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讲座审批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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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术讲座管理制度

学校学术讲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术讲座的管理,提高学术讲座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术交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举办的各类学术讲座,包括校内外的专家学者、教师、学生等举办的讲座。

第三条学术讲座应以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科发展、培养人才为目标,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广泛性原则。

第二章讲座申请与审批第四条讲座申请(一)讲座举办者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提交讲座申请,包括讲座主题、主讲人简介、讲座时间、地点、预计听众人数等。

(二)讲座申请需经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学校学术委员会。

第五条讲座审批(一)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请的讲座进行审核,主要审查讲座的主题、内容、主讲人的学术背景和讲座的意义。

(二)经审核通过的讲座,学校学术委员会将予以批准,并通知讲座举办者。

第三章讲座组织与实施第六条讲座组织(一)讲座举办者负责讲座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场地预订、设备调试、宣传推广等。

(二)讲座举办者需提前一周将讲座信息通过学校官网、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宣传。

第七条讲座实施(一)讲座当天,讲座举办者需确保场地整洁、设备完好,并提前通知主讲人和听众。

(二)讲座开始前,主持人应简要介绍主讲人及其学术背景,并对讲座主题进行简要阐述。

(三)讲座过程中,主持人应维持会场秩序,确保讲座顺利进行。

第八条讲座记录(一)讲座举办者应做好讲座记录,包括主讲人讲稿、听众反馈等。

(二)讲座结束后,讲座举办者需将讲座记录报送学校学术委员会。

第四章讲座评价与反馈第九条讲座评价(一)讲座结束后,学校学术委员会将对讲座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讲座主题、内容、主讲人表现、听众反响等。

(二)评价结果将作为讲座举办者及主讲人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讲座反馈(一)讲座举办者需收集听众反馈,对讲座进行总结和改进。

(二)学校学术委员会将对讲座反馈进行汇总,为今后学术讲座的举办提供参考。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高校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模板

高校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模板

高校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模板为了规范高校活动的申报和审批流程,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活动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高校举办的各类活动,包括学术讲座、研讨会、比赛、展览、演出等。

第一章申报条件第一条活动组织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高校内部注册的社团、学会、学生组织等;(二)有固定的组织机构、负责人和成员;(三)有明确的活动目的、主题、内容、时间和地点;(四)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五)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第二条活动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高校在籍学生;(二)具有良好信誉和组织能力;(三)熟悉活动相关法规和流程;(四)能够承担活动组织和实施的责任。

第二章申报流程第三条活动组织单位应在活动前至少一个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活动申报材料,包括:(一)活动申报书;(二)活动方案;(三)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四)活动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名单;(五)活动经费预算;(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根据以下标准作出审批决定:(一)活动是否符合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二)活动是否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价值;(三)活动是否能够保证安全和顺利进行;(四)活动经费是否合理;(五)活动组织单位和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信誉。

第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活动组织单位可开始进行活动准备工作。

活动结束后,组织单位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六条活动组织单位应按照申报方案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方案,应重新报批。

第七条活动负责人应对活动的内容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活动按照申报方案进行。

如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对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活动符合法规和政策要求。

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九条活动组织单位和负责人应对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工程学术讲座规章制度

安工程学术讲座规章制度

安工程学术讲座规章制度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学术讲座规范发展,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转化效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学术讲座组织机构学术讲座组织机构由学术委员会牵头,设立专门负责学术讲座的筹办和管理。

学术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学院领导、学术骨干和相关管理人员。

2. 学术讲座策划学院每学年应制定学术讲座策划方案,提出活动主题、时间、地点、演讲人选等相关信息,并向校领导和学术委员会报备。

3. 学术讲座申报任何老师和学生均可自愿申请举办学术讲座,需提交讲座主题、内容大纲、演讲人简历等资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举办。

4. 讲座评审每场学术讲座结束后应进行评审,包括听众反馈、专家评价、学术委员会讨论等环节,对演讲内容、表达方式、学术价值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5. 讲座记录与总结学术讲座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包括讲座内容、演讲人发言、听众提问等,学院应按时对讲座进行总结和归档,以备学术评估和管理参考。

三、讲座行为1. 讲座准时学术讲座应按照约定时间开始,不得迟到、提前结束或取消,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

2. 讲座内容演讲人应围绕讲座主题进行演讲,内容应明确、有针对性,不得借机宣扬个人观点、违反学术规范或传播虚假信息。

3. 讲座纪律听众在讲座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互相扰乱或离席,违规者将被视为影响讲座秩序,学院有权要求其离场。

