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满足建筑安全和功能需求 验收标准:通过模拟火灾场景进行测试,评估建筑的耐火等级和疏散能力 审查与验收流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资料审核、现场勘查和专家评审等环节 审查与验收的意义:确保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在实际应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未来 发展
章节副标题
新材料与新技术的应用
添加项标题
新型耐火材料:提高建筑结构的耐火等级,有效延缓火势蔓延。
添加项标题
智能灭火系统:利用传感器和智能化技术,自动探测火源并启动 灭火装置。
添加项标题
新型防火涂料:具有优异的防火性能和装饰效果,为建筑提供额 外的防火保护。
添加项标题
隔热通风双层幕墙:既能够隔热、通风,又能提高建筑的通风性 能和热工性能,为高层建筑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环境。
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的设置建议: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用途、 楼层高度、消防设施等因素,合理设置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以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能。
安全出口与疏散楼梯
பைடு நூலகம்
安全出口的数量 应满足规范要求, 不得少于两个, 并应分散布置。
安全出口的宽度 应满足规范要求, 不得小于0.9米, 并应考虑疏散人 数的需要。
消防设施与器材配置
灭火器:根据建筑用途和危险等级选择合适的灭火器类型和数量,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消火栓:设置足够的消火栓,确保水压和水量满足灭火需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建筑特点和危险等级选择合适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确保其与消防控 制中心联动。
火灾报警系统:设置火灾探测器和报警装置,及时发现火情并发出警报,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目录1总则-------------------------------------2术语--------------------------------------------------3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置和平面布置----------------------------一般规定-------------------------------------------防火间距-------------------------------------------消防车道-------------------------------------------5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防火和防烟分区--------------------------------------防火墙、隔墙和楼板----------------------------------电梯井和管道井--------------------------------------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屋顶金属承重构件和变形缝----------------------------6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一般规定--------------------------------------------疏散楼梯间和楼梯------------------------------------消防电梯--------------------------------------------7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一般规定---------------------------------------------消防用水量-------------------------------------------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池和室外消火栓---------------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泵---------------------------------灭火设备---------------------------------------------8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一般规定----------------------------------------------自然排烟----------------------------------------------机械防烟----------------------------------------------机械排烟----------------------------------------------通风和空气调节----------------------------------------9电气-----------------------------------------------------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漏电火灾报警系统---------------------------------------1总则1.0.1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1.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3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1.0.3.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高层建筑超过24m的公共建筑.1.0.4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1.0.5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1.0.6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裙房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2.0.2建筑高度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2.0.3耐火极限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2.0.4不燃烧体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2.0.5难燃烧体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2.0.6燃烧体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2.0.7综合楼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2.0.8商住楼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2.0.9网局级电力调度楼可调度若干个省区电力业务的工作楼.高级旅馆具备星级条件的且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高级住宅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12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性质重要,建筑装修标准高,设备、资料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影响大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安全出口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挡烟垂壁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活动挡烟垂璧系指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用,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商业服务网点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采用耐火极限大于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3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3.0.1建筑分类表3.0.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表3.0.2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可按附表A 确定. 3.0.3 3.0.4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3.0.5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的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3.0.6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3.0.7高层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 h .3.0.8建筑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0.8.1窗滥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外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3.0.8.2无窗槛墙或窗槛墙高度小于0.80m 的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高度不低于0.80m 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3.0.8.3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3.0.9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一般规定4.1.1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高层建筑不宜布置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注:厂房、库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甲、乙、丙类液体的划分,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4.1.2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 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需与高层建筑贴邻布置时,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内,并应采有防火墙与高层建筑隔开,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 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需布置在高层建筑中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房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00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等于的可燃气体作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4.1.2.2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上的门、窗等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0m的窗槛墙;4.1.2.3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隔墙和的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窗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门窗;4.1.2.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00m3,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4.1.2.5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墙隔开;4.1.2.6油浸电力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电力变压器下面应设置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4.1.2.7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规定.油浸电力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4.1.2.8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除卤代烷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4.1.2.9燃气、燃油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和独立的通风系统.采用燃气作燃料时,通风换气能力不小于6次/h,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采用燃油作燃料时,通风换气能力不小于3次/h,事故通风换气能力不小于6次/h.4.1.3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高层建筑和裙房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1.3.1可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以下.柴油的闪点不应小于55℃;4.1.3.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隔墙和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1.3.3机房内设置储油间,其总量储存量不应超过的需要量,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4.1.3.