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
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细则
一、目的和依据1.1 为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运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公务车、生产用车、员工自用车等。
2.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使用者、驾驶员、管理人员。
三、职责分工3.1 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并负责车辆安全检查工作的具体执行。
3.2 公司驾驶员负责按照本制度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3.3 公司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车辆安全检查内容4.1 车辆外观检查4.1.1 车身漆面、标识是否完好,无明显划痕、凹陷。
4.1.2 车窗、门、雨刮器、后视镜等部件是否完好。
4.1.3 轮胎气压、花纹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4.1.4 车辆灯光、喇叭、信号灯等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4.2 车辆内部检查4.2.1 座椅、安全带、安全气囊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4.2.2 车内物品是否摆放整齐,不得占用安全出口。
4.2.3 车内卫生是否保持良好。
4.3 车辆发动机及底盘检查4.3.1 发动机运转是否平稳,机油、冷却液、刹车液等液位是否正常。
4.3.2 底盘各部件是否有松动、磨损等情况。
4.3.3 悬挂、转向、制动系统等部件是否正常。
4.4 车辆电气系统检查4.4.1 蓄电池电压、性能是否正常。
4.4.2 线路、接头是否老化、破损。
4.4.3 保险丝是否完好。
五、车辆安全检查频率5.1 每日检查:驾驶员在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
5.2 周检查: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每周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3 季度检查: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每季度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六、安全检查结果处理6.1 发现安全隐患,驾驶员应立即停驶,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6.2 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车辆安全。
公司车辆管理细则范本(3篇)
公司车辆管理细则范本1. 车辆使用1.1 公司车辆仅供公司员工在公务出行和工作需要时使用,禁止将公司车辆用于私人用途或租借给他人使用。
1.2 使用车辆需提前预约,准确填写使用事由、时间和目的地等信息,并由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1.3 在使用公司车辆时,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不得超速、逆行、违规停车等。
1.4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清洁,注意保养,定期进行洗车、换油等维护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 车辆保险和事故处理2.1 公司车辆应购买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并及时缴纳保险费用。
2.2 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确保事故处理及时进行,同时及时联系公司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2.3 在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和理赔事宜,并积极配合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逃避责任。
3. 燃油费用和加油管理3.1 公司提供的车辆燃油费用由公司承担,驾驶员在用车前需确保车辆油量充足,使用期间应合理使用燃油,节约开支。
3.2 加油时,驾驶员应选择正规加油站加油,确保燃料质量,保持发票和加油记录,并按规定向公司报销燃油费用。
3.3 驾驶员在加油时应注意安全,并遵守加油站的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 车辆维护和检查4.1 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查,包括发动机、轮胎、刹车等方面的检查和保养工作。
4.2 发现车辆故障或异常时,应及时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和保养。
4.3 驾驶员在使用车辆期间如有意外损坏或破坏车辆的情况发生,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细则仅作参考,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制定和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细则范本(2)公司车辆管理细则1. 车辆使用权限(1)只有经过公司授权的员工可以使用公司车辆。
(2)公司车辆仅限于公务使用,禁止私人使用。
2. 车辆预订(1)员工需提前24小时向车辆管理部门预订车辆。
预订时需提供出行目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车辆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本(3篇)
车辆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根据《员工手册》“车辆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
川桂公司所有驾驶员及车辆。
第三条车辆及驾驶人员的主管部门。
川桂公司综合办公室。
第四条车辆使用与调度:1、公事用车由用车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派车单,经主持日常工作的主要领导批准后,交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登记并统一调度。
2、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在完成工作任务返回公司后到车辆管理人员处登记出车时间、里程、油耗等情况。
3、公司所有车辆晚上一律停在公司或集团公司车位,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归位,需事先报告车辆管理人员。
4、车辆大修,需驾驶员提前报告车辆管理员,由公司统一安排进行。
第五条驾驶员的管理1、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2、驾驶员须自觉接受车辆管理人员的管理。
3、驾驶员须爱护车辆,随时掌握所驾车辆的车况,确保在车况良好的前提下出车,并随时做好车辆卫生。
4、驾驶员上班须在办公室签到,不出车时在公司范围内待命。
第六条其它1、驾驶员若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违章违规现象被处罚,一切责任自负。
2、驾驶员若全年无安全事故和无违章违规现象发生,公司年终发给安全奖____元。
3、本《实施细则》从即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____月____日车辆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本(2)第一章绪论1.1 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车辆作为现代交通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不合理、不规范的车辆管理常常导致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问题。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车辆管理制度,对于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交通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1.2 目的本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车辆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1.3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车辆注册与登记2.1 车辆注册所有机动车辆在上道之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获取合法的行驶证和车牌号码。