4. 讲座问答听众应根据讲座内容提出问题,演讲人应认真回答,并欢迎听众互相交流和探讨,但不得出现人身攻击、辱骂等不文明行为。

四、讲座效果1. 学术提升学术讲座应着重提高听众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增加学术交流与合作机会,促进学术成果的产出和转化。

2. 社会影响学术讲座应当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引导公众关注科学技术发展,传播正能量,提高社会对学术研究的认知和理解。

3. 效果评估学术讲座结束后应进行效果评估,包括听众反馈、讲座质量、学术价值等方面,学院有权根据评估结果对讲座进行调整和改进。

医院学术会议报备管理制度

医院学术会议报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学术会议的管理,确保学术活动的规范性和专业性,提高学术交流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学术会议审批管理的通知》(卫健发20133号)和《全国卫生健康行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卫健发201582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备原则1. 符合国家卫生健康政策,有利于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2. 符合医院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医院学术水平和知名度。

3. 符合学术规范,确保会议内容的科学性、严谨性。

4. 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合理控制会议经费。

三、报备范围1. 医院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包括全国性、区域性、专题性等。

2. 医院与外部单位联合举办的学术会议。

3. 医院邀请外部专家、学者来院进行学术讲座或研讨的活动。

四、报备程序1. 提前报备:举办单位应提前3个月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并将报备材料报送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2. 准备报备材料:报备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单位名称及地址;(2)会议名称、时间及地点;(3)会议组织单位;(4)会议内容及安排;(5)会议参会人数;(6)会议的主要主持人及讲者;(7)会议的报酬经费来源;(8)会议的宣传活动安排;(9)其他有关事项。

3. 审批核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核准决定,并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备案证明。

五、监督管理1. 医院学术会议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术会议的报备、组织、实施、总结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学术会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学术会议的报备程序,确保学术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为医院提高学术水平、推动医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大型活动申报审批制度范文(4篇)

学校大型活动申报审批制度范文(4篇)

学校大型活动申报审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过程,加强活动管理,提高活动质量,保障参与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管理。

第三条学校内部大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校庆活动、文化艺术节、体育竞赛、学术讲座、志愿者活动等。

第四条大型活动指参与人数超过100人,活动期限超过2天的活动。

第五条申报人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大型活动。

第六条学校将建立专门的活动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活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大型活动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学校活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线上申报平台,方便申报人进行活动申报和审批流程的管理。

第二章申报程序第九条申报人应当提前至少30天向学校活动管理部门提交《大型活动申报表》。

第十条《大型活动申报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活动名称、时间、地点、预计参与人数、预算等基本信息;(二)活动目的、内容、形式以及预计实施方案;(三)活动的安全保障、风险防范措施;(四)活动组织者和协办单位;(五)活动的宣传方案和宣传材料;(六)活动预算和资金来源。

第十一条申报人提交《大型活动申报表》后,学校活动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报人。

第十二条如申报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学校活动管理部门可以要求申报人进行补充或修改。

第十三条经学校活动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活动,申报人应当按照审批结果完成活动准备工作,并向学校活动管理部门报备。

第十四条如申报人未按照审批结果完成活动准备工作,学校活动管理部门有权取消该活动的批准。

第十五条如学校活动管理部门认为申报的大型活动存在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拒绝批准或撤销已批准的活动。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活动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大型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学校活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保障大型活动的安全进行。

学校讲座审批及管理制度

学校讲座审批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讲座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讲座质量,保障师生权益,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举办的各类讲座活动,包括学术讲座、专题讲座、讲座式培训等。

第三条学校讲座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导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注重学术性和实用性,满足师生学术需求;(三)倡导创新思维,鼓励学术交流;(四)保障师生权益,维护讲座秩序。

第二章讲座审批第四条讲座审批程序:(一)讲座组织者向学校教务处提交讲座申请,包括讲座主题、主讲人、讲座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经费预算等;(二)教务处对讲座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讲座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要求的讲座提出修改意见或不予批准;(三)讲座组织者根据教务处意见修改完善讲座方案,并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四)讲座举办前,组织者需向教务处提交讲座活动通知,包括讲座时间、地点、主讲人简介等。

第五条讲座审批权限:(一)校级讲座: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二)院系级讲座:由院系负责人审批;(三)其他讲座:由教务处审批。

第三章讲座管理第六条讲座组织者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提前做好讲座宣传,包括讲座主题、主讲人、时间、地点等信息;(二)确保讲座现场秩序,维护师生权益;(三)提供必要的音响、投影等设备,保障讲座顺利进行;(四)对讲座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第七条讲座主讲人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正能量;(二)尊重学术规范,保证讲座内容的科学性、严谨性;(三)遵守讲座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四)尊重听众,回答问题时应耐心、礼貌。