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除卤代烷1211、1301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4.1.4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隔墙和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4.1.5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放映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4.1.5.1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4.1.5.2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4.1.5.3必须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1.5.4幕布和窗帘应经阻燃处理的织物.4.1.5A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舞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端和尽端,其最大容纳人数按录像厅、放映厅为人/㎡,其它场所为人/㎡计算,面积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隔墙和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4.1.5A.1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4.1.5A.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4.1.5A.3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可设置一个出口;4.1.5A.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1.5A.5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4.1.5A.6疏散走道和其它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4.1.5B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4.1.5营业厅不宜设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4.1.5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4.1.5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1.5当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4.1.5应设防烟、排烟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4.1.5疏散走道和其它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4.1.6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4.1.7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4.1.8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停车库,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防火设计规范GB50067的规定.4.1.9高层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高层建筑使用丙类液体作燃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液体储罐总储量不应超过15m3当直埋于高层建筑或裙房附近,面向油罐一面4.00m 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2中间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00m3,并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当高层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燃料时,应设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液化石油气总储量不超过1.00m3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可与裙房贴邻建造..2总储量超过1.00m3而不超过3.00 m3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应独立建造,且与高层建筑和裙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3在总进气管道、总出气管道上应设有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4应设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5电气设计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破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6其它要求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置在建筑物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2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3燃料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防火间距4.2.1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表4.2.1离计算;当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的部分外缘算起.4.2.2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00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4.2.3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4.2.4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等级极限不低于,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表4.2.5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璧算起.2当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直埋时,本表的防火间距可减少50%.4.2.6高层医院等的液氧储罐总容量不超过3.00m3时,储罐间可一面贴邻所属高层建筑外墙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4.2.7高层建筑与厂库房的防火间距m表4.2.74.2.8高层民用建筑与燃气调压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和城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消防车道4.3.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型消防车道.当设环型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超过80m.4.3.2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4.3.3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4.3.4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4.3.5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4.3.6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4.3.7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5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防火和防烟分区5.1.1每个防火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表5.1.1增加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局部面积的倍计算. 2一类建筑的电信楼,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50%.5.1.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 5.1.3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倍.5.1.4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5.1.5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5.1.5.1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5.1.5.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的防火卷帘分隔.5.1.5.3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1.5.4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5.1.6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火墙、隔墙和楼板5.2.1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4.0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5.2.2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水平距离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5.2.3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5.2.4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它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5.2.5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填塞密实.5.2.6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有缝隙.5.2.7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隔墙,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5.2.8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电梯井和管道井5.3.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井璧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洞外,不应开设其它洞口.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5.3.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5.3.3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与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隔墙.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5.3.4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不应设在楼梯间内.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宜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垃圾斗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5.4.1防火门、防火窗应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甲级应为;乙级应为;丙级应为.5.4.2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双扇和多扇防火门,还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5.4.3设在变形缝处附近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数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应跨越变形缝.5.4.4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为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5.4.5设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卷帘的两侧设置启闭装置,并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屋顶金属承重结构和变形缝5.5.15.5.2高层建筑的中庭屋顶承重构件采用金属结构时,应采取外包敷不燃烧材料、喷涂防火涂料等措施,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或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5.3变形缝构造基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在变形缝内.当其穿过变形缝时,应在穿过处加设不燃烧材料套管,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套管空隙填塞密实.6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一般规定6.1.1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6.1.1.1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八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6.1.1.2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6.1.1.3两个防火分区之和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表6.1.1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之和仍应符合本表的规定.6.1.2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1.2.1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6.1.2.2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墙分隔.6.1.2.3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6.1.3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6.1.3A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6.1.4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6.1.5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安全疏散距离表6.1.6跃廊式住宅的安全疏散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倍水平投影计算.6.1.7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室和阅览厅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建筑工程超高层消防方案