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道路交通的持续有序发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车辆管理应当坚持法制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注重服务,明确责任,为车辆提供良好运营环境。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车辆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推进车辆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五条车辆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车辆运营者的信用管理,促进优质企业的发展,优化车辆运营环境。
第六条车辆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禁安全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切实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第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发挥市场的作用,加强对车辆运营企业的管理。
第八条车辆运营者应当依法履行车辆管理职责,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并按规定办理车辆年度检验。
第九条车辆运营企业应当保证车辆驾驶员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驾驶技能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条车辆运营企业应当制定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的使用范围和运营规则,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台账,做好车辆使用和维护记录。
第十一条车辆运营企业在购置新车辆时,应当按规定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确保车辆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赔偿。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二条车辆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车辆安全的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车辆运营企业在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修理,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
第十五条车辆运营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第四章车辆运营管理第十六条车辆运营企业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对车辆进行编码,建立车辆信息管理系统,方便车辆管理和查询。
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4篇)
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车辆安全运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车辆安全运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一系列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就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的首要原则是以安全为基础,确保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
2. 法律法规原则:车辆安全运行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行驶。
3. 预防为主原则:要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的危害程度。
4. 综合治理原则: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应该与交通管理、道路管理等相结合,形成综合治理,共同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二、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的主要措施1. 驾驶员素质培养(1)加强驾驶员的道德素质培养,要求驾驶员遵守交通道义,不得违章行驶。
(2)提高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素质,要求驾驶员进行规范的培训和考试。
(3)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培养,要求驾驶员时刻保持警惕,注意安全驾驶。
2. 车辆技术维护(1)要求车辆所有人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2)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的制动系统、灯光系统、轮胎等方面的检查。
(3)对于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整改。
3. 安全驾驶行为规范(1)要求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2)要求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距,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3)禁止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
4. 严格安全检查制度(1)建立完善的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对车辆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
(2)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改进提升措施。
(3)加强对特种车辆的安全检查,包括客车、货车等特种车辆,确保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行。
5. 安全教育宣传(1)通过广告、宣传片等形式,向驾驶员和乘客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
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安全运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道路运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和驾驶员,以及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车辆安全运行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车辆安全运行管理要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和从业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五条车辆安全运行管理要注重科技支撑,推广应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科技设备,提高车辆安全运行水平。
第六条车辆安全运行管理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二、企业安全管理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人,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八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档案,记录车辆基本信息、安全检查和维护情况、事故处理等信息。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动态监控,通过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等设备,实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和驾驶员行为。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驾驶员管理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当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注意观察道路状况和气象变化,遇到危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车辆安全。
四、车辆管理第十七条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车辆使用的安全要求和管理措施,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其驾驶人员。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车辆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车辆保养、维修和年检等。