第八条讲座现场管理:(一)讲座现场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二)听众应自觉遵守讲座秩序,不得随意走动、离场;(三)讲座结束后,听众应有序离开现场。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撤销讲座资格等处理。

第十条对因管理不善导致讲座效果不佳、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医院举办学术会议讲座管理制度

医院举办学术会议讲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举办学术会议、讲座的管理,提高学术活动的质量,促进医院学术氛围的浓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讲座,包括但不限于专题讲座、学术研讨会、报告会、论坛等。

第三条举办学术会议、讲座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发展需要;(二)注重学术性和实用性,提高医院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三)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四)确保学术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术活动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与管理,包括:(一)医务科;(二)科研科;(三)继续教育科;(四)其他相关部门。

第五条学术活动组织流程:(一)提出申请:举办学术活动的部门或个人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内容包括活动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参加对象、主讲人、主要内容等;(二)审批:医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报请医院领导审批;(三)筹备: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负责活动的筹备工作,包括场地布置、设备调试、宣传推广等;(四)实施:按照既定方案组织实施学术活动;(五)总结: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第六条学术活动主讲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二)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三)能够按照活动要求,按时完成讲座内容。

第三章学术内容与形式第七条学术活动内容应注重以下方面:(一)紧跟国内外学术前沿,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二)结合医院实际,关注临床实践,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三)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

第八条学术活动形式应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一)专题讲座;(二)学术研讨会;(三)报告会;(四)论坛;(五)病例讨论;(六)操作演示等。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评估第九条学术活动质量由以下方面进行评估:(一)学术性:讲座内容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是否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二)实用性:讲座内容是否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是否具有实际指导意义;(三)组织管理:活动组织是否有序,宣传推广是否到位;(四)参加人员满意度:参会人员对活动内容和形式的评价。

学术讲座和会议管理制度

学术讲座和会议管理制度

学术讲座和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学术水平,促进医学科研沟通,确保学术讲座和会议的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学术讲座和会议管理制度。

第二章讲座申请和审核1.讲座申请应提前一个月提交给医院学术委员会,并依照规定的申请表格填写完整信息。

2.讲座申请表格包含以下内容:–讲座主题、内容和目的–讲座时间、地方和时长–讲座主讲人的个人简介及相关证件复印件–讲座估计参加人数估量–讲座所需费用预算及经费来源–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3.申请提交后,医院学术委员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看法和决策结果。

4.若讲座申请获得通过,申请人应依照要求增补供应相关料子,包含讲座宣传资料、邀请函等。

第三章讲座组织和实施1.讲座组织者应提前一个月订立认真的讲座方案,包含讲座内容、流程、参加人员布置等,并报送医院学术委员会备案。

2.讲座组织者应提前一周邀请相关人员,并告知认真的讲座时间、地方和日程布置。

3.讲座组织者应供应充分的讲座资料,为参加人员供应学习和沟通的便利。

第四章讲座质量评估1.讲座结束后,医院学术委员会将组织对讲座进行质量评估。

评估内容包含:–讲座主题与内容的相关性–讲座的学术水平和科学性–参加人员的反馈看法和建议2.依据评估结果,医院学术委员会将及时向讲座组织者反馈评估结果。

3.针对评估结果,讲座组织者应提出改进建议,并在下一次讲座时予以改进。

第五章会议申请和布置1.会议申请应提前两个月提交给医院学术委员会,并依照规定的申请表格填写完整信息。

2.会议申请表格包含以下内容:–会议主题、内容和目的–会议时间、地方和时长–会议参加人员名单及邀请函–会议估计参加人数估量–会议所需设备、场合和经费预算–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3.申请提交后,医院学术委员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看法和决策结果。

4.若会议申请获得通过,申请人应依照要求增补供应相关料子,包含会议议程、参会人员确认函等。

第六章会议组织和实施1.会议组织者应提前一个月订立认真的会议方案,包含会议议程、流程、演讲布置等,并报送医院学术委员会备案。

学校举办讲座审批制度

学校举办讲座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范讲座活动,提高讲座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我校制定了以下讲座审批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举办的各类讲座,包括学术讲座、文化讲座、教育讲座、心理健康讲座等。

二、申请与审批
1. 讲座申请
(1)讲座申请由主讲人或组织单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校讲座申请表》;
②主讲人简介及讲座内容概述;
③讲座时间、地点、参与对象及预期效果;
④讲座经费预算。