建筑工程超高层消防方案

建筑工程超高层消防方案超高层建筑在城市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也带来了一系列安全隐患,特别是在火灾事故方面。

一旦发生火灾,超高层建筑内外的疏散、灭火和救援都会非常困难。

因此,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超高层建筑的消防方案进行探讨,以确保建筑中的居民和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和保护。

1.火灾风险分析超高层建筑的火灾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疏散困难:超高层建筑的人口密集度高,且楼层多。

一旦发生火灾,疏散过程将异常困难;(2) 火灾蔓延快:超高层建筑结构特殊,火势容易迅速扩散;(3) 高空救援:超高层建筑外立面复杂,高空救援难度大。

因此,必须对超高层建筑的消防方案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析,以充分了解火灾可能导致的影响和损失,从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建筑消防基本要求超高层建筑的消防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 灭火设施:建筑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等;(2) 疏散通道:建筑内应设置足够宽敞的疏散通道,包括楼梯、紧急疏散楼梯等;(3) 火灾报警: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当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通知人员疏散;(4) 高空救援:超高层建筑应设置高空救援设备,以便救援人员能够迅速到达火灾现场。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超高层建筑最常见的灭火设施。

根据建筑的规模和使用性质,应采用不同类型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干式、湿式、预作用、干化学灭火系统等。

在超高层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设计和水泵选型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建筑高度较大,水泵的扬程和水压要求较高,需要进行合理的设计和选型,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水压和流量。

另外,超高层建筑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还应和建筑的火灾报警系统、排烟系统、建筑自控系统进行联动。

一旦火灾发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能够自动启动,与其他系统协同工作,快速控制火势,减少损失。

4.消防栓系统超高层建筑的消防栓系统应该设计合理、设置完备。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完整版)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完整版)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完整版)模板一: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详细版)1. 引言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制定是为了确保高层建筑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能够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档旨在规范高层建筑的防火措施,为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和建筑管理者提供准确的指导。

2. 术语和定义2.1 高层建筑:指建筑物高度超过40米的建筑。

3. 高层建筑的防火原则3.1 防火分区原则:高层建筑应划分为多个防火分区,每个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墙,以防止火势蔓延。

3.2 防火分隔原则:高层建筑内部的不同功能区域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如防火门、防火墙等,以减少火灾影响范围。

3.3 防火安全通道原则:高层建筑应设置满足安全疏散要求的防火安全通道,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3.4 防火设施原则:高层建筑应装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确保火灾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

4. 高层建筑的防火措施4.1 建筑结构设计:高层建筑的结构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如采用防火墙、耐火构件等。

4.2 电气系统设计:高层建筑的电气系统应符合相关防火标准,如使用阻燃电线、设置防火墙等。

4.3 燃气系统设计:高层建筑的燃气系统应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如设置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合理布置燃气管道等。

4.4 消防设施设置: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栓、消防水炮等消防设施,以供应急灭火使用。

4.5 疏散通道设计:高层建筑应设置合适数量的疏散通道,并保持通畅,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4.6 防火门设计:高层建筑内部的防火分隔区域应设置防火门,以阻止火势蔓延。

4.7 火灾报警系统设置:高层建筑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

4.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高层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灭火。