3. 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规定,保持车辆良好状态,及时上报车辆故障。
三、车辆使用管理1. 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车辆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上路。
2. 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 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和用途使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用途或借予他人。
四、车辆维护保养1. 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可靠。
2. 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带病行驶。
3. 记录每次保养和维修的情况,建立完整的车辆维护档案。
五、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警,同时通知公司相关部门。
2. 对于事故原因要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根据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2. 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情况进行考核,作为其业绩评价的一部分。
3. 鼓励驾驶员参与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交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七、奖惩机制1. 对于遵守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部门,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车辆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二篇)
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机动车运输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嘉元煤矿《管理制度汇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机动车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嘉元煤矿管理制度汇编》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嘉元煤矿场区范围内及井下所有机动车辆。
第四条安检科负责本细则的落实。
第二章机动车入井资格第五条驾驶人员应随时检查车辆完好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各掘进队和外委工队的车辆自觉执行本细则,严禁非防爆车入井。
第六条机动车完好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柴油、冷却水及废气处理箱用水是否充足。
﹙2﹚检查有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
﹙3﹚检查柴油机机油量、变速箱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车辆是否有缺损件、各部件连接是否可靠。
﹙5﹚检查转向机、手制动、脚制动及离合器的工作情况。
﹙6﹚检查灯光信号、喇叭的工作状况。
﹙7﹚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8﹚检查防爆车发动机的进排气系统和电气防爆系统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9﹚检查防爆车的综合保护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10﹚检查各种仪表是否完好。
﹙11﹚检查消防器材固定是否牢靠,性能是否良好。
(12)检查机动车车容车貌是否整洁。
第三章驾驶员一般规定第七条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C证或C 证以上,经安检科入井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驾驶车辆入井。
第八条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及规范操作的检查。
提高驾驶水平及安全知识,严禁驾驶员酒后上岗、疲劳驾驶、带病上岗,确保上岗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配戴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穿工作衣,严禁穿化纤衣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车辆在井下巷道运行时,发生突发故障或撞坏井下设施管线时,驾驶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完好情况,若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用车单位汇报维修,严禁驾驶带病车辆入井。
车辆运行管理制度(五篇)
车辆运行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厂区的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事故发生。
根据有关的交通安全规程,结构我厂的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1、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经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方可驾驶。
2、未经车辆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厂内机动车辆禁止在厂区外随意驾驶。
3、车辆通过十字、拐弯路口时,驾驶员一定要减速鸣笛,认真瞭望、确认信号,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
4、车辆的各种机构零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
(如照明、刹车等)5、机动车辆进出厂区大门及拐弯时,时速不得超过____千米/小时,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____千米/小时。
6、非专职司机严禁动用车辆,违者一律开除。
造成事故、事件的按照化工厂其他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7、司机在离开车辆时,必须取下钥匙、档复位,如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采取措施防止溜车。
8、静止状态下的车辆,在行走时必须鸣笛,车辆每次倒车都必须鸣笛,并了解背后情况。
9、叉车、铲车在行走过程中除专职司机外,一律不准载入,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10、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11、铲车在行驶时,无论空载还是重载,其车铲距地面不得小于____毫米,但也不得高于____毫米。
12、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越道抢行等违章行为。
13、严禁空档溜车和超速开车。
14、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15、如违反以上条款一律考核司机、车间主任,考核金额为100—____元。
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16、本制度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执行。
车辆运行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规范车辆运行行为、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使用范围:明确车辆的使用范围,是否允许私人使用、外借等。
2. 车辆维护养护: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养护,包括更换机油、检查机械部件等。
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范本
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细则旨在确保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并规范车辆管理工作。
适用于所有车辆,包括公司所有和租赁的车辆。
二、责任和义务1.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车辆安全运行管理政策,并向员工提供相应培训和指导;2. 车辆使用人员应该了解并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细则中的规定,严格遵守车辆使用程序;3. 车辆维修人员应该及时进行车辆保养和维修,并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