(2)教务处对讲座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2. 讲座审批
(1)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讲座申请提交至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政联席会议进行最终审批。

(2)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讲座内容、主讲人资质、经费预算等因素,对讲座进行审批。

三、讲座实施
1. 讲座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讲座,确保讲座顺利进行。

2. 讲座组织单位应提前向教务处报备讲座时间、地点、主讲人等信息。

3. 讲座组织单位应做好讲座现场管理,确保讲座秩序井然。

四、讲座评估
1. 讲座结束后,组织单位应收集听众反馈意见,对讲座进行评估。

2. 教务处定期对讲座进行总结,对优秀讲座给予表彰,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

五、其他
1. 讲座组织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讲座内容进行实施,不得擅自更改。

2. 讲座组织单位应做好讲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_论坛_讲座审批制度

学校_论坛_讲座审批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加强学校论坛、讲座等活动的管理,规范学术交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学校论坛、讲座等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师生交流。

2. 严格规范论坛、讲座等活动的审批流程,确保活动内容健康、有益。

3. 增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学校稳定。

三、制度内容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举办的各类论坛、讲座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讲座、专题报告、研讨会、学术沙龙等。

2. 审批主体(1)学校设立论坛、讲座审批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论坛、讲座等活动的审批工作。

(2)各学院、部门设立论坛、讲座审批小组,负责本单位举办的论坛、讲座等活动的审批工作。

3. 审批程序(1)申请单位或个人向审批小组提交《论坛、讲座申请表》,内容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主讲人、参与人数、经费预算等。

(2)审批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包括:①活动主题是否符合学校教育教学目标,是否具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②主讲人是否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背景和学术造诣;③活动组织是否规范,经费预算是否合理。

(3)审批小组根据审核情况,对活动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

4. 审批时限(1)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在活动举办前至少1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

(2)审批小组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 违规处理(1)未经审批擅自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的,责令停止活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2)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或道德风尚的,责令停止活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论坛、讲座审批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学校讲座审批的管理制度

学校讲座审批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讲座审批工作,提高讲座质量,促进学术交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各类讲座,包括学术讲座、专题讲座、讲座系列等。

第三条学校讲座审批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讲座内容健康、有益于学生成长和学术发展。

第二章讲座内容与类型第四条讲座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第五条讲座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一)学术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人物等进行的学术报告;(二)专题讲座:针对某一特定领域或问题进行的深入探讨;(三)讲座系列:围绕某一主题,定期举办的系列讲座。

第三章讲座审批程序第六条讲座组织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教务处提交讲座申请,内容包括:(一)讲座名称、主讲人、讲座时间、地点、主办方等信息;(二)讲座内容概述及预期效果;(三)主讲人简介及学术背景;(四)讲座宣传方案。

第七条教务处收到申请后,对讲座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学校讲座审批标准。

审核内容包括:(一)讲座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二)主讲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影响力;(三)讲座时间、地点、主办方等信息是否明确。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

学术委员会根据讲座内容、主讲人背景、预期效果等因素进行投票表决。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教务处向申请人发出讲座批准通知书,明确讲座时间、地点、主讲人等信息。

第十条申请人应在接到批准通知书后一个月内组织讲座,并确保讲座顺利进行。

第四章讲座宣传与记录第十一条讲座组织单位应提前进行宣传,扩大讲座影响力。

宣传内容包括讲座名称、主讲人、讲座时间、地点等。

第十二条讲座结束后,组织单位应将讲座情况总结报告报送教务处,内容包括:(一)讲座概况;(二)讲座效果评价;(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三条申请人有义务确保讲座顺利进行,对讲座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

学术交流报备制度

学术交流报备制度

永昌县第四小学论坛讲座、学术交流、观摩研讨等活动报备制度为加强我校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管理,拓宽师生知识面、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和校园文化,促进学术交流,提升师生的学术教研水平,实现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求和原则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以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以推动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繁荣和促进校园文化和学术交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总要求。

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内容应健康、严谨、科学,不得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相悖,坚决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专家聘请(一)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采取外请专家和校内教师相结合的方式。

具备条件的教师要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学科),结合相关专业领域最新研究成果、科技成果以及国内外热点问题等开展活动。

(二)校内主讲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专业(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教师。

三、计划与审批(一)每学期开始,学校将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安排计划上报教导处备案,教导处根据实际情况可作统筹安排,进行协调。

(二)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内容应反映专业(学科)的学术前沿,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不能把一般性的党课、院部及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学生教育的常态工作、商业宣传等作为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内容。