5. 监督与检查高层建筑的施工单位和建筑管理者应加强对防火措施的监督与检查工作,确保高层建筑防火设施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6. 附录本文档涉及的附件有:1. 高层建筑防火检查报告模板2. 高层建筑防火设施维护记录表......7. 法律名词及注释1. 防火墙:为抵抗火势蔓延,采用防燃材料建造,能够分隔火灾的建筑物部分。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是指在高层建筑设计中,为了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火灾带来的危害,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1.高层建筑消防通道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应设置独立的消防通道,通道应防火、防烟,宽度不小于1.5米,并设置适当的逃生标志和照明设施,通道的长度不宜超过50米,以便人员疏散。

2.高层建筑安全出口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出口应有足够的宽度和容量,且符合疏散人数的要求。

出口应设置在相应的楼层平面和楼梯间,并标注清晰的标志和指示。

3.高层建筑防火分区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应划分为防火分区,每个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以隔离火灾蔓延。

防火墙和防火门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确保火灾可控范围。

4.高层建筑消防给水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消防给水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水箱等。

给水管道应合理设置,保证消防水源的供应压力和流量,以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

5.高层建筑防火和疏散照明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应设置经过合理布置的消防和疏散照明设施,以保证火灾发生时的照明和疏散通道的照明。

照明设施应防火、防爆,且应设置备用电源以应对停电情况。

6.高层建筑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应安装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等装置。

报警系统应与消防控制中心相连,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通知相关部门。

7.高层建筑防火材料和构造设计规范:高层建筑的结构和建筑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防火标准,不易燃烧和传播火势。

建筑物外墙的防火装饰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防火等级要求。

8.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设备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设施设备,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带等。

设备应经过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9.高层建筑防火演练和培训规范:高层建筑应定期进行防火演练和培训,确保建筑物内的人员熟悉疏散途径和使用消防设备的方法,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10.高层建筑防火巡查和监督规范: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高层建筑的防火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一、法律说明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4595为强迫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J4582同时废止。

二、总那么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平安,制定本标准。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平安闲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效劳网点的住宅);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标准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6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三、耐火等级3.0.1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展分类。

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3.0.2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

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

3.0.3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标准表3.0.2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0.4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0.5 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的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烧体。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 引言本文档是针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要求制定的规范,旨在保障高层民用建筑的安全性和防火性能。

本规范详细介绍了高层民用建筑各个方面的防火要求,包括建筑结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内容。

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阶段,包括居住楼、宾馆、办公楼、商场、医院等民用建筑。

3. 建筑结构的防火要求3.1 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要求3.2 结构构件的防火涂料和防火包覆材料的使用要求3.3 防火隔离带的设置要求3.4 楼梯间和电梯井的防火要求4. 防火分区划分和布局4.1 正常分区和防火分区的划分要求4.2 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的设置要求4.3 防火分区间的封闭和结构完整性要求5. 疏散通道设计5.1 疏散楼梯和楼梯间的设计要求5.2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设置要求5.3 疏散通道的宽度和高度要求6. 消防设施的设计6.1 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源等6.2 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包括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6.3 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6.4 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要求7. 其他防火要求7.1 电气线路和设备的防火要求7.2 室内装饰材料和家具的防火要求7.3 电缆穿越和风管穿越的防火要求8. 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高层民用建筑结构设计防火性能测试报告附件2:高层民用建筑疏散通道示意图附件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备清单9.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筑法》;2. 《消防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防法》;3. 《建筑施工规范》: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规范》(GB 50205-200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造(以下简称高层建造)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高层建造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造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合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合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造及其裙房: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造(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 建造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造。

1.0.4 本规范不合用于单层主体建造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造以及高层建造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造的建造高度超过250m时,建造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6 高层建造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0.1裙房skirtbuilding 与高层建造相连的建造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造。

2.0.2建造高度buildingaltitude 建造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者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造高度。

2.0.3耐火极限durationoffireresistance 建造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者完整性被破坏或者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2.0.4不燃烧体non/combustiblecomponent 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造构件。