三、车辆保养和检查1. 车辆保养应按照厂商建议的周期进行,并记录保养内容和日期;2. 每日使用车辆前应进行简要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刹车、轮胎、灯光、油灯、油量等;3. 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确保车辆在良好工作状态下运行;4. 发现异常状况或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检修,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四、驾驶员安全培训和管理1. 驾驶员应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经过公司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驾驶;2. 驾驶员每年应进行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3.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在驾驶过程中严禁违规行为,如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4. 驾驶员应了解并使用车辆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带、安全气囊等,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5.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行车纪律,严禁占用应急车道、逆向行驶以及其他危险行为;6. 驾驶员应及时报告车辆故障和事故,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处理。
五、车辆安全设备和装备1. 所有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三角警告牌等,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2. 安全设备应摆放在易于取用且显眼的位置,并保持整洁和有效;3. 特殊车辆(如危险品运输车辆、货物运输车辆等)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装备,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合理安装和使用。
六、事故处理和记录1. 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并报告相关部门;2. 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并做出合理的处置措施;3. 事故处理过程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责任等,以便日后参考和教训。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高运输车辆运行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道路运输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货车、客车、危险品车辆等。
第三条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运输车辆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负责运输车辆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应当依法、合规、依章纳制。
第二章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机构第六条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明确责任和权限,分工合作,建立健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体系。
第七条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具体管理细则,明确管理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做好车辆运行和事故记录的登记和管理。
第三章运输车辆基本管理第九条运输车辆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申领运输车辆牌照,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用途使用车辆。
第十条运输车辆管理单位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测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保险制度,及时投保交通意外险等相关险种,提高管理风险防范意识。
第十二条运输车辆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调度制度,确保车辆运输任务的准确、高效完成。
第十三条运输车辆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意识培训制度,提高驾驶员和相关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四章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和运输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
第十五条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对车辆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并做好事故记录。
第十六条运输车辆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事故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运输车辆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运输车辆发生事故、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八条运输车辆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汽车安全运用管理制度
汽车安全运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安全运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汽车使用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汽车安全运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汽车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汽车安全运用管理职责,确保汽车安全运行。
第二章汽车安全技术管理第五条汽车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汽车安全技术检查,确保汽车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汽车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更换汽车刹车片、轮胎等安全部件,确保汽车安全性能良好。
第七条汽车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汽车制动系统、灯光系统、转向系统等关键部件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汽车安全运行。
第八条汽车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处理汽车故障,不得驾驶故障汽车上路行驶。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九条汽车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雇佣具备相应资质的驾驶员,不得雇佣无证驾驶员。
第十条驾驶员应当接受汽车安全培训,掌握汽车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发现汽车故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停车,并及时报告汽车使用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汽车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汽车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汽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汽车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汽车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汽车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开展汽车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交通事故的能力。