四、组织及资料信息管理(一)各举办单位负责组织好其举办的每一次活动,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提前贴出宣传海报;协调安排好专家接待、场地、电教设备设施、摄影摄像等事宜;要组织安排好基本听众,并尽可能扩大听众范围,最大限度发挥活动的影响力。

(二)每次活动结束后主(承)办单位应汇齐讲稿、PPT、有关音像资料及反映(反响情况)等归入档案保存;同时形成新闻报道交学校宣传部,以便于及时在校报、学校网站予以发布。

学校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标题: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引言概述:学校大型集体活动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和活动顺利进行,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详细介绍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审批范围1.1 审批的活动类型:包括校园文艺晚会、运动会、学术讲座等大型集体活动。

1.2 审批的规模要求:活动参与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或者需要使用学校大型场地或设施的活动。

1.3 审批的时间要求:活动举办时间在课外时间,或需要占用学校整体资源的活动。

二、审批程序2.1 提交申请:组织者需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活动申请,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名单等信息。

2.2 审批流程: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然后交由学校领导审核,最终颁发审批文件。

2.3 审批时间:审批程序需在活动举办前足够时间完成,以便组织者做好活动准备工作。

三、审批标准3.1 安全保障:活动方案需包括安全预案,确保活动期间学生安全无虞。

3.2 教育意义:活动内容需符合学校教育教学目标,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3.3 组织管理:活动组织者需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审批责任4.1 学校领导:对大型集体活动审批负有最终责任,需审慎审核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合规。

4.2 相关部门:各部门需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活动符合规定。

4.3 活动组织者:作为活动的主要组织者,需按照审批文件的要求进行活动筹备和执行。

五、审批效果5.1 保障学生安全:通过审批制度,学校能够及时发现潜在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参与活动时的安全。

5.2 提升活动质量:审批制度能够规范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提升活动的教育意义和质量。

5.3 加强管理监督:审批制度有助于学校管理部门对大型集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结语: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才能有效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学术会议(讲座)管理办法

学术会议(讲座)管理办法

学术会议及学术讲座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活跃学校学术气氛,繁荣学术交流,开阔学术视野,提高学术讲座质量,使学术活动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1、各学院、部门举(承)办学术会议(讲座)必须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未经审批不得举(承)办。

2、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讲座),须向科技处报备审批,否则财务处不以予审核报销。

3、若会议(讲座)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由科技处和宣传部共同负责审批备案,涉及国际会议的则由科技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共同负责审批备案。

二、关于学术会议管理(一)举( 承) 办学术会议1、会议申报各学院每年12 月份集中申报下一年度举( 承) 办学术会议计划,经科技处审批、学校审核,确定会议是否纳入年度计划。

一旦纳入计划,学校根据会议的规格及规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否则不予以资助。

2、会议经费资助标准举(承)办学术会议的经费,原则上由承办单位自行解决,学校不另行资助。

如因举(承)办单位经费困难且规模大、影响广的学术会议,学校将予以一定资助。

资助上限为:国际、港澳台学术会议,国内国家级学术会议资助最高人民币10000 元(有院士、全国学会的主委等参加的学会,可以提高到15000 元);省级学术会议最高资助5000 元;市级学术会议最高资助3000 元。

资助费用用于讲课费(专家讲学、讲座费发放的标准以学校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会议就餐、住宿及其它会务开支费用,会议结束后,票据经科技处审核签字后再交财务处核销。

3、举(承)办流程(1)会议申报流程:填写申报表(申请学校资助填附件1、自行承担经费填附件2)→学院(部门)签章→科技处签章(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则转呈其他部门签审)→分管校领导→科技处备案。

(2)会议举(承)办前 1 周,举(承)办单位将会议日程安排报科技处审核,科技处报校党政办审核备案;(3)会议结束后一周内,举(承)办单位将以下材料交科技处存档:① 会议通知(红章原件);② 会议日程安排;③ 纸质专家讲义(以院外专家为主);④ 签到册复印件;⑤ 会议总结。

学术会议和讲座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和讲座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和讲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部的学术会议和讲座活动,提高学术沟通质量,促进医院内部知识共享,加强专业本领培养,提升医院整体学术水平。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和讲座活动,包含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科研成绩报告会等。

第三条定义1.学术会议:以学术沟通和知识共享为目的,由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活动。

2.讲座:以特定专题为主题,由专业人员进行学术演讲和讲解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学术会议和讲座组织机构医院设立学术会议和讲座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活动的策划、执行和评估工作。

第五条组织机构职责1.确定学术会议和讲座的主题、内容和活动形式;2.邀请并筛选相关专家学者进行演讲和讲解;3.协调各科室和部门供应支持和场合设备等资源;4.确定活动时间、地方和日程布置;5.组织活动的前期宣传和后续评估工作。