2.0.5难燃烧体hard/combustiblecomponent 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建造构件或者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造构件。

2.0.6燃烧体combustiblecomponent 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造构件。

2.0.7综合楼multiple/usebuilding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造。

高层办公建筑防火设计

高层办公建筑防火设计

第五节 高层建筑疏散楼梯设计
疏散楼梯一般防火要求
7、阶梯符合疏散习惯原则。
疏散楼梯间和走道上的阶梯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不应采 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因踏步宽度变 化,紧急情况下易使人摔倒,造成拥挤,堵塞通道,因此不应 采用。由于建筑造形的要求必须采用时,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 成的平面夹角不超过10度,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的宽 度不应小于220MM。
第一节 高层建筑防火间距
4.2.3 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较 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 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 于1.00h,且相邻较低一面外 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 可适当减少,但不宜小于 4.00M。
4.2.4 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当 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 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 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 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 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
第五节 高层建筑疏散楼梯设计
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是指从走道进入防烟前室或阳台、凹廊,再进入 楼梯间,因而能够有效地阻止烟气进入楼梯间。
一、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范围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
筑; 3、塔式高层住宅; 4、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 5、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 6、建筑高度超过32M且每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 7、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停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 8、人防工程当底层室内地平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于10m的电影院、
6、地上层与地下层尽量不共用楼梯间原则。
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隔措施, 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一般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 于2小时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必须在隔墙上开 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为确保人员迅速疏散,地下室、半 地下室的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在首层与地下室、半地 下室 楼梯间设有防火分隔设施,既可有效防止疏散人员误入地下室、 半地下室,又能阻挡火势、烟雾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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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方案
概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的数量不断增加。

高层建筑作为人们生活、工作和娱乐的场所,其安全性尤为重要。

其中,防火设计方案是确保高层建筑安全的关键要素。

本文将就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方案进行讨论,从建筑结构、防火分区、消防设施和人员疏散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I. 建筑结构
高层建筑的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防火的因素。

首先,建筑材料的选择至关重要。

非燃烧性材料如混凝土和石材应作为主要构造材料,以提高建筑的耐火性。

其次,建筑结构应合理布局,确保能够承受火灾产生的热量和重量。

例如,在楼梯井和电梯井中设置防火墙,以阻止火势蔓延。

此外,建筑外墙应考虑防火材料的使用,以减少外部火灾对建筑物的影响。

II. 防火分区
高层建筑的防火分区设计是避免火灾扩散和保护人员疏散的重要措施。

首先,建筑内部应划分为多个防火分区,每个分区都应有独立的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

这些分区应根据不同的用途和火灾风险确定,确保火灾发生时仅影响一个区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可能性。

其次,防火间距的设置也至关重要。

在高层建筑中,应设置足
够大的防火间距,以避免火势通过外墙传播,并保证紧急疏散的通道
畅通。

III. 消防设施
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应该是全面、先进且可靠的。

首先,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是必不可少的。

此系统应布置在每个防火分区的关键位置,
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以便人员迅速疏散。

其次,灭火系统
也是非常重要的。

高层建筑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
统等消防设备,以增加在火灾初期进行有效灭火的能力。

最后,应定
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IV. 人员疏散
高层建筑的人员疏散是防火设计方案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首先,
建筑内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合理布局的应急疏散通道,包括楼梯、安全
出口和避难层等。

这些通道应保持畅通,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以
便人员迅速找到,并成功疏散。

其次,应组织定期演练和培训,以提
高人员对疏散程序和逃生设施的熟悉度和应对能力。

最后,在建筑中
应设置安全疏散区域,为无法迅速疏散的人员提供临时避难场所。

结论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方案是确保建筑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合理的建
筑结构设计、防火分区规划、完善的消防设施和有效的人员疏散措施,可以有效降低高层建筑的火灾风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生命财产
安全。

因此,在高层建筑的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必须始终重视防火设计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以确保人们在高层建筑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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