第十六条汽车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汽车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汽车使用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进行汽车安全技术检查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罚款。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细则(5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和安全性,本细则以本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制定具体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机动车(含轿车、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车辆的管理包括车辆购置、保养、维修、加油、保险以及使用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车辆使用范围为本公司的业务活动和员工日常工作,禁止将公司车辆用于非法、非正当用途。
第五条公司所有的车辆均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包括车辆的购置、分配、调度以及保险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公司车辆的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并对车辆的安全负有监督责任。
第七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员需经过相应培训,取得相关证件或执照方可驾驶。
第八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员须爱护车辆,认真履行日常保养、检查的职责,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公司车辆的使用违反本细则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可能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第二章车辆购置和分配第十条公司车辆的购置应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发展情况进行合理规划,采购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采购制度。
第十一条购置的新车辆应具备国家强制安全标准,并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合适的设备和附件。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合理的车辆编配制度,根据员工实际需求和工作特点,科学合理地调配车辆。
第十三条需借用公司车辆的部门或人员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公司车辆的分配原则应公平公正,根据车辆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进行分配,禁止私分私用。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的领用人员应签署车辆使用协议,明确使用期限、责任、保养和维修等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公司车辆的使用人员离职或职位变动时,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备,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章车辆使用和维护第十七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安排进行出行,不得私自更改行程。
第十八条公司车辆禁止搭载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禁止搭载超员,严禁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十三、外部协作与沟通
13.1外部协作
(1)公司应与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等外部单位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
(2)在处理车辆安全事故、保险理赔等方面,积极争取外部支持;
(3)与外部单位共同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社会交通安全意识;
(4)借鉴外部单位的成功经验,不断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2)鼓励员工开展安全管理技术创新,提高车辆安全性能;
(3)与科研机构、高校等合作,共同研发安全新技术、新产品;
(4)技术创新成果应用于实际安全管理,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十七、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
17.1环境保护
(1)公司在车辆安全管理中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
(2)采取措施降低车辆尾气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型车辆;
(4)加强驾驶员环保意识教育,倡导绿色驾驶。
17.2节能减排
(1)公司制定节能减排目标,并纳入车辆安全管理考核;
(2)通过优化车辆调度、提高车辆利用率等手段,降低能源消耗;
(3)开展节能减排培训,提升驾驶员的节能驾驶技能;
(4)对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b.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c.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2驾驶员培训
(1)公司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驾驶技能、安全常识等;
(3)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驾驶工作。
五、事故处理
5.1车辆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
(2)演练应模拟实际事故场景,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一、引言车辆安全是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为了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在正常运行中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所属车辆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使用的工作车辆、私人车辆及其他供公司使用的车辆。
三、车辆安全要求1. 车辆检查a. 所有车辆在每月初和年初需要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安全设备正常。
b. 驾驶员需自觉及时检查车辆轮胎、刹车系统、灯光、安全带等设备的工作情况,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 驾驶员要求a. 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且要定期参加安全驾驶培训。
b. 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绝对禁止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c. 驾驶员必须熟悉车辆的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应对。
3. 乘客安全a. 乘客应遵守乘车规则,不允许大声喧哗、乱扔物品等行为。
b. 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稳定驾驶,确保乘客的安全。
4. 紧急事故应急预案a. 公司应制定紧急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处置,并最大限度地保护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b. 所有驾驶员必须熟悉紧急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各种应急救援方法,并能有效执行。
5. 违规行为处理a. 对于发现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绩效等。
b.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监督与整改1. 对车辆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并留存相应的检查记录。
2. 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车辆在正常运行中处于良好状态。