第三章活动策划与实施第六条活动策划1.学术会议和讲座应当明确活动目标和内容,并尽量与医院的学科特长和科研方向相契合。

2.活动策划应提前确定活动时间、地方和日程布置,充分考虑参加人员的时间布置和需求。

第七条参加人员邀请1.学术会议和讲座组织机构要依据活动主题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演讲和讲解。

2.参加人员邀请应提前与专家学者确认参加意愿,并明确活动时间、地方和待遇等事宜。

第八条活动执行1.学术会议和讲座应当有专业主持人或组织者,负责会议主持、议程掌控和演讲引导等工作。

2.活动期间应供应适当的场合、设备和服务支持,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活动过程中应开展互动沟通,鼓舞参加人员提问和发表看法,促进知识共享和学术互动。

第九条活动宣传1.学术会议和讲座应提前进行宣传,包含制作活动海报、通知栏公告和院内宣传渠道等。

2.活动宣传内容应包含活动主题、时间、地方、参加要求和报名方式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各方责任第十条学术会议和讲座组织者责任1.负责学术会议和讲座的策划、组织和执行工作。

学校讲座前报备制度

学校讲座前报备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讲座管理,规范讲座活动,提高讲座质量,确保讲座内容健康、有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师、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举办的讲座活动。

三、报备程序1. 讲座举办者应提前至少一周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讲座申请,填写《学校讲座报备表》。

2. 学院(部门)对讲座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讲座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学术道德规范。

审核通过后,在《学校讲座报备表》上签署意见,并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3. 教务处对学院(部门)报送的讲座申请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将《学校讲座报备表》报送至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4. 学校主管领导对讲座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教务处通知学院(部门)。

5. 学院(部门)根据学校主管领导审批意见,对讲座活动进行安排。

四、报备内容1. 讲座主题:明确讲座的核心内容和目的。

2. 讲座时间:包括讲座开始和结束时间。

3. 讲座地点:明确讲座举办的场所。

4. 讲座对象:确定讲座的目标受众。

5. 讲座内容:简要介绍讲座的主要内容。

6. 讲座嘉宾:介绍主讲人及嘉宾的基本情况。

7. 讲座组织者:填写举办讲座的学院(部门)及负责人。

五、注意事项1. 讲座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学术道德规范。

2. 讲座时间不得与学校其他重要活动冲突。

3. 讲座地点应具备良好的设施和条件,确保讲座顺利进行。

4. 讲座组织者应提前做好讲座宣传和场地布置等工作。

5. 讲座结束后,组织者应及时收集反馈意见,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六、责任追究1. 未按规定报备举办讲座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讲座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2. 讲座内容不健康、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讲座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3. 讲座组织者未按要求做好讲座宣传和场地布置等工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学术会议与学术讲座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与学术讲座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与学术讲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医院学术沟通、提高学术水平,并规范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学术会议管理第二条学术会议的分类1.医学前沿学术会议:由医院内外专家组织,以新的医学发现、研究进展等为主题,旨在传播医学前沿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2.专科学术会议:由各临床科室组织,以各专科领域的新技术、新研究成绩等为主题,对科室内医护人员进行学术沟通和知识共享。

3.内部学术会议:由医院内部各科室组织,以内部学术成绩、病例讨论等为主题,旨在提升医院内部各科室的学术水平。

第三条学术会议的组织1.学术会议的组织单位应提前确定,并由医务部门进行审批。

2.组织单位应订立认真的会议议程,并确保议程内容贴合会议主题,重视学术性和应用性。

3.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会,并由医务部门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查。

第四条学术会议的实施1.学术会议应提前公布会议时间、地方和议程,并确保全部参会人员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2.学术会议应定时开始,会议主持人应严格掌控会议时间,确保会议流程的顺利进行。

3.学术会议应采用多种形式,如报告、研讨、讨论等,确保会议内容生动有趣味、互动性强。

1.学术会议的管理人员应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评估工作,对会议进行总结和反馈。

2.学术会议的管理人员应保存会议相关资料,如会议记录、讲演稿、照片等,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3.学术会议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对会议的效果和影响进行评估,并反馈给组织单位和参会人员。

第三章学术讲座管理第六条学术讲座的分类1.临床经验共享讲座:由医院内临床科室组织,以医生在具体病例中的技术经验和治疗方法为主题,对医护人员进行临床知识的共享和沟通。