3. 监督人员应及时对车辆安全情况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的警示和纠正。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将全力支持并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同时,公司保留对本制度进行修订的权利,并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六、结语车辆安全管理是公司的基本要求,也是对驾驶员和乘客生命安全的最大保障。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车辆安全管理是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特制定以下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一、车辆购置与登记1、车辆购置应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进行,优先选择安全性能高、节能环保的车型。
2、新购置车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车辆登记、保险等手续,取得合法行驶证和牌照。
3、车辆登记信息应包括车辆型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购置日期、使用性质等详细内容,并建立车辆档案。
二、车辆日常维护与保养1、制定车辆定期维护保养计划,按照规定的里程或时间间隔进行保养。
2、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检查车辆外观、轮胎、制动系统、灯光、机油、水箱等部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维修保养工作应选择具备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在车辆档案中。
三、车辆驾驶人员管理1、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经验。
2、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严禁驾驶人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4、驾驶人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四、车辆使用管理1、车辆使用应遵循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时间、目的地、事由等信息。
2、严禁公车私用,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
3、车辆出行前,驾驶人员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
4、车辆返回后,应停放在指定地点,锁好车门车窗,防止车辆被盗。
五、车辆事故处理1、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向单位报告。
2、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如实提供事故相关信息。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车辆安全检查1、定期组织车辆安全检查,包括车辆技术状况、安全设备配备等方面。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确保车辆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铁路车辆安全管理细则
铁路车辆安全管理细则铁路车辆的安全运行是铁路运输的关键环节,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发展。
为了确保铁路车辆的安全,提高铁路运输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以下铁路车辆安全管理细则。
一、车辆检修与维护1、定期检修制度铁路车辆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全面检修,包括日常检查、定期巡检、月检、季检和年检等。
检修内容涵盖车辆的机械部件、电气系统、制动装置、走行部等关键部位。
2、检修标准与流程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制定详细的检修流程和操作指南。
检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确保检修质量。
3、零部件更换对于磨损、老化或损坏的零部件,应及时更换。
更换的零部件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和合格证明。
4、检修记录每次检修都要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检修时间、检修人员、检修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以便追溯和分析。
二、车辆运行管理1、司机培训与考核司机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证书。
培训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方面。
2、运行速度控制严格按照线路规定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
在特殊路段,如弯道、坡道、施工区域等,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速度。
3、货物装载与平衡货物的装载要符合规定,确保车辆的重心稳定,不超载、不偏载。
对于危险货物的运输,要遵循特殊的装载和运输要求。
4、运行监控利用先进的监控设备,如车载监控系统、轨道监测设备等,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三、安全设备与设施1、制动系统确保制动系统性能良好,定期进行检测和调试。
制动片、制动阀等关键部件要经常检查和维护,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制动。
2、信号与通信设备车辆上的信号设备和通信设备要保持正常运行,司机要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及时接收和响应信号指令。
3、消防设备配备齐全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
4、安全防护装置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撞栏、防护网等,要完好无损,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
公司车辆管理细则(四篇)
公司车辆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加强对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维护,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保障车辆的安全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公司拥有的车辆,包括公务用车、企业内部用车、客运车辆等。
第三条公司车辆的管理原则是合理、规范、高效、安全。
第四条公司车辆的使用宗旨是为员工提供便利、务实的交通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满足员工的交通需求。
第五条公司车辆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1. 公司内部出差、外出办事;2. 客户接待、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等;3. 其他与公司工作相关的活动。
第六条公司车辆的使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1. 公司领导、经理级别及以上的员工;2. 需要出差、办事的员工;3. 其他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公司车辆的员工。
第七条公司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本细则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第九条公司车辆的使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公司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是公司正式职工;2. 公司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3. 公司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交通法规和公司车辆管理细则的规定使用车辆;4. 公司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完成任务;5. 公司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保管车钥匙;6. 公司车辆的使用人员不得将车辆出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条公司车辆的使用可按照下列方式进行:1. 公务用车:指公司用于办公、商务活动用途的车辆;2. 内部用车:指公司内部员工用于工作需要的车辆;3. 客运车辆:指公司用于接送客户、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的车辆。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公务用车的使用必须事先向公司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2. 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必须提前预订车辆,并按时归还;3. 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车辆使用范围和时间使用车辆;4. 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行驶路线和目的地;5. 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车辆维护和保养要求使用车辆。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范文(3篇)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和行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适用于行驶在道路上的所有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协调小组负责制定、协调、监督和评估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所有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
第五条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技术状况。
第六条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且熟悉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第七条驾驶人必须严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
第八条机动车辆的车速必须控制在安全范围内,适应道路条件和车流量的变化。
第九条机动车辆的停放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等公共空间。
第十条机动车辆的载货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过车辆的承载能力。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的货物必须牢固地固定在车厢或车身上,以确保行驶过程中不会掉落或滑动。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必须熟悉车辆的结构和使用方法,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安全管理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技术状况,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十七条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定期对驾驶人进行安全驾驶和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八条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制度和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理各类事故。
第十九条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及时掌握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状况。
第二十条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驾驶人员与车辆安全管理细则
驾驶人员与车辆安全管理细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交通工具的普及,驾驶人员与车辆的安全管理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与顺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以下驾驶人员与车辆安全管理细则。
一、驾驶人员管理1、驾驶资格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按照准驾车型驾驶车辆。
严禁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
2、健康状况驾驶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
定期进行体检,患有影响驾驶安全的疾病(如癫痫、心脏病、色盲等)时,应及时停止驾驶。
3、安全教育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驾驶行为规范(1)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违法超车等违法行为。
(2)驾驶过程中应系好安全带,不得使用手机、吸烟、吃东西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3)保持良好的驾驶心态,不斗气、不路怒,文明驾驶。
5、应急处置能力驾驶人员应熟悉车辆的应急设备(如灭火器、急救包等)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冷静、正确地处理。
二、车辆管理1、车辆登记与检验车辆必须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并按时进行年检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标准。
2、车辆保险购买足额的交强险、商业险等车辆保险,保障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和救助。
3、车辆日常检查(1)驾驶人员在每次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轮胎、制动系统、灯光、机油、水箱等,确保车辆无故障。
(2)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更换易损件,保持车辆的良好性能。
4、车辆安全设备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带、安全气囊、防抱死制动系统、倒车雷达等,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三、行车安全管理1、行车路线规划提前规划合理的行车路线,避开危险路段和交通拥堵时段。
2、天气与路况适应根据天气和路况调整驾驶方式,如遇雨雪天气、大雾天气、道路施工等情况,应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距离。
3、货物装载与运输(1)货物装载应符合车辆的载重规定,均匀分布,避免超载和偏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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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51871 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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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机动车运输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嘉元煤矿《管理制度汇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机动车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嘉元煤矿管理制度汇编》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嘉元煤矿场区范围内及井下所有机动车辆。
第四条安检科负责本细则的落实。
第二章机动车入井资格第五条驾驶人员应随时检查车辆完好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各掘进队和外委工队的车辆自觉执行本细则,严禁非防爆车入井。
第六条机动车完好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柴油、冷却水及废气处理箱用水是否充足。
﹙2﹚检查有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
﹙3﹚检查柴油机机油量、变速箱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车辆是否有缺损件、各部件连接是否可靠。
﹙5﹚检查转向机、手制动、脚制动及离合器的工作情况。
﹙6﹚检查灯光信号、喇叭的工作状况。
﹙7﹚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8﹚检查防爆车发动机的进排气系统和电气防爆系统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9﹚检查防爆车的综合保护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10﹚检查各种仪表是否完好。
﹙11﹚检查消防器材固定是否牢靠,性能是否良好。
(12)检查机动车车容车貌是否整洁。
第三章驾驶员一般规定第七条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C证或C证以上,经安检科入井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驾驶车辆入井。
第八条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及规范操作的检查。