2.学术进展讲座:由医院内外专家组织,以某一特定疾病领域的最新研究成绩、治疗方法等为主题,推动医护人员的学术更新和创新。

3.健康教育讲座:由医院卫生教育部门组织,以常见疾病防治、健康饮食、生活方式等为主题,提高医院职工和患者的健康素养。

医院学术讲座审批管理制度

医院学术讲座审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学术讲座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提高学术讲座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医院学术交流,推动医院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学术讲座的审批、组织、实施和监督。

三、审批程序1. 提交申请(1)学术讲座组织者需提前一个月向医务科提交学术讲座申请,内容包括讲座主题、主讲人、讲座时间、讲座地点、参会人员、讲座内容、预期效果等。

(2)申请材料应包括讲座策划书、主讲人简介、讲座内容提纲等。

2. 审批流程(1)医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2)医务科将审核意见及申请材料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批。

(3)医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提出审批意见。

(4)医院学术委员会将审批意见反馈给医务科。

(5)医务科根据审批意见,向讲座组织者下达批准文件。

3. 审批权限(1)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讲座的审批工作。

(2)医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领导、相关学科专家、医务科负责人等组成。

四、实施与监督1. 学术讲座组织者应按照批准文件要求,做好讲座前的准备工作。

2. 学术讲座组织者应确保讲座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医院相关规定。

3. 学术讲座组织者应确保主讲人具备相关资质和水平。

4. 医院医务科负责对学术讲座的实施进行监督,确保讲座顺利进行。

5. 医院对学术讲座的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医院学科建设的重要依据。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学术讲座中表现突出的组织者、主讲人和参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术讲座审批制度

学术讲座审批制度
(2)全国知名大型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知名社会活动家、博士生导师和副厅级以上政府公务员,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2000元。
(3)正高级职称人员(如教授、研究员等)、正处级政府官员,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1500元。
(4)副高级职称人员(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处级政府官员,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1000元。
特殊情况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3.学术讲座的影像资料(含音频、视频、照片等)、讲稿、附件1、附件2等由承办单位在讲座完成后交科研处建立讲座档案。
第八条学术讲座的经费管理
学院学术讲座的劳务费从学院科研经费中的学术讲座费支付,支付标准按报告人的职称和学术影响,分以下等级:
1.校外专家学术讲座
(1)院士、国内外知名学者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3000元。
校外专家学术讲座1院士国内外知名学者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30002全国知名大型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知名社会活动家博士生导师和副厅级以上政府公务员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20003正高级职称人员如教授研究员等正处级政府官员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15004副高级职称人员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处级政府官员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1000特殊情况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由举办系根据讲座层次和参加师生的人数全权负责组织,具体办法由各系参照院级讲座组织管理自定。科研处负责检查和管理。
第七条学术讲座的总结工作
1. 学术讲座结束后,承(主)办单位应在一周内完成总结工作,并将《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总结简表》(附件2)填好交科研处,若有必要可附上其他书面材料。
2. 学术讲座结束后,承(主)办单位需形成讲座报道,在学院网站、本部门网页上予以发布。
2.校内专家学术讲座
讲座酬金=校内标准课时*14*职称系数(处级参照正高级职称、科级对应副高级职称)。

医院学术讲座管理制度

医院学术讲座管理制度

医院学术讲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学术讲座的组织、管理和开展,提高学术讲座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学术讲座的作用,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与医院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学术讲座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条定义1.医院学术讲座:指由医院组织,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进行学术沟通、探讨的活动。

2.主办单位:指承当学术讲座组织、协调、实施等职责的单位。

3.讲座评审委员会:指由医院学术研究部门组织成立,负责对学术讲座进行评审、审批的组织。

第二章讲座组织和申请第三条讲座组织1.医院学术讲座由医院学术研究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团队的参加。

2.主办单位应订立学术讲座计划,明确讲座主题、内容、时间、地方等。

第四条讲座申请1.申请人应提前向医院学术研究部门提交书面讲座申请,包含讲座名称、主讲人、内容和时间等。

2.申请人应供应讲座主讲人的相关资料,包含学术背景、研究成绩等。

3.讲座申请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布置和筹办工作。

第三章讲座宣传和邀请第五条宣传策划1.主办单位应订立讲座宣传计划,布置宣传推广工作。

2.宣传策划包含订立宣传方案、制作宣传料子等。

第六条邀请专家1.主办单位应针对讲座主题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讲座。

2.邀请专家应提前向对方发出邀请函,并商定讲座时间、地方和酬劳等事项。

3.邀请函应明确讲座的主题、目的、要求和时间布置等。

第七条讲座通知1.主办单位应在讲座举办前,向医院全体员工发布讲座通知,包含讲座主题、主讲人、时间、地方等信息。

2.通知应提前发布,确保员工能够合理布置时间参加讲座。

第四章讲座实施和管理第八条讲座布置1.主办单位应确保讲座场合、设备和服务的准备和布置,确保讲座的顺利进行。

2.讲座时间、地方应提前告知参加人员,确保参加人员参加参加。

第九条讲座记录和总结1.主办单位应布置专人进行讲座记录,包含重要内容、讲座亮点、讨论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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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审批制度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学术讲座是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推动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规范学术讲座的管理促进学院学术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修订本办法。

第条学术讲座的范畴学术讲座应与我院各专业紧密联系密切结合学院教育教学、科研以及师生的实际需求。

内容充实具有先进性和时代感兼顾学术性和普及性科学性和人文性之间的关系成为师生关注学科前沿透视社会热点的重要窗口。

第条学术讲座的分类学术讲座按其组织举办的层面分为院级学术讲座和系级学术讲座。

院级学术讲座是指面向全院师生由科研处组织学术讲座相关学科的系承办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举办二是系级学术讲座指主要面向各系内部师生的学术讲座由各系组织举办。

讲座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向上鼓励学术争鸣和学术创新。

要把握学术讲座的内涵不支持以下非学术讲座:()系部及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学生教育的常态工作()商业宣传等。

第条主讲人的分类及资格要求学术讲座的校内主讲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以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
技术人员等。

第一类: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

第二类:省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

第三类: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

不符合以上情况者需经院领导批准。

第条学术讲座的计划与审批承(主)办单位须在讲座开展前两周填写《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附件)包括讲座主题和内容、讲座专家、讲座时间和地点、讲座听众安排、场地设备安排和摄影摄像事宜、专家接待和相关费用等报科研处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条院级学术讲座的组织管理学术讲座主要由各系部或职能部门承办科研处负责考评和管理坚持“统筹规划、精心筹备、严格审批、现场考评”的原则。

学术讲座的组织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学院办公室、科研处、学生处、总务处、承办单位、信息网络中心等应落实专人负责。

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工作:()宣传:承办单位负责落实学术讲座的宣传工作若有必要还应与学院办公室联系邀请新闻单位前来参加讲座。

()通知:院办发文通知本次讲座的主讲人、题目、时间、地点、听众等并附主讲人简介。

()会场安排:承办单位负责落实安排场地申请、会场布置、台上座牌的摆放、台下座位的安排以及茶水的准备。

()听众安排:学生处协同承办单位统一组织学生和安排座位。

()会场负责会场音响、灯光、话筒、摄像、录音等设备的安装与检查。

()总务处负责提前检查会场的通风、空调设备确保能正常使用。

()承办单位负责讲座议程的确定。

()科研处对以上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讲座前接待工作:一般人员由承办单位负责接待院士、知名专家学者由院办统一安排。

()承办单位负责派人引导学院师生按规定座位坐好并保证入口和通道畅通。

()保卫科指挥入场车辆停放并保证场外安全。

()如有外来嘉宾承办单位协同学院办公室在会场门外设立来宾迎接处负责院外来宾的登记和引导。

.讲座期间工作:()承办单位派人负责主讲人茶水的供应并保证会场秩序良好。

()在整个讲座期间网络中心应有人在场保证摄像、录音以及各种设施的正常工作。

()讲座结束后承办单位负责清理讲座现场。

第条系级学术讲座的组织管理由举办系根据讲座层次和参加师生的人数全权负责组织具体办法由各系参照院级讲座组织管理自定。

科研处负责检查和管理。

第条学术讲座的总结工作学术讲座结束后承(主)办单位应在一周内完成总结工作并将《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总结简表》(附件)填好交科研处若有必要可附上其他书面材料。

学术讲座结束后承(主)办单位需形成讲座报道在学院网站、本部门网页上予以发布。

.学术讲座的影像资料(含音频、视频、照片等)、讲稿、附件、附件等由承办单位在讲座完成后交科研处建立讲座档案。

第条学术讲座的经费管理学院学术讲座的劳务费从学院科研经费中的学术讲座费支付支付标准按报告人的职称和学术影响分以下等级:校外专家学术讲座()院士、国内外知名学者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元。

()全国知名大型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知名社会活动家、博士生导师和副厅级以上政府公务员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元。

()正高级职称人员(如教授、研究员等)、正处级政府官员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元。

()副高级职称人员(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处级政府官员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元。

特殊情况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校内专家学术讲座讲座酬金=校内标准课时**职称系数(处级参照正高级职称、科级对应副高级职称)。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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