提高驾驶水平及安全知识,严禁驾驶员酒后上岗、疲劳驾驶、带病上岗,确保上岗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配戴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穿工作衣,严禁穿化纤衣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车辆在井下巷道运行时,发生突发故障或撞坏井下设施管线时,驾驶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完好情况,若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用车单位汇报维修,严禁驾驶带病车辆入井。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机动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认真驾驶以防将车辆蹭、刮、碰伤。
损坏车辆将按规定处罚。
第四章车辆行驶路线规定第十二条道路右侧为车辆的主行线路。
驾驶员要对道路状况了然于胸,以便在进入弯道、陡坡、交叉口等危险路段前进行相应的技术操控。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停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保养维护。
检查维护项目是本细则第六条。
第十四条车辆在矿井内行驶严禁超车。
第五章运送材料、设备的车辆运行规定第十五条载物高度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得超过车厢,长度前端不超过车厢,后端不得超出车厢2米,载重量必须符合该车的核定载重,载物必须平稳放好,捆绑牢固。
第十六条严禁人货混装,严禁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混装运输。
车辆在拉运较大设备或部件时,要掌握设备的重心,尽量使设备的重心靠近车辆的载物中心,必须用专用工具捆绑,使用前对捆绑工具进行完好检查。
运输超宽、超高、超长物件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运输保障措施并悬挂明显的反光标识。
第十七条出渣车辆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本身高度,并且用蓬布包住车厢,严禁在行驶过程中掉渣。
第十八条送混凝土车辆不得装车超过车厢的三分之二,车厢不得漏混凝土。
第十九条运送火工品时,必须经安检科批准,接受井口检查,并在车上设有明显标志。
要做到分箱装运,严禁混装、同车运送,同时要避开人员和车辆集中时间。
第六章运送人员车辆运行规定:第二十条听从司机指挥,开车前必须将车门、防护栏关好锁死,车辆开动前司机必须向乘车人员发出警示。
第二十一条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第二十二条车辆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严禁扒车、跳车、在车内站立,各种车型必须明确乘坐人员数,不得超员行使。
第二十三条乘坐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向司机发出信号,驾驶员应立即进行检查处理。
第七章机动车车速规定第二十四条低污染车在井下直行巷道车速不超过40km/h,防爆车不超过30km/h。
特种车大巷内重载时不超10km/h,空载时不超20km/h,进入工作地点后,重载时不超5km/h,空载时不超10km/h。
第二十五条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笛,减速慢行,且速度不超过10km/h。
厂区速度不超过15km/h。
第二十六条运输巷道有人作业或进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鸣笛、减速行驶,车速不超过15 km/h。
第二十七条牵引故障车辆时,主要运输巷道速度不超过15 km/h,转弯、下坡时不超过10km/h。
第二十八条经过巷道施工地段或遇有在巷道行走的人员时,必须将前大灯灯光变换为近光,待人员通过或在施工人员指挥下缓慢通过。
第二十九条发生灾害时不限速,救伤等紧急情况下不限速,其它所有车辆让行。
第三十条车辆下坡严禁空挡滑行,同向行驶车辆安全运行间距不得小于50米。
第八章机动车会车规定第三十一条车辆在会车时速度不得超过10km/h,行驶到巷道交叉点,转弯处及前面有车辆、人员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鸣号减速。
第三十二条任何车辆在会车时都要提前减速、变光,会车原则是入井车辆避让升井车辆,在距对方车辆不小于50米处停车并关闭大灯,待对方车辆安全通过后方可行驶。
以下情况是主动避让对行车辆先行通过的情况:1、行驶在有水沟、水管、电缆或有其它设备侧的车辆。
2、在遇到拉水车和火工品运送等特殊车辆时。
3、对行车辆超过两台的。
第九章机动车停车规定第三十三条车辆应当在联巷或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位置停放,严禁行车路线随意停放车辆,在停放车辆时,必须先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点,再熄火,拉紧手刹,挂档,取走车钥匙后,方可离开驾驶室。
第三十四条当车辆在行车巷道内临时停放时,必须靠右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同时打开警示灯(不包括无警示灯车辆),必须在车辆前后不小于3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并在车辆前后垫三角木。
在交叉路口、急弯处、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第三十五条车辆在井下任何路段出现故障,驾驶员在将车辆停放后,首先需对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必须在车辆前后不小于30米处设置三角警示架,打开示宽信号灯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救援。
车辆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故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检修。
第三十六条车辆起步前鸣笛确认周边无人后方可行车,行驶至交叉路口、转弯处时必须变光、鸣笛示警。
车辆接近水幕时减速、鸣笛、开启雨刷,保持视线清楚。
第三十七条倒车时必须开启倒车声光报警装置,确认无人后方可倒车。
第十章处罚第三十八条车辆运行出现下列情况,根据情节给予用车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1、驾驶员未办理上岗证私自驾车入井,发现一次对用车单位罚款1000元,对司机罚款100-200元。
驾车人员与上岗证不相符,发现一次对司机罚款200元,处罚用车单位或派车单位1000元。
驾驶员有证件而未带证件入井,发现一次处罚司机100元。
2、每发现一辆不完好车辆入井,处罚司机100元,处罚用车单位300-500元。
对于逃避检查人员检查车辆完好的司机处罚200-300元,处罚车辆使用单位1000元。
拒不接受井口车辆完好检查强行入井的车辆处罚司机400-500元,处罚车辆使用单位2000元。
3、车辆刹车不灵敏、不可靠存在安全隐患,处罚司机200元,处罚车辆使用单位500-1000元。
4、车辆带病运行、灯光不全、指示仪表不正常投入运行的车辆,罚司机100元,罚车辆使用单位300-500元。
5、车辆无灭火器、灭火器不足两台或失效,发现一次对车辆使用单位罚款300-500元,罚司机100元。
6、驾驶员入井不带矿灯和自救器、不戴矿帽、不穿工作服,发现一次每项罚款100元。
7、车容不整洁、乱、脏,处罚司机50-100元。
车厢和驾驶室内发现烟头,罚司机500-1000元,罚用车单位每烟头5000元。
8、车辆超速行驶每次处罚司机300-500元。
9、酒后驾车一次罚款5000元,并将司机予以辞退。
10、车辆会车不让道、不变光一次处罚司机200元。
11、车辆超宽、超高、超长、超员、超载一次每项处罚司机100-200元,特殊情况除外。
12、人货混装一次对驾驶员罚款300元,处罚每位乘车人员100元,对用车单位罚款500-2000元。
13、出碴车辆未用蓬布包车厢一次处罚司机100元。
出渣过程中撒在路面上,发现一次对驾驶员罚款500元。
14、车辆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一次处罚司机300元。
15、运送火工品的车辆不设标志一次处罚司机300元,不装箱或混装一次处罚车辆使用单位10000元。
运送火工品的司机不得在中途停留,若私自停留处罚责任人300元。
16、车辆在井下碰坏水管、缆线、风门等设施,要求车辆使用单位按设施造价赔偿外对司机处罚200-300元。
17、保护装置失灵或故意甩保护,发现一次对驾驶员罚款200元,对车辆使用单位处罚1000元。
18、司机驾驶车辆前,应认真检查车辆是否完好,若明知车辆不完好仍驾驶故障车辆,处罚司机100元。
导致车辆严重损坏,每发生一次处罚司机300-500元。
车辆在行驶中存在故障,应及时汇报用车单位进行维修,严禁带病运行。
对于不及时汇报用车单位维修且带病运行车辆,每发生一次处罚司机500-1000元。
19、司机驾驶车辆时将车辆蹭伤或刮伤,每蹭伤或刮伤一处处罚司机200元;将尾灯或者前灯撞坏一处处罚司机300元;将车辆严重碰坏按维修费用的20%赔偿。
20、驾驶员没有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视情节对驾驶员罚款100元。
21、对强行拦挡、爬乘车辆人员视情节罚款500元,情节严重按事故进行追查。
22、不按规定线路停放车辆,不办理出入井手续,每一次处罚司机100元。
23、对不接受相关部门检查,不听从管理的车辆司机或者单位,按上述处罚规定进行加倍处罚。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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